第147章 真的娶了
谢琅骅陷入沉思之中,虽然这涉及到了家族利益,可他脑海里仍然想着的是夏倾歌丰盈极致的身段。
“臣回去把此事说明,大婚之日,本是不该延误,可事发突然,家人还需要考虑再三,准备准备,望萧淑妃见谅。”
“好,限你十日,届时,不给个答复,本宫与谢家永不两立。”
谢琅骅点点头,立马回了府,老太君一听,差点没晕过去,若不是最近身体好,一口老血就要吐了出来。
先是夏倾歌,后是夏云烟,上辈子到底和他们结了什么恩怨,非要纠缠在一起。
萧淑妃既然知道,就不得不给夏云烟一个名分,可庶女低微,身份抬不上门面,作为嫡长孙的正妻,还是不行的。
她气的说不出话来,嬷嬷倒茶,安抚了几句,又顺了顺她的后背,这才缓解一些。
“我谢家的脸面都被你丢尽了,大婚之日如期举行,至于以后,你的锦绣前程,仕途道路,我通通不管。”
*
夏倾歌闻知此事,仰天大笑,“贱男渣女,就应该在一起,谢琅骅娶了别人,从此以后就知道收敛一点。”
兰心按摩着夏倾歌的被,“小姐,他们的婚期提前,在几日前举行,听说很是低调,并没有请任何高官达贵,而且夏云烟虽然是八抬大轿娶进来的,进的却是侧门,所有人都看着呢,长安城里现下都提这事儿,说夏云烟日后肯定没好日子过。”
老太君那个老狐狸,萧淑妃的面子她不得不给,谢家的脸面她也不得不要,但她心中始终是不肯认夏云烟的。
老人就是如此,觉得门当户对才好,夏云烟的出身不低,可是个庶女,她父母金氏出身平平,家风不正,老太君肯定是看不上的。
兰心又道,“今日是三日后回娘家的日子,小姐也应该梳妆打扮,到前厅会一会妹妹妹夫。”
“好好,帮我挑一件好看的。”夏倾歌意味深明的一笑,到了梳妆台前,洗尽铅华之后,又描眉画眼,精心打扮。
主仆二人收拾好之后就到了前厅,看见谢琅骅穿着一身暗红螭龙云纹长袍,面色寡淡,不言不语。
“谢公子!”
夏倾歌故意这般叫着,然后见到谢琅骅那张阴沉沉的脸,立马改了口,“看看我,都忘了,应该叫妹夫!”
谢琅骅闻言,意味深明的嗯了一声,对他来说,如今得到夏倾歌才是最重要的,就算娶了她的妹妹,那又如何?喜欢的女人就要得到,想尽办法,倾其所有,也要得到。
他阴沉沉的笑,尽量压下心底的情绪。
夏倾歌别开脸,又对众人微微一福,“刚才有事耽搁,来迟了,开始用膳吧。”
桌上摆着祥龙双飞,雨后春笋,秋菊傲霜,四喜枣糕,四喜饺子绣球金鱼,八宝膳羹,每到菜品都用红底滚金边瓷盘所乘,看着就喜庆。
夏林毅摆摆手,“用膳吧!”
由于这场婚姻来的突然,夏家也知道自己女儿和别的男子交欢一夜,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所以用膳的时候,都是不言不语的。
而独独只有金氏,觉得女儿嫁到谢家,不管用了什么手段,不管外人怎么说,她女儿当了正室之妻,还入了谢家的高门槛,就很高兴了。
在她看来,名节不重要,闺誉 不重要,金锣绸缎,有权有势才是好日子。
她坐在夏林毅的身旁,说些有的没的,还当着众人的面儿,教导夏云烟以后要老实本分,不可生事。
夏倾歌看的明白,其实金氏觉得女儿嫁出去了,而身份生母的她,必须在府中,否则女婿上门,丈母娘却在府外的庄园,传出去也太不像话了。
今后,金氏就可以大大方方的继续住在尚书府。
果然不出所料,金氏为了以后都在这里,对谢琅骅说,“今后你们就住在这里吧,我听说你父亲今日查案很忙,老太君身体不适,需要清净,不如就长如在这,让这里的人照顾你们。”
夏云烟赶忙扯了扯母亲的衣袖,“娘,住在女子家,像什么话。”
这样确实不妥,可谢琅骅觉得,正好可以见到夏倾歌,而且祖母最近并不愿见到自己,不如躲避一阵,等祖母气消了,再回去。
思及此,谢琅骅揽了揽夏云烟的肩膀,温柔的说,“就住在这里吧,古往今来,也有很多刚成亲的住在女子家中。”
是啊,从前书中的佳话就曾说过,男子重视妻子,三日之后回娘家,为了妻子,就常住那里,过一阵子再回去。
夏云烟心升一丝甜蜜,唇畔浮起,勾起笑意,她低垂着眉眼,羞羞答答的,“好啊!”
可这话听到了夏倾歌的耳里,着实不好受,从今以后,她本以为和谢琅骅再无瓜葛。
原来这才是纠缠的开始!
夏倾歌瞬间没了胃口,入目的四喜面食红彤彤的,夏倾歌觉得极为碍眼。
她不需要在夏家人面前伪装,从来都是系怒形于色,“我吃好了,回房了。”
兰心搀扶着小姐,一路见她露出不快的神色,“怎么了!”
“你说怎么了,本是好事,金氏一搅合,变成了坏事。”
兰心倒觉得没什么,“谢公子都是成亲的人,何况妻子还是小姐的妹妹,他是不敢冒犯您的。”
兰心并不了解谢琅骅,甚至觉得像他那样的翩翩公子,是对小姐痴情才会如此执着,现在成亲了,自然之道收敛。
“你不懂他这个人!”
“我看谢公子就挺好!”
夏倾歌在心底犯了个白眼,对兰心道,“人不可貌相,你怎知他就是个老实人!”
想了想,她又道,“这几日就不出府了,就在院中散散步就好,省的撞见他。”
“好好好,都是小姐说的对,不过小姐,谢公子看起来好像不怎么喜欢云烟小姐,虽然他对她很好。”
“谢琅骅这个人最会伪装,不过他可是长安城俏郎君,成了亲,多少贵女会难过啊!”
“是啊,小姐,夏云烟也会成为众矢之的。”
“臣回去把此事说明,大婚之日,本是不该延误,可事发突然,家人还需要考虑再三,准备准备,望萧淑妃见谅。”
“好,限你十日,届时,不给个答复,本宫与谢家永不两立。”
谢琅骅点点头,立马回了府,老太君一听,差点没晕过去,若不是最近身体好,一口老血就要吐了出来。
先是夏倾歌,后是夏云烟,上辈子到底和他们结了什么恩怨,非要纠缠在一起。
萧淑妃既然知道,就不得不给夏云烟一个名分,可庶女低微,身份抬不上门面,作为嫡长孙的正妻,还是不行的。
她气的说不出话来,嬷嬷倒茶,安抚了几句,又顺了顺她的后背,这才缓解一些。
“我谢家的脸面都被你丢尽了,大婚之日如期举行,至于以后,你的锦绣前程,仕途道路,我通通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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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倾歌闻知此事,仰天大笑,“贱男渣女,就应该在一起,谢琅骅娶了别人,从此以后就知道收敛一点。”
兰心按摩着夏倾歌的被,“小姐,他们的婚期提前,在几日前举行,听说很是低调,并没有请任何高官达贵,而且夏云烟虽然是八抬大轿娶进来的,进的却是侧门,所有人都看着呢,长安城里现下都提这事儿,说夏云烟日后肯定没好日子过。”
老太君那个老狐狸,萧淑妃的面子她不得不给,谢家的脸面她也不得不要,但她心中始终是不肯认夏云烟的。
老人就是如此,觉得门当户对才好,夏云烟的出身不低,可是个庶女,她父母金氏出身平平,家风不正,老太君肯定是看不上的。
兰心又道,“今日是三日后回娘家的日子,小姐也应该梳妆打扮,到前厅会一会妹妹妹夫。”
“好好,帮我挑一件好看的。”夏倾歌意味深明的一笑,到了梳妆台前,洗尽铅华之后,又描眉画眼,精心打扮。
主仆二人收拾好之后就到了前厅,看见谢琅骅穿着一身暗红螭龙云纹长袍,面色寡淡,不言不语。
“谢公子!”
夏倾歌故意这般叫着,然后见到谢琅骅那张阴沉沉的脸,立马改了口,“看看我,都忘了,应该叫妹夫!”
谢琅骅闻言,意味深明的嗯了一声,对他来说,如今得到夏倾歌才是最重要的,就算娶了她的妹妹,那又如何?喜欢的女人就要得到,想尽办法,倾其所有,也要得到。
他阴沉沉的笑,尽量压下心底的情绪。
夏倾歌别开脸,又对众人微微一福,“刚才有事耽搁,来迟了,开始用膳吧。”
桌上摆着祥龙双飞,雨后春笋,秋菊傲霜,四喜枣糕,四喜饺子绣球金鱼,八宝膳羹,每到菜品都用红底滚金边瓷盘所乘,看着就喜庆。
夏林毅摆摆手,“用膳吧!”
由于这场婚姻来的突然,夏家也知道自己女儿和别的男子交欢一夜,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所以用膳的时候,都是不言不语的。
而独独只有金氏,觉得女儿嫁到谢家,不管用了什么手段,不管外人怎么说,她女儿当了正室之妻,还入了谢家的高门槛,就很高兴了。
在她看来,名节不重要,闺誉 不重要,金锣绸缎,有权有势才是好日子。
她坐在夏林毅的身旁,说些有的没的,还当着众人的面儿,教导夏云烟以后要老实本分,不可生事。
夏倾歌看的明白,其实金氏觉得女儿嫁出去了,而身份生母的她,必须在府中,否则女婿上门,丈母娘却在府外的庄园,传出去也太不像话了。
今后,金氏就可以大大方方的继续住在尚书府。
果然不出所料,金氏为了以后都在这里,对谢琅骅说,“今后你们就住在这里吧,我听说你父亲今日查案很忙,老太君身体不适,需要清净,不如就长如在这,让这里的人照顾你们。”
夏云烟赶忙扯了扯母亲的衣袖,“娘,住在女子家,像什么话。”
这样确实不妥,可谢琅骅觉得,正好可以见到夏倾歌,而且祖母最近并不愿见到自己,不如躲避一阵,等祖母气消了,再回去。
思及此,谢琅骅揽了揽夏云烟的肩膀,温柔的说,“就住在这里吧,古往今来,也有很多刚成亲的住在女子家中。”
是啊,从前书中的佳话就曾说过,男子重视妻子,三日之后回娘家,为了妻子,就常住那里,过一阵子再回去。
夏云烟心升一丝甜蜜,唇畔浮起,勾起笑意,她低垂着眉眼,羞羞答答的,“好啊!”
可这话听到了夏倾歌的耳里,着实不好受,从今以后,她本以为和谢琅骅再无瓜葛。
原来这才是纠缠的开始!
夏倾歌瞬间没了胃口,入目的四喜面食红彤彤的,夏倾歌觉得极为碍眼。
她不需要在夏家人面前伪装,从来都是系怒形于色,“我吃好了,回房了。”
兰心搀扶着小姐,一路见她露出不快的神色,“怎么了!”
“你说怎么了,本是好事,金氏一搅合,变成了坏事。”
兰心倒觉得没什么,“谢公子都是成亲的人,何况妻子还是小姐的妹妹,他是不敢冒犯您的。”
兰心并不了解谢琅骅,甚至觉得像他那样的翩翩公子,是对小姐痴情才会如此执着,现在成亲了,自然之道收敛。
“你不懂他这个人!”
“我看谢公子就挺好!”
夏倾歌在心底犯了个白眼,对兰心道,“人不可貌相,你怎知他就是个老实人!”
想了想,她又道,“这几日就不出府了,就在院中散散步就好,省的撞见他。”
“好好好,都是小姐说的对,不过小姐,谢公子看起来好像不怎么喜欢云烟小姐,虽然他对她很好。”
“谢琅骅这个人最会伪装,不过他可是长安城俏郎君,成了亲,多少贵女会难过啊!”
“是啊,小姐,夏云烟也会成为众矢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