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独自美丽[快穿] 第154节
但在查理的心中,公主的安危始终先行于所有的事情,但他却忘了,公主是个真正仁慈的统治者。在她的心里,早就把所有臣民看成她的孩子,她要为她的孩子负责。就像一个英勇的母亲,为她的臣民遮风挡雨。
这种可贵的精神,比任何语言都要有说服力。
查理感动不已,再一次宣誓道:“殿下,不过过去十年,二十年,还是三十年,我对您的誓言永远不会变——我愿意为了公主殿下抛头颅,洒热血,我会献出自己的生命,保护公主殿下。只要我还活着,就不会让公主在我面前倒下。只要我还能拿得起刀剑,就会砍下敌人的头颅!”
查理脸上的神色肃穆庄严。
这些年来,他已经很少会这么宣誓了,安定和谐的环境,让他没太有发挥作用的余地。但这不代表,他被这繁华腐蚀了心灵,他依旧不忘骑士的精神,永远都做好准备,愿意为公主献出生命。
“不用这样查理,不要搞得这么严肃。”陆溪笑了笑,第二次拒绝他的宣誓。
查理的面上出现伤心的神色,重申道:“我愿意,为了公主,献出自己的生命。”
“我不是怀疑你的忠诚查理,但是没有人让你献出生命。”
陆溪摇摇头,笑着从腰间挂着的一个小皮袋子里,掏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那是一把枪,通体黑色,是用热的铁水浇出来的,但此时却泛出冷然的光。
这就是她的秘密武器,体积小,却威力惊人。
她对着一根柱子瞄准,声音冷淡而饱含威严,对查理说道:“为什么不愿意相信我呢查理?我不需要你的保护,我会用我自己的力量,保护我的子民。”
话音刚落,只听“砰”的一声,柱子闪着火花,原本光洁无瑕的柱体,被打出一个深深的凹槽,还冒着烟。那巨大的冲击力,让木头飞出来,扬起了碎屑。就连被打穿的地方,都透出黑乎乎的颜色,空气中还散发着焦味。
“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陆溪说:“我不止一次说过,生命很可贵,你不要动不动就献出来。”
第124章 被驱逐的王女(六)
格雷西打开已经落满尘埃的妆匣,替陆溪盘起了长发。
一头漂亮的、如丝绸般的黑发,在格雷西灵巧的手下,编成精致美丽的辫子,又盘起来,露出了陆溪修长优美的脖颈。
陆溪不仅遗传到母亲的黑发,还遗传母亲的好皮囊。一张冷白皮怎么都晒不黑,依旧细腻如白脂。透出如玉一般的光泽,不管在怎样的光线下,都格外的好看。
那双遗传自国王的碧眼,又让她添上一丝高贵神秘的气质,这双碧绿的眼睛明亮而坚定,闪烁着温和而漂亮的光芒,姣如天上明月,润如海底珍珠。
而陆溪身上穿着的,也不再是一身简便的男士服装,而是一身华丽无比,夸张又奢华,满身珠翠的洛可可风宫廷礼服。
深碧的颜色,太过单调冷静,一般的女士穿起来会显老,变得暮气沉沉,会让人想起秋天即将来临的树叶,即将年华逝去,不复娇艳。可陆溪穿起来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那深深的绿色和繁复的裙摆褶皱,衬托得她如华美珍贵的碧玉,岁月沉淀出来的淡定和沉稳,使得她不像别的年轻姑娘那么浮躁,和衣服相得益彰。
不管怎么看,公主都是个真正的美人,从内而外的美人。
只不过这些年来,她疲于奔波,为了领土的事情劳心劳力,家国的重担压在她的身上,让她不得不变得超乎想象的勇敢,也疏于对自身美丽的养护,平日里总是一副不事梳妆的随意模样,浪费了这样精致美丽的皮囊。
要知道,若是别的贵族小姐长成这样,恐怕恨不得将自己妆点成花枝招展的孔雀,最好天天坐着马车在街上闲逛,好让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有机会赞美她的容颜。
哪会像陆溪这样,不修边幅。
如今,因为女王的手谕召陆溪回城,使得她要觐见女王时,不得不端起一位公主该有的姿态和体面,一些行头的装扮也是很有必要的。
格雷西给陆溪戴上一顶璀璨的王冠,笑着说道:“殿下,您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您是天上的明月,是最华美的珠宝!不不,哪怕是最华美的珠宝,也配不上您!”
陆溪歪着脑袋,对着镜子照了照,她眨了眨眼……感觉呼吸都有点困难了。
她道:“格雷西,裙子给我松开点……”
“可是……这样不够优美得体。”
“舒服和健康更重要点。”陆溪很坚持。
这束腰简直有些反人类,她真的快要喘不动气了,腰间的骨骼都在痛。佩戴着这样的束腰出去一整天,陆溪怕自己可怜的骨头变形。
美丽诚可贵,舒服价更高。
格雷西拗不过她,帮她松了松胸衣,陆溪才感觉活过来般。
穿这个裙子,简直像在上刑。
还有这个头发……
陆溪对着水银镜照了照,然后仔细端详自己的脸,许久后得出结论:脸是好脸,头发是好头发,就是这种盘发的发型,晚上睡觉会很难受,甚至顶着这么繁复的发型,白天她走出门,脑袋上像是顶着个碗,也还是很难受。
格雷西的手法复杂,从这里回到王城,需要经过好几天的风雨兼程,意味着这几天她都不能动她的头发,免得弄坏……一想到这,陆溪头都大了。
陆溪道:“格雷西,不能弄得简单点吗?我一路上都该睡不着了。”
“这已经是最简单的了,公主殿下!”格雷西生怕陆溪破坏这个发型,急道,“就不能带上我,一起回王城吗?”
陆溪义正词严地拒绝了,“不,格雷西,这是一趟危险的旅途,我不能带你去冒险。”
至此,格雷西抹着眼泪离开了,为公主准备路上的行囊。
-
两天后,陆溪从她的城邦里出发,和使者一起。
她一身盛装,带着华美的王冠,一身贵气,高贵不可攀。
使者忽然恍惚觉得,现在这个露西公主,比王城王宫里的克丽丝女王,更像一个国家的王。然而这个想法只是在他的心里闪过,他面上是不会有任何的表示,更不会说这种大逆不道的话的。
不然会掉脑袋。
使者迎上陆溪:“我们可以上路了?露西公主。”
“这些人是我的骑士。”陆溪指着以查理为首的一队人马,“他们会随同我一起回王城觐见女王。我给女王准备了一份礼物,她一定会喜欢的。”
使者的脸立即变了。
他接到的使命是,要让露西公主乖乖回到王城,不让她带上任何的武力装备,把她完全架空起来,到了王城之后,她就是一头待宰的小绵羊,只能任人处置。
公主的这些骑士,仔细数来,足足有千人。
这么多人回王城,要是出了什么事情,他可怎么交代?
使者的脸立即不好看了。
陆溪说:“阁下不必担心,我不是别有企图,而是我的骑士们近来编排了一个军事队形,我想把它献给我的王姐。如果不带上他们,我无法施展。何况,你看,他们没有穿着铠甲,手里没有拿着刀剑,您如果不信,可以上前检查。再强壮的战士失去了武器,也将会变得温和无害,你说对吗?”
使者有些动摇了,简单检查过后,相信了陆溪的话。
她说的是真的。
她这些骑士没有骑马,没有那着刀剑,没有披着铠甲,哪怕是这千人,在王城里,面对守护女王的军队,也毫无抵抗之力。而他接受的任务,最优先是要把公主带回去。至于带回去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就不是他一个小小的使者能管得了。
他依旧算是按照女王殿下的要求,完成了他的任务。
为了完成差事,使者也没多考虑,答应了。
不过这一千的骑士,减到了八百。这是他唯一的让步,要是陆溪不答应,他也无法同意将一千人都带回去。
八百比一千人,好歹少了一位数。若是女王殿下追究起来,他也好交代。
陆溪没有异议,知道不能得寸进尺,答应了使者的要求。
人数少没有关系,这八百人是她的军队里最为精锐的战士。
他们不仅拥有强壮的体魄,还拥有秘密武器——身体小巧,便于藏匿却威力惊人的手枪。
它小巧,且威力十足,隐蔽在她的将士身上——方才那使者进行简单检查时,根本没能发现。
只要时机把握得当,在对方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反扑,还是有很大的胜算——要知道,王城的战士,已经多年未经过战争的磨砺和洗礼。
除了那层尊贵的身份,他们也是再平凡不过的人,甚至成长环境比平民百姓安逸得多,没有什么值得让人惧怕的地方。他们平日里耽于享乐,早就消磨了作为战士的意志和能力,一点不足为惧。
就这样,一行人浩浩荡荡上路了。
-
陆溪有自己单独的营帐和马车,无人独处时,她会掏出自己的枪安静的擦拭,脑海里一遍一遍演练着她即将可能遇到的所有情形,要确保万无一失。
只有做好对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的预设,她才能做到真正的掌控一切。
除了手枪,她那件华美的长裙下面,那双小腿上,绑了其他的武器,这能最大程度保证她遇到突发状况,都有足够的能力应付,不会手忙脚乱,甚至丧命。
一遍一遍确认后,陆溪把一切东西归位,然后躺下睡觉,补充体力。
在达到王城之前,她没有太多的精力去抱怨旅途的艰难,她必须要保证自己精力充沛,足以应付任何情况。
就这样,度过了五天的旅途,终于远远的瞧见了王城。
那熟悉的宫墙,熟悉的景色,让陆溪不禁感慨。
查理也是曾经生长在王城里的人,他的反应要比陆溪大一些,他感叹道:“殿下,我们许多年没有回来了,如今这里变化真大。”
陆溪喃喃道:“不,还不够大。”
她还可以让变化更大一些,甚至可以直接让这个国家,换个主人。
陆溪的神色虽然淡淡,背后却蕴藏着翻天覆地的野心。
克丽丝的执政大臣站在城门前欢迎陆溪,表达对她的重视。
重视是重视,但这重视之中,有多少是尊重的重,多少是敌视的视,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大臣看见陆溪,见了礼后,爽朗地笑道:“露西公主一如当初那般迷人,不不,比以前更加美丽优秀了,我仿佛看到了天上的明月,让我心驰神往。”
这些贵族常年和淑女打交道,举办舞会交集,性格十分放得开。
他毫不吝啬的赞美陆溪,陆溪却只是微微勾唇,淡淡笑了一下,以示礼貌,并没有想与他们太过亲近的意思,她用公事公办的口气问道:“女王什么时候召见我?我是先去看重病的父亲,还是先去觐见王姐?”
大臣收起嬉皮笑脸,严肃道:“请公主先休息,晚上再给您举行一场盛大的欢迎宴会。”
既没有让她去见见“重病的父亲”,也没有让她进王宫。
陆溪听得出这话里藏着的陷阱,只是敌不动她不动,枪声没响起前,她是不能轻举妄动的。
于是她笑着点点头,然后走进大臣安排好的旅店休息。
她睡了一整个下午,她知道,在风雨来临前,必须要保持足够充沛的体力还能够灵活应变的脑力,不然事到临头,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受她的嘱咐,除了留下来放风的人,其他人都好好的休息,缓解一下旅途的劳累。
他们在来前已经做好了准备,所有的人都知道,最艰苦的战斗,会在今晚发生。
-
傍晚六点,从王宫里行驶来一辆华丽的马车,宽大的马车占据了四分之三的道路,行人纷纷避让,然后对着空置的马车行礼——这是他们王室的礼节,许多年间,一直是这样。
马车是王室的马车,哪怕里面没有人,他们也要尊敬,要行礼,王室就是王室,哪怕只是他们乘坐的马车,都得是平民敬重仰望、不能尊敬的存在。假若王室的马匹踩死了行人,行人的家人还要以触犯了“冒犯王族”的罪过,给王室赔款道歉。
很可笑。
可王城的人这么多年都是这么过的,没有任何不适和反感,但跟随陆溪而来的战士们却纷纷皱起眉头。
这种可贵的精神,比任何语言都要有说服力。
查理感动不已,再一次宣誓道:“殿下,不过过去十年,二十年,还是三十年,我对您的誓言永远不会变——我愿意为了公主殿下抛头颅,洒热血,我会献出自己的生命,保护公主殿下。只要我还活着,就不会让公主在我面前倒下。只要我还能拿得起刀剑,就会砍下敌人的头颅!”
查理脸上的神色肃穆庄严。
这些年来,他已经很少会这么宣誓了,安定和谐的环境,让他没太有发挥作用的余地。但这不代表,他被这繁华腐蚀了心灵,他依旧不忘骑士的精神,永远都做好准备,愿意为公主献出生命。
“不用这样查理,不要搞得这么严肃。”陆溪笑了笑,第二次拒绝他的宣誓。
查理的面上出现伤心的神色,重申道:“我愿意,为了公主,献出自己的生命。”
“我不是怀疑你的忠诚查理,但是没有人让你献出生命。”
陆溪摇摇头,笑着从腰间挂着的一个小皮袋子里,掏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那是一把枪,通体黑色,是用热的铁水浇出来的,但此时却泛出冷然的光。
这就是她的秘密武器,体积小,却威力惊人。
她对着一根柱子瞄准,声音冷淡而饱含威严,对查理说道:“为什么不愿意相信我呢查理?我不需要你的保护,我会用我自己的力量,保护我的子民。”
话音刚落,只听“砰”的一声,柱子闪着火花,原本光洁无瑕的柱体,被打出一个深深的凹槽,还冒着烟。那巨大的冲击力,让木头飞出来,扬起了碎屑。就连被打穿的地方,都透出黑乎乎的颜色,空气中还散发着焦味。
“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陆溪说:“我不止一次说过,生命很可贵,你不要动不动就献出来。”
第124章 被驱逐的王女(六)
格雷西打开已经落满尘埃的妆匣,替陆溪盘起了长发。
一头漂亮的、如丝绸般的黑发,在格雷西灵巧的手下,编成精致美丽的辫子,又盘起来,露出了陆溪修长优美的脖颈。
陆溪不仅遗传到母亲的黑发,还遗传母亲的好皮囊。一张冷白皮怎么都晒不黑,依旧细腻如白脂。透出如玉一般的光泽,不管在怎样的光线下,都格外的好看。
那双遗传自国王的碧眼,又让她添上一丝高贵神秘的气质,这双碧绿的眼睛明亮而坚定,闪烁着温和而漂亮的光芒,姣如天上明月,润如海底珍珠。
而陆溪身上穿着的,也不再是一身简便的男士服装,而是一身华丽无比,夸张又奢华,满身珠翠的洛可可风宫廷礼服。
深碧的颜色,太过单调冷静,一般的女士穿起来会显老,变得暮气沉沉,会让人想起秋天即将来临的树叶,即将年华逝去,不复娇艳。可陆溪穿起来却完全没有这种感觉,那深深的绿色和繁复的裙摆褶皱,衬托得她如华美珍贵的碧玉,岁月沉淀出来的淡定和沉稳,使得她不像别的年轻姑娘那么浮躁,和衣服相得益彰。
不管怎么看,公主都是个真正的美人,从内而外的美人。
只不过这些年来,她疲于奔波,为了领土的事情劳心劳力,家国的重担压在她的身上,让她不得不变得超乎想象的勇敢,也疏于对自身美丽的养护,平日里总是一副不事梳妆的随意模样,浪费了这样精致美丽的皮囊。
要知道,若是别的贵族小姐长成这样,恐怕恨不得将自己妆点成花枝招展的孔雀,最好天天坐着马车在街上闲逛,好让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有机会赞美她的容颜。
哪会像陆溪这样,不修边幅。
如今,因为女王的手谕召陆溪回城,使得她要觐见女王时,不得不端起一位公主该有的姿态和体面,一些行头的装扮也是很有必要的。
格雷西给陆溪戴上一顶璀璨的王冠,笑着说道:“殿下,您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您是天上的明月,是最华美的珠宝!不不,哪怕是最华美的珠宝,也配不上您!”
陆溪歪着脑袋,对着镜子照了照,她眨了眨眼……感觉呼吸都有点困难了。
她道:“格雷西,裙子给我松开点……”
“可是……这样不够优美得体。”
“舒服和健康更重要点。”陆溪很坚持。
这束腰简直有些反人类,她真的快要喘不动气了,腰间的骨骼都在痛。佩戴着这样的束腰出去一整天,陆溪怕自己可怜的骨头变形。
美丽诚可贵,舒服价更高。
格雷西拗不过她,帮她松了松胸衣,陆溪才感觉活过来般。
穿这个裙子,简直像在上刑。
还有这个头发……
陆溪对着水银镜照了照,然后仔细端详自己的脸,许久后得出结论:脸是好脸,头发是好头发,就是这种盘发的发型,晚上睡觉会很难受,甚至顶着这么繁复的发型,白天她走出门,脑袋上像是顶着个碗,也还是很难受。
格雷西的手法复杂,从这里回到王城,需要经过好几天的风雨兼程,意味着这几天她都不能动她的头发,免得弄坏……一想到这,陆溪头都大了。
陆溪道:“格雷西,不能弄得简单点吗?我一路上都该睡不着了。”
“这已经是最简单的了,公主殿下!”格雷西生怕陆溪破坏这个发型,急道,“就不能带上我,一起回王城吗?”
陆溪义正词严地拒绝了,“不,格雷西,这是一趟危险的旅途,我不能带你去冒险。”
至此,格雷西抹着眼泪离开了,为公主准备路上的行囊。
-
两天后,陆溪从她的城邦里出发,和使者一起。
她一身盛装,带着华美的王冠,一身贵气,高贵不可攀。
使者忽然恍惚觉得,现在这个露西公主,比王城王宫里的克丽丝女王,更像一个国家的王。然而这个想法只是在他的心里闪过,他面上是不会有任何的表示,更不会说这种大逆不道的话的。
不然会掉脑袋。
使者迎上陆溪:“我们可以上路了?露西公主。”
“这些人是我的骑士。”陆溪指着以查理为首的一队人马,“他们会随同我一起回王城觐见女王。我给女王准备了一份礼物,她一定会喜欢的。”
使者的脸立即变了。
他接到的使命是,要让露西公主乖乖回到王城,不让她带上任何的武力装备,把她完全架空起来,到了王城之后,她就是一头待宰的小绵羊,只能任人处置。
公主的这些骑士,仔细数来,足足有千人。
这么多人回王城,要是出了什么事情,他可怎么交代?
使者的脸立即不好看了。
陆溪说:“阁下不必担心,我不是别有企图,而是我的骑士们近来编排了一个军事队形,我想把它献给我的王姐。如果不带上他们,我无法施展。何况,你看,他们没有穿着铠甲,手里没有拿着刀剑,您如果不信,可以上前检查。再强壮的战士失去了武器,也将会变得温和无害,你说对吗?”
使者有些动摇了,简单检查过后,相信了陆溪的话。
她说的是真的。
她这些骑士没有骑马,没有那着刀剑,没有披着铠甲,哪怕是这千人,在王城里,面对守护女王的军队,也毫无抵抗之力。而他接受的任务,最优先是要把公主带回去。至于带回去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就不是他一个小小的使者能管得了。
他依旧算是按照女王殿下的要求,完成了他的任务。
为了完成差事,使者也没多考虑,答应了。
不过这一千的骑士,减到了八百。这是他唯一的让步,要是陆溪不答应,他也无法同意将一千人都带回去。
八百比一千人,好歹少了一位数。若是女王殿下追究起来,他也好交代。
陆溪没有异议,知道不能得寸进尺,答应了使者的要求。
人数少没有关系,这八百人是她的军队里最为精锐的战士。
他们不仅拥有强壮的体魄,还拥有秘密武器——身体小巧,便于藏匿却威力惊人的手枪。
它小巧,且威力十足,隐蔽在她的将士身上——方才那使者进行简单检查时,根本没能发现。
只要时机把握得当,在对方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反扑,还是有很大的胜算——要知道,王城的战士,已经多年未经过战争的磨砺和洗礼。
除了那层尊贵的身份,他们也是再平凡不过的人,甚至成长环境比平民百姓安逸得多,没有什么值得让人惧怕的地方。他们平日里耽于享乐,早就消磨了作为战士的意志和能力,一点不足为惧。
就这样,一行人浩浩荡荡上路了。
-
陆溪有自己单独的营帐和马车,无人独处时,她会掏出自己的枪安静的擦拭,脑海里一遍一遍演练着她即将可能遇到的所有情形,要确保万无一失。
只有做好对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的预设,她才能做到真正的掌控一切。
除了手枪,她那件华美的长裙下面,那双小腿上,绑了其他的武器,这能最大程度保证她遇到突发状况,都有足够的能力应付,不会手忙脚乱,甚至丧命。
一遍一遍确认后,陆溪把一切东西归位,然后躺下睡觉,补充体力。
在达到王城之前,她没有太多的精力去抱怨旅途的艰难,她必须要保证自己精力充沛,足以应付任何情况。
就这样,度过了五天的旅途,终于远远的瞧见了王城。
那熟悉的宫墙,熟悉的景色,让陆溪不禁感慨。
查理也是曾经生长在王城里的人,他的反应要比陆溪大一些,他感叹道:“殿下,我们许多年没有回来了,如今这里变化真大。”
陆溪喃喃道:“不,还不够大。”
她还可以让变化更大一些,甚至可以直接让这个国家,换个主人。
陆溪的神色虽然淡淡,背后却蕴藏着翻天覆地的野心。
克丽丝的执政大臣站在城门前欢迎陆溪,表达对她的重视。
重视是重视,但这重视之中,有多少是尊重的重,多少是敌视的视,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大臣看见陆溪,见了礼后,爽朗地笑道:“露西公主一如当初那般迷人,不不,比以前更加美丽优秀了,我仿佛看到了天上的明月,让我心驰神往。”
这些贵族常年和淑女打交道,举办舞会交集,性格十分放得开。
他毫不吝啬的赞美陆溪,陆溪却只是微微勾唇,淡淡笑了一下,以示礼貌,并没有想与他们太过亲近的意思,她用公事公办的口气问道:“女王什么时候召见我?我是先去看重病的父亲,还是先去觐见王姐?”
大臣收起嬉皮笑脸,严肃道:“请公主先休息,晚上再给您举行一场盛大的欢迎宴会。”
既没有让她去见见“重病的父亲”,也没有让她进王宫。
陆溪听得出这话里藏着的陷阱,只是敌不动她不动,枪声没响起前,她是不能轻举妄动的。
于是她笑着点点头,然后走进大臣安排好的旅店休息。
她睡了一整个下午,她知道,在风雨来临前,必须要保持足够充沛的体力还能够灵活应变的脑力,不然事到临头,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受她的嘱咐,除了留下来放风的人,其他人都好好的休息,缓解一下旅途的劳累。
他们在来前已经做好了准备,所有的人都知道,最艰苦的战斗,会在今晚发生。
-
傍晚六点,从王宫里行驶来一辆华丽的马车,宽大的马车占据了四分之三的道路,行人纷纷避让,然后对着空置的马车行礼——这是他们王室的礼节,许多年间,一直是这样。
马车是王室的马车,哪怕里面没有人,他们也要尊敬,要行礼,王室就是王室,哪怕只是他们乘坐的马车,都得是平民敬重仰望、不能尊敬的存在。假若王室的马匹踩死了行人,行人的家人还要以触犯了“冒犯王族”的罪过,给王室赔款道歉。
很可笑。
可王城的人这么多年都是这么过的,没有任何不适和反感,但跟随陆溪而来的战士们却纷纷皱起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