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 霉运当头
“大王——”看到刘秀从悬崖上落入顺水的那一幕,在场的汉军将士们无不纷纷惊叫出声。等他们跑到顺水近前,再想找刘秀,哪里还能看到刘秀的身影?
起义军也不给他们仔细搜寻刘秀的机会,从后面追杀上来,耿弇等人被迫且战且退,落入顺水的刘秀,也随之下落不明。
从刘秀在南阳舂陵跟着大哥起兵造反,直到现在,严格来说,只要是刘秀独自领兵作战,他一场败仗没吃过。
在敌我双方实力相差悬殊的情况下,他最多就是选择率军撤退,避其锋芒,保存实力。而这次汉军追击尤来军、大枪军、五幡军之战,算是刘秀吃的第一场败仗。
而且这场败仗吃的着实令人窝火。在尤来军、大枪军、五幡军实力最强盛的时候,刘秀连战连捷,把起义军杀得抱头鼠窜,从冀州的常山郡,一直逃到幽州的右北平。
结果二十万的敌军都被他打没了,当敌军仅剩下几万残余的时候,他被一连串的胜利冲昏了头脑,率轻骑冒进,导致被数倍于己的敌军团团包围,阴沟里翻船。
吃了败仗的汉军,从右北平,一路败退回幽州涿郡的范阳。
其实顺水北岸之战,汉军虽败,但伤亡并不大,主要是刘秀统帅的兵马太少,总共只折损了数千人而已,只是刘秀的失踪,这大大打击了汉军的士气。
现在,刘秀麾下的主力大军,业已抵达范阳,与耿弇等败军汇合到一起。也直到此时,汉军众将们也终于得知了大王坠入顺水,现在生死未卜,下落不明。
得知此事之后,汉军众将,无不大为震惊。上面的将官们,一个个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下面的汉军兵卒们,更是如丧考妣。全军上下,军心动荡。
要知道刘秀可是全军的核心,也是全体将士们的主心骨,现在刘秀下落不明,不知是生是死,全军将士仿佛一瞬间失去了方向,不知该如何是好。
中军帐里,汉军众将齐聚一堂,但整个营帐里的气氛异常凝重。有的人摇头叹气,长吁短叹,有的人眼圈湿红,低声哽咽,有的人六神无主,目光呆滞。
大王明明只是下落不明,可众人却都哭丧着脸,一副要大难临头的模样,吴汉见状,心中气闷,猛的一拍桌案,挺身站起,振声喝道:“无论大王在与不在,我等都应继续努力,歼灭贼军!何况,大王现在已有子嗣!”
言下之意,即便大王真的不幸遇难,也有子嗣可继承王位。
众将纷纷看了吴汉一眼,非但没有被他的话激发起斗志,反而更加绝望。
原因很简单,郭圣通是有了身孕,但还没有临盆呢,谁知道怀的是儿还是女,如果是生女,又如何继承王位?
即便是生儿,可是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又怎么能领导汉军将士。
环视在场众人的表情,吴汉也意识到,自己指望大王的子嗣,现在有点天方夜谭,扯得太远了。
他转而又改口道:“大王的兄长,有子嗣在南阳,大不了,我们可接大王兄长的子嗣来河北!”
他这话倒是让在场众人心中一动,暗暗点头,觉得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如果大王真不在了,必须得有个人站出来,把全军数十万的将士重新凝聚到一起。
这个人,邓禹不行,贾复、吴汉、耿弇诸将也都不行,由大王的亲侄子来接任萧王之位,再由大王的子嗣于河北称帝,萧王监国,这倒是十分可行。
见人们脸上的表情不再像刚才那么绝望,眼中又都恢复些光彩,吴汉这才放缓了语气,意味深长地说道:“我刚才所言,也只是最坏的情况而已!我相信,大王一定能遇难成祥。从南阳,到河北,大王经历过多少苦难,又经历过多少的艰难险阻,可大王都安然无恙地挺了过来,这次,只区区尤来、大枪、五幡等贼军,又岂能杀得了大王?”
众人纷纷点头,表示吴汉说得没错。
耿弇站起身形,说道:“我等当即可返回顺水,去搜寻大王!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如此,我们回到冀州,方能给王夫人一个交代!”
在场众人纷纷点头,齐齐看向吴汉。吴汉没有异议,斩钉截铁地说道:“明日一早,我军起程北上!”
刘秀在顺水北岸,被受惊的战马驮着跳了崖。说起来,刘秀也是够倒霉的,好端端的,莫名其妙的就掉进了顺水。
战马落水之后,便一个劲的往水底下沉,刘秀也被震得头昏脑涨。他本想迅速离开战马,可当他想摆脱战马的时候,才猛然发现,一只脚被死死卡在马镫子上。
刘秀被战马拽着不断的往水底沉,他连续蹬腿,想把马镫子甩掉,不过没用,马镫子反而越缠越紧。
更要命的是,顺水的下面还藏有暗流,刘秀连同战马,被暗流卷着,下沉的速度更快。
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非得被活活淹死不可,刘秀使出全力,抽出佩剑,身子蜷缩成一团,猛的用赤霄剑将马镫子的皮带挑断。
而后,他双腿连蹬,总算是从水底里浮了上来。
他的头露出水面后,仰天长长吸了口气,缓了一会,他向周围观瞧,发现自己正顺着汹涌水流,快速向下游飘着。
刘秀倒是也想抓住岸边的石头,可是有的石头又光又滑,根本抓不住,而有的石头棱角尖锐,抓过去,掌心立刻被划开一条口子。
他感觉自己的体力正在快速流失,不敢再剧烈挣扎,任凭水流卷着自己,向下漂流。
这一漂,也不知过了多久,当刘秀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河水冲上了岸。
这里位于顺水的拐角,是一处浅滩,他慢慢抬起头,向四周环视,身后是河水,前方是树林。至于这里具体是什么地方,刘秀也不清楚。
他向岸上爬了爬,来到没有水的地方,仰面躺在地上,呼哧呼哧地喘息着,感觉自己浑身上下要被撕裂了似的。
他足足缓了两刻钟,感觉身体里又恢复些力气,这才慢慢把身上的甲胄卸掉,又将衣服脱掉。
他的掌心上有伤口,身上也有伤口,由于被河水长时间的浸泡,伤口没有结痂,还被泡得发白,皮肉外翻。
他忍着痛,从衣服里掏出金疮药,咬掉盖子,将里面的药沫倒在伤口上。
粘了药沫的伤口,就如同被火烧似的,剧烈的疼痛感,让刘秀眼前发黑,险些当场晕死过去。
刘秀随手抓住一根细木棍,死死咬在口中,这是防止自己把牙床咬裂。
第一次的剧痛过后,接下来,刘秀就几乎麻木了,将金疮药不断倒在自己身上的各处伤口。
刘秀咬着木棍,汗珠子顺着他的脸颊不断向下滴淌。等到他把自己能上药的伤口都上完药,整个人就如同虚脱了似的,瘫软在地上,只剩下喘气的力气。
不知过了多久,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刘秀缓缓张开眼睛,先是查看一番自己身上的伤口,一部分小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痂。
刘秀因为饮过金液的关系,伤口的愈合速度一向快过常人许多,如果不是被河水浸泡得太久,也不至于直到现在才结痂。
他重新给自己的伤口上了一遍药,然后将自己的袍子撕下几条,将伤口一一包扎起来。
他正包裹着自己的伤口,忽听树林中传出沙沙的声响。刘秀身子一震,第一时间把自己的赤霄剑拿起,拔剑出鞘,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树林。
等他看清楚从树林中走出来的是什么后,心中禁不住暗叹口气,真是漏屋偏逢连夜雨啊!原来从树林中走出来的是一头两米多长的黑熊瞎子。
这里是右北平郡,放到现代,都已经包括辽宁的一部分了,说这里是东北,也并不过分。这头大黑熊瞎子,从树林里走出来的时候,如同一座黑色的小山。
看到这头畜生,刘秀也只能在心里感叹一句,自己真是时运不济啊!
熊的嗅觉十分敏锐,差不多是猎狗的七倍,方圆一里之内的血腥味,它都能嗅得到。熊的听觉更敏锐,能听得到三百步开外的脚步声。
可以说熊就是天生的丛林杀手。
此时刘秀碰上的这头黑熊瞎子,显然是被刘秀身上的血腥味吸引过来的。
熊在向他走过去时,一对圆圆的黑眼珠死死盯着他,与此同时,透明的液体顺着熊的嘴角不断滴淌下来。
刘秀深吸口气,强打精神,以赤霄剑支地,慢慢站起身形。
他弯着腰身,盯着一步步走来的黑熊,说道:“如果你不吃我,我们还可以相互配合,在山中共同捕捉猎物,可你要吃我,我就只能和你拼命,这样,对你对我都没好处!”
如果对面来的是个人,或许还能觉得刘秀的话有几分道理,可惜,现在他面对的是一头熊,不懂人语的畜生。黑熊没有放缓脚步,依旧是一步步地向刘秀逼近。
等到一人一熊之间的距离只有七八步远,黑熊嗷的咆哮一声,四只爪子一同刨地,向刘秀直冲过去。
刘秀强忍着身上的疼痛,向旁闪躲。
呼!一股腥风,从他身边呼啸而过,与此同时,他感觉自己的肩头火辣辣的疼痛,扭头一看,原来肩头的皮肉被黑熊的利爪划开一条口子。
伤口并不深,但却疼得厉害。野兽的爪子上,全都是细菌,被野兽的爪子抓伤,滋味绝对不好受。
熊不吃死的猎物,这种说法并不可信,当熊饿极了的时候,别说是死的猎物,即便是腐烂的猎物,它都能啃食个干净。
一击未能杀死猎物,黑熊愤怒地咆哮,扭转回头,再次向刘秀冲过来。刚才吃了亏,这次刘秀闪躲得更快,身子贴着地面,向旁翻滚。
黑熊一连攻击他好几次,都被刘秀闪躲开,这激发起了黑熊的兽性,它在刘秀的面前站起,两米多长的体型立在那里,真仿佛一尊铁塔似的。
这回不等黑熊发起进攻,刘秀主动向黑熊冲了过去。黑熊本能反应的一爪横扫向他。刘秀向下低身,黑熊锋利的爪子没有扫在他的脑袋上,贴着他的头皮掠过。
刘秀躲避开黑熊的攻击,人也顺势近了黑熊的身,手中剑借着惯性,狠狠向前刺了出去。
起义军也不给他们仔细搜寻刘秀的机会,从后面追杀上来,耿弇等人被迫且战且退,落入顺水的刘秀,也随之下落不明。
从刘秀在南阳舂陵跟着大哥起兵造反,直到现在,严格来说,只要是刘秀独自领兵作战,他一场败仗没吃过。
在敌我双方实力相差悬殊的情况下,他最多就是选择率军撤退,避其锋芒,保存实力。而这次汉军追击尤来军、大枪军、五幡军之战,算是刘秀吃的第一场败仗。
而且这场败仗吃的着实令人窝火。在尤来军、大枪军、五幡军实力最强盛的时候,刘秀连战连捷,把起义军杀得抱头鼠窜,从冀州的常山郡,一直逃到幽州的右北平。
结果二十万的敌军都被他打没了,当敌军仅剩下几万残余的时候,他被一连串的胜利冲昏了头脑,率轻骑冒进,导致被数倍于己的敌军团团包围,阴沟里翻船。
吃了败仗的汉军,从右北平,一路败退回幽州涿郡的范阳。
其实顺水北岸之战,汉军虽败,但伤亡并不大,主要是刘秀统帅的兵马太少,总共只折损了数千人而已,只是刘秀的失踪,这大大打击了汉军的士气。
现在,刘秀麾下的主力大军,业已抵达范阳,与耿弇等败军汇合到一起。也直到此时,汉军众将们也终于得知了大王坠入顺水,现在生死未卜,下落不明。
得知此事之后,汉军众将,无不大为震惊。上面的将官们,一个个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下面的汉军兵卒们,更是如丧考妣。全军上下,军心动荡。
要知道刘秀可是全军的核心,也是全体将士们的主心骨,现在刘秀下落不明,不知是生是死,全军将士仿佛一瞬间失去了方向,不知该如何是好。
中军帐里,汉军众将齐聚一堂,但整个营帐里的气氛异常凝重。有的人摇头叹气,长吁短叹,有的人眼圈湿红,低声哽咽,有的人六神无主,目光呆滞。
大王明明只是下落不明,可众人却都哭丧着脸,一副要大难临头的模样,吴汉见状,心中气闷,猛的一拍桌案,挺身站起,振声喝道:“无论大王在与不在,我等都应继续努力,歼灭贼军!何况,大王现在已有子嗣!”
言下之意,即便大王真的不幸遇难,也有子嗣可继承王位。
众将纷纷看了吴汉一眼,非但没有被他的话激发起斗志,反而更加绝望。
原因很简单,郭圣通是有了身孕,但还没有临盆呢,谁知道怀的是儿还是女,如果是生女,又如何继承王位?
即便是生儿,可是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又怎么能领导汉军将士。
环视在场众人的表情,吴汉也意识到,自己指望大王的子嗣,现在有点天方夜谭,扯得太远了。
他转而又改口道:“大王的兄长,有子嗣在南阳,大不了,我们可接大王兄长的子嗣来河北!”
他这话倒是让在场众人心中一动,暗暗点头,觉得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如果大王真不在了,必须得有个人站出来,把全军数十万的将士重新凝聚到一起。
这个人,邓禹不行,贾复、吴汉、耿弇诸将也都不行,由大王的亲侄子来接任萧王之位,再由大王的子嗣于河北称帝,萧王监国,这倒是十分可行。
见人们脸上的表情不再像刚才那么绝望,眼中又都恢复些光彩,吴汉这才放缓了语气,意味深长地说道:“我刚才所言,也只是最坏的情况而已!我相信,大王一定能遇难成祥。从南阳,到河北,大王经历过多少苦难,又经历过多少的艰难险阻,可大王都安然无恙地挺了过来,这次,只区区尤来、大枪、五幡等贼军,又岂能杀得了大王?”
众人纷纷点头,表示吴汉说得没错。
耿弇站起身形,说道:“我等当即可返回顺水,去搜寻大王!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如此,我们回到冀州,方能给王夫人一个交代!”
在场众人纷纷点头,齐齐看向吴汉。吴汉没有异议,斩钉截铁地说道:“明日一早,我军起程北上!”
刘秀在顺水北岸,被受惊的战马驮着跳了崖。说起来,刘秀也是够倒霉的,好端端的,莫名其妙的就掉进了顺水。
战马落水之后,便一个劲的往水底下沉,刘秀也被震得头昏脑涨。他本想迅速离开战马,可当他想摆脱战马的时候,才猛然发现,一只脚被死死卡在马镫子上。
刘秀被战马拽着不断的往水底沉,他连续蹬腿,想把马镫子甩掉,不过没用,马镫子反而越缠越紧。
更要命的是,顺水的下面还藏有暗流,刘秀连同战马,被暗流卷着,下沉的速度更快。
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非得被活活淹死不可,刘秀使出全力,抽出佩剑,身子蜷缩成一团,猛的用赤霄剑将马镫子的皮带挑断。
而后,他双腿连蹬,总算是从水底里浮了上来。
他的头露出水面后,仰天长长吸了口气,缓了一会,他向周围观瞧,发现自己正顺着汹涌水流,快速向下游飘着。
刘秀倒是也想抓住岸边的石头,可是有的石头又光又滑,根本抓不住,而有的石头棱角尖锐,抓过去,掌心立刻被划开一条口子。
他感觉自己的体力正在快速流失,不敢再剧烈挣扎,任凭水流卷着自己,向下漂流。
这一漂,也不知过了多久,当刘秀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河水冲上了岸。
这里位于顺水的拐角,是一处浅滩,他慢慢抬起头,向四周环视,身后是河水,前方是树林。至于这里具体是什么地方,刘秀也不清楚。
他向岸上爬了爬,来到没有水的地方,仰面躺在地上,呼哧呼哧地喘息着,感觉自己浑身上下要被撕裂了似的。
他足足缓了两刻钟,感觉身体里又恢复些力气,这才慢慢把身上的甲胄卸掉,又将衣服脱掉。
他的掌心上有伤口,身上也有伤口,由于被河水长时间的浸泡,伤口没有结痂,还被泡得发白,皮肉外翻。
他忍着痛,从衣服里掏出金疮药,咬掉盖子,将里面的药沫倒在伤口上。
粘了药沫的伤口,就如同被火烧似的,剧烈的疼痛感,让刘秀眼前发黑,险些当场晕死过去。
刘秀随手抓住一根细木棍,死死咬在口中,这是防止自己把牙床咬裂。
第一次的剧痛过后,接下来,刘秀就几乎麻木了,将金疮药不断倒在自己身上的各处伤口。
刘秀咬着木棍,汗珠子顺着他的脸颊不断向下滴淌。等到他把自己能上药的伤口都上完药,整个人就如同虚脱了似的,瘫软在地上,只剩下喘气的力气。
不知过了多久,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刘秀缓缓张开眼睛,先是查看一番自己身上的伤口,一部分小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痂。
刘秀因为饮过金液的关系,伤口的愈合速度一向快过常人许多,如果不是被河水浸泡得太久,也不至于直到现在才结痂。
他重新给自己的伤口上了一遍药,然后将自己的袍子撕下几条,将伤口一一包扎起来。
他正包裹着自己的伤口,忽听树林中传出沙沙的声响。刘秀身子一震,第一时间把自己的赤霄剑拿起,拔剑出鞘,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树林。
等他看清楚从树林中走出来的是什么后,心中禁不住暗叹口气,真是漏屋偏逢连夜雨啊!原来从树林中走出来的是一头两米多长的黑熊瞎子。
这里是右北平郡,放到现代,都已经包括辽宁的一部分了,说这里是东北,也并不过分。这头大黑熊瞎子,从树林里走出来的时候,如同一座黑色的小山。
看到这头畜生,刘秀也只能在心里感叹一句,自己真是时运不济啊!
熊的嗅觉十分敏锐,差不多是猎狗的七倍,方圆一里之内的血腥味,它都能嗅得到。熊的听觉更敏锐,能听得到三百步开外的脚步声。
可以说熊就是天生的丛林杀手。
此时刘秀碰上的这头黑熊瞎子,显然是被刘秀身上的血腥味吸引过来的。
熊在向他走过去时,一对圆圆的黑眼珠死死盯着他,与此同时,透明的液体顺着熊的嘴角不断滴淌下来。
刘秀深吸口气,强打精神,以赤霄剑支地,慢慢站起身形。
他弯着腰身,盯着一步步走来的黑熊,说道:“如果你不吃我,我们还可以相互配合,在山中共同捕捉猎物,可你要吃我,我就只能和你拼命,这样,对你对我都没好处!”
如果对面来的是个人,或许还能觉得刘秀的话有几分道理,可惜,现在他面对的是一头熊,不懂人语的畜生。黑熊没有放缓脚步,依旧是一步步地向刘秀逼近。
等到一人一熊之间的距离只有七八步远,黑熊嗷的咆哮一声,四只爪子一同刨地,向刘秀直冲过去。
刘秀强忍着身上的疼痛,向旁闪躲。
呼!一股腥风,从他身边呼啸而过,与此同时,他感觉自己的肩头火辣辣的疼痛,扭头一看,原来肩头的皮肉被黑熊的利爪划开一条口子。
伤口并不深,但却疼得厉害。野兽的爪子上,全都是细菌,被野兽的爪子抓伤,滋味绝对不好受。
熊不吃死的猎物,这种说法并不可信,当熊饿极了的时候,别说是死的猎物,即便是腐烂的猎物,它都能啃食个干净。
一击未能杀死猎物,黑熊愤怒地咆哮,扭转回头,再次向刘秀冲过来。刚才吃了亏,这次刘秀闪躲得更快,身子贴着地面,向旁翻滚。
黑熊一连攻击他好几次,都被刘秀闪躲开,这激发起了黑熊的兽性,它在刘秀的面前站起,两米多长的体型立在那里,真仿佛一尊铁塔似的。
这回不等黑熊发起进攻,刘秀主动向黑熊冲了过去。黑熊本能反应的一爪横扫向他。刘秀向下低身,黑熊锋利的爪子没有扫在他的脑袋上,贴着他的头皮掠过。
刘秀躲避开黑熊的攻击,人也顺势近了黑熊的身,手中剑借着惯性,狠狠向前刺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