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_分卷阅读_66
“咸老师来啦!”任明卿特别热情地给田恬摆拖鞋。
但是他从庄墨手里接过手提包就没有那么自然了,只是很小声地说了句“你回来了”。
田恬没有注意到这两人之间的微妙气氛,“我靠”一声。同样是编辑,贫富差距怎么这么大?!出于无产阶级没见过世面的劣根性,他在庄墨家里上上下下拍小视频,发给多维元素:“你看,豪不豪?阔不阔?屌不屌?你说这只貔貅会不会很贵,值多少钱?”眼冒精光,看样子非常想藏进外套里。
吃完饭,庄墨教他怎么养任明卿:“每天早晚饭都要你解决,下班了立即过来,别磨蹭,有做不完的事到书房去加班。中午10点左右给他叫外卖,干净一点清淡一点,别乱七八糟的什么都喂给他吃。三餐后提醒他别忘了吃药。洗衣服洗碗这种事也别让他做,他身体不好,受不得累,那片田就够他忙活的了。”
田恬:“啊?”
他刚才听到了什么,田?
“写作上,他现在要筹备新书,但还没有方向,好在他灵感多,一天一个主意,你就帮他看看哪个点子最适合商业化。如果他一直瞎写,你也别去管他,多鼓励他,每天给他看文,夸他写得好。他写起来就没有时间观念,你要经常提醒他多休息,晚上别让他写了,你们一起看看电影追追新番,教他打游戏也行,就是别让他一直杵在电脑前工作。”
别的作者都是稿子催不出来,任明卿是“不,给我笔,我还可以写”,十头牛都拉不住,勤快得让人心疼。
“如果他非得呆在他的那片田里,你就帮他一起除草捉虫,勤快点儿,听见没有?”
田恬听了他连珠炮似的工作条例,本来就心生畏惧,此时再次听到种田,更是脸都绿了:“……你们家还有田?”
庄墨带他走到窗边,后院完全是个农家乐的架势。草坪被翻成一畦一畦的,都出秧苗了,绿绿的,小小的,在秋风中瑟瑟发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界。
“厉害吧?”庄墨面露骄傲,“他会种地。”
“……”
“对了,跟我来。”庄墨做贼似得探了眼任明卿的身影,发现他在卧室里整理东西,带着田恬蹑手蹑脚走到地下室。酒窖一角有扇装了电子锁的门,庄墨拿出钢笔,在他手上写下了密码:“如果哪天你遇到了危险,不要慌,躲进这里面,有吃有喝有通讯工具。”
“这什么末日设定?”
庄墨比了个嘘:“千万别让他知道。”
“我靠!太太是个什么东西?还要造个专门的庇护所对付他!听起来超级危险!”
庄墨给了他个警告的眼神,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开了酒窖。
重新回到客厅,田恬看到任明卿毛茸茸的后脑勺都腿软,生怕他软软糯糯的表象之下有什么奇怪的设定。
任明卿对他俩背地里的交流一无所知,整理完了行李箱,把庄墨叫到身边,仔仔细细地跟他交代:“这个袋子里是换洗的衬衫,我都给你熨好了……西装在这里……领带夹手表在边袋里,洗漱用品和香水分装都用毛巾包起来了。”他对庄墨也没有什么别的指望,“就是你穿脏了放在这个袋子里带回来,干净的和不干净的要分开。”
庄墨感受到了妻子的温暖:“谢谢小任老师!”
任明卿欲言又止,垂头丧气地走了。
庄墨从那天起就不管他叫太太了,只是客客气气地喊他“小任老师”。虽然说自从屋子里闹鬼之后,庄墨就恢复了原样,但称呼上的小小变化,还是让他觉察到庄墨在避嫌。庄墨现在都不跟他说骚话了,生活了无生趣。
“他避嫌没有问题啊。你怀疑他是同性恋,他说不是,他知道你在怀疑他的性向,那避嫌不是最好的做法吗?不然你还让他怎样呢?”任明卿心中有个声音对他提出了质疑。
“话是这样说没错……”
“可你从那天起一直情绪低落哦。他不是同性恋,你为什么要不开心呢?”小恶魔的声音继续逼问。
任明卿停住了脚步。对啊,他不是同性恋,我为什么要不开心?
难道……
庄先生不是同性恋,我才是!
任明卿被这个想法惊呆了,扶着墙壁走到自己的卧室坐下,陷入了沉思。
他本来是个特别自闭的人,身边没什么朋友,境遇也潦倒。庄墨突然出现,那么照顾他、肯定他,支持他追求自己的梦想,他会喜欢他,也很正常。但这种感情到底是不是爱情,却很难讲。吊桥效应说,人在危难中会轻易爱上施以援手之人,他的人生在遇到庄墨以前就没走上过平地。而且他也没有跟别人谈过恋爱,不知道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你觉得他人怎么样?”小恶魔又冒出来了。
“特别特别好。”任明卿几乎能把一切美好的辞藻堆砌到庄墨身上。“他博闻广识,聪明理智,为人正派,行为举止很绅士,性格又不失诙谐幽默。虽然有时候过于霸道,但也只是按照他的想法在帮助别人,待别人好而已,他的想法一般来说都是对的,这是他个人能力的体现。我能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东西,不论是社会经验,人生眼见,还是为人处世,我很崇拜他。”
“那你跟他在一起开心吗?”
“特别特别开心,或者说,是幸福吧。”任明卿活到那么大,还从来没有感觉那么棒过,不单单是物质上的丰盛,还有精神上的满足。“虽然我跟他相比是这样微不足道,可是他从来没有因此看不起我,每天每天都在肯定我的才华,赞美我身上的闪光点,支持我追求自己的梦想,陪伴在我身边,为我付出了很多。他给我的尊重让我觉得,好像我是个了不起的人。我当然不是说我真的是个了不起的人,但我那么努力创作,也有不想让他失望的因素在里头。”
“你愿意跟庄墨一直这样下去吗?”
“我当然愿意啦!可是……我不知道我能为他做什么。我一直在受他的恩惠,却好像帮不到他。”这是他一直以来就有的想法,并非意识到自己对庄墨的感情才后知后觉,所以他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待庄墨好,但总觉得不够罢了。
“是的,他太好了,他是你的男神,而你是个瘸子,还是男的,从头都脚都配不上他,你应该去找个随便什么其他人共度余生。”
但是他从庄墨手里接过手提包就没有那么自然了,只是很小声地说了句“你回来了”。
田恬没有注意到这两人之间的微妙气氛,“我靠”一声。同样是编辑,贫富差距怎么这么大?!出于无产阶级没见过世面的劣根性,他在庄墨家里上上下下拍小视频,发给多维元素:“你看,豪不豪?阔不阔?屌不屌?你说这只貔貅会不会很贵,值多少钱?”眼冒精光,看样子非常想藏进外套里。
吃完饭,庄墨教他怎么养任明卿:“每天早晚饭都要你解决,下班了立即过来,别磨蹭,有做不完的事到书房去加班。中午10点左右给他叫外卖,干净一点清淡一点,别乱七八糟的什么都喂给他吃。三餐后提醒他别忘了吃药。洗衣服洗碗这种事也别让他做,他身体不好,受不得累,那片田就够他忙活的了。”
田恬:“啊?”
他刚才听到了什么,田?
“写作上,他现在要筹备新书,但还没有方向,好在他灵感多,一天一个主意,你就帮他看看哪个点子最适合商业化。如果他一直瞎写,你也别去管他,多鼓励他,每天给他看文,夸他写得好。他写起来就没有时间观念,你要经常提醒他多休息,晚上别让他写了,你们一起看看电影追追新番,教他打游戏也行,就是别让他一直杵在电脑前工作。”
别的作者都是稿子催不出来,任明卿是“不,给我笔,我还可以写”,十头牛都拉不住,勤快得让人心疼。
“如果他非得呆在他的那片田里,你就帮他一起除草捉虫,勤快点儿,听见没有?”
田恬听了他连珠炮似的工作条例,本来就心生畏惧,此时再次听到种田,更是脸都绿了:“……你们家还有田?”
庄墨带他走到窗边,后院完全是个农家乐的架势。草坪被翻成一畦一畦的,都出秧苗了,绿绿的,小小的,在秋风中瑟瑟发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界。
“厉害吧?”庄墨面露骄傲,“他会种地。”
“……”
“对了,跟我来。”庄墨做贼似得探了眼任明卿的身影,发现他在卧室里整理东西,带着田恬蹑手蹑脚走到地下室。酒窖一角有扇装了电子锁的门,庄墨拿出钢笔,在他手上写下了密码:“如果哪天你遇到了危险,不要慌,躲进这里面,有吃有喝有通讯工具。”
“这什么末日设定?”
庄墨比了个嘘:“千万别让他知道。”
“我靠!太太是个什么东西?还要造个专门的庇护所对付他!听起来超级危险!”
庄墨给了他个警告的眼神,什么也没说,转身离开了酒窖。
重新回到客厅,田恬看到任明卿毛茸茸的后脑勺都腿软,生怕他软软糯糯的表象之下有什么奇怪的设定。
任明卿对他俩背地里的交流一无所知,整理完了行李箱,把庄墨叫到身边,仔仔细细地跟他交代:“这个袋子里是换洗的衬衫,我都给你熨好了……西装在这里……领带夹手表在边袋里,洗漱用品和香水分装都用毛巾包起来了。”他对庄墨也没有什么别的指望,“就是你穿脏了放在这个袋子里带回来,干净的和不干净的要分开。”
庄墨感受到了妻子的温暖:“谢谢小任老师!”
任明卿欲言又止,垂头丧气地走了。
庄墨从那天起就不管他叫太太了,只是客客气气地喊他“小任老师”。虽然说自从屋子里闹鬼之后,庄墨就恢复了原样,但称呼上的小小变化,还是让他觉察到庄墨在避嫌。庄墨现在都不跟他说骚话了,生活了无生趣。
“他避嫌没有问题啊。你怀疑他是同性恋,他说不是,他知道你在怀疑他的性向,那避嫌不是最好的做法吗?不然你还让他怎样呢?”任明卿心中有个声音对他提出了质疑。
“话是这样说没错……”
“可你从那天起一直情绪低落哦。他不是同性恋,你为什么要不开心呢?”小恶魔的声音继续逼问。
任明卿停住了脚步。对啊,他不是同性恋,我为什么要不开心?
难道……
庄先生不是同性恋,我才是!
任明卿被这个想法惊呆了,扶着墙壁走到自己的卧室坐下,陷入了沉思。
他本来是个特别自闭的人,身边没什么朋友,境遇也潦倒。庄墨突然出现,那么照顾他、肯定他,支持他追求自己的梦想,他会喜欢他,也很正常。但这种感情到底是不是爱情,却很难讲。吊桥效应说,人在危难中会轻易爱上施以援手之人,他的人生在遇到庄墨以前就没走上过平地。而且他也没有跟别人谈过恋爱,不知道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你觉得他人怎么样?”小恶魔又冒出来了。
“特别特别好。”任明卿几乎能把一切美好的辞藻堆砌到庄墨身上。“他博闻广识,聪明理智,为人正派,行为举止很绅士,性格又不失诙谐幽默。虽然有时候过于霸道,但也只是按照他的想法在帮助别人,待别人好而已,他的想法一般来说都是对的,这是他个人能力的体现。我能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东西,不论是社会经验,人生眼见,还是为人处世,我很崇拜他。”
“那你跟他在一起开心吗?”
“特别特别开心,或者说,是幸福吧。”任明卿活到那么大,还从来没有感觉那么棒过,不单单是物质上的丰盛,还有精神上的满足。“虽然我跟他相比是这样微不足道,可是他从来没有因此看不起我,每天每天都在肯定我的才华,赞美我身上的闪光点,支持我追求自己的梦想,陪伴在我身边,为我付出了很多。他给我的尊重让我觉得,好像我是个了不起的人。我当然不是说我真的是个了不起的人,但我那么努力创作,也有不想让他失望的因素在里头。”
“你愿意跟庄墨一直这样下去吗?”
“我当然愿意啦!可是……我不知道我能为他做什么。我一直在受他的恩惠,却好像帮不到他。”这是他一直以来就有的想法,并非意识到自己对庄墨的感情才后知后觉,所以他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待庄墨好,但总觉得不够罢了。
“是的,他太好了,他是你的男神,而你是个瘸子,还是男的,从头都脚都配不上他,你应该去找个随便什么其他人共度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