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富美成了我的白马王子_分卷阅读_174
高扬没让小白陪同,自己和班上的同学一起去了。小强是他们的班长,平时为人是公认的好。班上的同学几乎全到了,还有他的实验室导师、同学,导员和几位校领导。
郑成在班群里第一时间知道了小强的事,这几天,他零零散散地和高扬聊了不少。也是劝他不要太伤心难过。
高扬站在礼堂的门口,静静地等着。快中午的时候,从马路上飞奔来一道人影。他穿得很少,剃着平头,皮肤好像变白了一些。
高扬见到来人朝他招了招手,脸上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
郑成跑近一把抱住了眼前的人,声音低沉:“小羊腿,好久不见!”
高扬回过神来拍了拍对方的后背,带着笑意:“成哥,好久不见!”
礼堂里最先看见郑成的是严飞,他冲了出来,喊道:“郑成,你回来了。”
紧接着是郑成的室友,唐俊也出来了。郑成没有和他们一一拥抱,今天是小强的追悼会,不是他的欢迎会。
追悼会结束后,郑成找高扬单独聊了一会。高扬不想多聊小强的事,怕郑成刚回来就为此难过,便把话题从他身上绕开了,问道:“成哥,这次回来还需要回英国吗?”
“不回了,我前几天已经将毕业论文提交了,剩下的事情在网上就可以办好。”郑成回答,“下学期再回国新读半年,写篇论文就真的毕业了。”
高扬笑笑:“我们还能做半年的同学。”
郑成拍拍高扬的肩膀:“毕业后还是校友,准备留北京吗?”
“应该会留,我现在实习的公司表现得好可以转正。”高扬答完又问,“成哥你呢?”
郑成回答:“还没想好,等过完年回来看能找到哪儿的工作吧。我自己偏向于回南京,离家近,空气也比北京好。但北京大公司比较多,机会也比较多。最后的选择还要等到明年才能知道。”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高扬避开了敏感的话题,想和郑成保持单纯的朋友关系。晚上大家一起吃了个饭,算是给郑成回国的接风宴。
几天后郑成去风尚造型理发店找汉如歌,店里一个理发师告诉他汉如歌一年前就辞职了。于是他又去了汉如歌的住处,按了半天的门铃才有一个清秀的男生来开门。郑成见他戴着眼镜,蓬头垢面,手上拿着一本漫画,猜到他就是汉如歌的那个漫画家室友。
郑成和他打过招呼,一问才知道汉如歌半年前就搬走了。至于搬到了哪里,他的室友也不知道。
这一年半里,郑成没和汉如歌联系过。他还记得以前有一段时间,汉如歌喜欢发微信骚扰他,不是让他去他店里理发,就是说些有的没的日常。两人还有过一个月算不上谈恋爱的交往,虽然只是各取所需,但郑成觉得汉如歌付出了真心。
至于自己,郑成觉得一开始的他并没有太在意,只是和汉如歌相处久了,他迷恋上了和他在一起的感觉。最后他也说不清自己有没有付出真心,只是回来后想再见他一面。让他知道自己回来了,让自己知道他过得怎么样。
郑成打开手机看着和汉如歌的聊天对话框,还停留在去年的六月份。汉如歌给自己发了一个抱抱的表情,自己没有回他。
郑成知道汉如歌有多善解人意,有多体贴人。只是他这种人,除了放不开,还看不开。他在感情上永远处于被动,不是喜欢了不敢说出来,就是喜欢了没察觉。
郑成看着两人的聊天记录,一点一点地往上翻着,那些记忆像录像带滴滴回放着。他的嘴角不自主地上扬着,心里却是深深的不舍。
突然手机屏幕上方弹出一个消息,郑成的心一刹那噗通一声差点跳出了胸腔。
第九十章问话
小强的事平息后,他的东西也全搬走了。高扬不太敢一个人睡,就从宿舍搬了出去,打算剩下的半年时光就在小白家赖着。白赋嵄在客厅收拾着高扬乱七八糟的东西,心里有些嫌弃他把没洗的内裤袜子和水杯塞在同一个箱子里。
扬大爷打包了一上午,现在正瘫软在沙发上揉着他的细腰。察觉到小白的家里少了一样什么东西,他先前也注意到了的,只是心里一堆事一会儿就忘了,这时想起来问道:“怎么没看到汤圆?”
白赋嵄手上的动作停顿了一下,脸上的表情也有些不自然:“我把它送走了,怕你看到它心里不舒服。”
高扬一下从沙发上弹坐起来,激动地说:“我怎么可能看到它不舒服。你养了它那么久,怎么舍得?我也很喜欢它。楚念师哥不是说把它送给你了嘛。我不介意。你把它送到哪里去了?”
白赋嵄望向对方回答:“送到胡珊的宠物医院了,我对她说要是有客人喜欢,就送给人家。”
高扬脸上爬上几分愠色,起身说:“把你的手机给我!”
白赋嵄指指茶几上,温和地说:“你要是喜欢猫,我们可以再养一只。”
高扬拿起手机,在电话簿里找到了胡珊打了过去。在通话前的间隙他对小白说:“再养十只我都喜欢,但我不希望你因为楚念因为我就不要汤圆了。你养了它快四年了,我知道你心里其实比谁都舍不得它。”
电话嘟了几声后接通了,高扬换了一副口气说:“姗姗姐,我是高扬。汤圆还在你那儿吗?没有被客人领走吧?”
“太好了!小白没有不想要它,他这一段时间太忙了,没时间照顾就送到了你那里。”
高扬说着说着脸就红了,“你都知道了,我和他已经和好了。那好,我和他下午去你那里把汤圆接回来。谢谢你,姗姗姐。再见!”
白赋嵄在一旁静静地听着,知道汤圆还在明显松了一口气。高扬放下手机知道对方都听到了,简单明了地说:“我们下午一起去把汤圆接回来。”
郑成在班群里第一时间知道了小强的事,这几天,他零零散散地和高扬聊了不少。也是劝他不要太伤心难过。
高扬站在礼堂的门口,静静地等着。快中午的时候,从马路上飞奔来一道人影。他穿得很少,剃着平头,皮肤好像变白了一些。
高扬见到来人朝他招了招手,脸上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
郑成跑近一把抱住了眼前的人,声音低沉:“小羊腿,好久不见!”
高扬回过神来拍了拍对方的后背,带着笑意:“成哥,好久不见!”
礼堂里最先看见郑成的是严飞,他冲了出来,喊道:“郑成,你回来了。”
紧接着是郑成的室友,唐俊也出来了。郑成没有和他们一一拥抱,今天是小强的追悼会,不是他的欢迎会。
追悼会结束后,郑成找高扬单独聊了一会。高扬不想多聊小强的事,怕郑成刚回来就为此难过,便把话题从他身上绕开了,问道:“成哥,这次回来还需要回英国吗?”
“不回了,我前几天已经将毕业论文提交了,剩下的事情在网上就可以办好。”郑成回答,“下学期再回国新读半年,写篇论文就真的毕业了。”
高扬笑笑:“我们还能做半年的同学。”
郑成拍拍高扬的肩膀:“毕业后还是校友,准备留北京吗?”
“应该会留,我现在实习的公司表现得好可以转正。”高扬答完又问,“成哥你呢?”
郑成回答:“还没想好,等过完年回来看能找到哪儿的工作吧。我自己偏向于回南京,离家近,空气也比北京好。但北京大公司比较多,机会也比较多。最后的选择还要等到明年才能知道。”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高扬避开了敏感的话题,想和郑成保持单纯的朋友关系。晚上大家一起吃了个饭,算是给郑成回国的接风宴。
几天后郑成去风尚造型理发店找汉如歌,店里一个理发师告诉他汉如歌一年前就辞职了。于是他又去了汉如歌的住处,按了半天的门铃才有一个清秀的男生来开门。郑成见他戴着眼镜,蓬头垢面,手上拿着一本漫画,猜到他就是汉如歌的那个漫画家室友。
郑成和他打过招呼,一问才知道汉如歌半年前就搬走了。至于搬到了哪里,他的室友也不知道。
这一年半里,郑成没和汉如歌联系过。他还记得以前有一段时间,汉如歌喜欢发微信骚扰他,不是让他去他店里理发,就是说些有的没的日常。两人还有过一个月算不上谈恋爱的交往,虽然只是各取所需,但郑成觉得汉如歌付出了真心。
至于自己,郑成觉得一开始的他并没有太在意,只是和汉如歌相处久了,他迷恋上了和他在一起的感觉。最后他也说不清自己有没有付出真心,只是回来后想再见他一面。让他知道自己回来了,让自己知道他过得怎么样。
郑成打开手机看着和汉如歌的聊天对话框,还停留在去年的六月份。汉如歌给自己发了一个抱抱的表情,自己没有回他。
郑成知道汉如歌有多善解人意,有多体贴人。只是他这种人,除了放不开,还看不开。他在感情上永远处于被动,不是喜欢了不敢说出来,就是喜欢了没察觉。
郑成看着两人的聊天记录,一点一点地往上翻着,那些记忆像录像带滴滴回放着。他的嘴角不自主地上扬着,心里却是深深的不舍。
突然手机屏幕上方弹出一个消息,郑成的心一刹那噗通一声差点跳出了胸腔。
第九十章问话
小强的事平息后,他的东西也全搬走了。高扬不太敢一个人睡,就从宿舍搬了出去,打算剩下的半年时光就在小白家赖着。白赋嵄在客厅收拾着高扬乱七八糟的东西,心里有些嫌弃他把没洗的内裤袜子和水杯塞在同一个箱子里。
扬大爷打包了一上午,现在正瘫软在沙发上揉着他的细腰。察觉到小白的家里少了一样什么东西,他先前也注意到了的,只是心里一堆事一会儿就忘了,这时想起来问道:“怎么没看到汤圆?”
白赋嵄手上的动作停顿了一下,脸上的表情也有些不自然:“我把它送走了,怕你看到它心里不舒服。”
高扬一下从沙发上弹坐起来,激动地说:“我怎么可能看到它不舒服。你养了它那么久,怎么舍得?我也很喜欢它。楚念师哥不是说把它送给你了嘛。我不介意。你把它送到哪里去了?”
白赋嵄望向对方回答:“送到胡珊的宠物医院了,我对她说要是有客人喜欢,就送给人家。”
高扬脸上爬上几分愠色,起身说:“把你的手机给我!”
白赋嵄指指茶几上,温和地说:“你要是喜欢猫,我们可以再养一只。”
高扬拿起手机,在电话簿里找到了胡珊打了过去。在通话前的间隙他对小白说:“再养十只我都喜欢,但我不希望你因为楚念因为我就不要汤圆了。你养了它快四年了,我知道你心里其实比谁都舍不得它。”
电话嘟了几声后接通了,高扬换了一副口气说:“姗姗姐,我是高扬。汤圆还在你那儿吗?没有被客人领走吧?”
“太好了!小白没有不想要它,他这一段时间太忙了,没时间照顾就送到了你那里。”
高扬说着说着脸就红了,“你都知道了,我和他已经和好了。那好,我和他下午去你那里把汤圆接回来。谢谢你,姗姗姐。再见!”
白赋嵄在一旁静静地听着,知道汤圆还在明显松了一口气。高扬放下手机知道对方都听到了,简单明了地说:“我们下午一起去把汤圆接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