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无乡_分卷阅读_324
“那要传唤他吗。”严岑问。
许暮洲拧着眉,有些为难。他最讨厌跟这种经常出现在群众视野的公众人物打交道,何况齐远并不只是个普通的有钱人,他可是申城经济的脸面。许暮洲倒不怕传唤这种人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只是他前脚传唤齐远,后脚他那些西装革履的精英律师就会像嗅到血味儿的猎犬一样摸到这里来,然后把这尊大神完完整整地保出去。
所以如非必要,许暮洲不想打草惊蛇。
于是许暮洲摇了摇头,说:“我再去现场看看。”
“现在?”严岑问。
“嗯。”许暮洲说着将那杯微烫的咖啡一饮而尽,然后抄起桌上的钥匙,绕过办公桌,从沙发上捞起自己的外套。
他这雷厉风行的做派看得严岑一愣一愣的,许暮洲虽然一直以“苦逼社畜”自居,但严岑到底没看过他独自处事的模样。
在永无乡时,虽然严岑会有意无意地将任务主导权交给许暮洲,但那到底是不一样的,是一种在严岑保驾护航下的“主导”。可是换在这个世界时,“严法医”碍于身份和人设处处掣肘,许暮洲反倒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节奏把控者,严岑虽然可以在细节处引导他,但也只能被动着配合他的步调。
幸好,独挑大梁的许暮洲除了敏锐之外,也很有主见,行动力和决策力都做得很不错。
严岑眨了眨眼,无端咂摸出一点没来由的欣慰来。
但欣赏是一回事,严岑却不放心他大晚上自己跑去案发现场——许暮洲自己是身在此山中,只以为这是职业生涯中的又一桩案子,严岑知道的信息却比他多得多,哪敢放他一个人在龙潭虎穴里瞎撞。
“办案人员不能单独搜证——我陪你去吧。”严岑道:“如果有什么关于尸体的其他发现,我还能顺路帮帮你的忙。”
许暮洲本来已经走到了门口,闻言疑惑地回过头,问道:“你不下班了?”
严岑一噎,不太能理解正常人“能早一分钟下班绝不多拖”一秒的生存本能,于是诚实地摇了摇头。
“回家也没事干。”严岑怕许暮洲不同意,还学着许暮洲原来的语气酌情增加了一句:“工作让人充实。”
“很好,很有觉悟。”许暮洲折返回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欣慰道:“下次有劳模评选我投你一票。”
严岑:“……”
谢谢,真是个实在的激励呢。
于是严岑连衣服也没回去换,依旧咣当着那件白大褂跟着许暮洲出了门,好在许暮洲天生对他们这种戴眼镜坐办公室的“大学生”有“文弱”滤镜,临出门时从外面的大办公室随手薅了一件不知道是谁的羽绒服扔进了严岑的怀里。
晚上路上不怎么堵车,许暮洲抽空在半路等红灯的时候把调查进度在他们那小群里报备了一下,几乎在五秒钟之内收到了从四面八方来的好几句“许哥辛苦了。”
许康的死状太过惨烈,算是恶**件,整个刑侦二队今晚都别想下班,也不缺许暮洲一个,他趁着红灯倒计时的最后五秒钟手速翻飞地回了一句“同志们辛苦了”,然后把手机往手扣里一扔,顺势加了个档。
嘉禾小区的保安很认脸,许暮洲的车早上来过一次就被他记住了,问都没问一声就抬了杆。
“我看过检查报告了。”许暮洲一边走一边开口:“那副画确实是用许康的血画的,应该是凶手没跑了——可惜在画架上没发现他的指纹。”
“他很小心。”严岑说:“不是也没有查到他的脚印吗。”
“还是有的——在洗手间门口提取到了一枚很浅的鞋印,因为没有沾血,所以不太明显。”许暮洲摇摇头:“痕检对比了一下,跟在电梯里提取到的那半个泥水脚印相似度很高,并不是许康自己的,也跟齐远的鞋印不匹配。”
“凶手去过许康的卫生间?”严岑问道:“不是说凶手进屋之后在客厅中就动手了吗……他们还在屋里做过交流?”
“我倾向于是事后。”许暮洲沉声道:“那枚脚印一半在门里,一半在门外。许康的洗手间里,门边就是洗手池。所以我猜,他可能是画完了画,然后去洗手的。”
凶手在深夜敲开了许康的房门——许康是个排斥社交的画家,能成为他的熟人应该不是件简单的事。或许凶手还是笑意盈盈的,非常礼貌地获得了主人的准许才进入他的家门。
许康应该也没有想到,他亲手放进来的不是友人,而是一尊杀神。凶手猫捉老鼠一样地戏耍了他半天,最后才大发慈悲地给了他一个痛快,然后戳碎他的内脏,用什么东西接住他的血,悠闲地在许康自己赖以为生的工具上画下了自己犯罪的标签。
然后凶手做完这一切,优哉游哉地走进洗手间,将手上的血污洗净,又仔细地擦干。
许暮洲皱了皱眉,感觉到一种本能的不适。
——这凶手的杀人流程是不是有点太过自然了。
杀人可不是杀鸡杀猪,正常人受道德教育和法律认知约束,在杀人时会本能地感受到恐惧。能做得这么干脆利落又冷静,要么是不是第一次杀生的生手,要么心理素质极其强劲。
“你会抓到他的。”严岑按下电梯键,说道:“犯罪者都会被绳之以法。”
“那当然。”许暮洲回过神,应道:“……肯定会的。”
2401还保持着他们早上离开的模样,许暮洲带上手套,拍开门边的客厅灯。
许康这个客厅灯的亮度几近于无,昏暗得比小夜灯好不了哪去,许暮洲抬起头看了看,才发现吊顶灯中的九个灯泡已经熄灭了六个,只剩下三个可怜巴巴的小灯泡在苟延残喘。
许暮洲叹了口气,又将其关上了。
许暮洲拧着眉,有些为难。他最讨厌跟这种经常出现在群众视野的公众人物打交道,何况齐远并不只是个普通的有钱人,他可是申城经济的脸面。许暮洲倒不怕传唤这种人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只是他前脚传唤齐远,后脚他那些西装革履的精英律师就会像嗅到血味儿的猎犬一样摸到这里来,然后把这尊大神完完整整地保出去。
所以如非必要,许暮洲不想打草惊蛇。
于是许暮洲摇了摇头,说:“我再去现场看看。”
“现在?”严岑问。
“嗯。”许暮洲说着将那杯微烫的咖啡一饮而尽,然后抄起桌上的钥匙,绕过办公桌,从沙发上捞起自己的外套。
他这雷厉风行的做派看得严岑一愣一愣的,许暮洲虽然一直以“苦逼社畜”自居,但严岑到底没看过他独自处事的模样。
在永无乡时,虽然严岑会有意无意地将任务主导权交给许暮洲,但那到底是不一样的,是一种在严岑保驾护航下的“主导”。可是换在这个世界时,“严法医”碍于身份和人设处处掣肘,许暮洲反倒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节奏把控者,严岑虽然可以在细节处引导他,但也只能被动着配合他的步调。
幸好,独挑大梁的许暮洲除了敏锐之外,也很有主见,行动力和决策力都做得很不错。
严岑眨了眨眼,无端咂摸出一点没来由的欣慰来。
但欣赏是一回事,严岑却不放心他大晚上自己跑去案发现场——许暮洲自己是身在此山中,只以为这是职业生涯中的又一桩案子,严岑知道的信息却比他多得多,哪敢放他一个人在龙潭虎穴里瞎撞。
“办案人员不能单独搜证——我陪你去吧。”严岑道:“如果有什么关于尸体的其他发现,我还能顺路帮帮你的忙。”
许暮洲本来已经走到了门口,闻言疑惑地回过头,问道:“你不下班了?”
严岑一噎,不太能理解正常人“能早一分钟下班绝不多拖”一秒的生存本能,于是诚实地摇了摇头。
“回家也没事干。”严岑怕许暮洲不同意,还学着许暮洲原来的语气酌情增加了一句:“工作让人充实。”
“很好,很有觉悟。”许暮洲折返回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欣慰道:“下次有劳模评选我投你一票。”
严岑:“……”
谢谢,真是个实在的激励呢。
于是严岑连衣服也没回去换,依旧咣当着那件白大褂跟着许暮洲出了门,好在许暮洲天生对他们这种戴眼镜坐办公室的“大学生”有“文弱”滤镜,临出门时从外面的大办公室随手薅了一件不知道是谁的羽绒服扔进了严岑的怀里。
晚上路上不怎么堵车,许暮洲抽空在半路等红灯的时候把调查进度在他们那小群里报备了一下,几乎在五秒钟之内收到了从四面八方来的好几句“许哥辛苦了。”
许康的死状太过惨烈,算是恶**件,整个刑侦二队今晚都别想下班,也不缺许暮洲一个,他趁着红灯倒计时的最后五秒钟手速翻飞地回了一句“同志们辛苦了”,然后把手机往手扣里一扔,顺势加了个档。
嘉禾小区的保安很认脸,许暮洲的车早上来过一次就被他记住了,问都没问一声就抬了杆。
“我看过检查报告了。”许暮洲一边走一边开口:“那副画确实是用许康的血画的,应该是凶手没跑了——可惜在画架上没发现他的指纹。”
“他很小心。”严岑说:“不是也没有查到他的脚印吗。”
“还是有的——在洗手间门口提取到了一枚很浅的鞋印,因为没有沾血,所以不太明显。”许暮洲摇摇头:“痕检对比了一下,跟在电梯里提取到的那半个泥水脚印相似度很高,并不是许康自己的,也跟齐远的鞋印不匹配。”
“凶手去过许康的卫生间?”严岑问道:“不是说凶手进屋之后在客厅中就动手了吗……他们还在屋里做过交流?”
“我倾向于是事后。”许暮洲沉声道:“那枚脚印一半在门里,一半在门外。许康的洗手间里,门边就是洗手池。所以我猜,他可能是画完了画,然后去洗手的。”
凶手在深夜敲开了许康的房门——许康是个排斥社交的画家,能成为他的熟人应该不是件简单的事。或许凶手还是笑意盈盈的,非常礼貌地获得了主人的准许才进入他的家门。
许康应该也没有想到,他亲手放进来的不是友人,而是一尊杀神。凶手猫捉老鼠一样地戏耍了他半天,最后才大发慈悲地给了他一个痛快,然后戳碎他的内脏,用什么东西接住他的血,悠闲地在许康自己赖以为生的工具上画下了自己犯罪的标签。
然后凶手做完这一切,优哉游哉地走进洗手间,将手上的血污洗净,又仔细地擦干。
许暮洲皱了皱眉,感觉到一种本能的不适。
——这凶手的杀人流程是不是有点太过自然了。
杀人可不是杀鸡杀猪,正常人受道德教育和法律认知约束,在杀人时会本能地感受到恐惧。能做得这么干脆利落又冷静,要么是不是第一次杀生的生手,要么心理素质极其强劲。
“你会抓到他的。”严岑按下电梯键,说道:“犯罪者都会被绳之以法。”
“那当然。”许暮洲回过神,应道:“……肯定会的。”
2401还保持着他们早上离开的模样,许暮洲带上手套,拍开门边的客厅灯。
许康这个客厅灯的亮度几近于无,昏暗得比小夜灯好不了哪去,许暮洲抬起头看了看,才发现吊顶灯中的九个灯泡已经熄灭了六个,只剩下三个可怜巴巴的小灯泡在苟延残喘。
许暮洲叹了口气,又将其关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