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失忆都忘记老公是谁_分卷阅读_43
长辈送的衣服,小海豚哪怕不符合自己审美也坚持要欢欢喜喜地穿上,为了让老爷子开心,冉木几乎是只要在家就穿着。
这会儿照例揪着熊猫耳朵安静了一会儿,青年才松开手,拿着剧本小声地跟沈风骨求助,软软的小奶音里倒是没多少生气的成分。
“这个方初心,是个傻子,名字还不好听,我不想演他。”
剧本里,方初心一开始是个小乞丐,连名字都没有,这个名字是男主方应许给他取的。
沈风骨闻言停下敲键盘的手,接过剧本看了看,又抬眸看着青年不情愿的模样,哑声道:
“老爷子不是觉得养养傻,他只是觉得你天真烂漫,很适合演这个角色。养养不会因为这种原因就说不喜欢,撒谎?”
“不是……”冉木看着剧本,细细的眉蹙起,精致的眉眼间带着显而易见的抗拒,但他也确实不擅长说谎,憋了半天只好老实说:
“他的名字是方应许取的,最后却死了,我不喜欢这样的剧情。”
剧本里,方应许在沧州遇刺,敌众我寡,身边所有下属都被斩杀,他以一人之力杀出重围,身受重伤,双手几乎被废,拼死躲到了附近的一个破庙里,藏身在佛像之后。
而这个破庙是小乞丐的家,在敌人追来的前一刻,小乞丐把男人拖进了自己挖的洞穴里。
后来,双手和一条腿由于救治不及时而残废的方应许,被小乞丐偷偷养了起来,单纯的少年以为自己捡到了宝藏。
本就没剩下多少良知的方应许一边漠视小乞丐,一边又不知不觉地被少年的善良单纯所触动,两人竟是相依为命地过了半年。
直到方应许的身体修养得差不多了,终于成功避过追兵联系上了自己的暗部,却不曾想在和暗部汇合的时候,小乞丐被敌军抓走了。
方应许本是可以去救的,但他没有去。
“以前我演太子扶苏,扶苏被父皇冷落派去外地,我演得很难过,那时候,你都不开心。”
冉木在沙发上跪起来,看着男人狭长漆黑的眸子,有些难过地说:
“这次我要是演小乞丐,脸上都是泥巴,还要被刀扎,要拿着一个碗跪,要被人踢,爸爸就要担心很久,还要生气。”
青年声线软糯,说得不甚清晰,但沈风骨还是听懂了。
男人抬手握住青年细瘦的手腕,摩挲了一下有些冰凉的奶白皮肤,手掌向下覆着纤长的手指,五指合拢,将那只微凉的手握进了掌心,将温热的体温传递过去。
他抬眼定定地看着不开心的青年,眉眼深邃,仿佛是在沉思,半晌,才慢慢开口,说:
“养养还记得,你小时候玩火吗?海豚一生都在大海,你没见过火,就躲着我不在家的时候,偷偷点着玩,好几次烧伤了手。”
“咦?真的吗?”冉木被勾起好奇心,眉眼亮了起来,追问道:“我以前有这么贪玩吗?我都不记得。”
“嗯。第一次你烫伤了手掌,起了一层水泡,擦了药疼得直哭,怎么哄都不行,我训斥你哄你,你都听不进去。过了一个月,你的手好了,又偷了佣人的打火机去玩火,回来被我揍了屁股。没过半个月,又去玩。”
沈风骨神色沉稳,仿佛只是在陈述事实。
然而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年轻的时候意气风发,男人大部分都不够耐心细心,他对待还是孩子的冉木已经是万分小心,却怎么都教不好,小海豚记吃不记打,疼过就忘了。
“养养,你从来就不知道害怕,也不知道我会担心。但是,现在养养居然说,怕我担心你,知道自己不能去做危险的事。”
冉木有些呆愣地听着男人温和的话语,好半天没有说话。
被牵着的那只手,从冰凉到温热,恍惚间如同深海中永远冰冷的海豚,在男人的怀抱里获得了救赎和温暖。
许久,冉木才嘴角微勾,露出一个小小的微笑,轻声说:“我长大了,知道不能让你担心。”
他平时笑的时候,总是开心地咧开嘴,露出小虎牙和深深的酒窝,眼睛弯弯的,毫无顾忌的,笑得灿烂,自从看了海贼王,冉木就一直笑得这么傻乎乎的。
可是这会儿,当青年羞涩又安静地露出这个极小的笑容时,沈风骨甚至以为,自己又看到了当年仅有膝盖高的小孩。
“养养懂事了,我很高兴。但我希望你能拍这部戏。”最终,沈风骨还是压下了所有震颤的情绪,理智地建议。
冉木见卖萌攻势没用,委屈地耷拉着脑袋,摇了摇头,逃避现实。
“养养喜欢演戏,不是吗?”沈风骨并不逼他抬头,只是安抚地揉着掌心里柔软的手指。
“喜欢鸭,人类拍戏很神奇,明明是现代,拍之后就变成古代了。可是我出门的时候,总是有奇怪的事。养养在家里就好了。反正也要睡觉。”冉木一字一句地回答。
“养养,人活着就不可能不接触外界。你已经脱离外面的世界几年了。这部戏方初心的戏份不多,养养就当出去做自己喜欢的事,累了我就去接你,好不好?”
沈风骨取过遥控器,将关掉的电视再次打开。
屏幕上再次出现了熟悉的橡皮人,熟悉的大海。路飞热爱大海,一生都在海洋之上,这是冉木喜欢他的重要原因。
这会儿照例揪着熊猫耳朵安静了一会儿,青年才松开手,拿着剧本小声地跟沈风骨求助,软软的小奶音里倒是没多少生气的成分。
“这个方初心,是个傻子,名字还不好听,我不想演他。”
剧本里,方初心一开始是个小乞丐,连名字都没有,这个名字是男主方应许给他取的。
沈风骨闻言停下敲键盘的手,接过剧本看了看,又抬眸看着青年不情愿的模样,哑声道:
“老爷子不是觉得养养傻,他只是觉得你天真烂漫,很适合演这个角色。养养不会因为这种原因就说不喜欢,撒谎?”
“不是……”冉木看着剧本,细细的眉蹙起,精致的眉眼间带着显而易见的抗拒,但他也确实不擅长说谎,憋了半天只好老实说:
“他的名字是方应许取的,最后却死了,我不喜欢这样的剧情。”
剧本里,方应许在沧州遇刺,敌众我寡,身边所有下属都被斩杀,他以一人之力杀出重围,身受重伤,双手几乎被废,拼死躲到了附近的一个破庙里,藏身在佛像之后。
而这个破庙是小乞丐的家,在敌人追来的前一刻,小乞丐把男人拖进了自己挖的洞穴里。
后来,双手和一条腿由于救治不及时而残废的方应许,被小乞丐偷偷养了起来,单纯的少年以为自己捡到了宝藏。
本就没剩下多少良知的方应许一边漠视小乞丐,一边又不知不觉地被少年的善良单纯所触动,两人竟是相依为命地过了半年。
直到方应许的身体修养得差不多了,终于成功避过追兵联系上了自己的暗部,却不曾想在和暗部汇合的时候,小乞丐被敌军抓走了。
方应许本是可以去救的,但他没有去。
“以前我演太子扶苏,扶苏被父皇冷落派去外地,我演得很难过,那时候,你都不开心。”
冉木在沙发上跪起来,看着男人狭长漆黑的眸子,有些难过地说:
“这次我要是演小乞丐,脸上都是泥巴,还要被刀扎,要拿着一个碗跪,要被人踢,爸爸就要担心很久,还要生气。”
青年声线软糯,说得不甚清晰,但沈风骨还是听懂了。
男人抬手握住青年细瘦的手腕,摩挲了一下有些冰凉的奶白皮肤,手掌向下覆着纤长的手指,五指合拢,将那只微凉的手握进了掌心,将温热的体温传递过去。
他抬眼定定地看着不开心的青年,眉眼深邃,仿佛是在沉思,半晌,才慢慢开口,说:
“养养还记得,你小时候玩火吗?海豚一生都在大海,你没见过火,就躲着我不在家的时候,偷偷点着玩,好几次烧伤了手。”
“咦?真的吗?”冉木被勾起好奇心,眉眼亮了起来,追问道:“我以前有这么贪玩吗?我都不记得。”
“嗯。第一次你烫伤了手掌,起了一层水泡,擦了药疼得直哭,怎么哄都不行,我训斥你哄你,你都听不进去。过了一个月,你的手好了,又偷了佣人的打火机去玩火,回来被我揍了屁股。没过半个月,又去玩。”
沈风骨神色沉稳,仿佛只是在陈述事实。
然而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年轻的时候意气风发,男人大部分都不够耐心细心,他对待还是孩子的冉木已经是万分小心,却怎么都教不好,小海豚记吃不记打,疼过就忘了。
“养养,你从来就不知道害怕,也不知道我会担心。但是,现在养养居然说,怕我担心你,知道自己不能去做危险的事。”
冉木有些呆愣地听着男人温和的话语,好半天没有说话。
被牵着的那只手,从冰凉到温热,恍惚间如同深海中永远冰冷的海豚,在男人的怀抱里获得了救赎和温暖。
许久,冉木才嘴角微勾,露出一个小小的微笑,轻声说:“我长大了,知道不能让你担心。”
他平时笑的时候,总是开心地咧开嘴,露出小虎牙和深深的酒窝,眼睛弯弯的,毫无顾忌的,笑得灿烂,自从看了海贼王,冉木就一直笑得这么傻乎乎的。
可是这会儿,当青年羞涩又安静地露出这个极小的笑容时,沈风骨甚至以为,自己又看到了当年仅有膝盖高的小孩。
“养养懂事了,我很高兴。但我希望你能拍这部戏。”最终,沈风骨还是压下了所有震颤的情绪,理智地建议。
冉木见卖萌攻势没用,委屈地耷拉着脑袋,摇了摇头,逃避现实。
“养养喜欢演戏,不是吗?”沈风骨并不逼他抬头,只是安抚地揉着掌心里柔软的手指。
“喜欢鸭,人类拍戏很神奇,明明是现代,拍之后就变成古代了。可是我出门的时候,总是有奇怪的事。养养在家里就好了。反正也要睡觉。”冉木一字一句地回答。
“养养,人活着就不可能不接触外界。你已经脱离外面的世界几年了。这部戏方初心的戏份不多,养养就当出去做自己喜欢的事,累了我就去接你,好不好?”
沈风骨取过遥控器,将关掉的电视再次打开。
屏幕上再次出现了熟悉的橡皮人,熟悉的大海。路飞热爱大海,一生都在海洋之上,这是冉木喜欢他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