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六零来种地[穿书]_分卷阅读_52
当晚王思婉就和许安说了这事,当时许安正黏黏糊糊的把手伸进她衣服里面,试图把她的腿掰开。
虽然最后王思婉说的话都被许安给撞碎了,但至少这明天有人请客吃饭,许安是听清楚了。
第二天下了课,王思婉让小黑子陪着第六大队的那群孩子回家。
小黑子一开始还不情愿,后来王思婉说许安会过来,它才不情不愿像赶羊似的撵着那群孩子走。
邵娟在旁边看得啧啧称奇,“这黑狗还真通人性,都能听懂你说话似的。”
王思婉眼睛看着小黑子离开的方向,点点头,“是的,小黑子很聪明。”
然后她转头看了眼邵娟,“走吧,咱们也去厨房帮帮忙,刘珍一个人估计是忙不过来。”
住学校的知青有好几个,男知青三个,女知青也三个,一个邵娟一个刘珍还有一个就是薛春美。
王思婉和邵娟进学校食堂的时候就看到薛春美在忙来忙去的刘珍后面说着话。
邵娟不喜欢薛春美,便讽刺的说道:“春美,你咋在这呢?不是说这段时间晚上不吃晚饭的吗?”
薛春美有点胖,也不知道现在物资这么缺乏的时候,她是怎么长胖的。听邵娟说是喜欢上一个男知青了,所以薛春美最近在想怎么瘦一点。
薛春美不敢得罪邵娟,就细声细气的说道:“我看刘珍在忙,就想过来帮帮忙的。”
邵娟在她拿着筷子的手上打了个转,意味不明的笑笑,这是来帮什么忙?帮忙试菜?
“不用你来帮忙了,我和思婉都来了,你快回去吧,记得多喝点水,不然晚上啊,又要饿了。”邵娟直白的把话说出来。
薛春美脸一红,悻悻然把筷子放下,“那我走了。”
刘珍这会正在炒菜呢,没听到,而王思婉则走到另一边去洗菜,只有邵娟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没人留她,也就只能走了。
邵娟在她走后就嗤一下笑开了,王思婉把洗好的辣椒拿过来,见她笑成这样,无奈的摇摇头。
正好刘珍把一道炒白菜杆端出来,王思婉端到手里悄悄问道:“邵娟和薛春美什么过节啊?”
刘珍看了一眼邵娟,同样小声的说道:“薛春美之前说邵娟是靠关系进来的,还在邵娟之前的对象面前乱说,俩人就变成这样了。”
王思婉理解的点点头,那这薛春美做人确实不行。
刘珍的对象是第三大队的,过来得要一会时间,还是许安来得更快一些。
王思婉出去接人的时候,就见许安手里还拿着一个布袋子,打开一看,里面放着一只歪着脖子的野山鸡,“刚打的?”
许安点头,“中午上了趟山,就拿回来了。”
王思婉又把袋子塞给他,“那待会你把毛剃了,晚上再加一个菜。我看看厨房有没有热水。”
刘珍听王思婉说她男人带了只山鸡过来,还很不好意思,“哪能让你们备菜啊,你们晚上直接拿回去吧。”
“没事,他喜欢在山上跑,正好撞上的一只山鸡。”王思婉让她别介意。
邵娟也点头,“就是,客气啥啊,正好我没吃过山鸡呢。”
都这么说了,刘珍也没好意思再拒绝了,撸起袖子说那就再加一个菜,她得好好做。
厨房里有热水,王思婉端出去的时候刘珍跟在后面,见到许安一个大高个子的时候,还惊讶了一下。
她看了眼待着许安身边柔情似水的王思婉,原本她还以为跟王思婉结婚的,是那时候坐在她身边的俊秀知青呢。
毕竟那个俊秀知青喜欢王思婉她都看出来了。
刘珍也只是诧异了一下,但也知道感情这事看缘分。
她又看到王思婉拿着手帕给她对象擦汗,而她对象则将脑袋低了低方便她擦,一举一动间尽显默契。
有了山鸡,这顿饭就更丰盛了,正好学校后面还种了一些萝卜,邵娟去拔了一颗大白萝卜出来,超好的山鸡肉加水,然后放入萝卜块开始炖,那味道,香得不行了。
刘珍的对象是个瘦长的个子,戴着一副圆眼镜,斯斯文文的,叫冯光荣。
他性格比较腼腆的,见着王思婉他们略略寒暄了几句,着重感谢了王思婉救刘珍的行为。
然后就钻进厨房帮刘珍的忙去了。
反倒是刘珍,在他过来后就出了厨房。见王思婉等人揶揄的看着她,她脸一红,“他在厨艺上更擅长一些,菜做得比我好吃。”
因为主要是请王思婉吃饭,所以刘珍也没再叫其他人,不过还留在学校的知青那,她都装了些菜送过去,就连薛春美,她也送了些。
食堂里有一张桌子,但凳子是没有的,许安又去学生教师搬了几张凳子过来。
席上主要是邵娟和刘珍王思婉三个说话,许安和冯光荣偶尔说两句,毕竟这俩人都不是爱说话的性子。
虽然没有酒,但一桌子菜,有肉有野味,大家伙围着坐吃得也很是开心。
吃完饭后,王思婉和许安手拉着手走回第六大队。
正值十五,天上的月亮高高挂着,又大又亮,这路面都看得一清二楚。
王思婉心情好,拉着许安的手没忍住跳了一下。其实她小时候走路就喜欢蹦蹦跳跳的,可后来教养嬷嬷来了,说她这样走路不符合贵女身份,然后她就再也不这样走路了。
许安见她跳了一下之后,又马上恢复成原来优雅的样子,用拳头抵着嘴闷笑一下。
王思婉听到了,回头狐疑的看向他,“你笑我?”
许安赶紧点头,“没有,就是觉得你刚刚的样子,很可爱。”
“可爱?这是什么意思?”王思婉还真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两个字分开她都知道,但合在一起就明白了。
许安凝视着她,月色笼罩下,王思婉精致的小脸蒙上一层薄薄的银霜,眼睛微微睁大,小脸长了点肉,疑惑充斥在大大的眼睛里,非常可爱。“就是让我的心都软了的意思。”
王思婉脸一红,但还是故作镇定,“原来是这样啊。”
许安将人拉过来,揽进怀里,极为认真地点头,“对,就是这个意思。”
王思婉顺从的窝在他怀里,两人就这么往前走着,王思婉仰头看着许安的下颚线,小声问道:“那你会不会觉得我刚刚那么跳,很不庄重啊?”
许安眼睛看着前面的路,小心的避开有石头的地方,“不会啊,你想怎么样都可以,跑或者跳,在我心里,你都是最好的。”
王思婉没再说话,将脑袋贴着许安的胸口。
在这里,没人会觉得她跑和跳是不庄重的,也没人觉得她打人是不符合贵女身份的,在这里,对女人没有那么多的限制,也没有那么多的教条去规范女人。
而她的男人,无论她做什么,都会觉得她是最好的。
……
梁启华觉得自己真的倒霉透顶了,李长秀那件事明明和他没什么关系,结果就因为狗剩把他拖了出来,导致他现在在队里里外不是人。
李大柱表面上公正,但其实一直在给他安排重活。
往年队里给知青都会安排一些更为轻松点的活计,毕竟他们不是从小就在农村长大的,干活没那么利落。
但现在,割稻子有他,打谷有他,挖花生也有他。每天结束后回到知青点,他都觉得自己快废了。
这天下工后回到知青点,没看到给他留吃的,当时他就火了。
“你们怎么回事?不知道我没吃吗?怎么一点都不留给我?”
他把门一踢,对着知青院里端着碗吃饭的几个人说道。
张巧巧瞥他一眼,“你不会是忘了,今天你做饭吧?早上我们也都没吃呢,中午喝两口水吃了饼子,这到了晚上,还是我们自己做出来的饭。”
梁启华正在气头上,哪能听得下去,“那你们也给我做一份啊?我现在干的都是最累的活,你们帮我做个饭怎么了?”
杨静端着碗钻进房间,她现在是知青点干活最少的,站在外面容易被喷。
张巧巧可不惯着梁启华,这人向来会做样子,以前就跑前跑后的给李队长办事,结果呢,这次走错了一步,就把人得罪狠了,也是活该。
“你没听到吗?这都是我们自己做的饭,自己做自己的,知道吗?”张巧巧指了指自己手里的碗。
梁启华站在原地,气得脸红脖子粗的。队里其他人看到他的眼神偶撇了开来。
他一把将门摔上,走进厨房给自己做饭。
行,老子一定得离开这个狗地方。
……
最忙的季节很快就过去了,整个大义公社都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之中。不知道是不是去年下了几场大雪的原因,今年的收成居然比去年还要好些。
交完公粮之后,队里的谷场还是满满的,八月间的时候已经分过一次粮了,吃到现在也差不多了。
但有一件事,比分粮更重要,那就是选大队长。
李大柱当大队长的时候,虽然认真,但安排自己闺女做大队会计就是一桩诟病的事,李长秀做的那些事又确实给他脸上抹了不少黑。再加上做大队长不可能做到对所有人一样,之前安排他弟弟一家干比较轻松的活也都落在队里人的眼里。
所以队里也有不少人不喜欢李大柱。
因为这事,李大柱叫许安去吃了顿饭,也叫了王思婉,但王思婉觉得去他们家别扭,就没去,只有许安去了。
许安回来跟王思婉说,李大柱想连任,但他也知道现在自己的声望不好,所以就叫许安过去帮帮他。毕竟许安下面有不少年轻人,都很听他的话,要是许安愿意帮忙,这事就算成了一半。
王思婉问许安,“那你想帮忙吗?”
许安想了想,“大柱叔做了这么多年,明面上做得确实还不错。不过呢,他现在失了人心,想拉回来不容易,不是我说帮他就行的。”
这意思就是没答应咯,其实王思婉不大喜欢李大柱,虽然李大柱对她还算可以。可他对许安,完全是当个蛮牛使,每次安排给许安的活,都是队里最累的活。
每次看许安穿着湿透的衣服回来,她都心疼死了。
虽然她知道自己男人身体好,力气大,但也不是用的。
最主要的是,这工分最多一天也就给十分,许安做得可不止十个工分,其他人连他一半都比不上,都能有十个工分呢。
这李大柱表面上是把许安当侄子看待,可这做的事,确实不地道。
李大柱也在屋里踱步,他摸不准许安的态度,许安没结婚之前,对自己是亲近不足,但尊敬还是有的。
其实他虽然听从他爸的意思照顾许安,但这么多年真正也没照顾多少。为什么呢?因为他家之前是许安家的长工啊,在他有记忆力以来,他爸就说许家多好,许安的爷爷是个多好的人,有多看重他们这些长工。
可他心里是不以为然的,要是真好,为什么不干脆让他们这些长工回家呢?或者给他们这些长工钱呢?光给些米粮算什么。
后来他当上大队长,看到许安这个曾经地主家的孩子也得在他面前低头,他心里其实很痛快。
以前家里再怎么有钱有什么用?现在后辈不还得仰仗着他这个长工的儿子生活?
他内心一直有这么一个暗暗的小心思,只是面上一直没显露出来而已。
但许安却成长得出乎他的预料,从小就是队里年轻人的头头,他原本以为只是孩子间的那种小孩义气,却没想都长大之后都这样,那群孩子还是向着许安,许安说一句话比他这个大队长都好用得多。
要知道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是最不服管教的时候,却个个都听许安的话,连他儿子,也以许安为风向标,还会因为许安反驳他这个亲爸。
因为许安号召力强,所以他还得拜托许安,帮着管管队里的年轻人。
现在又因为要选队长的事,他还是得拜托许安,谁让许安是年轻人的头头呢。
虽然最后王思婉说的话都被许安给撞碎了,但至少这明天有人请客吃饭,许安是听清楚了。
第二天下了课,王思婉让小黑子陪着第六大队的那群孩子回家。
小黑子一开始还不情愿,后来王思婉说许安会过来,它才不情不愿像赶羊似的撵着那群孩子走。
邵娟在旁边看得啧啧称奇,“这黑狗还真通人性,都能听懂你说话似的。”
王思婉眼睛看着小黑子离开的方向,点点头,“是的,小黑子很聪明。”
然后她转头看了眼邵娟,“走吧,咱们也去厨房帮帮忙,刘珍一个人估计是忙不过来。”
住学校的知青有好几个,男知青三个,女知青也三个,一个邵娟一个刘珍还有一个就是薛春美。
王思婉和邵娟进学校食堂的时候就看到薛春美在忙来忙去的刘珍后面说着话。
邵娟不喜欢薛春美,便讽刺的说道:“春美,你咋在这呢?不是说这段时间晚上不吃晚饭的吗?”
薛春美有点胖,也不知道现在物资这么缺乏的时候,她是怎么长胖的。听邵娟说是喜欢上一个男知青了,所以薛春美最近在想怎么瘦一点。
薛春美不敢得罪邵娟,就细声细气的说道:“我看刘珍在忙,就想过来帮帮忙的。”
邵娟在她拿着筷子的手上打了个转,意味不明的笑笑,这是来帮什么忙?帮忙试菜?
“不用你来帮忙了,我和思婉都来了,你快回去吧,记得多喝点水,不然晚上啊,又要饿了。”邵娟直白的把话说出来。
薛春美脸一红,悻悻然把筷子放下,“那我走了。”
刘珍这会正在炒菜呢,没听到,而王思婉则走到另一边去洗菜,只有邵娟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没人留她,也就只能走了。
邵娟在她走后就嗤一下笑开了,王思婉把洗好的辣椒拿过来,见她笑成这样,无奈的摇摇头。
正好刘珍把一道炒白菜杆端出来,王思婉端到手里悄悄问道:“邵娟和薛春美什么过节啊?”
刘珍看了一眼邵娟,同样小声的说道:“薛春美之前说邵娟是靠关系进来的,还在邵娟之前的对象面前乱说,俩人就变成这样了。”
王思婉理解的点点头,那这薛春美做人确实不行。
刘珍的对象是第三大队的,过来得要一会时间,还是许安来得更快一些。
王思婉出去接人的时候,就见许安手里还拿着一个布袋子,打开一看,里面放着一只歪着脖子的野山鸡,“刚打的?”
许安点头,“中午上了趟山,就拿回来了。”
王思婉又把袋子塞给他,“那待会你把毛剃了,晚上再加一个菜。我看看厨房有没有热水。”
刘珍听王思婉说她男人带了只山鸡过来,还很不好意思,“哪能让你们备菜啊,你们晚上直接拿回去吧。”
“没事,他喜欢在山上跑,正好撞上的一只山鸡。”王思婉让她别介意。
邵娟也点头,“就是,客气啥啊,正好我没吃过山鸡呢。”
都这么说了,刘珍也没好意思再拒绝了,撸起袖子说那就再加一个菜,她得好好做。
厨房里有热水,王思婉端出去的时候刘珍跟在后面,见到许安一个大高个子的时候,还惊讶了一下。
她看了眼待着许安身边柔情似水的王思婉,原本她还以为跟王思婉结婚的,是那时候坐在她身边的俊秀知青呢。
毕竟那个俊秀知青喜欢王思婉她都看出来了。
刘珍也只是诧异了一下,但也知道感情这事看缘分。
她又看到王思婉拿着手帕给她对象擦汗,而她对象则将脑袋低了低方便她擦,一举一动间尽显默契。
有了山鸡,这顿饭就更丰盛了,正好学校后面还种了一些萝卜,邵娟去拔了一颗大白萝卜出来,超好的山鸡肉加水,然后放入萝卜块开始炖,那味道,香得不行了。
刘珍的对象是个瘦长的个子,戴着一副圆眼镜,斯斯文文的,叫冯光荣。
他性格比较腼腆的,见着王思婉他们略略寒暄了几句,着重感谢了王思婉救刘珍的行为。
然后就钻进厨房帮刘珍的忙去了。
反倒是刘珍,在他过来后就出了厨房。见王思婉等人揶揄的看着她,她脸一红,“他在厨艺上更擅长一些,菜做得比我好吃。”
因为主要是请王思婉吃饭,所以刘珍也没再叫其他人,不过还留在学校的知青那,她都装了些菜送过去,就连薛春美,她也送了些。
食堂里有一张桌子,但凳子是没有的,许安又去学生教师搬了几张凳子过来。
席上主要是邵娟和刘珍王思婉三个说话,许安和冯光荣偶尔说两句,毕竟这俩人都不是爱说话的性子。
虽然没有酒,但一桌子菜,有肉有野味,大家伙围着坐吃得也很是开心。
吃完饭后,王思婉和许安手拉着手走回第六大队。
正值十五,天上的月亮高高挂着,又大又亮,这路面都看得一清二楚。
王思婉心情好,拉着许安的手没忍住跳了一下。其实她小时候走路就喜欢蹦蹦跳跳的,可后来教养嬷嬷来了,说她这样走路不符合贵女身份,然后她就再也不这样走路了。
许安见她跳了一下之后,又马上恢复成原来优雅的样子,用拳头抵着嘴闷笑一下。
王思婉听到了,回头狐疑的看向他,“你笑我?”
许安赶紧点头,“没有,就是觉得你刚刚的样子,很可爱。”
“可爱?这是什么意思?”王思婉还真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两个字分开她都知道,但合在一起就明白了。
许安凝视着她,月色笼罩下,王思婉精致的小脸蒙上一层薄薄的银霜,眼睛微微睁大,小脸长了点肉,疑惑充斥在大大的眼睛里,非常可爱。“就是让我的心都软了的意思。”
王思婉脸一红,但还是故作镇定,“原来是这样啊。”
许安将人拉过来,揽进怀里,极为认真地点头,“对,就是这个意思。”
王思婉顺从的窝在他怀里,两人就这么往前走着,王思婉仰头看着许安的下颚线,小声问道:“那你会不会觉得我刚刚那么跳,很不庄重啊?”
许安眼睛看着前面的路,小心的避开有石头的地方,“不会啊,你想怎么样都可以,跑或者跳,在我心里,你都是最好的。”
王思婉没再说话,将脑袋贴着许安的胸口。
在这里,没人会觉得她跑和跳是不庄重的,也没人觉得她打人是不符合贵女身份的,在这里,对女人没有那么多的限制,也没有那么多的教条去规范女人。
而她的男人,无论她做什么,都会觉得她是最好的。
……
梁启华觉得自己真的倒霉透顶了,李长秀那件事明明和他没什么关系,结果就因为狗剩把他拖了出来,导致他现在在队里里外不是人。
李大柱表面上公正,但其实一直在给他安排重活。
往年队里给知青都会安排一些更为轻松点的活计,毕竟他们不是从小就在农村长大的,干活没那么利落。
但现在,割稻子有他,打谷有他,挖花生也有他。每天结束后回到知青点,他都觉得自己快废了。
这天下工后回到知青点,没看到给他留吃的,当时他就火了。
“你们怎么回事?不知道我没吃吗?怎么一点都不留给我?”
他把门一踢,对着知青院里端着碗吃饭的几个人说道。
张巧巧瞥他一眼,“你不会是忘了,今天你做饭吧?早上我们也都没吃呢,中午喝两口水吃了饼子,这到了晚上,还是我们自己做出来的饭。”
梁启华正在气头上,哪能听得下去,“那你们也给我做一份啊?我现在干的都是最累的活,你们帮我做个饭怎么了?”
杨静端着碗钻进房间,她现在是知青点干活最少的,站在外面容易被喷。
张巧巧可不惯着梁启华,这人向来会做样子,以前就跑前跑后的给李队长办事,结果呢,这次走错了一步,就把人得罪狠了,也是活该。
“你没听到吗?这都是我们自己做的饭,自己做自己的,知道吗?”张巧巧指了指自己手里的碗。
梁启华站在原地,气得脸红脖子粗的。队里其他人看到他的眼神偶撇了开来。
他一把将门摔上,走进厨房给自己做饭。
行,老子一定得离开这个狗地方。
……
最忙的季节很快就过去了,整个大义公社都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之中。不知道是不是去年下了几场大雪的原因,今年的收成居然比去年还要好些。
交完公粮之后,队里的谷场还是满满的,八月间的时候已经分过一次粮了,吃到现在也差不多了。
但有一件事,比分粮更重要,那就是选大队长。
李大柱当大队长的时候,虽然认真,但安排自己闺女做大队会计就是一桩诟病的事,李长秀做的那些事又确实给他脸上抹了不少黑。再加上做大队长不可能做到对所有人一样,之前安排他弟弟一家干比较轻松的活也都落在队里人的眼里。
所以队里也有不少人不喜欢李大柱。
因为这事,李大柱叫许安去吃了顿饭,也叫了王思婉,但王思婉觉得去他们家别扭,就没去,只有许安去了。
许安回来跟王思婉说,李大柱想连任,但他也知道现在自己的声望不好,所以就叫许安过去帮帮他。毕竟许安下面有不少年轻人,都很听他的话,要是许安愿意帮忙,这事就算成了一半。
王思婉问许安,“那你想帮忙吗?”
许安想了想,“大柱叔做了这么多年,明面上做得确实还不错。不过呢,他现在失了人心,想拉回来不容易,不是我说帮他就行的。”
这意思就是没答应咯,其实王思婉不大喜欢李大柱,虽然李大柱对她还算可以。可他对许安,完全是当个蛮牛使,每次安排给许安的活,都是队里最累的活。
每次看许安穿着湿透的衣服回来,她都心疼死了。
虽然她知道自己男人身体好,力气大,但也不是用的。
最主要的是,这工分最多一天也就给十分,许安做得可不止十个工分,其他人连他一半都比不上,都能有十个工分呢。
这李大柱表面上是把许安当侄子看待,可这做的事,确实不地道。
李大柱也在屋里踱步,他摸不准许安的态度,许安没结婚之前,对自己是亲近不足,但尊敬还是有的。
其实他虽然听从他爸的意思照顾许安,但这么多年真正也没照顾多少。为什么呢?因为他家之前是许安家的长工啊,在他有记忆力以来,他爸就说许家多好,许安的爷爷是个多好的人,有多看重他们这些长工。
可他心里是不以为然的,要是真好,为什么不干脆让他们这些长工回家呢?或者给他们这些长工钱呢?光给些米粮算什么。
后来他当上大队长,看到许安这个曾经地主家的孩子也得在他面前低头,他心里其实很痛快。
以前家里再怎么有钱有什么用?现在后辈不还得仰仗着他这个长工的儿子生活?
他内心一直有这么一个暗暗的小心思,只是面上一直没显露出来而已。
但许安却成长得出乎他的预料,从小就是队里年轻人的头头,他原本以为只是孩子间的那种小孩义气,却没想都长大之后都这样,那群孩子还是向着许安,许安说一句话比他这个大队长都好用得多。
要知道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是最不服管教的时候,却个个都听许安的话,连他儿子,也以许安为风向标,还会因为许安反驳他这个亲爸。
因为许安号召力强,所以他还得拜托许安,帮着管管队里的年轻人。
现在又因为要选队长的事,他还是得拜托许安,谁让许安是年轻人的头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