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你每分每秒_分卷阅读_54
但她还是努力装作处变不惊,小声开口道:“可以不成吗?”
这话一出口,一旁的莫炀倒是笑了。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一切嫂子说了算。”
几个人倒也没有再逗林馥馥,都知道莫炀的情况,不喝就不喝,劝酒也没劲。
林馥馥不是没有见过莫炀喝醉的样子,事实上那次中秋节莫炀和最后的落寞她至今还记得。
酒精上头,男生们说话开始渐渐收不住。
一个人端着个酒杯,笑说:“年纪大了还真要安定下来。”
其中一人又好像恍然大悟,说:“说起来,我前些日子看到高中的校花蒋子怡,当年这校花追莫爷可是追得凶。”
人话未说完,被莫炀抬眸眼神一扫,讪讪闭上嘴,转而又开了其他的话题。
林馥馥低头小口小口地抿着甜牛奶,全当做没有听到。
就是突然感觉,嘴里的牛奶一点都不甜。
莫炀不知何时松开了她的手,转而将胳膊搭在她的椅背上。他懒懒地靠过来一点,好像几乎将她整个人拥在了怀里。
“牛奶喝醉了?”他低下头,声音带着微微的震动,说话间还有一些酒气,滚烫滚烫的。
林馥馥感觉自己的耳朵很痒很痒,她摇摇头,将牛奶推到一边,说:“不好喝。”
想尝尝酒的滋味,但是她又不敢说。
莫炀却好像是心有灵犀似的,喝了一口酒,继而拉着她侧过头,避开了一下视线,他将自己嘴里的残留的一点卷到她的唇内。
在场哪个人见过这种阵仗,但都下意识将脑袋转向一边,找着各种各样的话题转移注意力。
“这个怎么样?”他的呼吸好像更烫了。
林馥馥连忙摇摇头。
怎么都没有想过他居然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做那么亲昵的举动,欣喜之余,又不知道该如何再抬头见人。
莫炀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他那只手落在她的肩侧,总是有意无意地用指尖去摩挲,摸着摸着又滑到她的手臂上。林馥馥都感觉,如果这会儿没有人,他的手还会更加放肆一些。
可莫名其妙的,她的心情好像好了很多很多。
“城西那边不是有个老爷子么,听说二胡拉得很好。”一个人说。
“以前是在越剧团工作的,在团里拉了半辈子的越胡。后来人团里不知怎么的知道,这老爷子原来还是柯蒂斯音乐学院毕业的,是一人物啊,人十几岁的时候就全世界到处飞,传扬二胡文化去了,也是一牛人。”
“有联系方式吗?”莫炀开口问。
坐在莫炀对面的男生点点头,“联系方式倒是有的,不过这老头人很轴。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不喜欢见人。”
“按理说不该呀,一个爱传播二胡文化的人,为什么不喜欢见人?”
莫炀没有说话,手指倒是轻轻点着桌面,似在思考什么。
桌上的话题大多关于音乐之类,林馥馥听不懂。可听不懂归听不懂,她还是竖着耳朵。那种骨子里想融入莫炀生活的想法,一刻都没有放弃。
莫炀十二月下旬有一场公益演唱会要举行,所谓公益演唱会,意思是要演唱会所得全部作为善款捐出去。这场演唱会的门票一出,毫不夸张地说,三秒钟就被抢售一空。就连林馥馥当时守在电脑前准备抢购的时候鼠标刚一点就显示暂无余票。
不过,随着服务员上菜,林馥馥的注意力全部都转移到桌上去了。
这一家的烤全羊是特色,林馥馥之前和林疆疆来吃过一次,价格有些贵,但味道很好。
羊肉这种东西属于喜欢吃的人非常喜欢,不喜欢的人闻不得一点。林馥馥就属于喜欢吃的那一种人,羊肉虽然有些膻味,但配合上孜然和麻辣,唇齿久久留香。
于是莫炀就见那个刚才还说自己不饿的姑娘这会儿一串一串地撸着羊肉串,弄得他这个不吃羊肉的人都好奇这羊肉串是不是当真那么美味。
想试试,但想想又作罢。
啧,再怎么也没有她美味。
他的嘴里还有一点奶香,全是刚才从她嘴里夺来的。
大排档结束后莫炀埋在林馥馥的脖子上轻咬了一口。
那会儿一行人从排挡包厢里出来,莫炀问他身上臭不臭。
毕竟又是烟又是酒,即便他少碰,味道还是沾了一身。
林馥馥摇了摇头,说不臭。不想他却突然埋到她的脖子上,说闻闻她香不香。
“奶味。”
他说的。
说完后又轻轻咬了一口。
他一些随性的行为,其实根本没有什么规律可言,就好比他当时这个动作。
不料,第二天这些全部上了网。不仅仅是图片,还有动图和视频。
当时莫炀身上的羽绒服披在林馥馥的身上,显得她更加娇小。
动图上男人鸭舌帽反戴,单手勾住女人的脖子,继而低下头埋在女人的身上。
女人推拒了一下,反而被男人拢到了怀里。男女身高相差大,看起来反差萌更大。
当然,这些都还是第二天才上了热搜。
眼下比较麻烦的是,林馥馥凌晨偷偷溜回家的时候被老妈薛白梅抓了个正着。
“馥馥!你在干什么!”
林馥馥闻言立即推开了正在和自己接吻的莫炀。
凌晨四点的林家门口,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加尴尬的。
第45章 (*^▽^*)
今晚的莫炀有点微醺。
自从林馥馥见识过他醉酒的难受劲之后, 所以尤其注意他喝酒。其实莫炀一直不是贪杯的人, 难得今天往日的兄弟们聚会, 他喝得也不多。
散场时将近凌晨四点了, 兄弟们给莫炀叫了辆出租车, 本是打算送他回去的, 但是他没让人送。
“还真当我醉了啊?”他笑,冷冽的寒风因为他的笑容倒也显得没有那么刺骨。
莫炀揽着林馥馥上了车,让兄弟帮忙处理一下他那辆小电驴。
一兄弟笑话莫炀, “得咧,您自个儿悠着点啊。”
上了车后莫炀圈着林馥馥跟她说话:“晚上不高兴了?”
他声音哑哑的, 带着点酒后的热气,哄她似的。
林馥馥摇摇头,“没有呢。”
一晚上莫炀都和这帮好友聊天, 他们好像有说不完的话,从音乐料到人生,再聊大环境, 还聊到美国去。莫炀全程都是紧紧地握着林馥馥的手,时不时捏一捏,时不时转头跟她笑一笑亲一下。林馥馥本来就是慢热的人,所以她一个晚上都没有怎么说话。
“这帮兄弟我高中就一起在玩儿了,就晚上话最多的那个,以前我们还经常一起偷偷抽烟。”莫炀脸上似有感慨。
这些人有些变化都不大,林馥馥还能想的起来。想想,这一晃眼也那么多年过去了。以前林馥馥总是会偷偷看莫炀打球, 偷偷看他跑步。他在她的眼中总是最特别的,别人都只是点缀。
莫炀叹了一声,“还是高中的时候有意思。”
又说:“高中的时候要是知道你喜欢我,该多好。”
“现在也挺好的。”林馥馥说。
微醺的莫炀似乎变得格外粘人,他笑着把林馥馥圈地更紧,还有点委屈似的说:“那会儿一个个的都在谈恋爱,就我没有。”
林馥馥笑,“我也没有啊。而且那时候不允许谈恋爱好不好啊。”
“老婆,我想跟你早恋。”
“早恋不好的,会影响学习。”
“放屁。”莫炀哼了一声,“你忘了么,高中时候有一兄弟,为了追人女孩子,期末考都冲到了年级第二。”
“你说的是以前六班的付临吗?”林馥馥认识他,以前数学竞赛班的时候一起学习过。
那个时候林馥馥有听说过付临为了追一个女孩子想考年级第一的,不过最后被莫炀截胡了。
高二那年莫炀几乎一整个学期都没有来上课,因为那个时候他已经签约了其华娱乐,开始制作专辑,赶各种通告。学习这件事情都是莫炀业余自学,最后高二期末考试的时候他单独拿到卷子考试,以一分的优势夺得了那次期末考试的年级段第一名。
以前高中的时候,学校里两大风云人物,一个是莫炀,一个则是付临。
如果说莫炀是好学生的代表,那么付临就是差生的代表。这个付临喜欢逃课,也不爱学习,但是人很聪明,关键是长得也帅。
学校里三天两头能够听到莫炀的表扬,就能三天两头听到付临的通报批评。这付临也是神奇了,即便是如此,学校都不会劝退他,毕竟他又能代表学校参加各种物理化学的竞赛,并且次次能够抱一座奖杯回来。
老师对付临这种学生总是又爱又恨的,女孩子也是,总是喜欢这种坏男孩。
那会儿都说,喜欢莫炀的女孩子有多少,喜欢付临的就有多少。一点都不夸张。
回想起来,林馥馥真的觉得自己的高中生活还是多姿多彩的,毕竟周围有各种风云人物。
“说起来,也不知道以前的校草现在还帅不帅?”林馥馥感慨。
莫炀闻言皱眉,“校草不是我吗?”
“噗。你好自恋。”
不过,那时候莫炀和付临都是公认的帅。
莫炀切了一声,“事实。”
林馥馥不再和莫炀争辩,因为在她的心目中,莫炀是最帅的。
凌晨四点,万籁俱寂,林馥馥下意识往车窗外看的时候,见到清洁工阿姨已经开始在打扫卫生。
准确来说,现在已经是周六了,林馥馥今天不需要上班。
莫炀又问她:“能不能直接去我那儿?反正天都快亮了。”
林馥馥摇摇头,“我妈昨晚就问我这几天为什么总是那么迟回来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怎么回答?难道我见不得光啊?”莫炀哼了一下,眼下十足一副小孩子的模样。
说话间,也到了林家门口了。
司机停了车,林馥馥让莫炀直接回去,莫炀不肯,非要下车。
这话一出口,一旁的莫炀倒是笑了。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一切嫂子说了算。”
几个人倒也没有再逗林馥馥,都知道莫炀的情况,不喝就不喝,劝酒也没劲。
林馥馥不是没有见过莫炀喝醉的样子,事实上那次中秋节莫炀和最后的落寞她至今还记得。
酒精上头,男生们说话开始渐渐收不住。
一个人端着个酒杯,笑说:“年纪大了还真要安定下来。”
其中一人又好像恍然大悟,说:“说起来,我前些日子看到高中的校花蒋子怡,当年这校花追莫爷可是追得凶。”
人话未说完,被莫炀抬眸眼神一扫,讪讪闭上嘴,转而又开了其他的话题。
林馥馥低头小口小口地抿着甜牛奶,全当做没有听到。
就是突然感觉,嘴里的牛奶一点都不甜。
莫炀不知何时松开了她的手,转而将胳膊搭在她的椅背上。他懒懒地靠过来一点,好像几乎将她整个人拥在了怀里。
“牛奶喝醉了?”他低下头,声音带着微微的震动,说话间还有一些酒气,滚烫滚烫的。
林馥馥感觉自己的耳朵很痒很痒,她摇摇头,将牛奶推到一边,说:“不好喝。”
想尝尝酒的滋味,但是她又不敢说。
莫炀却好像是心有灵犀似的,喝了一口酒,继而拉着她侧过头,避开了一下视线,他将自己嘴里的残留的一点卷到她的唇内。
在场哪个人见过这种阵仗,但都下意识将脑袋转向一边,找着各种各样的话题转移注意力。
“这个怎么样?”他的呼吸好像更烫了。
林馥馥连忙摇摇头。
怎么都没有想过他居然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做那么亲昵的举动,欣喜之余,又不知道该如何再抬头见人。
莫炀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他那只手落在她的肩侧,总是有意无意地用指尖去摩挲,摸着摸着又滑到她的手臂上。林馥馥都感觉,如果这会儿没有人,他的手还会更加放肆一些。
可莫名其妙的,她的心情好像好了很多很多。
“城西那边不是有个老爷子么,听说二胡拉得很好。”一个人说。
“以前是在越剧团工作的,在团里拉了半辈子的越胡。后来人团里不知怎么的知道,这老爷子原来还是柯蒂斯音乐学院毕业的,是一人物啊,人十几岁的时候就全世界到处飞,传扬二胡文化去了,也是一牛人。”
“有联系方式吗?”莫炀开口问。
坐在莫炀对面的男生点点头,“联系方式倒是有的,不过这老头人很轴。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不喜欢见人。”
“按理说不该呀,一个爱传播二胡文化的人,为什么不喜欢见人?”
莫炀没有说话,手指倒是轻轻点着桌面,似在思考什么。
桌上的话题大多关于音乐之类,林馥馥听不懂。可听不懂归听不懂,她还是竖着耳朵。那种骨子里想融入莫炀生活的想法,一刻都没有放弃。
莫炀十二月下旬有一场公益演唱会要举行,所谓公益演唱会,意思是要演唱会所得全部作为善款捐出去。这场演唱会的门票一出,毫不夸张地说,三秒钟就被抢售一空。就连林馥馥当时守在电脑前准备抢购的时候鼠标刚一点就显示暂无余票。
不过,随着服务员上菜,林馥馥的注意力全部都转移到桌上去了。
这一家的烤全羊是特色,林馥馥之前和林疆疆来吃过一次,价格有些贵,但味道很好。
羊肉这种东西属于喜欢吃的人非常喜欢,不喜欢的人闻不得一点。林馥馥就属于喜欢吃的那一种人,羊肉虽然有些膻味,但配合上孜然和麻辣,唇齿久久留香。
于是莫炀就见那个刚才还说自己不饿的姑娘这会儿一串一串地撸着羊肉串,弄得他这个不吃羊肉的人都好奇这羊肉串是不是当真那么美味。
想试试,但想想又作罢。
啧,再怎么也没有她美味。
他的嘴里还有一点奶香,全是刚才从她嘴里夺来的。
大排档结束后莫炀埋在林馥馥的脖子上轻咬了一口。
那会儿一行人从排挡包厢里出来,莫炀问他身上臭不臭。
毕竟又是烟又是酒,即便他少碰,味道还是沾了一身。
林馥馥摇了摇头,说不臭。不想他却突然埋到她的脖子上,说闻闻她香不香。
“奶味。”
他说的。
说完后又轻轻咬了一口。
他一些随性的行为,其实根本没有什么规律可言,就好比他当时这个动作。
不料,第二天这些全部上了网。不仅仅是图片,还有动图和视频。
当时莫炀身上的羽绒服披在林馥馥的身上,显得她更加娇小。
动图上男人鸭舌帽反戴,单手勾住女人的脖子,继而低下头埋在女人的身上。
女人推拒了一下,反而被男人拢到了怀里。男女身高相差大,看起来反差萌更大。
当然,这些都还是第二天才上了热搜。
眼下比较麻烦的是,林馥馥凌晨偷偷溜回家的时候被老妈薛白梅抓了个正着。
“馥馥!你在干什么!”
林馥馥闻言立即推开了正在和自己接吻的莫炀。
凌晨四点的林家门口,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加尴尬的。
第45章 (*^▽^*)
今晚的莫炀有点微醺。
自从林馥馥见识过他醉酒的难受劲之后, 所以尤其注意他喝酒。其实莫炀一直不是贪杯的人, 难得今天往日的兄弟们聚会, 他喝得也不多。
散场时将近凌晨四点了, 兄弟们给莫炀叫了辆出租车, 本是打算送他回去的, 但是他没让人送。
“还真当我醉了啊?”他笑,冷冽的寒风因为他的笑容倒也显得没有那么刺骨。
莫炀揽着林馥馥上了车,让兄弟帮忙处理一下他那辆小电驴。
一兄弟笑话莫炀, “得咧,您自个儿悠着点啊。”
上了车后莫炀圈着林馥馥跟她说话:“晚上不高兴了?”
他声音哑哑的, 带着点酒后的热气,哄她似的。
林馥馥摇摇头,“没有呢。”
一晚上莫炀都和这帮好友聊天, 他们好像有说不完的话,从音乐料到人生,再聊大环境, 还聊到美国去。莫炀全程都是紧紧地握着林馥馥的手,时不时捏一捏,时不时转头跟她笑一笑亲一下。林馥馥本来就是慢热的人,所以她一个晚上都没有怎么说话。
“这帮兄弟我高中就一起在玩儿了,就晚上话最多的那个,以前我们还经常一起偷偷抽烟。”莫炀脸上似有感慨。
这些人有些变化都不大,林馥馥还能想的起来。想想,这一晃眼也那么多年过去了。以前林馥馥总是会偷偷看莫炀打球, 偷偷看他跑步。他在她的眼中总是最特别的,别人都只是点缀。
莫炀叹了一声,“还是高中的时候有意思。”
又说:“高中的时候要是知道你喜欢我,该多好。”
“现在也挺好的。”林馥馥说。
微醺的莫炀似乎变得格外粘人,他笑着把林馥馥圈地更紧,还有点委屈似的说:“那会儿一个个的都在谈恋爱,就我没有。”
林馥馥笑,“我也没有啊。而且那时候不允许谈恋爱好不好啊。”
“老婆,我想跟你早恋。”
“早恋不好的,会影响学习。”
“放屁。”莫炀哼了一声,“你忘了么,高中时候有一兄弟,为了追人女孩子,期末考都冲到了年级第二。”
“你说的是以前六班的付临吗?”林馥馥认识他,以前数学竞赛班的时候一起学习过。
那个时候林馥馥有听说过付临为了追一个女孩子想考年级第一的,不过最后被莫炀截胡了。
高二那年莫炀几乎一整个学期都没有来上课,因为那个时候他已经签约了其华娱乐,开始制作专辑,赶各种通告。学习这件事情都是莫炀业余自学,最后高二期末考试的时候他单独拿到卷子考试,以一分的优势夺得了那次期末考试的年级段第一名。
以前高中的时候,学校里两大风云人物,一个是莫炀,一个则是付临。
如果说莫炀是好学生的代表,那么付临就是差生的代表。这个付临喜欢逃课,也不爱学习,但是人很聪明,关键是长得也帅。
学校里三天两头能够听到莫炀的表扬,就能三天两头听到付临的通报批评。这付临也是神奇了,即便是如此,学校都不会劝退他,毕竟他又能代表学校参加各种物理化学的竞赛,并且次次能够抱一座奖杯回来。
老师对付临这种学生总是又爱又恨的,女孩子也是,总是喜欢这种坏男孩。
那会儿都说,喜欢莫炀的女孩子有多少,喜欢付临的就有多少。一点都不夸张。
回想起来,林馥馥真的觉得自己的高中生活还是多姿多彩的,毕竟周围有各种风云人物。
“说起来,也不知道以前的校草现在还帅不帅?”林馥馥感慨。
莫炀闻言皱眉,“校草不是我吗?”
“噗。你好自恋。”
不过,那时候莫炀和付临都是公认的帅。
莫炀切了一声,“事实。”
林馥馥不再和莫炀争辩,因为在她的心目中,莫炀是最帅的。
凌晨四点,万籁俱寂,林馥馥下意识往车窗外看的时候,见到清洁工阿姨已经开始在打扫卫生。
准确来说,现在已经是周六了,林馥馥今天不需要上班。
莫炀又问她:“能不能直接去我那儿?反正天都快亮了。”
林馥馥摇摇头,“我妈昨晚就问我这几天为什么总是那么迟回来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怎么回答?难道我见不得光啊?”莫炀哼了一下,眼下十足一副小孩子的模样。
说话间,也到了林家门口了。
司机停了车,林馥馥让莫炀直接回去,莫炀不肯,非要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