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你每分每秒_分卷阅读_28
只是她话还未说完,嘴巴已经被堵上。
“唔……”
莫炀决定把她吻晕,看她还是不是左一个师兄右一个师兄的。
车上正听完一首歌的朱嘉上抬起头。
吓!
他立即又低下头。
靠!真不带这么虐狗的。
第25章 (*^▽^*)
= = =
因为节目的录制, 莫炀已经接连三天没有一天睡过整觉。朱嘉上大致给莫炀算了算, 这三天莫炀睡觉的时间加起来最多六个小时, 平均一天两个小时左右。他做任何事情都尽心尽力, 既然当了人家的导师, 就一刻不停地陪在一旁练习。
若不是经纪公司突然给莫炀出那么一点幺蛾子, 莫炀今晚本该可以好好休息一下。可他深怕和林馥馥之间才刚刚拨开云雾见青天的关系染上污点,特地赶班机回来。回来还呆不久,明天一早九点他又要赶班机飞回北京进行下午一点钟开始的节目录制。
莫炀骨子里大概就有土匪的基因, 半夜将林馥馥拐走,也不让她回家换一双拖鞋。
到了水湘谢安顿下来之后几乎已经快凌晨三点。
莫炀洗了澡躺到床上时, 林馥馥正背对着他。
他伸手往她腰上一拢,将躺在床沿的她拉到自己的怀里。
两人紧密无缝地贴在一起,几乎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
莫炀啄吻着林馥馥耳垂, 忍不住又亲了一口,再亲一口。
她再僵硬着身子,此时也融化成了水。
“转过来。”他哄着。
本来声音就好听的人, 越是这样用低沉的声音哄人,越是让人醉。
林馥馥半推半就地转过身躺在他的身下,与他面对着面。
看了一眼,他的脸上和眼底是满满的柔情蜜意,可好像下一秒就又能成为野兽。
她又不好这样直视他,于是侧过头,看着床头上的那盏壁灯。
这盏壁灯是北欧的风格,镶嵌在墙上反而像是装饰品。
事实上林馥馥还没来得及参观这幢房子, 就已经被卧室里很多细节给吸引。都是她喜欢的风格,都是。
在这只点着一盏昏暗壁灯的卧室里,他像是一只马上就要苏醒的野兽。
林馥馥伸手推他:“你不是说回来要好好睡一觉的嘛……”
刚才回水湘谢的路上朱嘉上提到过莫炀这次的工作,也让林馥馥知道他这几天根本没有好好休息过。
莫炀低低笑着,“在飞机上眯了两个小时。”
他的意思是,这会儿精神头好得很。那换言之,刚才是骗林馥馥说让她过来陪他睡觉。
“你这样都不怕猝死啊?”话说完林馥馥就后悔了,太不吉利了。
莫炀倒是没觉得什么,问她:“心疼我啊?”
“心疼的。”她老实坦白,她见不得他那么辛苦,明明大家都是同龄人,可他却要比别人忙碌千倍万倍。
谁知话说完,莫炀捧着她的脸,在她额头上用力啾了一口。
“嘶。”
林馥馥因额头上那一阵刺痛给惊呼出声。
莫炀认真一看,她额头上肿了一块,还淤青了。
他原本柔和的神色严肃了些,问:“怎么弄的?”
“就不小心撞了一下。”她心虚地说。
晚上刚开始脑门撞在方向盘上好像没有什么,谁到了后来上面居然青了一大块。晚上她洗漱的时候她才自己发现脑袋上的淤青,不过转念又忘了。
莫炀探起身,仔细看了看,“真的?”
他将信将疑,“看起来倒是没有什么大碍,不过这笨脑袋再这么一撞,不知道是不是变得更笨了。”
他说完又轻轻地在她的额上面亲了一口。
林馥馥不甘心地反驳:“我怎么就笨蛋了?”
“咳咳。”莫炀清了清嗓子,“初中一年级英语单词,把girl拼写成g-r-i-l的,是不是你?”
林馥馥闻言更羞了。
她学生时代的时候英语就是薄弱项,这点他是再清楚不过的。
林馥馥这个人其实不算内向,但是她天生说话迟。一般小孩两岁的时候都能说一个完整的句子,但是林馥馥到了五岁之后才会说一句整话,而且还是非常简单的:“妈妈,我想上厕所。”
林馥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她不是特别喜欢开口说话。于是与她不熟的人,都会以为她很高冷,加上她这个人一向是慢热,所以从小到大朋友并不算特别多。若不是她长相乖巧可爱,敢接近的人几乎没有。
到了上中学后,林馥馥迎来自己人生的一个大难题——英语。
中文这项母语林馥馥花了十几年才算运用恰当,这突然冒出来的英文,让她陷入困境。其实她的各科成绩都算不错,唯独英语总是在及格的边缘来回徘徊。尤其在英语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指责她发音不标准的时候,她打算彻底放弃英语这门课程。
那年,中秋的烽市还很炎热,都说一场秋雨一场凉,入秋的雨却迟迟还不肯来。林家和莫家两家人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刚好是一个中秋节。
饭桌上,薛白梅随口提了一句:“馥馥的英语真是非一般的差,不过也不能全怪她,都是继承了我和老林的基因。”
第一次和莫炀同桌吃饭,没想到她老妈居然就说她的坏话,林馥馥抬脚踢了下薛白梅。
怎料薛白梅又道:“怎么了啊?你踢我干嘛?难道我说得不对吗?”
林馥馥当时缩着脑袋在饭桌上吃菜,闻言恨不得整个人再缩到地底下去。
林家这两个长辈都是初中毕业的文化,以前是自己不爱读书,现在是恨不得子女能够多读点书。所以即便这两位再辛苦,也要儿女好好学习。
莫炀的妈妈于芳芳闻言立即一拍儿子的肩膀,说:“那让阿炀给馥馥讲功课吧,他英语成绩还可以的。”
于芳芳自然是往谦虚了说的。
莫炀的英语成绩一直排在年阶段第一名。不仅如此,他的各科成绩就一直挂在第一名没有掉下来过。
经过两家父母的牵线,林馥馥和莫炀之间终于有了那么一些交集。可这点交集对林馥馥来说却十分难堪。
她并不想让他知道自己的英语成绩很差,一点都不想让他知道。
女孩总想在自己暗恋的对象面前表现出最优越的姿态,林馥馥对于英语的害怕是因为要张口朗读。她不喜欢当着别人的面对话,也不喜欢当着全班的面朗读,更不想以后当着莫炀的面结结巴巴。
那次月考成绩,满分120分的英语,林馥馥考了70分,刚好及格。这个成绩对她来说完全可以永远印刻在人生的耻辱柱上,不想经过中秋节这个晚上,她的耻辱柱上又被添了一笔。
“不了,我让哥帮我补习。”林馥馥低着头说。
“你哥现在念大学去了,一个月才回家一趟,怎么帮你补习啊?”
那年,风流浪子林疆疆居然考上了临市的一所重点大学。让林家在街坊邻居面前狠狠威风了一次。薛白梅更是几次三番拍拍林馥馥的肩膀,她这个做妹妹的要多向哥哥学习学习。
林馥馥那会儿看了看以往林疆疆坐的那个位置,多希望这个时候不在家的那个人是自己。
莫炀喝了口手边的椰汁,抬起头,说:“好啊,我可以帮忙补习。”
薛白梅笑呵呵的,对林馥馥说:“还不快谢谢你莫炀哥哥。”
莫炀笑:“客气什么,都是邻居。”
那一年,莫炀是烽市一中的年级代表,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
如今,莫炀是全民偶像,身价不菲。
而这个全民偶像,现在正关心地看着她林馥馥额上的伤。
“以后小心点。”莫炀说。
林馥馥点点头。
“这段忙完就不忙了,以后不都忙了。”他说着已经准确无误探到她的唇。
莫炀的舌在她嘴里,他的手在她身上。
一阵一阵的波澜,让她无力招架。
她失声尖叫,嘴里喊着轻一点。
莫炀低笑,“你不是喜欢重一点的么?”
随即将她送上云端。
这注定会是一个疯狂的夜晚,当他们彼此都打开心底的那一扇门,似乎明白,自己在对方心里有那么一席之地。
夜晚的风被关在门外,挡在窗外,此时此刻的他们尽可能地纠缠着彼此的身躯。是温暖的,滚烫的,热情的,奔放的。
毫无保留。
= = =
第二天林馥馥醒了个大早,看了眼时间刚好六点。
今天大概是阳光明媚,因为没有严丝密缝的窗帘中间有一缕晨光偷偷洒进来,照亮了一室(ps:忍不住多嘴一句,中国地大物博,新疆的早上六点天大概还是黑的,但是偏南方城市的早上六点尤其夏天已经阳光普照了,emmm我为什么要解释这个?)。
那道光芒不至于让房间太亮,但也能让林馥馥清楚看到熟睡中的莫炀。
他这会儿手脚都缠在她的身上,孩子气的睡相。
可是昨晚那一些列疯狂的举动,却很霸道。
林馥馥闭上眼睛,埋在他的怀里深吸了一口气。
两个人被子底下什么都没有穿,肌肤贴着肌肤。
触感真实。
她蹑手蹑脚地起床,套上衣物下楼。
她想给他做早餐。
一直以来林馥馥都很喜欢自己动手做食物,不管是甜品还是饭菜,每次看到别人吃下自己亲手做的东西,她都会有一种满满的成就感。给莫炀做饭是一种私心,能给对方做早餐,似乎是一种非常亲昵的事情,她很想让他尝一尝她亲手做的早餐。
“唔……”
莫炀决定把她吻晕,看她还是不是左一个师兄右一个师兄的。
车上正听完一首歌的朱嘉上抬起头。
吓!
他立即又低下头。
靠!真不带这么虐狗的。
第25章 (*^▽^*)
= = =
因为节目的录制, 莫炀已经接连三天没有一天睡过整觉。朱嘉上大致给莫炀算了算, 这三天莫炀睡觉的时间加起来最多六个小时, 平均一天两个小时左右。他做任何事情都尽心尽力, 既然当了人家的导师, 就一刻不停地陪在一旁练习。
若不是经纪公司突然给莫炀出那么一点幺蛾子, 莫炀今晚本该可以好好休息一下。可他深怕和林馥馥之间才刚刚拨开云雾见青天的关系染上污点,特地赶班机回来。回来还呆不久,明天一早九点他又要赶班机飞回北京进行下午一点钟开始的节目录制。
莫炀骨子里大概就有土匪的基因, 半夜将林馥馥拐走,也不让她回家换一双拖鞋。
到了水湘谢安顿下来之后几乎已经快凌晨三点。
莫炀洗了澡躺到床上时, 林馥馥正背对着他。
他伸手往她腰上一拢,将躺在床沿的她拉到自己的怀里。
两人紧密无缝地贴在一起,几乎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
莫炀啄吻着林馥馥耳垂, 忍不住又亲了一口,再亲一口。
她再僵硬着身子,此时也融化成了水。
“转过来。”他哄着。
本来声音就好听的人, 越是这样用低沉的声音哄人,越是让人醉。
林馥馥半推半就地转过身躺在他的身下,与他面对着面。
看了一眼,他的脸上和眼底是满满的柔情蜜意,可好像下一秒就又能成为野兽。
她又不好这样直视他,于是侧过头,看着床头上的那盏壁灯。
这盏壁灯是北欧的风格,镶嵌在墙上反而像是装饰品。
事实上林馥馥还没来得及参观这幢房子, 就已经被卧室里很多细节给吸引。都是她喜欢的风格,都是。
在这只点着一盏昏暗壁灯的卧室里,他像是一只马上就要苏醒的野兽。
林馥馥伸手推他:“你不是说回来要好好睡一觉的嘛……”
刚才回水湘谢的路上朱嘉上提到过莫炀这次的工作,也让林馥馥知道他这几天根本没有好好休息过。
莫炀低低笑着,“在飞机上眯了两个小时。”
他的意思是,这会儿精神头好得很。那换言之,刚才是骗林馥馥说让她过来陪他睡觉。
“你这样都不怕猝死啊?”话说完林馥馥就后悔了,太不吉利了。
莫炀倒是没觉得什么,问她:“心疼我啊?”
“心疼的。”她老实坦白,她见不得他那么辛苦,明明大家都是同龄人,可他却要比别人忙碌千倍万倍。
谁知话说完,莫炀捧着她的脸,在她额头上用力啾了一口。
“嘶。”
林馥馥因额头上那一阵刺痛给惊呼出声。
莫炀认真一看,她额头上肿了一块,还淤青了。
他原本柔和的神色严肃了些,问:“怎么弄的?”
“就不小心撞了一下。”她心虚地说。
晚上刚开始脑门撞在方向盘上好像没有什么,谁到了后来上面居然青了一大块。晚上她洗漱的时候她才自己发现脑袋上的淤青,不过转念又忘了。
莫炀探起身,仔细看了看,“真的?”
他将信将疑,“看起来倒是没有什么大碍,不过这笨脑袋再这么一撞,不知道是不是变得更笨了。”
他说完又轻轻地在她的额上面亲了一口。
林馥馥不甘心地反驳:“我怎么就笨蛋了?”
“咳咳。”莫炀清了清嗓子,“初中一年级英语单词,把girl拼写成g-r-i-l的,是不是你?”
林馥馥闻言更羞了。
她学生时代的时候英语就是薄弱项,这点他是再清楚不过的。
林馥馥这个人其实不算内向,但是她天生说话迟。一般小孩两岁的时候都能说一个完整的句子,但是林馥馥到了五岁之后才会说一句整话,而且还是非常简单的:“妈妈,我想上厕所。”
林馥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她不是特别喜欢开口说话。于是与她不熟的人,都会以为她很高冷,加上她这个人一向是慢热,所以从小到大朋友并不算特别多。若不是她长相乖巧可爱,敢接近的人几乎没有。
到了上中学后,林馥馥迎来自己人生的一个大难题——英语。
中文这项母语林馥馥花了十几年才算运用恰当,这突然冒出来的英文,让她陷入困境。其实她的各科成绩都算不错,唯独英语总是在及格的边缘来回徘徊。尤其在英语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指责她发音不标准的时候,她打算彻底放弃英语这门课程。
那年,中秋的烽市还很炎热,都说一场秋雨一场凉,入秋的雨却迟迟还不肯来。林家和莫家两家人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刚好是一个中秋节。
饭桌上,薛白梅随口提了一句:“馥馥的英语真是非一般的差,不过也不能全怪她,都是继承了我和老林的基因。”
第一次和莫炀同桌吃饭,没想到她老妈居然就说她的坏话,林馥馥抬脚踢了下薛白梅。
怎料薛白梅又道:“怎么了啊?你踢我干嘛?难道我说得不对吗?”
林馥馥当时缩着脑袋在饭桌上吃菜,闻言恨不得整个人再缩到地底下去。
林家这两个长辈都是初中毕业的文化,以前是自己不爱读书,现在是恨不得子女能够多读点书。所以即便这两位再辛苦,也要儿女好好学习。
莫炀的妈妈于芳芳闻言立即一拍儿子的肩膀,说:“那让阿炀给馥馥讲功课吧,他英语成绩还可以的。”
于芳芳自然是往谦虚了说的。
莫炀的英语成绩一直排在年阶段第一名。不仅如此,他的各科成绩就一直挂在第一名没有掉下来过。
经过两家父母的牵线,林馥馥和莫炀之间终于有了那么一些交集。可这点交集对林馥馥来说却十分难堪。
她并不想让他知道自己的英语成绩很差,一点都不想让他知道。
女孩总想在自己暗恋的对象面前表现出最优越的姿态,林馥馥对于英语的害怕是因为要张口朗读。她不喜欢当着别人的面对话,也不喜欢当着全班的面朗读,更不想以后当着莫炀的面结结巴巴。
那次月考成绩,满分120分的英语,林馥馥考了70分,刚好及格。这个成绩对她来说完全可以永远印刻在人生的耻辱柱上,不想经过中秋节这个晚上,她的耻辱柱上又被添了一笔。
“不了,我让哥帮我补习。”林馥馥低着头说。
“你哥现在念大学去了,一个月才回家一趟,怎么帮你补习啊?”
那年,风流浪子林疆疆居然考上了临市的一所重点大学。让林家在街坊邻居面前狠狠威风了一次。薛白梅更是几次三番拍拍林馥馥的肩膀,她这个做妹妹的要多向哥哥学习学习。
林馥馥那会儿看了看以往林疆疆坐的那个位置,多希望这个时候不在家的那个人是自己。
莫炀喝了口手边的椰汁,抬起头,说:“好啊,我可以帮忙补习。”
薛白梅笑呵呵的,对林馥馥说:“还不快谢谢你莫炀哥哥。”
莫炀笑:“客气什么,都是邻居。”
那一年,莫炀是烽市一中的年级代表,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
如今,莫炀是全民偶像,身价不菲。
而这个全民偶像,现在正关心地看着她林馥馥额上的伤。
“以后小心点。”莫炀说。
林馥馥点点头。
“这段忙完就不忙了,以后不都忙了。”他说着已经准确无误探到她的唇。
莫炀的舌在她嘴里,他的手在她身上。
一阵一阵的波澜,让她无力招架。
她失声尖叫,嘴里喊着轻一点。
莫炀低笑,“你不是喜欢重一点的么?”
随即将她送上云端。
这注定会是一个疯狂的夜晚,当他们彼此都打开心底的那一扇门,似乎明白,自己在对方心里有那么一席之地。
夜晚的风被关在门外,挡在窗外,此时此刻的他们尽可能地纠缠着彼此的身躯。是温暖的,滚烫的,热情的,奔放的。
毫无保留。
= = =
第二天林馥馥醒了个大早,看了眼时间刚好六点。
今天大概是阳光明媚,因为没有严丝密缝的窗帘中间有一缕晨光偷偷洒进来,照亮了一室(ps:忍不住多嘴一句,中国地大物博,新疆的早上六点天大概还是黑的,但是偏南方城市的早上六点尤其夏天已经阳光普照了,emmm我为什么要解释这个?)。
那道光芒不至于让房间太亮,但也能让林馥馥清楚看到熟睡中的莫炀。
他这会儿手脚都缠在她的身上,孩子气的睡相。
可是昨晚那一些列疯狂的举动,却很霸道。
林馥馥闭上眼睛,埋在他的怀里深吸了一口气。
两个人被子底下什么都没有穿,肌肤贴着肌肤。
触感真实。
她蹑手蹑脚地起床,套上衣物下楼。
她想给他做早餐。
一直以来林馥馥都很喜欢自己动手做食物,不管是甜品还是饭菜,每次看到别人吃下自己亲手做的东西,她都会有一种满满的成就感。给莫炀做饭是一种私心,能给对方做早餐,似乎是一种非常亲昵的事情,她很想让他尝一尝她亲手做的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