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你每分每秒_分卷阅读_6
“去哪儿呀?”她软软糯糯的声音,尾音微微上扬,听起来就像那个饭团般可口。
莫炀心里酥了一下,他重新戴上口罩,压着声说:“带你去吃好吃的。”
便利店吧台旁边摆放着好些报刊杂志,其中最显眼的封面人物非莫炀莫属。正在值班的女店员懒懒地抬头看了眼,心说这戴口罩的男人看起来挺帅。但人戴着口罩这副冷冷的样子,又看他拉着一个女孩子的手。
果然啊,帅哥都是属于别人的。
这个便利店就在林馥馥家不远处,而林馥馥的家则在烽市最有名的烽市一中旁边。每年烽市一中都要输出大量人才,烽中考上清华的考上北大的考上复旦的人不计其数,所以也有烽市的人说,能在烽市一中读书基本上离名校已经不远了。更别提这附近还有烽市一小,烽市外国语学校。
所以,林馥馥的家是名副其实学区房。
当年林爸没钱买房,二十多岁要讨老婆,于是在烽市的郊区买下这么一块地基,用来自建。可人的运气真是说来就来,毫无道理。就在林爸买下这块地基的第二年,这附近一带被市采纳为教育重点项目。原来老旧的烽市一小,烽市一中和烽市第一高中都齐刷刷在这里重新拔地而起,后续著名富家子弟的外国语学校也跟着搬迁了过来。
就这样,一年之间,林爸买的这块地皮翻了不止十倍。
林家也借着这股东风,顺便做起了小买卖,这些年开早餐店开便利店开奶茶店等,都是赚学生党的钱。
莫炀说要带林馥馥去吃好吃的,其实就在这附近十分著名的小吃街。
夏日夜里十二点,现在也刚好在暑假的尾巴,小吃街的人气不减。
林馥馥上学时期就经常在这附近吃小吃的,所以熟门熟路。倒是莫炀,他却很少来这种地方。
“你以前经常来这儿?”莫炀带着口罩,声音更显低沉。
林馥馥点点头,说:“我哥狐朋狗友多,我小时候喜欢在他屁股后面蹭吃蹭喝。”
“这附近有什么店好吃的?”他站在街头,似乎也有些迷茫。
自从高中起,他的衣食住行都被安排妥帖,身边随时跟一个助理。很多时候,他感觉自己丧失了自理能力似的。不能谈恋爱,不能乱交朋友,不能随意外出……现在站在这个曾经经常路过的街头,也总觉得十分陌生。
林馥馥侧目看了眼他,很想说:不是你说要带我吃好吃的嘛?
但她换了句话问:“你喜欢吃小龙虾吗?有一家老店十几年了,我每次都去他家。”
莫炀倒是在她眼中看出来很想吃的样子,他双手插兜,表情闲淡地说:“走吧。”
夏日的夜晚,夜宵香味四溢。
林馥馥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生之年会和莫炀一起吃夜宵。
胖乎乎的店老板认出来林馥馥,忙上来招呼:“带男朋友来啊。”
说着店老板看了眼莫炀,可惜大晚上的戴着口罩没看清楚。
林馥馥忙解释:“不是不是,就一个普通朋友。”
莫炀闻言眉毛一抬,看了眼林馥馥。
这么急着撇清关系?
林馥馥心虚地不行,转头点菜:“你不吃辣的吧?那我推荐你吃十三香的,味道也很不错。”
莫炀没有说话,眼神里透露出懒懒的感觉。
林馥馥又跟他确认一番,他这才不紧不慢地“嗯”了一声。
她心里也有些不太自在,总觉得他好像有点不开心似的,大概是觉得这里环境不好?
环顾一圈,这里油烟重,小广告到处都是,真的很不符合他的形象。
突然感觉来吃小龙虾是个非常错误的选择。
另一方面,林馥馥实在很害怕有人会认出来莫炀。这个家伙在娱乐圈已经屹立不倒十年,微博粉丝早早破亿。而小吃街来来往往的都是年轻人,就连她手上这瓶饮料上贴的代言人都是他。
万一被人认出来……
果然,很可怕的墨菲定律,快林馥馥的猜想就成真了。
就在莫炀摘下口罩的一分钟后,突然不知道从哪里跑来一个小女孩拽住莫炀的手惊呼:“我老远就看到你了,原来真的是你啊莫炀!啊啊啊啊!我好激动我好激动啊!莫炀莫炀!我粉你快十年了!我几乎天天来你以前读书过的地方!原来你真的会在这里出现!”
女孩子说着说着,激动地哭了起来。
这会儿小吃街人虽然不多,但女孩子的举动很快引起别人的围观。
莫炀想戴口罩已经来不及,几乎是一瞬间的,听到有人喊这里有大明星,于是四面八方的人涌了过来。
坦白说,莫炀没有预料到这种结果,下意识是想带林馥馥离开。他起身和围堵着自己的粉丝道抱歉,转头一看,林馥馥被挤到了角落捂着自己的肚子一脸痛苦的表情。
“不好意思,请让让。”莫炀对着吵闹的人群喊了一声。
可是显然,并没有人在意他在说什么。
莫炀好脾气又喊了一声:“不好意思,我朋友好像受伤了。”
几乎所有人都举着手机,恨不得把自己的手机都贴到莫炀的脸上去拍,谁管什么受伤。
耳边是各种各样的吵闹:“莫炀莫炀!给我签个名。”
“莫炀!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啊!”
“莫炀,我是你的粉丝!”
“莫炀,我好喜欢你啊!”
此时的莫炀什么都没有听到,他在意的只有角落上那只受伤的小兔子。
林馥馥刚才起身准备让粉丝的时候却被粉丝狠狠一撞,肚子撞在四方桌角的尖尖上,这会儿疼得站不稳。
好不容易挤出人群,莫炀终于走到了林馥馥的身边。
林馥馥都还没来得及搞清楚眼前的状况,就被人拥在了怀里。
“莫炀,这是你女朋友吗?”
“好可爱的样子,跟我们介绍一下。”
“莫炀莫炀,把手放开让我们拍一张照呗。”
莫炀单手圈着林馥馥将她的脑袋按在怀里,一手替她挡着别人窥探的镜头。
可根本还是水泄不通,不管他说什么做什么。
他本不是什么善人,此时也不想伪装,顺手拿起一旁的酒瓶往墙上一砸。
“嘭”地一声。
莫炀声色俱厉,冷冷开口:“妈的,都给老子让开!”
第6章 (*^▽^*)
晌午过后突然又下起了雷阵雨。
“轰”地一声雷,吓得林馥馥一惊。她起身去关窗,顺便站在窗口看着这场雨。噼里啪啦,雨水像豆子一样敲打着窗户,像是要将这窗户击碎一般。
很多人总是很讨厌下雨的,青春时的林馥馥却很喜欢。
借着雨天,所有人可以躲在屋檐下,她便可以离他更近一点。
那年,成绩单是一份微凉的遗书。
莫炀旁边的一个同学抖了抖身上的雨珠,说:“这该死的雨,下午的篮球又没得打。”
莫炀表情闲淡,“那就做题。”
“操,最讨厌做题。”
“老子也是。”
那人调侃:“喂,注意点说话,您现在可是万人偶像啊。”
他一脸乖戾:“滚。无聊。”
林馥馥就站在他们身后不远。
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尖。刚才一路跑来,帆布鞋上湿了很多,现在水渍散开,深深浅浅的颜色。
她慢慢地发现,表面上看起来大方又有礼貌的莫炀,其实骨子里有些离经叛道。
其实她不止一次发现莫炀并非表面上那么乖巧。这样的发现,竟让她觉得发现了宝藏。
不知何时同事周小琴走到林馥馥的身边和她一起看了眼窗外的雨。
周小琴伸手撞了撞林馥馥:“喂,发什么呆呢?”
林馥馥的确是在发呆,揉了揉眼眶,困意还未消退。
“昨晚干坏事去啦?我看你今天一整天都没有什么精神。”周小琴一脸坏笑。
林馥馥闻言心跳漏了一拍,“是有些困。”
昨晚她睡下都已经快三点了,一大早又起床上班,这一整天难免犯困。
周小琴也趁着这会儿拿出手机在刷微博,一边刷着还一边调侃:“真不到哪个女生那么幸运,让莫炀当宝贝似的护着。”
林馥馥:“……”
心虚到不知道怎么接话。
凌晨的时候,莫炀就上了微博热搜。
热搜一直到第二天都没有下来过。
#莫炀爆粗口#
#莫炀怒砸酒瓶#
#莫炀女朋友#
……
十条热搜九条与莫炀有关。
这是莫炀演艺生涯当中最重大的事故。
对,事故。
有网友且不止一个网友将莫炀当晚的行径上传至网络。
那个从来在人前万人敬仰又一尘不染的偶像,秘密和女友在小摊吃夜宵就算了,居然还当众砸酒瓶爆粗口。
看看,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偶像。
莫炀心里酥了一下,他重新戴上口罩,压着声说:“带你去吃好吃的。”
便利店吧台旁边摆放着好些报刊杂志,其中最显眼的封面人物非莫炀莫属。正在值班的女店员懒懒地抬头看了眼,心说这戴口罩的男人看起来挺帅。但人戴着口罩这副冷冷的样子,又看他拉着一个女孩子的手。
果然啊,帅哥都是属于别人的。
这个便利店就在林馥馥家不远处,而林馥馥的家则在烽市最有名的烽市一中旁边。每年烽市一中都要输出大量人才,烽中考上清华的考上北大的考上复旦的人不计其数,所以也有烽市的人说,能在烽市一中读书基本上离名校已经不远了。更别提这附近还有烽市一小,烽市外国语学校。
所以,林馥馥的家是名副其实学区房。
当年林爸没钱买房,二十多岁要讨老婆,于是在烽市的郊区买下这么一块地基,用来自建。可人的运气真是说来就来,毫无道理。就在林爸买下这块地基的第二年,这附近一带被市采纳为教育重点项目。原来老旧的烽市一小,烽市一中和烽市第一高中都齐刷刷在这里重新拔地而起,后续著名富家子弟的外国语学校也跟着搬迁了过来。
就这样,一年之间,林爸买的这块地皮翻了不止十倍。
林家也借着这股东风,顺便做起了小买卖,这些年开早餐店开便利店开奶茶店等,都是赚学生党的钱。
莫炀说要带林馥馥去吃好吃的,其实就在这附近十分著名的小吃街。
夏日夜里十二点,现在也刚好在暑假的尾巴,小吃街的人气不减。
林馥馥上学时期就经常在这附近吃小吃的,所以熟门熟路。倒是莫炀,他却很少来这种地方。
“你以前经常来这儿?”莫炀带着口罩,声音更显低沉。
林馥馥点点头,说:“我哥狐朋狗友多,我小时候喜欢在他屁股后面蹭吃蹭喝。”
“这附近有什么店好吃的?”他站在街头,似乎也有些迷茫。
自从高中起,他的衣食住行都被安排妥帖,身边随时跟一个助理。很多时候,他感觉自己丧失了自理能力似的。不能谈恋爱,不能乱交朋友,不能随意外出……现在站在这个曾经经常路过的街头,也总觉得十分陌生。
林馥馥侧目看了眼他,很想说:不是你说要带我吃好吃的嘛?
但她换了句话问:“你喜欢吃小龙虾吗?有一家老店十几年了,我每次都去他家。”
莫炀倒是在她眼中看出来很想吃的样子,他双手插兜,表情闲淡地说:“走吧。”
夏日的夜晚,夜宵香味四溢。
林馥馥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生之年会和莫炀一起吃夜宵。
胖乎乎的店老板认出来林馥馥,忙上来招呼:“带男朋友来啊。”
说着店老板看了眼莫炀,可惜大晚上的戴着口罩没看清楚。
林馥馥忙解释:“不是不是,就一个普通朋友。”
莫炀闻言眉毛一抬,看了眼林馥馥。
这么急着撇清关系?
林馥馥心虚地不行,转头点菜:“你不吃辣的吧?那我推荐你吃十三香的,味道也很不错。”
莫炀没有说话,眼神里透露出懒懒的感觉。
林馥馥又跟他确认一番,他这才不紧不慢地“嗯”了一声。
她心里也有些不太自在,总觉得他好像有点不开心似的,大概是觉得这里环境不好?
环顾一圈,这里油烟重,小广告到处都是,真的很不符合他的形象。
突然感觉来吃小龙虾是个非常错误的选择。
另一方面,林馥馥实在很害怕有人会认出来莫炀。这个家伙在娱乐圈已经屹立不倒十年,微博粉丝早早破亿。而小吃街来来往往的都是年轻人,就连她手上这瓶饮料上贴的代言人都是他。
万一被人认出来……
果然,很可怕的墨菲定律,快林馥馥的猜想就成真了。
就在莫炀摘下口罩的一分钟后,突然不知道从哪里跑来一个小女孩拽住莫炀的手惊呼:“我老远就看到你了,原来真的是你啊莫炀!啊啊啊啊!我好激动我好激动啊!莫炀莫炀!我粉你快十年了!我几乎天天来你以前读书过的地方!原来你真的会在这里出现!”
女孩子说着说着,激动地哭了起来。
这会儿小吃街人虽然不多,但女孩子的举动很快引起别人的围观。
莫炀想戴口罩已经来不及,几乎是一瞬间的,听到有人喊这里有大明星,于是四面八方的人涌了过来。
坦白说,莫炀没有预料到这种结果,下意识是想带林馥馥离开。他起身和围堵着自己的粉丝道抱歉,转头一看,林馥馥被挤到了角落捂着自己的肚子一脸痛苦的表情。
“不好意思,请让让。”莫炀对着吵闹的人群喊了一声。
可是显然,并没有人在意他在说什么。
莫炀好脾气又喊了一声:“不好意思,我朋友好像受伤了。”
几乎所有人都举着手机,恨不得把自己的手机都贴到莫炀的脸上去拍,谁管什么受伤。
耳边是各种各样的吵闹:“莫炀莫炀!给我签个名。”
“莫炀!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啊!”
“莫炀,我是你的粉丝!”
“莫炀,我好喜欢你啊!”
此时的莫炀什么都没有听到,他在意的只有角落上那只受伤的小兔子。
林馥馥刚才起身准备让粉丝的时候却被粉丝狠狠一撞,肚子撞在四方桌角的尖尖上,这会儿疼得站不稳。
好不容易挤出人群,莫炀终于走到了林馥馥的身边。
林馥馥都还没来得及搞清楚眼前的状况,就被人拥在了怀里。
“莫炀,这是你女朋友吗?”
“好可爱的样子,跟我们介绍一下。”
“莫炀莫炀,把手放开让我们拍一张照呗。”
莫炀单手圈着林馥馥将她的脑袋按在怀里,一手替她挡着别人窥探的镜头。
可根本还是水泄不通,不管他说什么做什么。
他本不是什么善人,此时也不想伪装,顺手拿起一旁的酒瓶往墙上一砸。
“嘭”地一声。
莫炀声色俱厉,冷冷开口:“妈的,都给老子让开!”
第6章 (*^▽^*)
晌午过后突然又下起了雷阵雨。
“轰”地一声雷,吓得林馥馥一惊。她起身去关窗,顺便站在窗口看着这场雨。噼里啪啦,雨水像豆子一样敲打着窗户,像是要将这窗户击碎一般。
很多人总是很讨厌下雨的,青春时的林馥馥却很喜欢。
借着雨天,所有人可以躲在屋檐下,她便可以离他更近一点。
那年,成绩单是一份微凉的遗书。
莫炀旁边的一个同学抖了抖身上的雨珠,说:“这该死的雨,下午的篮球又没得打。”
莫炀表情闲淡,“那就做题。”
“操,最讨厌做题。”
“老子也是。”
那人调侃:“喂,注意点说话,您现在可是万人偶像啊。”
他一脸乖戾:“滚。无聊。”
林馥馥就站在他们身后不远。
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尖。刚才一路跑来,帆布鞋上湿了很多,现在水渍散开,深深浅浅的颜色。
她慢慢地发现,表面上看起来大方又有礼貌的莫炀,其实骨子里有些离经叛道。
其实她不止一次发现莫炀并非表面上那么乖巧。这样的发现,竟让她觉得发现了宝藏。
不知何时同事周小琴走到林馥馥的身边和她一起看了眼窗外的雨。
周小琴伸手撞了撞林馥馥:“喂,发什么呆呢?”
林馥馥的确是在发呆,揉了揉眼眶,困意还未消退。
“昨晚干坏事去啦?我看你今天一整天都没有什么精神。”周小琴一脸坏笑。
林馥馥闻言心跳漏了一拍,“是有些困。”
昨晚她睡下都已经快三点了,一大早又起床上班,这一整天难免犯困。
周小琴也趁着这会儿拿出手机在刷微博,一边刷着还一边调侃:“真不到哪个女生那么幸运,让莫炀当宝贝似的护着。”
林馥馥:“……”
心虚到不知道怎么接话。
凌晨的时候,莫炀就上了微博热搜。
热搜一直到第二天都没有下来过。
#莫炀爆粗口#
#莫炀怒砸酒瓶#
#莫炀女朋友#
……
十条热搜九条与莫炀有关。
这是莫炀演艺生涯当中最重大的事故。
对,事故。
有网友且不止一个网友将莫炀当晚的行径上传至网络。
那个从来在人前万人敬仰又一尘不染的偶像,秘密和女友在小摊吃夜宵就算了,居然还当众砸酒瓶爆粗口。
看看,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