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这是你师弟啊!_分卷阅读_111
  对对,不能期望过高,万一不是就太让人失落了。
  仔细想想这就是一句话嘛,虽说是在夸奖小清清,但是还不一定是表达爱慕,毕竟这里既有深闺小姐,又有江湖女侠,虽说与男子信件往来神交已久有些大胆,但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倒也确实有可能只是一位红颜知……等等,这特么好像是一笔男人的字?!
  洛书虽说在一直给自己做心理建设,但是在发现这一笔好字貌似是出自男性之手的时候,还是有种从天堂坠落的感觉。他抱着一丝侥幸问道:“小清清,这位丹青师……是男是女?”
  方尚清完全没有体会到师父的心情,爽朗地笑道:“哈哈,丹青他当然是一名男子。”
  当然是、一名男子。
  洛书面无表情地回到了马上。
  这要是个女子,成年累月的信件来往说不定还能日久生情,这是个男的就……
  “咱们继续走吧。”洛书心累地咬了一口水晶糕,都不想摸一把大黑雕的毛了。
  愁死了,虽说习武之人寿元绵长,处于成年时段甚至要比一个普通人的一生还要长,但是成亲这件事吧,就像是爹娘的催婚一样,想让孩子以后有个人相互扶持着,况且方尚清还是武林盟主,看起来清闲,但是一等到江湖上出了事,第一个麻烦的就是他,况且——小清清还一穷二白……
  洛书揉揉额头,趴在马脖子上,被二零八八勾回来倚在怀里,投喂了一块蜂蜜枣糕。
  然而方尚清完全没有体会到师父的良苦用心,欣赏完挚友的画,又将圆筒反过来倒了倒,里面还有一封信。
  方尚清展开信,越读越发惊喜,等到读完,露出了让无数江湖女侠双颊飞红的笑容。
  “师父!丹青说他在五日后到江南烟雨楼,咱们这一路过去刚好能与他相见!”方尚清与丹青师相交许久,然而阴差阳错竟然一次都没有相见过,这次终于可以与之秉烛夜谈,把酒言欢!
  洛书眼神死。
  所以说现在是要去见网友了吗?去吧去吧,反正又不是网恋,不怕见光死,自从知道对方是男性之后就没什么担忧了,反正已经遇到面基最糟糕的情况了……
  洛书别过头,并不想看自己这么大年纪还没开窍的徒弟,全然忘了自己年龄比大徒弟还大上一圈。
  方尚清不知道为什么师父突然之间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但是这并不能影响他的好心情。
  看着乐颠颠的大徒弟,洛书挣扎着想,没准……那丹青师是女扮男装呢?
  ***
  子车痕顺着血蛊师留下了痕迹,带着余千秋一路前行,到了一个小村庄,看天色不早,准备借宿一晚。
  “主人,您看那边,好像有个小孩子?”子车痕性子冷淡,但是余千秋却刚好相反,他一路左顾右盼,不顾子车痕脸上拒绝的表情,将收集到的消息告诉主人。而现在余千秋发现了在村口蹲着的一个小孩子。
  “小孩子?”子车痕顺着看去,果然看到在村口有一个蜷缩着身子的小小身影,微微蹙着眉行了过去,余千秋连忙跟上。
  离得近了,便看出这孩子周围不但没有大人,还发着高烧。粗粗一看,他不过是十一二岁的年纪,衣服虽说看起来脏乱,但是隐隐能看出来原衣是一件不曾缝补的新衣。
  莫非是个哪家里走丢的公子哥儿?
  子车痕想想又摇头,先不说谁家公子哥这么心大,走丢了也不联系自家里还敢幕天席地地躺着,只说这身衣服,虽说是料子还算不错,但最多算是过年时给穿戴上的一身新衣。
  这孩子看上去就像是大过年时被家里人赶了出来。
  十一二岁的孩子处于一个很微妙的年龄段,若是放在朝廷之上,已经可以准备定亲事项,放在江湖之中,正是习武最好的年纪,而放在村落里,则是新生的劳动力。若是厌弃这个孩子,自然不用把他养到这般年龄,若是痛恨,又无法解释他身上的一身新衣。
  子车痕定定看了他片刻,示意余千秋将他制住,然后探了探他的脉。
  无内力,往日身子有所亏损,风寒,还有……
  天生药鼎之体。
  子车痕身子一震,连忙再次伸手探脉,脉象虚弱至极,但确实是天生药鼎!
  天生药鼎,也就是天生的药人。
  药鼎对于大夫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是无数的新药,也是无数的人命。
  一味新药的炼制,总归是要有试验品的,而药人则是为此而生。被作为药人的人,往往都是穷凶极恶之人,恶贯满盈之徒,因为无法保证药的毒性,所以药人的死亡率非常高。
  一个大夫,当然可以守着,将老祖宗的东西吃透了,这样也能成为一名大夫,但是却永远称不上“神医”。
  每一种病的治愈,都是用命堆出来的。
  但若是心生慈软,舍不得对药人用药,那死去的就是千千万万得了这病的无辜人。
  子车痕一顶斗笠,一包金针,一背药箱,踏过尸山血海,踏过森森白骨,将治病的新法与新药带到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