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嫡姐是夫郎_分卷阅读_41
第48章
奚娴的婚事办得有些仓促,似乎人人都说,她即便是名盛一时的长安贵女,但也不过是如此,最终嫁给一个普通的商人。
甚至有人说她犯了大错,才至如此。
奚娴才知道,这或许也是她需要承受的事。
嫁给一个平庸无奇的商人,她或许可以减少与贵族的来往,但所受到的留言诋毁,却也是无可奈何。
这是她自己选的路,没什么好伤感的。
与奚娴交好过的贵女们,有些都避之不及,叫她意外的倒是林紫贤。
林紫贤来了奚家,却见到奚娴坐在榻上,手里捻着丝线,手边放着一盏花茶,正在悠然为自己绣着嫁衣裳。
她不由感到了疑惑。
奚娴忽然就要出嫁了,嫁的还是名不见经传的商人,就好像她和新帝之间那回事就像是一场梦。
只是别人都要出嫁了,林紫贤是不会提起别人的,她来这里也不是为了惹人不快。
奚娴倒是很平和,眼眉半弯着,听林紫贤说了一些话。
林紫贤说,再过些时日,她也要嫁人了,没什么不甘愿的,就是觉得怅惘。
结果发现,太子哥哥也没有和心爱的女人在一起。
奚娴笑了笑,摇摇头道:“祸福自有命数,我只能祝林姑娘安康顺遂。”
林紫贤复杂地看着她,其实奚娴并不多认得她,但她却好似很了解奚娴,而奚娴现在看上去,的确是有些喜悦的,甚至没有多少苦楚和无奈。
林紫贤才真正感慨,世间还真是有人,甘愿往低处流淌,希望她不要后悔才是。
奚娴出嫁前,见到了病入膏肓的奚嫣。
奚嫣生病了,病得满头俱是虚汗,丫鬟跪在一边,拿着细葛布的巾子给她细细擦拭着。
奚嫣的眼睛却明亮得很。
奚娴不由红了眼眶,小声道:“姊姊,你怎么病成这样了呢?”
无论前世今生,她对这个姐姐都没有多少印象,也从无多少的关注。但事实上,真正温柔端淑的,却是这个不起眼的三姐姐,她一直旁观者,沉默着,时不时全解着,直到要病死了,都这样默默无闻。
奚娴也不记得,三姐姐前世怎样了,似乎这之于她而言,不过是一段淡薄得像是砂砾一样的记忆,干涩朴素到不值得追忆,于是很快便不记得了。
奚嫣只是笑起来,拉着奚娴的手细细道:“我病得不能起身,却是不能送你出嫁了,望你不要怪我才是。”
奚娴只是摇头,微微垂下眼睫。
奚嫣道:“出嫁好,出嫁很好,姐姐盼着你能过得好。”
她说这句话时,一双眼睛是晶亮的,好像是做了一场期盼已久的美梦。
奚娴从三姐姐这头出来,便也觉得体力不支。
她这段日子身体实在不好,动不动便要卧病发寒热,一点也不像是个十多岁的小姑娘,竟和她上辈子也差不多。
奚娴便觉得,这只是她的心结没能解开,郁结于心,无论如何都不会快活,她的心思又是那样的纤敏,如果再这样难过,一定也会很早就去世的。
于是她开始向往婚姻。
她不那么怕死,但能愉快轻松的活着,谁也不会拒绝。
奚娴成亲那天,刚是初夏,这是她前世今生第一次嫁人。
上辈子的时候,奚娴也偷偷穿过嫁衣,那是她自己一针一线绣出来的。
但她发现,穿上的感觉实在太差了,后来她把那件嫁衣压在了箱底,从此再也没有抚摸过它。
上面的一道道绣纹没那么精湛,却实实在在将她对婚姻的期盼描摹了出来。
奚娴这辈子的嫁衣,却不是她亲手绣完的,只是动了两三下,便交给了绣娘,恍惚间,与上辈子那件多么相似。奚娴不记得太多了,只是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好笑。
因为她所求的,再也不是嫁一个相知相爱的良人。
……
奚娴也不知道,这一天是怎么过来的。
姨娘还留在奚家,一步也没有离开过。
只是她盼了很久,还是没有见到嫡姐。
奚娴看着铜镜里的自己,精致深红的嫁衣,领口延伸出细腻纤长的脖颈,还有一双忧郁的眼睛,正在漫无目的的期盼着未来的幸福。
她穿着红嫁衣,想要见到嫡姐。
至少想要让姊姊为她盖上红盖头,最后轻轻吻过她的额头,祝她一生顺遂幸福。
她知道,嫡姐理智冷情,自己再也不能有这样的想法。
姨娘不是正妻,但由于这场婚礼实在太过朴素,于是她便能亲自把奚娴送走。
秦氏并不难过,更多的只是担忧,因为女儿甚么都不知道,她只怕娴娴会把一切都弄得很糟。
虽然王琮也是长安人氏,但事实上他住的地方,却远开八只脚。
奚家的大宅子已然不算地段好,王琮所住的地方差些便到了长安郊外,那地方住的大多都是些普通的商人或是富户人家,奚娴一辈子也没去过那一片。
那是老百姓才去的地方,路边都是朴素的食香和吆喝声。
若说达官显贵,那是一个也没有。
听闻走出府邸,便能远远的看见皇觉山那一片连绵起伏的青碧色,春日里带着勃勃的生机,一大早便能听见鸟雀自由的歌唱。
奚娴觉得这很好,丈夫少在家中,她与鸟雀为伴,听上去多么惬意,比当尼姑要好些。
她戴着红盖头,被人抱下了马车。
抱她的人,是个身材修长高大的男人,穿着深黑的靴子,她垂下眼睫,还能瞧见深红绣金的衣角,但似乎那男人手腕的力道有点重,让奚娴觉得难受。
她便觉得,这个夫君,或许有点笨手笨脚的。
她牵着一端红绸,那个男人牵着另一端,因他没有爹娘了,连亲戚也懒得请,只请了两三好友,两人便这么简单清净的拜堂成亲。
这也是奚娴喜欢的。
既然嫁给不喜欢的人,她本来已经做好了准备,要承受许多不喜欢的地方,却发现那些流程都叫她觉得很舒适,没有令她产生惶恐和退却的心思。
既然请的人不多,他们很快便进了洞房。
奚娴看见男人的手,似乎有些粗糙,却隐隐能见骨骼的修长清隽。
他一定从前,做过很多的粗活。
她在心里,描绘出一个可怜勤奋,不惜一切代价往上爬的寒门子弟。
男人拿喜秤的手有些不稳,挑了两次,才把红盖给挑。
奚娴耳边宾客的宴酒声稍稍清晰了一些,她慢慢抬头,才看见了一张属于年轻男人的面容。
有些平庸,眼睛却亮得像冬日里的雪光,冷冽却很快便要化了。
他笑了起来,有些腼腆而沉默。
奚娴不知道说什么,又低下头,一颗心跳也不跳。
喜娘等她们吃了合卺酒,便带着丫鬟们离开了,屋内只剩下一对新婚的夫妻。
屋里只剩他们,奚娴便有些紧张起来,她咬了唇瓣,心里有点瑟瑟。
却听见男人清润的嗓音,柔和道:“你叫奚娴?”
这句话,也有两个人问过她,都在他们初见的时候。
一个将她推入了情爱纠葛的痛苦,另一个救赎了她,却理智的不再会爱她。
奚娴蓦地抬头,顿了顿才认真道:“是。”
不知道这个,又是怎样的。
他坐在奚娴身边,身上带着一点微醺的酒气,有些腼腆道:“我能叫你娴娴吗?”
比起那两个人渣,他看上去更讲道理,也没有高高在上的冷漠悠然,仿佛人人都活该被玩弄。
奚娴心底产生了奇异的感觉,似乎觉得这样也很好。
她原来最喜欢淳朴善良的男人。
于是她温柔道:“嗯。”
两人都沉默下来,似乎任由尴尬的气氛蔓延着。
奚娴不想说话,男人却忽然捏住她的手,凑近了奚娴,在她面颊边落下一个小心的轻吻,像是最普通生涩的年轻人。
奚娴转头看他,却见他有些不好意思,在她耳边清润道:“我会好生待你,娴娴。”
奚娴睁大眼睛看着他,金饰微微垂落下,遮住了她的眼神。
她唇角带着无暇的弧度,点点头道:“那你要好好待我,不能惹我生气……”
“唔,但你可以纳妾,可以娶你喜欢的女人,也可以有很多孩子。”
“不论我的姊姊怎么警告你,你都可以不把她的话当回事。”
她说出这一串话,竹筒倒豆子完,终于松了口气,真诚的看着男人道:“好不好呀?”
就像是在找一个搭伙同伴。
他沉默一下,奚娴觉得男人的目光似乎冷淡下来。
一晃眼,却见他腼腆扯扯衣角道:“这怎么可能?我们普通人家,不兴三妻四妾。娘子出身高贵,或许没见过咱们寻常百姓,哪家不是夫妻俩守一辈子,三妻四妾是要被戳脊梁骨的。”
奚娴认为嫡姐可能把他吓得不清,也不知道具体警告要挟了甚么。
而且他这种扯衣角的动作,令她看着有点不舒服。
因为这一般,都是她爱做的动作呀。
一个大男人天天拉衣角,也不觉得羞耻。
奚娴却奇异的轻松起来,原本的距离感和疏离,也少了一点点。
奚娴的婚事办得有些仓促,似乎人人都说,她即便是名盛一时的长安贵女,但也不过是如此,最终嫁给一个普通的商人。
甚至有人说她犯了大错,才至如此。
奚娴才知道,这或许也是她需要承受的事。
嫁给一个平庸无奇的商人,她或许可以减少与贵族的来往,但所受到的留言诋毁,却也是无可奈何。
这是她自己选的路,没什么好伤感的。
与奚娴交好过的贵女们,有些都避之不及,叫她意外的倒是林紫贤。
林紫贤来了奚家,却见到奚娴坐在榻上,手里捻着丝线,手边放着一盏花茶,正在悠然为自己绣着嫁衣裳。
她不由感到了疑惑。
奚娴忽然就要出嫁了,嫁的还是名不见经传的商人,就好像她和新帝之间那回事就像是一场梦。
只是别人都要出嫁了,林紫贤是不会提起别人的,她来这里也不是为了惹人不快。
奚娴倒是很平和,眼眉半弯着,听林紫贤说了一些话。
林紫贤说,再过些时日,她也要嫁人了,没什么不甘愿的,就是觉得怅惘。
结果发现,太子哥哥也没有和心爱的女人在一起。
奚娴笑了笑,摇摇头道:“祸福自有命数,我只能祝林姑娘安康顺遂。”
林紫贤复杂地看着她,其实奚娴并不多认得她,但她却好似很了解奚娴,而奚娴现在看上去,的确是有些喜悦的,甚至没有多少苦楚和无奈。
林紫贤才真正感慨,世间还真是有人,甘愿往低处流淌,希望她不要后悔才是。
奚娴出嫁前,见到了病入膏肓的奚嫣。
奚嫣生病了,病得满头俱是虚汗,丫鬟跪在一边,拿着细葛布的巾子给她细细擦拭着。
奚嫣的眼睛却明亮得很。
奚娴不由红了眼眶,小声道:“姊姊,你怎么病成这样了呢?”
无论前世今生,她对这个姐姐都没有多少印象,也从无多少的关注。但事实上,真正温柔端淑的,却是这个不起眼的三姐姐,她一直旁观者,沉默着,时不时全解着,直到要病死了,都这样默默无闻。
奚娴也不记得,三姐姐前世怎样了,似乎这之于她而言,不过是一段淡薄得像是砂砾一样的记忆,干涩朴素到不值得追忆,于是很快便不记得了。
奚嫣只是笑起来,拉着奚娴的手细细道:“我病得不能起身,却是不能送你出嫁了,望你不要怪我才是。”
奚娴只是摇头,微微垂下眼睫。
奚嫣道:“出嫁好,出嫁很好,姐姐盼着你能过得好。”
她说这句话时,一双眼睛是晶亮的,好像是做了一场期盼已久的美梦。
奚娴从三姐姐这头出来,便也觉得体力不支。
她这段日子身体实在不好,动不动便要卧病发寒热,一点也不像是个十多岁的小姑娘,竟和她上辈子也差不多。
奚娴便觉得,这只是她的心结没能解开,郁结于心,无论如何都不会快活,她的心思又是那样的纤敏,如果再这样难过,一定也会很早就去世的。
于是她开始向往婚姻。
她不那么怕死,但能愉快轻松的活着,谁也不会拒绝。
奚娴成亲那天,刚是初夏,这是她前世今生第一次嫁人。
上辈子的时候,奚娴也偷偷穿过嫁衣,那是她自己一针一线绣出来的。
但她发现,穿上的感觉实在太差了,后来她把那件嫁衣压在了箱底,从此再也没有抚摸过它。
上面的一道道绣纹没那么精湛,却实实在在将她对婚姻的期盼描摹了出来。
奚娴这辈子的嫁衣,却不是她亲手绣完的,只是动了两三下,便交给了绣娘,恍惚间,与上辈子那件多么相似。奚娴不记得太多了,只是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好笑。
因为她所求的,再也不是嫁一个相知相爱的良人。
……
奚娴也不知道,这一天是怎么过来的。
姨娘还留在奚家,一步也没有离开过。
只是她盼了很久,还是没有见到嫡姐。
奚娴看着铜镜里的自己,精致深红的嫁衣,领口延伸出细腻纤长的脖颈,还有一双忧郁的眼睛,正在漫无目的的期盼着未来的幸福。
她穿着红嫁衣,想要见到嫡姐。
至少想要让姊姊为她盖上红盖头,最后轻轻吻过她的额头,祝她一生顺遂幸福。
她知道,嫡姐理智冷情,自己再也不能有这样的想法。
姨娘不是正妻,但由于这场婚礼实在太过朴素,于是她便能亲自把奚娴送走。
秦氏并不难过,更多的只是担忧,因为女儿甚么都不知道,她只怕娴娴会把一切都弄得很糟。
虽然王琮也是长安人氏,但事实上他住的地方,却远开八只脚。
奚家的大宅子已然不算地段好,王琮所住的地方差些便到了长安郊外,那地方住的大多都是些普通的商人或是富户人家,奚娴一辈子也没去过那一片。
那是老百姓才去的地方,路边都是朴素的食香和吆喝声。
若说达官显贵,那是一个也没有。
听闻走出府邸,便能远远的看见皇觉山那一片连绵起伏的青碧色,春日里带着勃勃的生机,一大早便能听见鸟雀自由的歌唱。
奚娴觉得这很好,丈夫少在家中,她与鸟雀为伴,听上去多么惬意,比当尼姑要好些。
她戴着红盖头,被人抱下了马车。
抱她的人,是个身材修长高大的男人,穿着深黑的靴子,她垂下眼睫,还能瞧见深红绣金的衣角,但似乎那男人手腕的力道有点重,让奚娴觉得难受。
她便觉得,这个夫君,或许有点笨手笨脚的。
她牵着一端红绸,那个男人牵着另一端,因他没有爹娘了,连亲戚也懒得请,只请了两三好友,两人便这么简单清净的拜堂成亲。
这也是奚娴喜欢的。
既然嫁给不喜欢的人,她本来已经做好了准备,要承受许多不喜欢的地方,却发现那些流程都叫她觉得很舒适,没有令她产生惶恐和退却的心思。
既然请的人不多,他们很快便进了洞房。
奚娴看见男人的手,似乎有些粗糙,却隐隐能见骨骼的修长清隽。
他一定从前,做过很多的粗活。
她在心里,描绘出一个可怜勤奋,不惜一切代价往上爬的寒门子弟。
男人拿喜秤的手有些不稳,挑了两次,才把红盖给挑。
奚娴耳边宾客的宴酒声稍稍清晰了一些,她慢慢抬头,才看见了一张属于年轻男人的面容。
有些平庸,眼睛却亮得像冬日里的雪光,冷冽却很快便要化了。
他笑了起来,有些腼腆而沉默。
奚娴不知道说什么,又低下头,一颗心跳也不跳。
喜娘等她们吃了合卺酒,便带着丫鬟们离开了,屋内只剩下一对新婚的夫妻。
屋里只剩他们,奚娴便有些紧张起来,她咬了唇瓣,心里有点瑟瑟。
却听见男人清润的嗓音,柔和道:“你叫奚娴?”
这句话,也有两个人问过她,都在他们初见的时候。
一个将她推入了情爱纠葛的痛苦,另一个救赎了她,却理智的不再会爱她。
奚娴蓦地抬头,顿了顿才认真道:“是。”
不知道这个,又是怎样的。
他坐在奚娴身边,身上带着一点微醺的酒气,有些腼腆道:“我能叫你娴娴吗?”
比起那两个人渣,他看上去更讲道理,也没有高高在上的冷漠悠然,仿佛人人都活该被玩弄。
奚娴心底产生了奇异的感觉,似乎觉得这样也很好。
她原来最喜欢淳朴善良的男人。
于是她温柔道:“嗯。”
两人都沉默下来,似乎任由尴尬的气氛蔓延着。
奚娴不想说话,男人却忽然捏住她的手,凑近了奚娴,在她面颊边落下一个小心的轻吻,像是最普通生涩的年轻人。
奚娴转头看他,却见他有些不好意思,在她耳边清润道:“我会好生待你,娴娴。”
奚娴睁大眼睛看着他,金饰微微垂落下,遮住了她的眼神。
她唇角带着无暇的弧度,点点头道:“那你要好好待我,不能惹我生气……”
“唔,但你可以纳妾,可以娶你喜欢的女人,也可以有很多孩子。”
“不论我的姊姊怎么警告你,你都可以不把她的话当回事。”
她说出这一串话,竹筒倒豆子完,终于松了口气,真诚的看着男人道:“好不好呀?”
就像是在找一个搭伙同伴。
他沉默一下,奚娴觉得男人的目光似乎冷淡下来。
一晃眼,却见他腼腆扯扯衣角道:“这怎么可能?我们普通人家,不兴三妻四妾。娘子出身高贵,或许没见过咱们寻常百姓,哪家不是夫妻俩守一辈子,三妻四妾是要被戳脊梁骨的。”
奚娴认为嫡姐可能把他吓得不清,也不知道具体警告要挟了甚么。
而且他这种扯衣角的动作,令她看着有点不舒服。
因为这一般,都是她爱做的动作呀。
一个大男人天天拉衣角,也不觉得羞耻。
奚娴却奇异的轻松起来,原本的距离感和疏离,也少了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