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民国俏厨娘_分卷阅读_9
  阿俏惊奇地抬眼望着小凡,只晓得小凡一个人在阮家打杂,却不晓得她爹娘也在省城。
  “傻姑娘,那锅里不是还有着不少?我去给你舀些出来留着。”阿俏笑着说,“你先取个草捂子,将汤盅捂了,趁热先给你爹娘送去。”
  “这太好了!”小凡一蹦三尺高,说着连忙按照阿俏吩咐的去寻草捂子去。
  阿俏望着小凡的身影,倒是也记了起来:小凡家里的事,她还从来没问过,也不晓得这小凡的家人是做哪个行当的。
  待到小凡回来,阿俏一问,这才晓得,余家人其实也是为阮家做事的,只不过不是在阮家大院,而是在“五福酱园”。
  阿俏知道这五福酱园,酱园主营酱油,兼营各色花式酱、腌渍酱菜,腐乳咸鸭蛋什么的也都带着做一些。这“五福酱园”本来是阮家的产业,是曾祖父阮元煦嫌外头酱园酿出来的酱油不够好,便干脆自己开了一家出来。
  据阿俏所知,因为这“五福酱园”做的本就是薄利多销的生意,阮家嫌这生意不够赚钱,就干脆寻了个机会将其卖掉,收拢了一笔资金。
  如今阿俏听了小凡所说,余家夫妻两个还在“五福酱园”里做事,那便意味着:这时候,这酱园,阮家……还未卖?
  果然接下来小凡就愁眉苦脸地说:“我爹娘说了,二太太寻他们去说过一次,说这‘五福酱园’,要卖呢!”
  阿俏心想:果不其然!
  小凡一开口,全是疑惑:“三小姐,明明我爹娘在‘五福酱园’是用心做事的,酱园的生意也还算不错,可为何二太太说要卖呢?”
  阿俏想,这大概是阮家将生意的重心移到了“阮家菜”上,从一席变成了三席,虽然收益增加,可是成本也大增。所以阮家就考虑着将酱园卖掉,拢些现钱供阮家大院这里使用。
  “三小姐,能不能劳烦您跟二太太解释一声,酱园……能不能别卖?”小凡怯生生地请求,“酱园卖了,小凡要回到爹娘那里去,是不是就要和小姐分开了?”
  阿俏凝神一想,若是余家夫妇两个是和酱园签的契约,的确可能如此。如今她很看好小凡,希望这个淳朴的丫头能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自然不希望小凡离开阮家。可阮家若是连酱园都卖了,更加不可能重新将余家夫妇雇回来,那么,难道要她放弃小凡?
  “你先别着急!”阿俏说这话,其实也是在安慰自己,“买卖商铺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儿?”
  “改天我去学堂的时候,先去酱园看看,然后想想该怎么劝劝我娘。”
  阿俏的娘宁淑是个做事爽利的人,说要给阿俏寻一间女校,很快就找到了合适的。她当即带了阿俏去学校见过了女校长,双方的印象都很不错。
  女校的校长姓肖。肖校长测试了阿俏的文字与国学水平之后,又与宁淑谈过,也觉得阿俏以后将主要的精力都放在算术和学习记账算账上头就好。于是宁淑就与学校那边约定了,阿俏每天上午去学校半天,只上算术相关的课程。这样阿俏放学回家,就有整个下午的时间,要么能在阮正源的书房里多读会儿书,要么能在阮家自己的大厨房里跟高师傅学点儿阮家菜式的做法。
  阿俏觉得那位肖姓校长看起来很严苛,但是在她上学的这件事上却从她的实际情况出发,为她切身考虑、灵活安排。因此阿俏对这位校长印象很好。
  每天只上半天学的安排也让她很高兴,这样便意味着她每天都有机会出门,而且有半天的时间可以做些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去五福酱园看看。
  宁淑带阿俏去过学校之后,又带她去百货公司添置衣物。宁淑想要给阿俏置办两身旗袍,阿俏却不愿意,依旧选了那些适合女学生装束的袄衫袄裙。宁淑实在过意不去,硬逼着阿俏去试了一件象牙白滚海棠红边的纯色旗袍。阿俏试了觉得正合适,再加上这旗袍是纯色的,她终于还是接受了母亲的好意,将这件旗袍收了下来。
  如此,阿俏就开始了每天去学校上学的生涯。
  这天她修完了上午的功课,将新得的书本都小心装在挎包里,向老师与新同窗们道一声别,出校门往与阮家大院相对的方向转去,走了大约十五分钟,就到了“五福酱园”的门口。
  “这位大娘,我想买瓶虾籽酱油,能试试味儿么?”阿俏笑着向在酱园前面店面里的大婶儿打招呼。
  “这个自然!”这位婶子,自然就是小凡的娘,余婶儿了。她听见阿俏要虾籽酱油,立即去盛了一个小碟,从酱缸里舀了浅浅的一勺酱油出来,递给阿俏。
  阿俏瞅了瞅颜色,见有一点点的虾籽浮在的表面,就晓得这酱油是用新鲜虾籽做成的。她凑上去闻了闻,一股鲜香便扑鼻而至,再用指尖点点,送入口中一尝,只觉咸度适中,而舌根处则隐隐地觉出一股子甜味。
  “确实是好酱油!”阿俏赞了一句,“大娘,我打二两,多少钱?”
  “姑娘打三两吧,三两一个角子,二两还真找不开。”余婶儿搓着手说。
  阿俏心想,这么便宜,这物价,简直和浔镇的差不多了,看来这酱园正是走的薄利多销路线。“大娘,我还是打二两,想再买点儿其他的酱菜,一共给你一角,行么?”
  “行,行!”余婶儿忙不迭地取了印着“五福”字样的粗瓷小缸子出来,说:“姑娘要哪几种,我来给你装。”
  阿俏就随意点了几种,余婶儿将每个小瓷缸都装得满满当当的,一个扣一个扣好,最上面一层加个盖儿,然后用绳扎住,绑个提手,递给阿俏。
  “姑娘,瓷缸瓷瓶这回先送你,下回来我们这儿,记得带上这些个,大娘给你洗干净了装新的。”
  阿俏听了这话,心里舒畅,觉得这余婶儿看似憨憨的,其实很会做生意,招徕的都是回头客。她付了钱之后,故意不走,装作好奇,在酱园里东看西看一阵。在她逗留的这段时间里,果然又来了两拨客人,看起来都是熟客,余婶儿热情招呼。虽然也不过是做了一角两角的生意,可是这样看下来,一天的流水也不少,扣去成本,这间酱园赚不了太多,但是绝对可以维持。
  这样一处产业,阮家为什么一定要卖呢?
  带着这个疑问,阿俏回了阮家。待到晚间宁淑忙完了阮家的生意,阿俏就缠上了她,“娘啊,学校里刚刚教了算账与看账,让我们自己找些实例对照着看看,家里这么多生意,娘借我一本账簿看看吧!”
  宁淑不疑有他,就带着阿俏去了账房,点上灯,将阮家名下生意的账册都取了出来。
  阿俏一眼瞥见了写着“五福酱园”的账册,伸手就取了过来。“娘,这个能借我看几天吗?”
  宁淑点点头,“行,不过只能几天,等过了月底,就要寻买家了。回头账册还得给娘,知道吗?”
  阿俏装作好奇,问:“娘啊,家里有个酱园不是挺好,为啥一定要卖呢?”
  宁淑听见女儿开口询问,想了想答道:“眼下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很多,这酱园的生意与席面的生意有点儿格格不入,还要费神打点,能找到合适的买主就干脆卖了,也少耗费些心思。”
  说话之间,她望着账房外面的某个方向,就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阿俏心里明白,宁淑望着的方向不是别处,而是阮清瑶住的小楼。她也不点破,抱着账册就回了自己的屋子。
  晚间阿俏洗漱过,就抱着学校发的课本与酱园的账册坐在床上,凑在小台灯下琢磨酱园的收支情况。
  她还没法儿完全看懂这些账册,好多地方只能对着课本生啃。但是有一点她能够肯定,酱园现在收支平衡,是个十分稳定的小本买卖。
  而阮家之所以想要在这个时候将酱园抛售,也是觉得酱园经营很稳定,现在是抛售的最好时机。
  阿俏趴在榻上,双臂撑着下巴发呆。
  突然她一骨碌坐了起来,盯着眼前的账册,突然想到:既然阮家要卖,她为什么不干脆自己把这酱园买下来?
  第16章
  阿俏并不认同阮家要卖掉“五福酱园”的做法。
  她认为酱园的生意与阮家现在的生意可以互相补充。阮家现在做的宴客席面,菜式雍容华贵,是供那等一掷千金的豪客,或是家缠万贯的富商享用的。
  而酱园则不同,酱园的出产虽然平平无奇,却是平头百姓们每天都会吃到用到的东西。世道无常,万一以后阮家菜的席面没法儿再摆了,酱园却能成为阮家的后路。
  眼看着如今“五福酱园”的生意已经稳定下来,积累了口碑和回头客,阮家却着急要将酱园出手……
  想到这里,阿俏光着脚从床榻上下来,从床底下拖出她从浔镇带来的皮箱。皮箱的夹层里有一个信封,那信封里装着一张支票,在省城的银行里“见票即兑”的。
  这是阿俏的舅舅宁沛在阿俏离开浔镇的时候塞到她手里的东西,是舅舅舅母的一点心意,也是给她用来救急的钱。
  然而她望着支票上写着的“壹佰圆”,不由叹了一口气。舅舅舅母心意拳拳,一百元现洋,对于他们这样的人家也不是小数目了。然而在生意场上,这一点钱,几乎如杯水车薪,没有什么用。
  即便如此,阿俏还是在第二天去银行将这一百元现洋兑了出来。阮家留给她的时间不多,她得在到月底的这几天之内想个办法,要么劝说阮家保留酱园,要么就赚足盘下“五福酱园”的钱。
  她拜托小凡去向余家夫妇打听了一下市面上的行情,得知要盘下这样一个自酿出产的酱园,大约需要三千现洋。她也大概探了探宁淑的口风,晓得阮家的心理价位也差不多是这个价。
  这天阿俏下了课,自己拎着个小挎包回家,一路走一路只管想着心事,装着书本的小挎包被她拎在手上,一摇一摇地在空中晃荡。
  突然,阿俏停下了脚步,立在一座宏大的拱门跟前出了神。
  她认得这里——这座宏大的拱门内,就是省城唯一一座跑马场。跑马场标准跑道外面则建有阶梯状的看台,看台旁边有出售竞猜马|彩的小亭子。拱门旁则贴着一张巨大的海报,海报上穿着英武的骑士正在纵马疾驰。海报上方挂着横幅,横幅上有一行大字:“全国总商会预祝本省年度赛马会圆满成功”。
  等一下——阿俏突然记起了上辈子她唯一看过的一场赛马。那时正值她刚到省城不久,诸事不顺,心情苦闷之际,也是路过这跑马场,见门口无人值守,就溜进去看了一场赛马。
  她对那场赛马的结果印象非常深,记得是一匹叫做“飞花”的赛马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赢了最后的决赛。她甚至还记得第二天的报纸上曾有头条文章大书特书,盛赞了这一场胜利。具体是怎么胜的,她已经记不清楚了,只大约记得这匹赛马在预赛和半决赛中都保存了实力,每次都只是惊险晋级,到了决赛的时候这“飞花”却突然发力,一举夺魁。
  阿俏记起这件事,就赶紧去读那海报下方印着的小字。果然,她在参赛的名单上找到了“飞花”的名字,只是不像别的赛马都注明了主人的姓氏与籍贯,“飞花”的名字后面只写了两个小字——“本省”。
  看到这里,阿俏唇边不由露出了些许笑容。她转身就走,脚步也随之轻快起来。春风一起,城中道路上桐絮纷飞,如同花瓣片片飞舞。阿俏一面走一面想:果然天无绝人之路,春城无处不“飞花”。
  很快就到了赛马会的正日子。本省的赛马会是一年一度的盛事,跑马场跟前人山人海。
  沈家的司机将车开到跑马场门口,沈谦从车中下来,从胸前的口袋内掏出怀表看了看,随即抬头,在跑马场那座高大的拱门下四顾寻人。
  “士安,”远远的有人冲他招呼,“这里!”
  沈谦也笑着打了声招呼:“傅五爷来得好早!”说着大步流星往来人那里赶了过去。
  傅五爷与沈谦相熟,上上下下将沈谦打量了一番,当即伸手拍了拍沈谦的肩,笑着说:“以前总见你穿着长袍马褂的样子,没想到这样西装革履地也一样丰神如玉,沈督军有子如此,一定骄傲得不得了吧!”
  沈谦微笑着谦虚:“五爷您还是这么喜欢说客气话!”
  傅五爷登时哈哈大笑,拍着沈谦的肩膀说:“走!五爷初到贵宝地,送你一份见面礼吧!”说着径直往出售马彩的地方走去。
  沈谦双眉微皱,紧跟在傅五爷身后,知道这傅五爷精擅相马,他来得早,该是已经将参加决赛的马都相过一遍了。
  出售马|彩的亭子外悬挂着一块巨大的牌子,上面标注着各参赛马匹的马|彩赔率。夺冠“热门”的赔率都差不多,二赔一到三赔一不等,而压线进入决赛的“飞花”无人看好,夺冠的赔率如今已经飙到了四十赔一。
  傅五爷看了看这块牌子,忍不住哈哈笑道:“看起来世人与傅某,英雄所见略同。”
  他便掏了支票本出来,将他相中的两匹名马各自押了一千银元,同时笑道:“五爷相中的是这两匹,无论哪一匹夺冠,这彩~金,五爷都赠与你做见面礼。”
  沈谦唇边稍许挂上了几分玩味的笑,柔声说:“五爷,您第一次到本省,该是士安给您接风洗尘才对。”
  说着他就缓步上前,准备在那排名最后、赔率最高的“飞花”身上下注。
  “在下以为,这‘飞花’大器晚成,或许是最能顶住压力,一举夺魁的。”沈谦一面取出票本,一面向傅五爷解释,“若是这匹马最终能够夺冠,所有的彩~金,在下都双手奉上,赠与五爷。上海之事,还要求五爷多多从中斡旋!”
  傅五爷盯着沈谦,心想这孩子看着相貌堂堂,内里莫不是个傻的?
  “士安啊,”五爷拍了拍沈谦的肩,“五爷擅长相马,适才已经相过所有的赛马。那一匹,没有冠军相。五爷是不想你白白抛费。”
  沈谦似乎料中了傅五爷会这样说,忍不住笑道:“五爷可千万莫要以貌取人,只要能及时振作,焉知它不能后来居上?”
  傅五爷听了这话,心头轻轻一震,知道沈谦是在以马喻人,以这场赛马比拟这时局。他略一思索,就点点头,说:“好!若是真的如你所言,最后由你赢了这一场豪赌,五爷就卖你一个面子,你要的东西,五爷担保,一定如你所愿,从上海给你送过来。”
  这话正中沈谦下怀,当下就在票簿上签了字,递给售卖马彩的人,淡淡地说:“押两千,‘飞花’!”
  卖马彩的人听到这么大的数目尽数押在了最不被看好的赛马身上,吃了一惊,小声说:“怎么又来一个,今天真是邪门儿了!”
  沈谦听见这话,不动神色,只在一旁安静地等待,过了片刻,随口一问:“还有旁人押注‘飞花’么?”
  那人马上答道:“有,就刚才,还是个年轻姑娘。下注没有您这么大,只有一百元。”
  沈谦神色不变,也不继续追问,只淡淡地说:“没什么,请替本人下注吧!”
  这一场赛马会的决赛乃是万米竞赛。“飞花”在最后五圈的时候才开始异军突起,旁人几乎还未注意到它的时候,这匹骏马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冲到了第三名。
  四圈、三圈……眼看那“飞花”渐渐地赶了上去,跑马场中欢声雷动,四方尽是彩声与助威呐喊声。
  傅五爷在贵宾席上,早已忍不住扶着椅背站了起来,只觉得血管中的热血正在沸腾。须知若是这“飞花”当真夺冠,沈谦适才下了两千银元,按照赔率四十来算,他将净得八万——果然是接风洗尘的好礼,连数字都这样的吉利。
  他一偏头,却见沈谦施施然地坐在椅背上,正偏过头低声向沈家的仆人吩咐些什么。一切,似乎尽在沈谦算中,一切都由他掌握。
  “好你个士安!”傅五爷突然明白了,什么“大器晚成”,什么“没有冠军相”,这怕都是沈谦故意示弱,保留实力的结果——而那匹“飞花”,则根本就是沈家的赛马。
  “五爷,”沈谦却起身,在傅五爷耳边压低了声音说:“五爷是忠义之士,自然知道那件东西对国人有多重要。八万银元的彩~金,在下是心甘情愿,拱手奉上,惟盼五爷在上海滩斡旋之际,能助五爷一臂之力。”
  傅五爷听沈谦说得真诚,忍不住说:“难怪青红两帮,都敬你一声‘小爷叔’,能运筹于帷幄之中,偏又仗义疏财,连我傅五也不免对你刮目相看。既然如此,士安就等着我的好消息。半年之后,一定会给你一个结果!”
  沈谦听见傅五给了承诺,知道此人言出必践,这件事情至此便大有希望了。他心头终究是喜悦,面上流露出由衷的微笑。
  这时沈家的仆人已经转了回来,凑到沈谦耳边,小声地说:“查到了,确实是个年轻姑娘,您……要不要亲自去看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