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甜狼_分卷阅读_6
  什么?你居然还留言了,你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天使了,不!是女王大人!
  ☆、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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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浙直勾勾地看着于清茗,他问那句话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想得到什么回答。
  于清茗却在一旁纠结,她到底该怎么答复才好?然而这个时候门口却突然挤进来一个护士,让人猝不及防。
  那护士满脸的羞涩,连忙说了一句:“不好意思,我走错房间了。”
  其实很明显是来看木浙的。
  骨科昨天入住了一个高颜值的男人,这件事早在护士站传开了。眼下这名护士就是想来一探究竟的,不想却被那群好事的护士一把推了进来。欣赏美好的人事物是所有人的本性,木浙长得好看,自然是个发光体。木浙倒习惯了别人的打量,对于护士的行为基本无视。
  但经护士误闯这一遭,也算是天时地利人和地解决了于清茗当前的窘迫。
  稍迟一点的时候,有个被称为猴子的人来到了病房。
  于清茗初见猴子,和这人淡淡一笑表示礼貌,可猴子并没有回应她,径直略过她直接走到木浙身边。
  猴子对木浙说:“医生说没什么问题,今天上午就可以办理出院。”
  木浙闻言点点头。
  “那我现在去办出院手续。”猴子说完又是直接略过了于清茗,离开了病房。
  第一次见面,猴子对于清茗的态度可谓非常冷漠,他甚至好像连看都没看她一眼。这倒让于清茗忍不住打量起这个人,如此高冷的一个人,看来是个性十足。
  猴子这个人端正的五官不算是特别出挑,他的个头也不高,但短袖底下包裹的手臂是一大块爆发的肌肉。很明显,这个人是个练家子。但不光是眼前这个猴子,木浙和林杰手上都有肌肉,只不过对比起来,这个猴子的肌肉非常夸张。于清茗甚至觉得,这个人不应该叫猴子,猩猩这个绰号可能更适合他。
  “啧啧,这么看着别的男人,你就不怕我这个未来男朋友吃醋吗?”木浙微微弯着脑袋看着于清茗,眼神里却没有一点要吃醋的意思。
  不过木浙的话倒是让于清茗收回了注意力,得,刚才好不容易扯开的话题,该面对的还是得面对。
  于清茗摇摇头,肯定地说:“我未来的男朋友不会是那么小气的人!”
  “哦?”木浙挑眉,“你的意思是我很大方?”
  “谁说你了!”于清茗有些奔溃。
  “那你还有其他男朋友吗?”
  于清茗:“……”她都没有谈恋爱,哪里来的男朋友啊!
  木浙见于清茗的反应,乐得哈哈大笑,这小绵羊真是单纯地让人忍不住想逗逗。
  于清茗今年芳龄有个二十二,在她二十二年的人生旅程中,没有出现过早恋这个词。家教森严的于家,别的孩子在玩捉迷藏的时候她在练钢琴,别的孩子在玩橡皮筋的时候她在学书法,别的孩子课余生活外出游戏的时候她在预习功课……总之,于清茗的人生根本不能受她自己控制,她只能接受父母的安排和指令,让她做什么她就得做什么。
  于清茗现今就读的烽市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但这却是她在所谓高考失利后才不得以选读的大学。于清茗的父母现居住在南州市,那个城市距离烽市有两千多公里的路程。当时于父给了于清茗两个选择,一个是高复,另外一个是选择一所师范大学。于清茗当时没有多想,直接选择了烽市师范大学。选择那么遥远的地方读书,于清茗有一个小小的心思,她想呼吸外面世界的新鲜空气。
  在外三年多,于清茗有过后悔,也有过庆幸。她像是刚学会飞的雏鹰,从跌跌撞撞到展翅翱翔。现在的她做很多事情都不需要特别报备自己的父母,她会自己去判断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即便是判断有误,她也会乐观地安慰自己这算是一段难得的人生经历。
  于清茗觉得,见木浙是一时冲动的结果,可这个结果后面还会有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尚不能判断这是否是一个错误的选择。但现在于清茗觉得,感觉不算坏,甚至还挺好。
  得知木浙要出院了,于清茗也准备告辞。他们两人现在可以说“不熟”,所以于清茗认为自己这时候离开是个明智之举。但木浙却有些不认同。
  “你回去了我怎么办?”木浙开始卖起可怜人设,他嘴角下沉,脸上的表情无辜。这个大男人做起这种动作却不违和,倒也是让于清茗佩服。
  于清茗无视他的装模作样,笑说:“再见不难啊,后会有期呗。”
  只是木浙没有料到,两人再次见面,却是一个多月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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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浙出院的那天工地里一帮哥们非常狗血地给他订了一个桌,说是庆祝老大劫后余生。
  这帮爷们儿称呼木浙为老大,是因为木浙是他们的包工头。木浙做土建承包已经有三年,今年开始有了自己的小团队,干这一行就像做生意也有亏盈,虽然这三年中有过大的亏损,但是总体还算顺利。
  工地干活的一帮爷们都没什么讲究,随便找个大排档就已经是上好的待遇了。
  木浙双腿不方便,林杰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个轮椅,说是女朋友家里有个亲戚闲置的。
  今天难得林杰把自己女朋友带来了,然后这么一个女人在一帮男人中尤其显眼。
  林杰拉着自己的女朋友起身,举起酒杯,先干为敬,对木浙说:“老大,首先我要感谢你帮我挨了这一棍。”
  这事想起来林杰心里还是颇为感动,那天要不是木浙上前保他,眼下他可能躺在医院里。其实林杰早就将木浙视为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了,经过这一遭,他更加确定跟着木浙混起码不会让自己吃亏了。
  木浙还没开口说话,一旁的猴子忍不住损林杰:“你还好意思说?”
  猴子本名侯毅,他比林杰大一岁,但看起来,猴子要不林杰成熟许多。
  林杰恨恨地看了猴子一眼,接着说:“老大,我女朋友周瑾,特地带过来给你见见。”
  像是见家长一般,林杰真的是特地把周瑾带过来给木浙过目的。
  周瑾今年二十有六,比林杰大一岁,目前在某个世界五百强企业当文员。周瑾虽然是个单眼皮,但这双眼睛安在她脸上倒挺好看。早些年流行大欧式双眼皮的时候周瑾特别想去割一双,但无奈没有钱。不过先天不足后天来凑,周瑾的化妆技术那是出神入化,硬是能将小小双眼皮弄成大大双眼皮。
  林杰和周瑾是相亲认识的,虽然林杰是在工地上开小铲车,但家庭条件还算不错,在本市有房又有一辆小破车。周瑾的家庭条件比不上林杰,但她配林杰也是绰绰有余了。两人交往已经有两个月,按照正常的流程,离说亲也不远了。
  木浙礼貌地看了周瑾一眼,点头,招呼:“别客气,都当自家人一样。”
  他语气里的客套和疏远,跟小绵羊说话时完全两样。
  “那大哥我也跟你喝一杯,我干了,你随意。”周瑾别看是小姑娘,作风倒也算是大气。
  木浙二话没说举起自己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
  人女孩子都喝了,他一个大老爷们扭扭捏捏的太可笑。
  林杰很满意女朋友的行为,一个劲地跟人夸。
  私底下,周瑾不着痕迹地打量着坐在自己正对面的木浙。林杰今天叫她来的时候她本是不打算来的,可一想到回家了要自己做饭,犹豫了片刻也就过来了。早就听林杰说起那个老大,今天一见真是出乎意料。
  这个叫木浙的男人,虽然双腿打着石膏,但模样英俊又有男人味。他不说话时带着几分威严,倒像极她公司里老总那种做派,让人望而生畏又小鹿乱撞。
  周瑾这个年纪谈过几个男朋友,也见过一些男人,但像木浙这种类型的倒是头一次见,心想倒是让人着迷。
  低着头正在和某只小绵羊发送短信的木浙根本没有注意周瑾的打量。
  此时的于清茗刚从学校食堂出来,可在看到木浙发送过来的烤羊腿图片之后突然有种还没吃饱的感觉。
  木浙所在的这家大排档以烤羊腿远近闻名,一般情况不提前两天定位置是根本不会有座位。两个小时前木浙曾邀请过于清茗一道来,但被小姑娘拒绝。于清茗说是晚上有事,木浙便没有多问。
  眼下于清茗却有点后悔,可还是嘴硬:“食堂的饭菜真好吃,我吃得饱饱的。”
  这头的木浙忍不住嘴角上扬,回复:“小绵羊那么容易满足,我都还没让你吃你就已经饱了。”
  于清茗捧着手机反复看了好几遍木浙的话,脸颊爆红。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又出来求收藏了,是的,收藏对我很重要,
  我相信你们一定会动动那发财的小手指轻轻按下收藏
  什么?没人收藏?嘻嘻,那我过两天再来问问。
  ☆、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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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的时候于清茗向系里提出了申请,到美国学习交流一个月。当时于清茗也有一个私心,如果她在那边待地不错地话,也许会申请继续交流或者一直在那边待下去。
  出国日期其实是早就定好的,这也是于清茗一下子答应见木浙的原因之一。做了两年的网友,都知道彼此就在烽市。很多时候于清茗都在想,会不会他们早就见过彼此,在茫茫人海中。
  这一面,不,两面。于清茗都觉得没有后悔,甚至有点庆幸是怎么回事?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机票上的日期就是明天,于清茗所谓的晚上有事指的是要整理行囊。她没有告诉木浙自己要去美国,这件事情就连寝室里的室友都不知道。
  于清茗拿出旅行箱的时候坐在下面玩电脑的杨飞蕾看了几眼。
  杨飞蕾这个人在于清茗看来是真的很奇怪,于清茗知道她应该是不喜欢自己的,可不喜欢不搭理她就好了,这个人每次说话总要阴阳怪气的。
  见人东西收拾地七七八八,杨飞蕾终于忍不住问于清茗:“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于清茗头也没抬,淡淡地说:“去美国交流,一个月。”
  杨飞蕾闻言默。
  寝室里另外两个室友听到于清茗的话,连忙问:“怎么突然要去美国?”
  于清茗放下手上的东西,抬头对上铺的陈丽洁和范思说:“之前我提出的申请去交流,已经定下来了。”
  “哇,那真是恭喜你呀!”范思知道,这种交流的名额很少,而且还是学校出资的,一般人去不了的。
  于清茗对她们说了声谢谢,一并告知自己明天就要走了。
  陈丽洁和范思感到非常意外,两人默契地看了眼杨飞蕾,然后对于清茗说一路平安。
  坐在下面的杨飞蕾到是很奇怪的一直没有开腔,这反常的举动令于清茗有些不习惯。其实于清茗不知道的是,当初杨飞蕾也申请过去美国交流,但她的条件不够,为此她还好几次跑去找关系。如今这种结果,杨飞蕾除了心里生气以外,连带的还有一些自卑。她不是没话说,而是不想说话。
  收拾完行李的于清茗跑到走廊的尽头吹风,从她的这个角度可以看到楼下相拥的情侣,也能看到在偷偷抽烟的女孩。大学这几年,于清茗觉得自己成长不少,但唯独少了一段恋爱。她也不是没人追,事实上追了她两年的程蒙宇此时正非常有耐心地接连给她打了三个电话,只不过她没接。
  程蒙宇第一次表白的时候于清茗就明确地表示过自己不喜欢他,他真的不是她喜欢的类型。男生穿破洞裤戴耳钉什么的,于清茗真的接受无能。可能自幼受到自家哥哥于冬荣的影响,于清茗喜欢那种有男人味的男人。可程蒙宇的耐心真的远远超过了于清茗的想象,这个人死皮赖脸的追求,想尽一切办法钻入于清茗的圈子。他们之间没有暧昧,只有程蒙宇的单相思。
  于清茗不接电话,程蒙宇就改成短信攻击,一条接着一条:
  “你在哪儿?”
  “我要见你。”
  “你明天就要去美国了对吗?”
  “你是故意不接我电话的吗?”
  “你要去美国多久?你接一下电话好不好?”
  “拜托于清茗,你已经伤透我的心了。”
  于清茗简直要救命了,她什么时候伤他的心了?菩萨保佑程蒙宇真的不要再烦着她了。
  像这种情况其实不是一回了,于清茗对程蒙宇唯恐避之不及,能躲就躲。顺手点开信息,于清茗看都没看回复:“拜托你别再烦着我了!”
  那头收到信息的人反复琢磨这句话,嘴角慢慢上扬,回复:“哦。我烦人了。”
  反应过来自己发错信息的于清茗连忙弥补,连连道:“不是不是,我不是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