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七零之小甜妻_分卷阅读_37
那他们只能拉着王一生一起胡闹,一起背锅了。
“妈,我肯定给您补回来,我明天就去买菜籽油,我保证!”
王一生是看几个孩子太想尝鲜了,那他就满足一下他们的愿望,也没什么。
再说,他也不像以前那样胆小和窝囊,只能卖力干活,挣几个工分。
现在,他是国营饭店的面点师,将来还想自己做大厨,那他偶尔奢侈一把,浪费点油,也能自己找补回来。
王晓悦趁着奶和四爸说话的机会,转头瞧着灶上炸好的知了,金黄色的,皮很脆,可是对王晓悦这种死颜控来说,这盘炸知了初看还好,越看越觉得有点鸡皮疙瘩四起。
不敢想象四爸和哥哥们居然想尝试这种东西,难不成味道真有那么不错?
“巧巧,你想吃吗?可好吃了?”
四爸的两个儿子王志新和王志天,一看王晓悦盯着那盘知了,立刻拿起一个往嘴里扔。
吃得还挺陶醉和津津有味,甚至还想借此诱惑一下她。
“不……不吃,丑。”
王晓悦一个字概括了她对炸知了的嫌弃,就算是食物,也要有颜值才吸引人。
这炸知了,她真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就静静地看自己几个堂哥表演吃知了。
“巧巧不吃这个,没关系,等会儿四爸给你熬麦芽糖,好不好?”
王一生边哄着王晓悦,边看了一眼他妈的脸色。
嗯,比刚才稍微缓和了一点,嘴角也不耷拉,只是一双犀利的眼睛还盯着他。
果然实践出真知,他一讨好巧巧,他妈就对他没那么恼怒。
不过巧巧是他们全家的宝贝,他是真疼爱。
只要他有好吃的一定会分给巧巧和几个孩子,哪怕巧巧就是舔一口就算了,他也高兴。
麦芽糖?甜甜的麦芽糖。
可惜天热,她只能舔大人指甲盖那么点儿,尝个味道罢了。
“好,爱……四爸。”
王晓悦说完,还给四爸鼓了鼓掌。
她四爸现在越来越会哄小孩儿,但她最想吃的其实是龙须糖,她看四爸做过一次,手法特别娴熟和好看,不过很浪费材料,她也没吃着。
想着自己再长大一些,应该就可以吃了。
只是这麦芽糖做出来,得尽快吃掉才行,不然温度过高,全融化了,黏在手里,有点麻烦。
而陈老太给王晓悦掰了一点点,就不准她再碰。
这麦芽糖再好吃,哪比得上她闺女王美丽给孙女巧巧带得大白兔奶糖。
那东西奶味十足,比这甜腻的麦芽糖好吃多了。
还是让那群皮猴子去消受,她乖孙女巧巧就尝个意思,不能给她吃这太多,甚至连她自己都嫌弃的麦芽糖。
而且人老了,吃不得这种黏黏的东西,再说对小孩儿牙齿也不好,也不知道这老四咋什么都跟着他师傅学。
学了还成天在这群皮猴子面前显摆,这不是给自己找事儿嘛!
“妈,老三来信了。”
陈老太正想着怎么阻止这老四向孩子炫耀自己能干的事儿,王一伟就下班回来,快要进自己家门的时候,从赶来的邮递员手里接过了来自王一民寄给他们的信件。
陈老太闻言,腾地一下站起来,看向已经走进屋,并且把信封拆了的王一伟。
“咋样?他媳妇应该不会又出啥幺蛾子吧!”
这老三还真行,自从把洋洋扔给他们后,这还是第一次寄信给他们。
搞得他们都以为这老三是不要洋洋和他们这一家人,只守着他媳妇一个人就好了。
“妈,老三说他一切都好,可是他媳妇那病还不行,还没治好,他也没办法回来看看我们和洋洋。就说让我们照顾好自己和洋洋,以及他还寄回来这一百块钱。”
王一伟读完老三写的信后,就把信还有钱都塞给了陈老太。
这老三也真是,以前都知道两三个月寄一次信,现在直接改成一年。
难道他真以为爹妈都不惦记他,眼里只有其他几个兄弟。
“他媳妇那病当然不行,我看她一辈子都治不好了,算了,你弟就那个命,是他眼光不好,找了那么一个对象。”
当初老大和老三都想去当兵,不过陈老太没同意。
老大走了,那他们这家还立的起来吗?
所以只让老三一个人去报名当兵,把老大留在家里。
如今看来,她这选择一半好一半坏,要是老三留在家里,坏处可能就是老二和老四都是一副不想吃苦,继续在地里忙活,没出息的怂样。
他们家的好日子,也可能还过不起来,甚至只比王家村的村民好那么一点点。
不像现在差距那么大。
好处就是老大能干,头脑灵活,搞不好比老三提前坐上连长的位置,也不会像老三那样,娶一个脑子有问题的媳妇。
可惜定论已经下好了,陈老太不可能重新再做一次选择。
当然再给她一次机会,她还是会选择把老大留在身边。
至少老大不当兵,也比老三有出息。
“妈,她这啥毛病呀!还一辈子都治不好,那不是故意拖累咱老三吗?”
王一伟并未听懂陈老太的话外之音,反而觉得很惊奇。
“你个大老粗懂啥?你现在连你媳妇都管不住,还想弄清这事儿,给我滚蛋。”
陈老太不想和没脑子的人说话,太费力,太费时。
“妈,谁说我管不住我自己的媳妇,我就是没时间看着她,再说她要偷懒的时候,我也不在她身边,我咋整。”
王一伟觉得自己媳妇主意越来越大了,一听大嫂要去县初中当老师。
她也想去学校食堂上班,给孩子们打饭,挣点私房钱。
本来,他不想同意。
可他媳妇根本也不参考他的意见,只想着和大嫂一样,去县城上班。
也好过在家里忙活半天,啥钱都没挣着好。
“好了,我说的不是你媳妇偷懒的事,我是说她想去县城上班就去上,我还想我宝贝孙女上初中的时候,吃饱一些。”
陈老太有自己的私心,她不想自己乖孙女以后上学,中午饭还吃不饱。
何况老话说得好,朝中有人好办事,她孙女以后要是去县城上初中,那她有自己亲妈和二妈看着,谁敢欺负她。
也幸好,她们两个都是选择在县初中上班,比一般的那种单位和工厂好请假。
起码抢秋收的时候,校长都会通融教师和学生,让他们赶回去帮自己家里干干农活。
那她也不亏,得支持两个儿媳。
“妈,您这么说,那我就明白了。还有您别老是跟我说话绕弯子,您也知道我这脑子不好使,赶不上大哥。”
王一伟觉得自己挺委屈,妈经常嫌他是个猪脑子,媳妇现在也不听他的话,一门心思想找个轻松活计。
这样下去,他还有自己的家庭地位吗?
“知道脑子不好使,那咋不跟你大哥好好学学,我告诉你,你要是有你大哥一半强,我都能天天给祖宗烧香磕头……”
陈老太把老二一顿狠喷之后,这心情忽然舒爽了不少。
看得一天到晚在床上又爬又走的王晓悦很同情自己二爸,谁让二爸没眼色,刚好撞到奶的枪口上。
他应该早点走,就不会被奶骂的狗血淋头,甚至他仍旧开始怀疑自己究竟是不是跟大哥一个妈生的,为啥他就那么蠢,那么没本事。
要是大哥能把智商分他一半,那他做梦都能笑醒了。
然而老三这封信被陈老太他们读完之后,就塞在了柜子底下。
他不回来怎样,金菱就算一辈子都捆着他,他们家这日子还是照样过,唯独洋洋可怜。
他们也不打算告诉洋洋身世,就让他在老王家慢慢长大,无忧无虑就挺好。
“弟,这个不能吃,快放下!”
在王晓悦说话很顺溜,走路也不摔跤时,洋洋已经度过了他的两周岁生日。
个头也比同龄人长得高,走路特别稳,身体更是倍儿健康和强壮,就没怎么生过病。
哪像王晓悦今儿年初,还得了一次重感冒,烧的她都快糊涂了。
是外公医术高超,特意从八里屯跑到县城,给她开了一副中药,让她服用几天。
没想到效果真管用,三天过后,她的感冒就好得差不多,再也没那么严重和吓人。
“姐,吃……”
洋洋手里拿着奶刚削下来的苹果皮,不仅往自己嘴里放,还往王晓悦的嘴边送。
结果王晓悦一时不察让他得逞了,酸得她皱紧眉头,连连咽了好几口唾沫。
妈呀!这苹果皮就跟那苹果肉一样,又酸又涩。
不过是她活该,今天被四妈放在筐子里上山挖野菜,摘蘑菇和木耳的时候,看上了大人们说的野苹果。
这野苹果可不像她以为的那样好吃,跟她在印象中的百度百科也不一样,红得很,颜色比普通苹果要鲜亮饱满很多,让人看了就想吃。
她一时忍不住,就让四妈摘了几个野苹果回家。
四妈原本劝她别吃这个,可她不听,愣是香了好几下四妈,四妈才答应摘几个给她尝尝。
陈老太看他们回来,还带几个野苹果,就知道是自己小孙女想吃吃这到底啥味?
便也不解释,不劝说,就直接给她削了一个,个头小一点的野苹果,让她咬了一口。
最后那酸爽,那滋味,让她是整个五官都挤在一起,浑身颤抖地把那苹果肉给吃了下去。
随即闭紧嘴巴,不敢去尝试第二口。
这应该就是不作不会死的典型例子。
“妈,我肯定给您补回来,我明天就去买菜籽油,我保证!”
王一生是看几个孩子太想尝鲜了,那他就满足一下他们的愿望,也没什么。
再说,他也不像以前那样胆小和窝囊,只能卖力干活,挣几个工分。
现在,他是国营饭店的面点师,将来还想自己做大厨,那他偶尔奢侈一把,浪费点油,也能自己找补回来。
王晓悦趁着奶和四爸说话的机会,转头瞧着灶上炸好的知了,金黄色的,皮很脆,可是对王晓悦这种死颜控来说,这盘炸知了初看还好,越看越觉得有点鸡皮疙瘩四起。
不敢想象四爸和哥哥们居然想尝试这种东西,难不成味道真有那么不错?
“巧巧,你想吃吗?可好吃了?”
四爸的两个儿子王志新和王志天,一看王晓悦盯着那盘知了,立刻拿起一个往嘴里扔。
吃得还挺陶醉和津津有味,甚至还想借此诱惑一下她。
“不……不吃,丑。”
王晓悦一个字概括了她对炸知了的嫌弃,就算是食物,也要有颜值才吸引人。
这炸知了,她真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就静静地看自己几个堂哥表演吃知了。
“巧巧不吃这个,没关系,等会儿四爸给你熬麦芽糖,好不好?”
王一生边哄着王晓悦,边看了一眼他妈的脸色。
嗯,比刚才稍微缓和了一点,嘴角也不耷拉,只是一双犀利的眼睛还盯着他。
果然实践出真知,他一讨好巧巧,他妈就对他没那么恼怒。
不过巧巧是他们全家的宝贝,他是真疼爱。
只要他有好吃的一定会分给巧巧和几个孩子,哪怕巧巧就是舔一口就算了,他也高兴。
麦芽糖?甜甜的麦芽糖。
可惜天热,她只能舔大人指甲盖那么点儿,尝个味道罢了。
“好,爱……四爸。”
王晓悦说完,还给四爸鼓了鼓掌。
她四爸现在越来越会哄小孩儿,但她最想吃的其实是龙须糖,她看四爸做过一次,手法特别娴熟和好看,不过很浪费材料,她也没吃着。
想着自己再长大一些,应该就可以吃了。
只是这麦芽糖做出来,得尽快吃掉才行,不然温度过高,全融化了,黏在手里,有点麻烦。
而陈老太给王晓悦掰了一点点,就不准她再碰。
这麦芽糖再好吃,哪比得上她闺女王美丽给孙女巧巧带得大白兔奶糖。
那东西奶味十足,比这甜腻的麦芽糖好吃多了。
还是让那群皮猴子去消受,她乖孙女巧巧就尝个意思,不能给她吃这太多,甚至连她自己都嫌弃的麦芽糖。
而且人老了,吃不得这种黏黏的东西,再说对小孩儿牙齿也不好,也不知道这老四咋什么都跟着他师傅学。
学了还成天在这群皮猴子面前显摆,这不是给自己找事儿嘛!
“妈,老三来信了。”
陈老太正想着怎么阻止这老四向孩子炫耀自己能干的事儿,王一伟就下班回来,快要进自己家门的时候,从赶来的邮递员手里接过了来自王一民寄给他们的信件。
陈老太闻言,腾地一下站起来,看向已经走进屋,并且把信封拆了的王一伟。
“咋样?他媳妇应该不会又出啥幺蛾子吧!”
这老三还真行,自从把洋洋扔给他们后,这还是第一次寄信给他们。
搞得他们都以为这老三是不要洋洋和他们这一家人,只守着他媳妇一个人就好了。
“妈,老三说他一切都好,可是他媳妇那病还不行,还没治好,他也没办法回来看看我们和洋洋。就说让我们照顾好自己和洋洋,以及他还寄回来这一百块钱。”
王一伟读完老三写的信后,就把信还有钱都塞给了陈老太。
这老三也真是,以前都知道两三个月寄一次信,现在直接改成一年。
难道他真以为爹妈都不惦记他,眼里只有其他几个兄弟。
“他媳妇那病当然不行,我看她一辈子都治不好了,算了,你弟就那个命,是他眼光不好,找了那么一个对象。”
当初老大和老三都想去当兵,不过陈老太没同意。
老大走了,那他们这家还立的起来吗?
所以只让老三一个人去报名当兵,把老大留在家里。
如今看来,她这选择一半好一半坏,要是老三留在家里,坏处可能就是老二和老四都是一副不想吃苦,继续在地里忙活,没出息的怂样。
他们家的好日子,也可能还过不起来,甚至只比王家村的村民好那么一点点。
不像现在差距那么大。
好处就是老大能干,头脑灵活,搞不好比老三提前坐上连长的位置,也不会像老三那样,娶一个脑子有问题的媳妇。
可惜定论已经下好了,陈老太不可能重新再做一次选择。
当然再给她一次机会,她还是会选择把老大留在身边。
至少老大不当兵,也比老三有出息。
“妈,她这啥毛病呀!还一辈子都治不好,那不是故意拖累咱老三吗?”
王一伟并未听懂陈老太的话外之音,反而觉得很惊奇。
“你个大老粗懂啥?你现在连你媳妇都管不住,还想弄清这事儿,给我滚蛋。”
陈老太不想和没脑子的人说话,太费力,太费时。
“妈,谁说我管不住我自己的媳妇,我就是没时间看着她,再说她要偷懒的时候,我也不在她身边,我咋整。”
王一伟觉得自己媳妇主意越来越大了,一听大嫂要去县初中当老师。
她也想去学校食堂上班,给孩子们打饭,挣点私房钱。
本来,他不想同意。
可他媳妇根本也不参考他的意见,只想着和大嫂一样,去县城上班。
也好过在家里忙活半天,啥钱都没挣着好。
“好了,我说的不是你媳妇偷懒的事,我是说她想去县城上班就去上,我还想我宝贝孙女上初中的时候,吃饱一些。”
陈老太有自己的私心,她不想自己乖孙女以后上学,中午饭还吃不饱。
何况老话说得好,朝中有人好办事,她孙女以后要是去县城上初中,那她有自己亲妈和二妈看着,谁敢欺负她。
也幸好,她们两个都是选择在县初中上班,比一般的那种单位和工厂好请假。
起码抢秋收的时候,校长都会通融教师和学生,让他们赶回去帮自己家里干干农活。
那她也不亏,得支持两个儿媳。
“妈,您这么说,那我就明白了。还有您别老是跟我说话绕弯子,您也知道我这脑子不好使,赶不上大哥。”
王一伟觉得自己挺委屈,妈经常嫌他是个猪脑子,媳妇现在也不听他的话,一门心思想找个轻松活计。
这样下去,他还有自己的家庭地位吗?
“知道脑子不好使,那咋不跟你大哥好好学学,我告诉你,你要是有你大哥一半强,我都能天天给祖宗烧香磕头……”
陈老太把老二一顿狠喷之后,这心情忽然舒爽了不少。
看得一天到晚在床上又爬又走的王晓悦很同情自己二爸,谁让二爸没眼色,刚好撞到奶的枪口上。
他应该早点走,就不会被奶骂的狗血淋头,甚至他仍旧开始怀疑自己究竟是不是跟大哥一个妈生的,为啥他就那么蠢,那么没本事。
要是大哥能把智商分他一半,那他做梦都能笑醒了。
然而老三这封信被陈老太他们读完之后,就塞在了柜子底下。
他不回来怎样,金菱就算一辈子都捆着他,他们家这日子还是照样过,唯独洋洋可怜。
他们也不打算告诉洋洋身世,就让他在老王家慢慢长大,无忧无虑就挺好。
“弟,这个不能吃,快放下!”
在王晓悦说话很顺溜,走路也不摔跤时,洋洋已经度过了他的两周岁生日。
个头也比同龄人长得高,走路特别稳,身体更是倍儿健康和强壮,就没怎么生过病。
哪像王晓悦今儿年初,还得了一次重感冒,烧的她都快糊涂了。
是外公医术高超,特意从八里屯跑到县城,给她开了一副中药,让她服用几天。
没想到效果真管用,三天过后,她的感冒就好得差不多,再也没那么严重和吓人。
“姐,吃……”
洋洋手里拿着奶刚削下来的苹果皮,不仅往自己嘴里放,还往王晓悦的嘴边送。
结果王晓悦一时不察让他得逞了,酸得她皱紧眉头,连连咽了好几口唾沫。
妈呀!这苹果皮就跟那苹果肉一样,又酸又涩。
不过是她活该,今天被四妈放在筐子里上山挖野菜,摘蘑菇和木耳的时候,看上了大人们说的野苹果。
这野苹果可不像她以为的那样好吃,跟她在印象中的百度百科也不一样,红得很,颜色比普通苹果要鲜亮饱满很多,让人看了就想吃。
她一时忍不住,就让四妈摘了几个野苹果回家。
四妈原本劝她别吃这个,可她不听,愣是香了好几下四妈,四妈才答应摘几个给她尝尝。
陈老太看他们回来,还带几个野苹果,就知道是自己小孙女想吃吃这到底啥味?
便也不解释,不劝说,就直接给她削了一个,个头小一点的野苹果,让她咬了一口。
最后那酸爽,那滋味,让她是整个五官都挤在一起,浑身颤抖地把那苹果肉给吃了下去。
随即闭紧嘴巴,不敢去尝试第二口。
这应该就是不作不会死的典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