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儿子十四岁_分卷阅读_151
  因为之前去过一次,这次有经验了,一路上行动的速度都很快,到达淮城的时候,是下午一点多,他们直接奔了淮城市人民医院,尸体还停放在那里,等待家属看过后,才能处理。
  前期的各种手续,都由安蔷来帮忙办理,等到关键的认领尸体这一步时,是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的。
  “我自己进去吧,”姜民秀松了程婧娆一直拉着他的手,“那里面怪害怕……您是女人,不去见得好。”
  姜民秀很仗义很体贴地替自己母亲想着,他是男人,有些事情,早晚都是要他自己面对的,就算是心里害怕,也不能让他妈看出来,跟着一起担心。
  儿子能有这份大人的心思,替她着想,程婧娆还是很欣慰的,但她不能不陪着儿子进去。
  “傻孩子,这有什么可怕的,又不是恐怖片,妈陪你进去,你一个人去,妈才不放心呢,”程婧娆再次拉住儿子的手,诚心诚意地说:“与情与理,妈都应该看你爸最后一眼的,送送他。”
  一日夫妻百日恩,她和姜建国虽无夫妻之名,但有夫妻之实,哪怕是一段露水姻缘,当初能在一起,除了叛逆,还是有所心动的,要不那么多的小混混,怎么就选了他私奔呢。
  停尸间里,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害怕,但阴冷的感觉入骨。
  这个冬天以来,姜民秀第一次体会到了冷,是那种冷得牙齿都打颤的寒冷,他怕他妈也冷,握着他妈的手更紧了,偶尔侧头看向他妈,他发觉他妈比他想像中的要好许多,这才安下心来。
  这世间,他只有他妈一个亲人了,他已经没有了爸,不能再没有妈了。
  姜建国的遗容和之前他们见过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只是闭着眼睛再也不能说话了,比着之前瘦了许多。
  姜民秀还记得上一次见着他爸,他爸看着他还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觉得他哪里做得都不够好,怕他吃亏,总想和他多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困于床间,力不从心,惦记着他这个没怎么见过面的儿子,真正见面,又沟通无力。
  他爸的缩影就仿佛是他的一样,要是他妈没有认回他,他从少管所出来,还会重复老路,最后的结果,怕是还没有他爸的好呢。
  “你爸是个好人,别看他进了监狱,他只是一时做错了事情,并不能否定一生,”程婧娆抱着儿子的肩膀,轻缓地说:“他本质善良,就是做事易冲动,不考虑后果,还有点……傻,很容易被人利用,我们当年的事情,我从未后悔,如今找回了你,我更是无悔了。”
  在孩子面前,永远不要说另一方的不好,不要让孩子觉得对方是坏人,父母是孩子原始骄傲的资本,特别是男孩子,父亲的形象哪怕不够高大,也不能是以一个坏人的姿势印在心中的,这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父母之间哪怕有恩怨,也不要攀扯在孩子面前,击毁孩子心中原始骄傲的资本,会击毁孩子一生的幸福。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七、相思豆和够朋友
  姜建国的丧事办得很简单,安蔷那边办完手续后,程婧娆他们母子只需要确认尸体,进行火化,捡了骨灰,装敛进骨灰盒,姜民秀一路抱着,他们就可以开车回留原市了。
  程婧娆已经在留原市给姜建国买好了墓地,回到留原市就可以联系专业人士帮忙落葬,姜建国的一生也就算结束到入土为安了。
  只是原定去旅游的行程就要再放一放了,总得姜民秀的情绪稳定后才好出行,姜民秀虽不说,但程婧娆看得出来,姜建国的说去就去,给姜民秀还是带来一定的打击的,他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显得很消沉。
  程婧娆母子两个除了办了姜建国的丧事、安葬姜建国,也去了淮城监狱收了姜建国为数不多的遗物。
  都是些他入狱时的私人物品,几件十几年前的旧衣服,一串根本没有地方去插的钥匙,还有十几元市面都不怎么流通的货币,一个打火机,还有一根用天然红豆打磨串成的珠串。
  那珠串原始打磨得很粗糙,但是经过了日久天长,时时有人抚摸,反倒呈现出暗红的光泽来。
  程婧娆是认识这个红豆珠串的,她没想到很多年过去了,姜建国竟然还留着这个东西,随身带着,走哪里带哪里的。
  那还是青春叛逆时期,姜建国为了追求程婧娆,自己买的红豆果子耐着性子串成的,送给程婧娆求感动的。
  程婧娆当时是挺感动的,也欣然收下了,后来和姜建国分手,被她妈胡亦晴接去英国后,这个红豆珠串就被留在姜民秀的身边了。
  她接姜民秀的时候,姜民秀身上没带,她也就当那东西早就没了,只是没想到竟是在姜建国这里。
  多年前的旧物仍在,可是人却已经不在了,世事多变,珍惜眼前吧。
  既然行程耽误下来,程婧娆就得另做打算了,为了排解姜民秀不愿意显露的郁郁之情,程婧娆给姜民秀报了留原大学向社会自办的篮球班,还可以和林教授一起去游泳馆学学游泳什么的。
  男孩子还是运动中大量出汗,最能调解心情了,至于学习……有程逸先呢,程婧娆不担心,她那个爸啊,当她不知道呢,调教她儿子的文化课还偷偷摸摸的,弄得她儿子的压力都跟着好大。
  就在这个时候,程婧娆所在的出版社也发生了些事情,主编因着年事已高,在三高综合症的影响下,身体出现了问题,最近这两天终于熬不下去,住进了医院,看这病情发展,大约要住一段时间才行。
  程婧娆提着果篮和花束去看望主编时,主编把出版社暂时托给了程婧娆,如此,程婧娆开始了朝九晚五、作息规律的上班生活。
  程婧娆每天早上上班之前,开车带着儿子送去留原大学,晚上下班去程逸先那里做饭吃饭,偶尔晚上会留住在那里,偶尔会回去住。
  这样的日子一直过到出正月,程婧娆对于出版社的大部分工作已经掌握,运用起来游刃有余。
  姜民秀的心情在几次篮球赛中,得到了彻底的洗礼,连着个头都窜高了许多,长势喜人,程婧娆真心觉得儿子带出去,是个大男人了。
  随着寒假的结束,留原大学越发热闹起来,听到姜民秀哼哼过一次歌的林教授,觉得姜民秀的嗓音不错,就亲自带着姜民秀参加了几次音乐系的课程,有着林教授带头,姜民秀再去旁听蹭听别的教授的课,也就自然了许多。
  混得久了,留原大学大部分的教授都知道那个时而来蹭课的半大少年姜民秀,是古文系系主任程逸先教授的外孙子了。
  因着程逸先在留原大学的盛名,有这么一位外公保驾护航,还真没有人敢说道姜民秀一句半句的,这使得姜民秀四处混课的生涯,混得风声水起。
  姜民秀得承认,他大部分的课,都是听不懂的。
  他只是喜欢那种课堂气氛,安安静静的,溢着笔墨的香气,和他以前念过的课堂都不一样,让他找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自信心,听着不懂,都觉得欢畅。
  就这么听着听着,竟还有一个社团乐队来找姜民秀加入,姜民秀还不太懂学校的许多规则,就与林教授商量。
  林教授觉得可行,鼓励姜民秀参加进去,和一群大学生们搞音乐,至少目的是单纯的,环境也是单纯的。
  姜民秀也很喜欢,这毕竟是他出了少管所之后,交到的第一批比较正常的朋友,哪怕那些大哥哥们都比他长几岁,他也愿意要这样的友谊。
  姜民秀回家和他妈程婧娆一说,不出他的所料,他妈那是全力支持,还大力夸奖他懂得交朋友了,有爱好是好的。
  他和他妈在一起住久了,渐渐也看出他妈养他的方针来:只要他喜欢、只要不有违社会和谐、只要不偏离三观,哪怕在一般家长眼里都是不务正业、荒废时间的东西,他妈也不会这么以认,对他都是和颜悦色的。
  姜民秀能甘心混在留原大学里,程婧娆喜闻乐见,也确实让她省了不少心,这事她和安蔷说起,连安蔷都觉得惊讶。
  “民秀这年纪的孩子,能在大学课堂坐得住,真是奇怪啊,”那是连有些大学生自己都坐不住的、抓住机会就想逃课的。
  “是啊,前几天还学会记笔记了,”
  虽然记得有些凌乱、好多字都用只有姜民秀自己看得懂的小符号代替,但姜民秀的努力和用心,程婧娆是看得到的,这就已经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