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奋斗史[清]_分卷阅读_90
外蒙草木确实不如内蒙草木丰盛,可是人家也不穷,只要将那些矿采出来瞬间可以翻身。
乌力罕一听,顿时明白了,“你说的是那些黑石呀!这个还真不少,我们除了拿来烧以外,都嫌弃脏根本没人愿意要!”他部落范围内就有一块露天的煤矿,以前虽然知道这次煤,可弄不出去也没用,留在外面还嫌弃占地方。
林源点头,“就是这个,可以卖,内蒙有羊毛,外蒙有煤矿,动物皮毛,这些都是可以拿来换的。”
乌力罕不知那些煤矿值多少钱,所以并不心动。
林源发现这一点又继续说,“这煤矿一年下来总得赚个十几万两银子吧,而且我们这个互市地点只要一选定,占据了哪个部落的土地,到时候互市税收会交一部分当地部落,一年也有十来万两银子,加起来可是几十万两!”说出几十万两银子的时候,林源有些漫不经心,就好像这点钱根本没放在他眼里。
可乌力罕却瞪大了眼睛,“怎、怎么有这么多银子?”
林源却手比划了一个大圈,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外蒙这么大的土地,到时候随随便便卖点铁矿石铜矿石都得有上百万两的收入,只要在咱们互市交易,到时候都要收上两层税。这两层税中有一半要上交给朝廷,另一半的六成要抵消建设互市的开销,剩下的四成可以分给被占了土地的部落。”汉朝的时候,那时候的匈奴都能自己打造青铜武器,想必外蒙肯定还有铜矿。
铜在大清也是稀缺品。
乌力罕顿时有些不好意思的道:“那能否将互市的地点开在我们部落?”
林源却有些为难,“这个,我们这一次不仅要建一个互市,正打算建一座可以比拟京城的大城,得选取适合的地点。如今正好在几个部落的中间,我看几位札萨克似乎都不怎么感兴趣,我想着要不要沿着克鲁伦河在往上勘测更合适的地点。”
乌力罕当即站起来阻止道,“先等一等……”
林源脸上表现得有些吃惊。
乌力罕脸上露出又兴奋又急切的表情,“沿着克鲁伦河再往北,都是荒芜人群的地带,这互市地点总不能开在没人的地方吧?我觉得现在这个地点就很好。”
“可是……”林源还想继续开口。
乌力罕直接阻止他,“兄弟,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放心,我会帮你劝解其他部落的札萨克,务必将互市地点就选在这里。”
对于草原人民来说,一向是逐草而生,还从来没想过在一个,固定地点建立一个大城市。
早几百年前,整个草原的部落聚集起来,因为会举行金帐大会,如今整个蒙古都散落开,分成了内外蒙,一个个部落都结盟在一起,已经许久没有聚集在一起了。
这要是真建立一个可以比拟京师的大城,那么他们这些原本在城市旁边的部落,重要性可就不同以往。
无论如何都得先将这个互市的地点先定下来,光是那十几万两的税银,就令乌力罕垂涎不已。这笔银子哪怕落入他手中的只有一小半,也足够他过上吃喝不愁的生活,哪里还用得上这样苦巴巴的放牧?
外蒙这一带很快被林源忽悠的将他奉为上宾,互市的地点也很快的定了下来。
内蒙那一代,因为原本就靠近京师。更方便商人往来,所以对于互市并不怎么感兴趣。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互市的地点定在了外蒙。但后来外蒙一座庞大的城市竖起之时,内蒙才后悔莫及。早知道就争取一下,争取将这座城市建设在内蒙。
外蒙的好消息一传进京,京城那边立刻就活动开了。
火山灰在东北那一带倒是不缺,很快找到了,调整过几次后,就确定了配方。
一车又一车的水泥往蒙古那边运,不过这样有些麻烦,没多久,外蒙那边探测矿石的又传来好消息,在当地也发现了火山灰,那就更加方便了,直接将石灰运过去就行。
外蒙的互市还没有建设,京城这边就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拍卖大会。
大会的邀请帖直接递给了各个行业的龙头,当然一些在行业里的佼佼者也拿到了帖子。
经过两个月的酝酿,基本上全国各地的,巨商、豪商、富商都纷纷赶赴京城。
京城里,因为一下子聚集这么多商人,也引起了朝廷的注目。
皇帝就问起四儿子,“听说你家那个,将大清的有名有姓的商人全都请来了?”
四爷回了一声是。
皇帝又道,“那你知不知道所为何事?”
四爷回答:“儿子只听说,安佳氏打算将互市那边的店铺全都卖出去,然后拿着卖出去的钱来打造互市。”
皇帝有些奇道:“要是朕没有记错,那个互市不才刚定下地点吗?房子都没有建,那铺子如何能卖得出去?”
不等四爷回答,皇帝又喃喃自语,“朕倒是要去看一看,这纸面上的房子如何卖出去?”
敏宁还不知道这一次的拍卖会,引起了皇帝的好奇心。
林源不在京城,其他人她用着不顺手,这次的拍卖会只能她亲自来处理。
互市的建设图纸早就到了她手里,但敏宁却不满意,又让人做了沙盘,将整个互市所要建造的建筑都按照一定比例缩小呈现出来。
花费了十天,这个沙盘才到她手里。而这个时候,邀请的商人基本上都聚到了京城。
每一个商人在当地都是赫赫有名,覆盖了各行各业,最起码在拍卖会当天,整个近千人的拍卖场几乎都坐满。
当然这其中有许多是来看热闹的,比如京城里的宗室想要弄一张请帖竟然还不容易。
四爷跟敏宁要过几张请帖,敏宁还以为他是帮别人要的,也没有在意,给了他一张贵宾室的请帖。贵宾室可以容纳十来个人,足够四爷拿来做面子。
拍卖大会,在腊月初一举行,这一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拍卖会那千人大厅却一片温暖。
高高大大的玻璃镜竖立在墙上,透过墙可以看见外面的雪景,不少人端着一杯葡萄酒,红葡萄酒的杯子是玻璃杯。经过民间的不断进步,如今透明的玻璃已经被制出来。
原先带着青色的玻璃窗已经被人嫌弃改换成透明的玻璃窗。而这些透明的玻璃杯也成了富贵人家自瓷杯之后的新宠。
有些人看着这种高脚杯,觉得用来盛葡萄酒分外有趣,心里下定决心,回去后也订一批这样的杯子,专门用来喝葡萄酒。
虽然说拍卖会还没有举行,但拍卖场上出现的新鲜东西,不少人都看在眼里,决定回去后也拿来试一试。
比如那大厅头顶各种各样的玻璃吊灯,吊灯上燃着五颜六色的蜡烛,蜡烛散发着香气,再透过五颜六色的玻璃,使得玻璃折射出各种颜色的光,令整个拍卖场犹如仙境一般。
许多人觉得惊讶,从来没有想过玻璃还能这么玩?这要是在家里也弄上个几个,肯定会引起家乡人的轰动。有些人已经打定主意询问这吊灯是哪家厂里出品,回头回乡的时候也带上几个当成土特产。
皇帝穿着一身便服,旁边跟着几个儿子,看到了天花板上的吊灯后,顿时也来了兴趣,对四爷说,“这灯不错,你额娘应该会喜欢。”
四爷当即明白了皇帝的意思,躬身回答,“回去后,儿子就让安佳氏进献一些入宫。”
皇帝这才满意的点头,踱步继续在大厅里走。
大厅的正中央,有个宽大的桌子,桌子上摆放着一个大大的沙盘。
沙盘用几乎和桌子差不多大的玻璃罩住,皇帝走到桌子前,看了看桌子上的沙盘。
沙盘上弯弯的水流,旁边有沙漠、有草原,其中有一大块地方被一座城市占据。皇帝眯了眯眼睛,才问四爷,“这就是互市的地点,怎么建的如此之大?”
前明建设的互市,顶多跟一个小镇差不多大,皇帝从来没有想过安佳氏竟然想在草原上建一个城市。
草原上的牧民逐草而生,皇帝并不认为建设一个城市就能将人圈住。
而且建造这么大的城市,就算朝廷都不敢想,安佳氏虽说赚了些钱,但皇帝并不认为她凭空能建造一个城市,更何况这座城市还让别人出钱。
四爷也是才知道安佳氏打算将互市建设成一个城市,虽然不看好,但还是恭敬的回答:“回汗阿玛的话,安佳氏曾经说过,这一代牧民可能不习惯,但随着草原的牧民富裕起来,城里的教育更加完善,就有可能会放弃以往那种放牧的生活,选择搬进城市里。一代又一代下去,才能够改善牧民的习惯。”
皇帝不置可否,反正朝廷只管在收税,也不在乎这个城市能不能建成,最后该如何收场。
又看了一眼整个互市,发现地下水道,以及城市的规划都非常完整,比京城还要强上几倍,皇帝心里有点不乐意了。
因为皇宫太狭隘,才不得不搬到畅春园去住,京城的地下排水设施已经用上了几百年,早就老化不堪,时不时就出现积水排不出去。
弄得整个京城都像是生活在废水当中,如今跟这个新城相比,京城就如同年迈的老人一样,而新城才如同冉冉升起的旭阳。
“这个城要是真建成,记得提醒朕北巡时务必得去看一看。到时候,看能否将京城也改造一翻。”皇帝这句话就像是随口提到一般。
跟在身边的几位皇子面面相觑,不知道这句话是真是假。
四爷垂下眼睛没有说话,因为安佳氏他这段时间已足经够显眼。
隐约感受到其他几位兄弟的排斥,好在他一心处理土伯特的事,不结党不营私,才令汗阿玛没有对他生疑过。
皇帝转过身又看了一眼大厅,在沙盘旁边全都是一张又一张的圆桌,每张圆桌配着十把椅子,近百张桌子足可以坐下近千人。
“不是说有贵宾室吗?在前面带路。”
四爷看了一眼旁边叫住一个端酒的仆人,那个仆人就将盘子放在一旁的桌子上为他们带路。
一行人转而上了二楼,通往二楼的楼梯是旋转形状,整个拍卖会场就跟西洋人的城堡舞会大厅一样又高又大,从外面看就发现整个是个蜂窝形状,这些蜂窝全都是一条条钢铁打造,钢铁上面镶嵌着透明的玻璃,抬头再往上看,是玻璃吊灯那根黑色的长杆,再往上就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玻璃窗。
屋顶上的雪花慢慢覆盖了玻璃,大概是屋里太温暖,导致一些雪花落在玻璃上就被融化,融化出一颗又一颗水珠,顺着玻璃窗流了下去。
皇帝看着这个屋子一脸赞叹,“这里很不错,莫非请的是西洋的匠人?”
四爷恭敬的回答,“听说是请了洋人来参考,所以屋里面的景致跟洋人那边有点相像。”
皇帝又看了一眼吊灯,“这吊灯也是洋人那边传过来的?”
“是的,听洋人描述过,就跟一些玻璃厂下了订单,这些都是能工巧匠,稍微试验了一下,就将玻璃吊灯做了出来。还添加了些石料,做出了不同的颜色。”
“玻璃厂做出来的?”皇帝的语气有些怪异。
他不是不知道自己那几个儿子挖自己的墙角,玻璃成熟的制造工艺,就是从他那几个儿子厂里传出去。
到如今,玻璃厂已经在大清遍地开花,贬值再贬值。原来那价值连城的千里镜和梳妆镜都被研究出来,价格都直线下降。
导致有些洋人千里迢迢运了镜子过来结果都打了水漂,大清的镜子比洋人的镜子还要大,还要照的清楚。
听到洋人遇到的尴尬情景,皇帝是又好气又有些好笑,自己这几个儿子也算是错有错着。
同时他也想到造办处确实做了不少好东西,比如那计算器,造出来只供他欣赏。可被老四家的弄到手后,转眼就改造,压低了成本。
户部反而要跟老四家的花银子买,如今稍微有点见识的商号,哪一个不准备上一台计算器,用计算器来计算可比算盘还要少出错。
用不好算盘的,完全可以用计算器来替代,不比算盘算的还要慢。
还有那显微镜,当时有传教士跟他描述过,可他从来没有想过弄一台来大清。
也从来没想过显微镜可以跟疾病联系在一起,他手下的暗卫可是跟他报过,安佳氏手下的那家医学院,研究出来不少对症的药物,大部分都是用显微镜的功劳。
这样一想他手里还有不少东西,完全可以交给安佳氏处理,到时候换了银子,也可以填补他的私库。总比被一群硕鼠儿子偷偷摸摸的啃他的墙角来的好。
他这个皇帝也穷呐!
私库里稍微积攒点银子,就被户部尚书给盯上,转眼不是这里闹了水灾,就是那边出现旱情,他的私库完全不够填补。
二楼总共有十个房间,每个房间面对外面时都有一个大大的玻璃窗户。
这个玻璃窗很奇怪,从外面看不到里面,然而从里面却能够看见外面所发生的一切。
皇帝看了很新奇,没想到玻璃流入民间后,会有这么大的改变!
十四阿哥也看到这个怪异的情况,就开着门不停的出出进进,还不死心的脸贴着玻璃往里面看。那扁平的脸逗的房间里的皇帝笑出了声,伸手挥了挥,想起他看不见又道:“胤祯你进来,都是已经快要成亲的大小伙了,怎么还这么顽皮?看看你十六弟都好好的坐着呢。”
十四阿哥一听到声音好了进来,并且带上了门,然后现在嘴巴不依的抱住了皇帝的手臂撒娇道:“汗阿玛,这么好玩的东西儿子要给额娘也安上一个,回头也让她乐呵乐呵。”
皇帝很享受儿子的撒娇,一挥手道:“这事我可做不了主,问你四哥去。”
十四那个一脸嫌弃的看向四爷的面瘫脸,回头又跟皇帝说:“四哥这人可难说话了,还不如去找我小四嫂去!”
皇帝却拍了拍他的手道,“你四哥以前是有些性情急躁,如今算是改正过来了。”
只是改正的有些过头,向冰山脸发展了。
十四阿哥在心里吐槽。
皇帝出行,身边都有起居郎将他的一言一行记录下来,虽然未必登录起居注中。
乌力罕一听,顿时明白了,“你说的是那些黑石呀!这个还真不少,我们除了拿来烧以外,都嫌弃脏根本没人愿意要!”他部落范围内就有一块露天的煤矿,以前虽然知道这次煤,可弄不出去也没用,留在外面还嫌弃占地方。
林源点头,“就是这个,可以卖,内蒙有羊毛,外蒙有煤矿,动物皮毛,这些都是可以拿来换的。”
乌力罕不知那些煤矿值多少钱,所以并不心动。
林源发现这一点又继续说,“这煤矿一年下来总得赚个十几万两银子吧,而且我们这个互市地点只要一选定,占据了哪个部落的土地,到时候互市税收会交一部分当地部落,一年也有十来万两银子,加起来可是几十万两!”说出几十万两银子的时候,林源有些漫不经心,就好像这点钱根本没放在他眼里。
可乌力罕却瞪大了眼睛,“怎、怎么有这么多银子?”
林源却手比划了一个大圈,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外蒙这么大的土地,到时候随随便便卖点铁矿石铜矿石都得有上百万两的收入,只要在咱们互市交易,到时候都要收上两层税。这两层税中有一半要上交给朝廷,另一半的六成要抵消建设互市的开销,剩下的四成可以分给被占了土地的部落。”汉朝的时候,那时候的匈奴都能自己打造青铜武器,想必外蒙肯定还有铜矿。
铜在大清也是稀缺品。
乌力罕顿时有些不好意思的道:“那能否将互市的地点开在我们部落?”
林源却有些为难,“这个,我们这一次不仅要建一个互市,正打算建一座可以比拟京城的大城,得选取适合的地点。如今正好在几个部落的中间,我看几位札萨克似乎都不怎么感兴趣,我想着要不要沿着克鲁伦河在往上勘测更合适的地点。”
乌力罕当即站起来阻止道,“先等一等……”
林源脸上表现得有些吃惊。
乌力罕脸上露出又兴奋又急切的表情,“沿着克鲁伦河再往北,都是荒芜人群的地带,这互市地点总不能开在没人的地方吧?我觉得现在这个地点就很好。”
“可是……”林源还想继续开口。
乌力罕直接阻止他,“兄弟,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放心,我会帮你劝解其他部落的札萨克,务必将互市地点就选在这里。”
对于草原人民来说,一向是逐草而生,还从来没想过在一个,固定地点建立一个大城市。
早几百年前,整个草原的部落聚集起来,因为会举行金帐大会,如今整个蒙古都散落开,分成了内外蒙,一个个部落都结盟在一起,已经许久没有聚集在一起了。
这要是真建立一个可以比拟京师的大城,那么他们这些原本在城市旁边的部落,重要性可就不同以往。
无论如何都得先将这个互市的地点先定下来,光是那十几万两的税银,就令乌力罕垂涎不已。这笔银子哪怕落入他手中的只有一小半,也足够他过上吃喝不愁的生活,哪里还用得上这样苦巴巴的放牧?
外蒙这一带很快被林源忽悠的将他奉为上宾,互市的地点也很快的定了下来。
内蒙那一代,因为原本就靠近京师。更方便商人往来,所以对于互市并不怎么感兴趣。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互市的地点定在了外蒙。但后来外蒙一座庞大的城市竖起之时,内蒙才后悔莫及。早知道就争取一下,争取将这座城市建设在内蒙。
外蒙的好消息一传进京,京城那边立刻就活动开了。
火山灰在东北那一带倒是不缺,很快找到了,调整过几次后,就确定了配方。
一车又一车的水泥往蒙古那边运,不过这样有些麻烦,没多久,外蒙那边探测矿石的又传来好消息,在当地也发现了火山灰,那就更加方便了,直接将石灰运过去就行。
外蒙的互市还没有建设,京城这边就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拍卖大会。
大会的邀请帖直接递给了各个行业的龙头,当然一些在行业里的佼佼者也拿到了帖子。
经过两个月的酝酿,基本上全国各地的,巨商、豪商、富商都纷纷赶赴京城。
京城里,因为一下子聚集这么多商人,也引起了朝廷的注目。
皇帝就问起四儿子,“听说你家那个,将大清的有名有姓的商人全都请来了?”
四爷回了一声是。
皇帝又道,“那你知不知道所为何事?”
四爷回答:“儿子只听说,安佳氏打算将互市那边的店铺全都卖出去,然后拿着卖出去的钱来打造互市。”
皇帝有些奇道:“要是朕没有记错,那个互市不才刚定下地点吗?房子都没有建,那铺子如何能卖得出去?”
不等四爷回答,皇帝又喃喃自语,“朕倒是要去看一看,这纸面上的房子如何卖出去?”
敏宁还不知道这一次的拍卖会,引起了皇帝的好奇心。
林源不在京城,其他人她用着不顺手,这次的拍卖会只能她亲自来处理。
互市的建设图纸早就到了她手里,但敏宁却不满意,又让人做了沙盘,将整个互市所要建造的建筑都按照一定比例缩小呈现出来。
花费了十天,这个沙盘才到她手里。而这个时候,邀请的商人基本上都聚到了京城。
每一个商人在当地都是赫赫有名,覆盖了各行各业,最起码在拍卖会当天,整个近千人的拍卖场几乎都坐满。
当然这其中有许多是来看热闹的,比如京城里的宗室想要弄一张请帖竟然还不容易。
四爷跟敏宁要过几张请帖,敏宁还以为他是帮别人要的,也没有在意,给了他一张贵宾室的请帖。贵宾室可以容纳十来个人,足够四爷拿来做面子。
拍卖大会,在腊月初一举行,这一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拍卖会那千人大厅却一片温暖。
高高大大的玻璃镜竖立在墙上,透过墙可以看见外面的雪景,不少人端着一杯葡萄酒,红葡萄酒的杯子是玻璃杯。经过民间的不断进步,如今透明的玻璃已经被制出来。
原先带着青色的玻璃窗已经被人嫌弃改换成透明的玻璃窗。而这些透明的玻璃杯也成了富贵人家自瓷杯之后的新宠。
有些人看着这种高脚杯,觉得用来盛葡萄酒分外有趣,心里下定决心,回去后也订一批这样的杯子,专门用来喝葡萄酒。
虽然说拍卖会还没有举行,但拍卖场上出现的新鲜东西,不少人都看在眼里,决定回去后也拿来试一试。
比如那大厅头顶各种各样的玻璃吊灯,吊灯上燃着五颜六色的蜡烛,蜡烛散发着香气,再透过五颜六色的玻璃,使得玻璃折射出各种颜色的光,令整个拍卖场犹如仙境一般。
许多人觉得惊讶,从来没有想过玻璃还能这么玩?这要是在家里也弄上个几个,肯定会引起家乡人的轰动。有些人已经打定主意询问这吊灯是哪家厂里出品,回头回乡的时候也带上几个当成土特产。
皇帝穿着一身便服,旁边跟着几个儿子,看到了天花板上的吊灯后,顿时也来了兴趣,对四爷说,“这灯不错,你额娘应该会喜欢。”
四爷当即明白了皇帝的意思,躬身回答,“回去后,儿子就让安佳氏进献一些入宫。”
皇帝这才满意的点头,踱步继续在大厅里走。
大厅的正中央,有个宽大的桌子,桌子上摆放着一个大大的沙盘。
沙盘用几乎和桌子差不多大的玻璃罩住,皇帝走到桌子前,看了看桌子上的沙盘。
沙盘上弯弯的水流,旁边有沙漠、有草原,其中有一大块地方被一座城市占据。皇帝眯了眯眼睛,才问四爷,“这就是互市的地点,怎么建的如此之大?”
前明建设的互市,顶多跟一个小镇差不多大,皇帝从来没有想过安佳氏竟然想在草原上建一个城市。
草原上的牧民逐草而生,皇帝并不认为建设一个城市就能将人圈住。
而且建造这么大的城市,就算朝廷都不敢想,安佳氏虽说赚了些钱,但皇帝并不认为她凭空能建造一个城市,更何况这座城市还让别人出钱。
四爷也是才知道安佳氏打算将互市建设成一个城市,虽然不看好,但还是恭敬的回答:“回汗阿玛的话,安佳氏曾经说过,这一代牧民可能不习惯,但随着草原的牧民富裕起来,城里的教育更加完善,就有可能会放弃以往那种放牧的生活,选择搬进城市里。一代又一代下去,才能够改善牧民的习惯。”
皇帝不置可否,反正朝廷只管在收税,也不在乎这个城市能不能建成,最后该如何收场。
又看了一眼整个互市,发现地下水道,以及城市的规划都非常完整,比京城还要强上几倍,皇帝心里有点不乐意了。
因为皇宫太狭隘,才不得不搬到畅春园去住,京城的地下排水设施已经用上了几百年,早就老化不堪,时不时就出现积水排不出去。
弄得整个京城都像是生活在废水当中,如今跟这个新城相比,京城就如同年迈的老人一样,而新城才如同冉冉升起的旭阳。
“这个城要是真建成,记得提醒朕北巡时务必得去看一看。到时候,看能否将京城也改造一翻。”皇帝这句话就像是随口提到一般。
跟在身边的几位皇子面面相觑,不知道这句话是真是假。
四爷垂下眼睛没有说话,因为安佳氏他这段时间已足经够显眼。
隐约感受到其他几位兄弟的排斥,好在他一心处理土伯特的事,不结党不营私,才令汗阿玛没有对他生疑过。
皇帝转过身又看了一眼大厅,在沙盘旁边全都是一张又一张的圆桌,每张圆桌配着十把椅子,近百张桌子足可以坐下近千人。
“不是说有贵宾室吗?在前面带路。”
四爷看了一眼旁边叫住一个端酒的仆人,那个仆人就将盘子放在一旁的桌子上为他们带路。
一行人转而上了二楼,通往二楼的楼梯是旋转形状,整个拍卖会场就跟西洋人的城堡舞会大厅一样又高又大,从外面看就发现整个是个蜂窝形状,这些蜂窝全都是一条条钢铁打造,钢铁上面镶嵌着透明的玻璃,抬头再往上看,是玻璃吊灯那根黑色的长杆,再往上就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玻璃窗。
屋顶上的雪花慢慢覆盖了玻璃,大概是屋里太温暖,导致一些雪花落在玻璃上就被融化,融化出一颗又一颗水珠,顺着玻璃窗流了下去。
皇帝看着这个屋子一脸赞叹,“这里很不错,莫非请的是西洋的匠人?”
四爷恭敬的回答,“听说是请了洋人来参考,所以屋里面的景致跟洋人那边有点相像。”
皇帝又看了一眼吊灯,“这吊灯也是洋人那边传过来的?”
“是的,听洋人描述过,就跟一些玻璃厂下了订单,这些都是能工巧匠,稍微试验了一下,就将玻璃吊灯做了出来。还添加了些石料,做出了不同的颜色。”
“玻璃厂做出来的?”皇帝的语气有些怪异。
他不是不知道自己那几个儿子挖自己的墙角,玻璃成熟的制造工艺,就是从他那几个儿子厂里传出去。
到如今,玻璃厂已经在大清遍地开花,贬值再贬值。原来那价值连城的千里镜和梳妆镜都被研究出来,价格都直线下降。
导致有些洋人千里迢迢运了镜子过来结果都打了水漂,大清的镜子比洋人的镜子还要大,还要照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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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部反而要跟老四家的花银子买,如今稍微有点见识的商号,哪一个不准备上一台计算器,用计算器来计算可比算盘还要少出错。
用不好算盘的,完全可以用计算器来替代,不比算盘算的还要慢。
还有那显微镜,当时有传教士跟他描述过,可他从来没有想过弄一台来大清。
也从来没想过显微镜可以跟疾病联系在一起,他手下的暗卫可是跟他报过,安佳氏手下的那家医学院,研究出来不少对症的药物,大部分都是用显微镜的功劳。
这样一想他手里还有不少东西,完全可以交给安佳氏处理,到时候换了银子,也可以填补他的私库。总比被一群硕鼠儿子偷偷摸摸的啃他的墙角来的好。
他这个皇帝也穷呐!
私库里稍微积攒点银子,就被户部尚书给盯上,转眼不是这里闹了水灾,就是那边出现旱情,他的私库完全不够填补。
二楼总共有十个房间,每个房间面对外面时都有一个大大的玻璃窗户。
这个玻璃窗很奇怪,从外面看不到里面,然而从里面却能够看见外面所发生的一切。
皇帝看了很新奇,没想到玻璃流入民间后,会有这么大的改变!
十四阿哥也看到这个怪异的情况,就开着门不停的出出进进,还不死心的脸贴着玻璃往里面看。那扁平的脸逗的房间里的皇帝笑出了声,伸手挥了挥,想起他看不见又道:“胤祯你进来,都是已经快要成亲的大小伙了,怎么还这么顽皮?看看你十六弟都好好的坐着呢。”
十四阿哥一听到声音好了进来,并且带上了门,然后现在嘴巴不依的抱住了皇帝的手臂撒娇道:“汗阿玛,这么好玩的东西儿子要给额娘也安上一个,回头也让她乐呵乐呵。”
皇帝很享受儿子的撒娇,一挥手道:“这事我可做不了主,问你四哥去。”
十四那个一脸嫌弃的看向四爷的面瘫脸,回头又跟皇帝说:“四哥这人可难说话了,还不如去找我小四嫂去!”
皇帝却拍了拍他的手道,“你四哥以前是有些性情急躁,如今算是改正过来了。”
只是改正的有些过头,向冰山脸发展了。
十四阿哥在心里吐槽。
皇帝出行,身边都有起居郎将他的一言一行记录下来,虽然未必登录起居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