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胭脂铺_分卷阅读_54
“四娘心里明白了!”李四娘说着,收下年轻人递过来的银两,站到了一旁,为老妇人及他的儿子让出一条路来。
铃铛在一旁看着,气的双颊鼓鼓的:“这母子两个究竟怎么回事?一大早过来说要吃鱼。嫂子都说了,咱们这里是酒肆,只卖酒,不卖鱼,可他们就是不走,还拿出大把的银子来,说无论如何就要在这里吃。嫂子拗不过,又见那老妇人挺可怜的,这才勉强应下,寻了如意姐姐来。结果,咱们费了半天的功夫,她就吃了一小口,起身就走,这算怎么回事儿?”
“如若猜的没错,这老妇人便是你嫂子口中,这酒肆的前身,也就是那个鱼庄的主人。她啊,今天不是来吃鱼的,是吃年轻时候的回忆。尽管你如意姐姐我厨艺不错,可再好的厨艺,也做不出心上人的味道来。所以,小铃铛,你也别气了!”
“如意说的不错!”李四娘说着,也走了过来:“早上他们来时,我原本是不同意的。因为看他们的穿戴,也不像是那种吃不起鱼的人,咱这洛阳城里,有的是吃饭的地方。可那年轻人,私下找我说话,虽没有说的很清楚,可话里话外,也曾提及,这里原是他娘的旧居。再加上老人家刚刚那一番话,几乎可以确定,她啊就是当年鱼庄里的那个女主人。”
“那个鱼庄很奇怪吗?搬走就是搬走了,为何过了这许多年,还要回来吃鱼?”铃铛年纪尚小,看问题,也仅仅只是看一个表面,自然不明白,但刑如意与李四娘目光交错间,彼此都已经了然。
见铃铛还看着自己,四娘笑着摇了摇头,说道:“其实,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幼年时常听我爹娘感慨,说这好端端的鱼庄,说没就没了。他们说的多了,我听的自然也就多了,渐渐的也听出一个模模糊糊,大概的轮廓来。”
“嫂子快说!”铃铛见有故事听,竟勤快的去搬了两张凳子来。此时,时候尚早,也没什么人来买酒,李四娘索性也就将自己幼时听到的那个故事,讲了出来。
“说起来,这都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据说当时这鱼庄的生意极火,一方面是因为掌柜夫妇为人厚道,要价便宜。你们也知道,咱这附近住的都是穷苦人家,一年到头手中也攒不下什么银子,所以这好吃又便宜的饭菜,自然让人心里欢喜。第二,就是这鱼庄的鱼,做的特别好吃,以至于我爹我娘,都心心念念的惦记了好多年。当然,我是没有吃过,我爹娘早些年也去了,否则今日倒是可以让他们尝尝看,是如意你做的好,还是那对夫妻做的好。”
“扯我做什么?”刑如意托着下巴:“所谓民以食为天,咱们平时吃饭,只为吃饱肚子,富贵人家呢,是图吃个新鲜,吃个味道,至于那些老人家,则是为了吃个回忆。纵然我做的再好,也不是当年的那个幸福感觉,有什么可比的?”
“说的也是,像我总惦念着小时候家门口柿子树上结的那些个柿子,总觉得香甜无比。可前些日子,我回去也摘了一些,甜归甜,但味道总觉得不大对,似乎没有小时候那般好吃了。”李四娘摇摇头。
“嫂子还是说鱼庄的事情吧!”铃铛急切的催促着,两只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八卦的光芒。
“听我爹娘说,在那鱼庄开到快一年的时候,出了两件事情。一件是掌柜的妻子怀孕了,这是一件喜事,为此鱼庄掌柜还特意赠鱼一天。第二件是在赠鱼之后不久,鱼庄就发生了火灾,一夕之间,所有的东西全部给烧毁了,掌柜的妻子,也可能就是咱们刚刚看到的那位老妇人,因为外出置办东西,所以逃过一劫,至于掌柜则是生死不明。有人说,在火灾之前,曾见掌柜的出去,人并不在鱼庄里;也有人说,那鱼庄掌柜是给活活烧死在里头的;更有传言,说是鱼庄掌柜,携带着全部的银钱,跟一个女子私奔了。总之众说纷纭,被当做悬案传了许多年。”
“悬案?”
“是悬案,因为据说当时官府并没有在烧毁的鱼庄里找到掌柜的尸体。但这些也都是听说的,具体如何,估摸着现在也没有人记得了。”李四娘说着,又补充了一句:“还有第三件事,是在鱼庄发生大火后不久,掌柜的妻子就改嫁了,但嫁给谁,嫁到了那里,也是个秘密,没有人知道。”
“一个悬案,一个秘密,看来二十年前的鱼庄大火,还真的是别有内情啊!”刑如意叹息着,忽然想到那个跟在老妇人身旁的影子,难不成,他就是当年的鱼庄掌柜,那老妇人的前夫?
正文 第122章 鲫鱼白玉汤(2)
再次见到老妇人,是在两日之后。
如意胭脂铺才刚刚开门,老妇人在儿子的搀扶下,踩着晨曦的微光,一步步走进店里。见了刑如意,年轻人有些意外,直接问了句:“是你!”
刑如意笑笑,也回了句:“是你!”
年轻人扶着老妇人坐下,这才道:“在下李修贤,两日前在四娘的酒肆里曾与姑娘你打过照面,后来听四娘说,这鲫鱼白玉汤就是姑娘做的。今日,李修贤也代老母亲谢过姑娘了。”
“李公子客气了,如意原本就是那酒肆的半个老板。既有客人上门,也提了要求,四娘那里也答应了下来,应理应份的,我也该出力。只是厨艺不精,没有让夫人吃出过往的味道来,如意心中,也有些过意不去,让老人家失望了。”
“是老妇人嘴刁,姑娘的鲫鱼白玉汤做的很好吃,甚至比当年那个人做的还要好吃。”老妇人眼睛微眯着,让人猜不透她这话中的含义。既揣测不明,刑如意也就没有接下面的话,只面带微笑的站着。
李修贤看了看母亲,有看了看琳琅满目的柜台,问了句:“听说姑娘这如意胭脂铺的胭脂是全洛阳城里最全的,不仅新奇,而且效用也好。”
“最全二字不敢当,但我这店里的胭脂,的确是别处买不来的,勉强算是独一无二吧。至于效用嘛,每个人的心境不同,对于这使用后的效果,感受也是不同的。作为生意人,如意只能说,尽力让每一位客人满意。可倘若客人不满意,如意也是没有办法的,只能请她另寻别的铺子去买。”
“如意姑娘果然个性,与旁人不同!”刘修贤说着,微微拱手,脸上也露出一抹笑容来。
刑如意发现,这个年轻人的笑容里,有一股说不出的明朗感,就像是上午八九点钟的太阳,虽亮,但不会让你觉得刺眼,虽不炙热,却让人感到一丝温暖。看得出,他家教很好,性格也很好。
“说好听了是个性,说不好听了,就是性子倔,我行我素,挺不招人待见的。”刑如意倒上两杯清茶,端了过来:“李公子与夫人今日前来,只怕不是为了那鲫鱼白玉汤吧?”
“的确不是!”李修贤说着,从衣袖中掏出一个物件儿来。那是一个看起来十分陈旧的,也十分普通的木盒子,因为时间太久,木质已经变黑,但隐隐的还能闻出一股胭脂味儿来。
“早就听说,如意姑娘与众不同,因此有些事情,也就不瞒姑娘了。”李修贤说着,低眉暗中扫了母亲一眼。见母亲仍旧微闭双眸,这才扬起头说:“我母亲近些日子来,总是十分的念旧,也常常回忆起过往的事情,辗转反侧,着实难安。我与父亲,看在眼里,疼在欣赏。于是,父亲便命我带母亲回乡,好了却了母亲的全部心愿。在四娘铺子里的那鲫鱼白玉汤,是母亲的第一个心愿。可惜故土仍是故土,却早已物是人非。这胭脂,是母亲的第二件心事,是我生父留给她的两件遗物之一。”
刘修贤说着,将那盒胭脂递给了刑如意。刑如意接过,在示意过刘修贤,并征得他的同意后将其打开。胭脂,还有小半盒,但都已经干掉了,而且颜色比较浓郁,味道也是劣质的那种,即便是在当年,怕也是上不了大台面的。
李修贤像是读懂了如意表情中的意思,解释说:“那鱼庄的故事,想来姑娘应该也听说过。我的母亲,便是那鱼庄曾经的女主人,至于我的生父,便是那鱼庄曾经的主人。母亲与生父,相识在河岸上。
那一年,洛河发水,淹了母亲的家乡,母亲随波逐流,被冲到了河岸上,于是就遇见了我的生父。生父是渔夫,世代都靠捕鱼为生,也是在那场大水中遭了难的。两个人,有着相同的遭遇,也有着相似的生活经历,再加上救命之恩,母亲自然而然就与生父走到了一起,结成了患难夫妻。最初的日子,十分的清贫,所以成亲也是以天地为媒,日月作证,别说胭脂水粉,就连一件新的衣裳都没有。
好在,生父他十分勤勉,为了让母亲早日过上安稳日子,他总是天不亮就下河捕鱼。他技术好,总能捕捞到最好、最大、最新鲜的鱼,加上能说会道,卖鱼也公道,所以渐渐的日子就富裕起来。正好赶上那米粮商人处理铺子,生父他便拿出全部的银子给买下,开了那间鱼庄。
鱼庄里的鱼都是生父自己捕捞,自己烹制的,所以菜肴比较新鲜,价格也要比旁人的便宜,生意也十分的好。这胭脂,就是鱼庄开门第一天,生父用所赚的银两给母亲买的。虽不是最好的,也上不了什么台面,但却是生父的一份心意。”
“俗话说的好,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这胭脂,的确是寻常的胭脂,但令尊的心意,着实珍贵。”
“这胭脂,原本是被母亲收藏着的。可前些日子,她却突然想起来,命丫鬟将其寻了出来。只是盒子仍在,胭脂却已经枯萎,再也寻不见当年的颜色了。母亲心中哀伤,于是我便带她前来,想看看姑娘这铺子里,可有相似的。”
刑如意低头闻了一下,说:“这东西是紫矿,也被称呼为紫梗或者是紫草茸,是一种名为“紫胶虫”的尸体和分泌物,原料着实难以入眼。想要制作这种胭脂,需要将紫矿提前一天浸泡在冷水中,然后放在火上加热,过滤掉其中的杂质后,再烘烤成为膏状。最终呈现的颜色,是红中带紫的那种,用来存放的话,保持的时间较短。夫人的这盒胭脂,能保持这般模样,足以证明夫人是多么的用心和小心了。”
“那姑娘这里可有?”
“说实话,没有!我胭脂铺的胭脂,多是中草药和各种花卉调制的,因为我这人比较固执,通常选择原料,也都会选那种看起来好看的,漂亮的东西。”刑如意说着,将胭脂盒递给了李修贤。见他眼中浮起一抹失落之色,随即又补了一句:“虽我这铺子里没有,却不代表着我就不能现做,只是这重新做出来的胭脂,也跟那鲫鱼白玉汤一样,总归都是新的,就算颜色相近,味道相似,也不是当初的那碗汤,那盒胭脂了。”
“贤儿!”
“娘!”
“如意姑娘说的是,就算我们买到了同样的胭脂,又能怎么样呢?那个人他不在了,他亲手买的胭脂,也都干掉了,就像过去的岁月一样,走了,就再也回不来了。”老妇人说着,睁开了眼睛,看的出来,她的眼角是润湿的。
刑如意觉得有些奇怪。看老妇人的模样,不像是那种不念旧情的人,可提及自己儿子的生父,提及自己的前夫,她却一口一个那个人。是李修贤现在的养父不允许,还是这老妇人心中,有着自己的心结。
刘修贤看着母亲的模样,心中也着实有些不是滋味,于是将那盒胭脂收了,轻声安慰着:“娘说的对,过去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这胭脂,咱们不寻也就是了。您身体不好,还要多保重才是。”
老妇人拍了拍李修贤的手,轻叹了口气,说:“放心,娘没事,只是这么多年了,娘心里还有些事放不下,也想不通。可回头再想想,这世间的事情,岂能一件件,一桩桩,都理得清楚,想得通呢?”
“娘——”
“这些日子,也难为你了,陪着娘四处折腾,倒是耽误了你不少的功夫。”
“娘说什么呢?这些都是儿子应尽的。”李修贤说着,又将目光转向了刑如意:“今日前来,还有一件事情要麻烦姑娘。”
“李公子请说!”
“是这样的。刚到洛阳时,便听人说,姑娘是会驱邪的。”
刑如意听见这话,不由自主的往老妇人身上扫了眼。难怪今日这老妇人进门时,她就觉得缺了点儿什么,原来是那道黑影。今日,那黑影并未跟着。
“驱邪这种事情,李公子要如意如何回答您呢?”刑如意端起一杯茶,说:“就跟这茶一样,公子自进门之后,便一口未尝,如果此时如意问你,这茶好不好喝,公子又该如何回答?”
“姑娘的意思,修仙明白了。”李修贤拱手:“此事,说来也怪!母亲与父亲,搬离此地甚久,这十多年来,日子过的也算平顺。可就在一个月前,母亲开始频繁的追忆往昔,甚至还说……还说,她能感觉得到,我的生父回来了!”
“回来了?”刑如意蹙眉,因为这三个字,用在这里,着实有些诡异。
“是!是回来了!”李修贤重复着:“说实话,刚听见母亲说这话时,我也以为是我的生父还活在人间,当年他只是失踪,而不是亡故。如今,他打听到了我和母亲的住所,所以寻了回来。可后来,我发现,事情完全不是我想的那样。”
“那是怎样的?”刑如意追问。
李修贤摇了摇头,半响才吐出一句:“说实话,那种感觉我也描述不清楚,就像是你身旁跟着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人。你看不见他的存在,却能明显的感觉到他。起初,只是母亲有这样的感觉,可不知是因为我听母亲描述的多了,还是真有此事,我竟然也有了这种奇怪的感觉。不瞒姑娘,修贤也曾找大夫看过,他说我是心思郁结,可我总觉得,母亲说的才对,是我的生父回来了。”
李修贤话音才落,刑如意便觉得眼前微微一暗。她抬头一看,只见在李修贤的后背上趴着一个人,五官模糊不清,此时却正探着脑袋看她。
正文 第123章 鲫鱼白玉汤(3)
饶是刑如意见多了鬼魂,此时也给吓了一跳,捏着茶碗的手差点就松了。好在,她的内心还算是强大,表现也还算是镇定,稍稍稳住了心神,仔细的打量着那个人,或者说是那一缕魂。
依照道家的言论,这人是有三魂七魄的,人要死时,七魄先散,然后三魂再离。这七魄指的是天冲、灵慧、气、中枢、力、精、英,这三魂指的是天魂、地魂、命魂。
魂为阴,魄为阳,其中三魂和七魄当中,又各另分阴阳。三魂之中,天魂为阳,地魂为阴,命魂又为阳。七魄中天冲、灵慧为阴,也被称为天魄;气魄、力魄、中枢魄为阳,也被称为人魄;精魄、英魄为阳,也被称为地魄。三魂当中,天地二魂常在外,唯有命魂独住身。
这样解释起来,比较麻烦,寻常人也听不大懂,但是换一种说法,就能听明白了。生病时,就是和魄散了,所以要用药物去阻止它散发。如果和魄与力魄散了,就容易鬼上身。
刑如意暗中驱使鬼术,将李修贤上上下下都查看了一番,发现他的三魂七魄都在,这说明,他没有鬼上身,只不过是被幽魂缠上了,而这一缕幽魂,肯定是与他有血缘关系的,依靠他自身的阳气来维系着,否则早散了。
虽看不清楚这一缕幽魂的真面目,但十有八九就是那鱼庄的男主人,也就是李修贤的生父。
刑如意暗中勾了勾指头,那一缕幽魂不情不愿的被她勾了过来,然后拿起茶碗,一盖,将塌扣在了茶碗里。
“有句话,如意知道自个儿问了不太合适,但若是不了解清楚,只怕夫人与公子中邪之事,如意难以相助。”
“姑娘请问!”
“不知夫人口中常说的那个人,指的可是公子的生父,也就是那鱼庄的男主人?”
“是!”李修贤没有一丝犹豫的便承认了下来,再看老妇人的神色,也并无什么波澜起伏。
“既是公子的生父,那为何夫人一直称呼的都是那个人,而非我的前夫或者是贤儿的生父?两位勿怪,只是夫人的说法,让如意觉得有些奇怪,总觉得这件事跟夫人和公子今日所遭遇的离奇事件,有一定的关系。”
“这个问题,还是老妇人我来回答吧。贤儿他,也是不知情的。”老妇人说着,睁开了眼睛,有些亏欠的看了李修贤一眼:“其实,贤儿曾经也问过相同的问题,可他孝顺,以为我这样说,是为了避免想起往昔,心中难受。可事情,并非像贤儿想的那般,我之所以会将他成为那个人,是因为我着实理不清楚,心中是怨?是恨?是牵挂,亦或者是旁的什么。我的心情,很复杂,以至于这许多年过去了,都未曾解脱。”
“夫人纠结的可是当日鱼庄的那场大火?我曾听四娘说起,说那场大火之后,府衙的官差并未在鱼庄内找到您前夫,也就是李公子生父的尸身,所以有人传言,说您的前夫,当日并未在鱼庄内。”
“不是传言,是真的!”老妇人叹了口气:“我记得很清楚,那天天不亮,他就出去打鱼。他一向勤勉,对鱼庄的生意也十分上心,加上我那时已怀了贤儿,他总说要让我们过上更好,更安稳的日子。我体质不大好,有了贤儿之后,又总觉得困倦,所以在他走后,又多睡了会儿,直到开门的时间,才起来。谁知,起来时,便看见他在院子里,一身的水汽,脸色也不太好看。
我问他,是不是没有打到鱼?他说,河上涨水了,前一日撒的网,也都寻不见了。因店里,还有前一日留下的鱼,虽说不是现打的,可也新鲜,就对他说,不行的话,先用店里留的,给客人们说清楚,再少收些银两也就是了。他笑了,说我的方法可行。还说,留的鱼不多,他一个人在店里忙活就行,他还说那日天气不错,让我带些银两,出去走走,也好给腹中的孩子置办些需要用的东西。我没有多想,便去了。
谁知,回来时,竟看见许多人在扑火。火灭了,我发疯一样的冲进去寻他,可寻遍了整个鱼庄,都没有见到他。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连家中存着的银两也都不见了。”
“所以,当时也有另外一个传言,说是李公子的生父,带着银两与人私奔。”刑如意这句话刚刚出口,就见李修贤变了脸色,神情也不是太好看。
“不是!他不是那样的人!”老妇人倒是没有犹豫,一口就给否决掉了。“虽然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在店里,也不知道店中的银两是不是都被他拿去了,可有一点,我从未质疑过,那就是他绝对不是那种会拿着银两与人私奔的人。他虽擅言,却与那些夫人、小姐们都保持着有度的距离,既不刻意疏离,也不过分热情。他待我极好,不是因为我的容貌,而是因为他与我一样,都在那场大水中失去了亲人,他与我是相依为命的。况且,那时候我们的鱼庄刚刚开始做生意,虽然还不错,却也并未攒下许多的银两。他又对我极其大方,所有银钱,也都归我掌管。所以,那些传言我从来都没有信过。”
老妇人说完,摸了摸自己的脸,“现在,我是老了,而且苍老的厉害,所以容貌也不能看了。可十多年前,我长得还算美丽。家中没有发大水之前,求亲的人,也都踩破了门槛,若非我的爹爹疼我,不肯轻易将我许人,兴许在没有遇见他之前,我就成亲了。”
“心老了,容颜也就去了,夫人之所以容颜憔悴,或许就是因为心中的牵挂太多。”刑如意轻叹了口气,问:“既然夫人不信那些传言,心中纠结的,放不下的又是什么呢?”
“是他不肯信我!”老妇人淡淡的,看似平静的说出这几个字来:“事情刚刚发生时,我曾寄予希望,希望他是在大火燃起来之前,就带着银两逃了出去。所以那几日,我就住在废墟上,我在等他,等他回来找我。再后来,我相信他是出了事情,因为那天早上他的神色,看起来是那样的不对。我想,他取走那些银两,是去办事,因为不想我操心,所以才没有跟我说。只是他没有料到,鱼庄会在他离开后发生大火。我足足等了他半个月,他都没有回来。
天越来越凉了,而我的肚子越来越大了,为了腹中的孩子,我不得不寻了地方居住。我身上的银子不多,只能住那种特别偏远的小客栈,可担心他回来寻不见我,所以我总是天不亮,就回到废墟等待,天黑了才回去。这一等,又是一个多月。银子没了,客栈也不让我住了,我只能四处找事情做。一个妇道人家,还怀着孩子,就算是最简单的浆洗工作,也没有几个人家愿意交给我。那些日子,我变得和一个乞丐差不多,可就算那样,我还是在等他。
我心有不甘,我在等待中,埋怨他,抱怨他,埋怨他为什么不回来找我,抱怨他为什么有事情的时候,从来都不跟我说,才会让我变得那么可怜。我心里想着,我宁可跟他一起烧死在那场大火中,也不愿意一个人孤零零的带着孩子独活。”
“娘!一切都过去了!孩儿会好好的侍奉您的。”李修贤听着母亲叙述过去的那些事情,眼圈不由也跟着微微一红。
“所以,夫人您不肯原谅,并非是因为那些传言,而是因为他无缘无故的离开,无缘无故的生死不明?”
“算是吧!”老妇人涩涩的一笑:“其实,也不算是全然相信,在之后的许多年里,我也曾想过,他是不是真的带着别人走了。否则,为何这么多年过去了,他都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
刑如意明显感觉到了茶碗的悸动,于是她伸出食指,轻轻的在茶碗上叩了两下。
“这下一个问题,或许更为唐突,我想问下夫人,您与现在的夫君是如何相识的?毕竟,关于您的再嫁,也十分的神秘。”
“我母亲再嫁,也与那些邪事有关吗?”
“有关!如果按照夫人和公子所说,是你的亲生父亲回来了。那么公子想想看,自己的妻子,变成了旁人的夫人,自己的儿子,一口一口喊着旁人父亲,你的亲生父亲,他会作何感想?
尤其,这鬼还不像人,人本身就很容易钻牛角尖,变成了鬼,这想法就更为极端,肚量也会更小一些。若他自己弄不明白,当然会整日的缠着你们母子!”话虽这样说,可刚刚那一勾,刑如意就知道,那一缕魂并没有什么恶意。况且,他只剩一缕孤魂,连鬼最擅长的,附身这样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到,何谈害人呢?
“这么说,我的生父,或者说是我生父的鬼魂,的确回来了?”李修贤变了脸色,继而看向自己的母亲。老妇人的反应,却明显的有些不同,她不是害怕,而是微微的激动。
她转过身来,看着刑如意的眼睛,说:“其实,也不是什么神秘的事情,只是那个时候的情况有些复杂。遇见贤儿的养父时,我并未想过要嫁给他。”
“这点我可以作证,我的母亲与养父是在我七岁那年才成的亲,而在那之前,母亲他一直都在等着我的生父!”李修贤说着,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我的养父姓沈,我是随母亲的姓氏。”
铃铛在一旁看着,气的双颊鼓鼓的:“这母子两个究竟怎么回事?一大早过来说要吃鱼。嫂子都说了,咱们这里是酒肆,只卖酒,不卖鱼,可他们就是不走,还拿出大把的银子来,说无论如何就要在这里吃。嫂子拗不过,又见那老妇人挺可怜的,这才勉强应下,寻了如意姐姐来。结果,咱们费了半天的功夫,她就吃了一小口,起身就走,这算怎么回事儿?”
“如若猜的没错,这老妇人便是你嫂子口中,这酒肆的前身,也就是那个鱼庄的主人。她啊,今天不是来吃鱼的,是吃年轻时候的回忆。尽管你如意姐姐我厨艺不错,可再好的厨艺,也做不出心上人的味道来。所以,小铃铛,你也别气了!”
“如意说的不错!”李四娘说着,也走了过来:“早上他们来时,我原本是不同意的。因为看他们的穿戴,也不像是那种吃不起鱼的人,咱这洛阳城里,有的是吃饭的地方。可那年轻人,私下找我说话,虽没有说的很清楚,可话里话外,也曾提及,这里原是他娘的旧居。再加上老人家刚刚那一番话,几乎可以确定,她啊就是当年鱼庄里的那个女主人。”
“那个鱼庄很奇怪吗?搬走就是搬走了,为何过了这许多年,还要回来吃鱼?”铃铛年纪尚小,看问题,也仅仅只是看一个表面,自然不明白,但刑如意与李四娘目光交错间,彼此都已经了然。
见铃铛还看着自己,四娘笑着摇了摇头,说道:“其实,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幼年时常听我爹娘感慨,说这好端端的鱼庄,说没就没了。他们说的多了,我听的自然也就多了,渐渐的也听出一个模模糊糊,大概的轮廓来。”
“嫂子快说!”铃铛见有故事听,竟勤快的去搬了两张凳子来。此时,时候尚早,也没什么人来买酒,李四娘索性也就将自己幼时听到的那个故事,讲了出来。
“说起来,这都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据说当时这鱼庄的生意极火,一方面是因为掌柜夫妇为人厚道,要价便宜。你们也知道,咱这附近住的都是穷苦人家,一年到头手中也攒不下什么银子,所以这好吃又便宜的饭菜,自然让人心里欢喜。第二,就是这鱼庄的鱼,做的特别好吃,以至于我爹我娘,都心心念念的惦记了好多年。当然,我是没有吃过,我爹娘早些年也去了,否则今日倒是可以让他们尝尝看,是如意你做的好,还是那对夫妻做的好。”
“扯我做什么?”刑如意托着下巴:“所谓民以食为天,咱们平时吃饭,只为吃饱肚子,富贵人家呢,是图吃个新鲜,吃个味道,至于那些老人家,则是为了吃个回忆。纵然我做的再好,也不是当年的那个幸福感觉,有什么可比的?”
“说的也是,像我总惦念着小时候家门口柿子树上结的那些个柿子,总觉得香甜无比。可前些日子,我回去也摘了一些,甜归甜,但味道总觉得不大对,似乎没有小时候那般好吃了。”李四娘摇摇头。
“嫂子还是说鱼庄的事情吧!”铃铛急切的催促着,两只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八卦的光芒。
“听我爹娘说,在那鱼庄开到快一年的时候,出了两件事情。一件是掌柜的妻子怀孕了,这是一件喜事,为此鱼庄掌柜还特意赠鱼一天。第二件是在赠鱼之后不久,鱼庄就发生了火灾,一夕之间,所有的东西全部给烧毁了,掌柜的妻子,也可能就是咱们刚刚看到的那位老妇人,因为外出置办东西,所以逃过一劫,至于掌柜则是生死不明。有人说,在火灾之前,曾见掌柜的出去,人并不在鱼庄里;也有人说,那鱼庄掌柜是给活活烧死在里头的;更有传言,说是鱼庄掌柜,携带着全部的银钱,跟一个女子私奔了。总之众说纷纭,被当做悬案传了许多年。”
“悬案?”
“是悬案,因为据说当时官府并没有在烧毁的鱼庄里找到掌柜的尸体。但这些也都是听说的,具体如何,估摸着现在也没有人记得了。”李四娘说着,又补充了一句:“还有第三件事,是在鱼庄发生大火后不久,掌柜的妻子就改嫁了,但嫁给谁,嫁到了那里,也是个秘密,没有人知道。”
“一个悬案,一个秘密,看来二十年前的鱼庄大火,还真的是别有内情啊!”刑如意叹息着,忽然想到那个跟在老妇人身旁的影子,难不成,他就是当年的鱼庄掌柜,那老妇人的前夫?
正文 第122章 鲫鱼白玉汤(2)
再次见到老妇人,是在两日之后。
如意胭脂铺才刚刚开门,老妇人在儿子的搀扶下,踩着晨曦的微光,一步步走进店里。见了刑如意,年轻人有些意外,直接问了句:“是你!”
刑如意笑笑,也回了句:“是你!”
年轻人扶着老妇人坐下,这才道:“在下李修贤,两日前在四娘的酒肆里曾与姑娘你打过照面,后来听四娘说,这鲫鱼白玉汤就是姑娘做的。今日,李修贤也代老母亲谢过姑娘了。”
“李公子客气了,如意原本就是那酒肆的半个老板。既有客人上门,也提了要求,四娘那里也答应了下来,应理应份的,我也该出力。只是厨艺不精,没有让夫人吃出过往的味道来,如意心中,也有些过意不去,让老人家失望了。”
“是老妇人嘴刁,姑娘的鲫鱼白玉汤做的很好吃,甚至比当年那个人做的还要好吃。”老妇人眼睛微眯着,让人猜不透她这话中的含义。既揣测不明,刑如意也就没有接下面的话,只面带微笑的站着。
李修贤看了看母亲,有看了看琳琅满目的柜台,问了句:“听说姑娘这如意胭脂铺的胭脂是全洛阳城里最全的,不仅新奇,而且效用也好。”
“最全二字不敢当,但我这店里的胭脂,的确是别处买不来的,勉强算是独一无二吧。至于效用嘛,每个人的心境不同,对于这使用后的效果,感受也是不同的。作为生意人,如意只能说,尽力让每一位客人满意。可倘若客人不满意,如意也是没有办法的,只能请她另寻别的铺子去买。”
“如意姑娘果然个性,与旁人不同!”刘修贤说着,微微拱手,脸上也露出一抹笑容来。
刑如意发现,这个年轻人的笑容里,有一股说不出的明朗感,就像是上午八九点钟的太阳,虽亮,但不会让你觉得刺眼,虽不炙热,却让人感到一丝温暖。看得出,他家教很好,性格也很好。
“说好听了是个性,说不好听了,就是性子倔,我行我素,挺不招人待见的。”刑如意倒上两杯清茶,端了过来:“李公子与夫人今日前来,只怕不是为了那鲫鱼白玉汤吧?”
“的确不是!”李修贤说着,从衣袖中掏出一个物件儿来。那是一个看起来十分陈旧的,也十分普通的木盒子,因为时间太久,木质已经变黑,但隐隐的还能闻出一股胭脂味儿来。
“早就听说,如意姑娘与众不同,因此有些事情,也就不瞒姑娘了。”李修贤说着,低眉暗中扫了母亲一眼。见母亲仍旧微闭双眸,这才扬起头说:“我母亲近些日子来,总是十分的念旧,也常常回忆起过往的事情,辗转反侧,着实难安。我与父亲,看在眼里,疼在欣赏。于是,父亲便命我带母亲回乡,好了却了母亲的全部心愿。在四娘铺子里的那鲫鱼白玉汤,是母亲的第一个心愿。可惜故土仍是故土,却早已物是人非。这胭脂,是母亲的第二件心事,是我生父留给她的两件遗物之一。”
刘修贤说着,将那盒胭脂递给了刑如意。刑如意接过,在示意过刘修贤,并征得他的同意后将其打开。胭脂,还有小半盒,但都已经干掉了,而且颜色比较浓郁,味道也是劣质的那种,即便是在当年,怕也是上不了大台面的。
李修贤像是读懂了如意表情中的意思,解释说:“那鱼庄的故事,想来姑娘应该也听说过。我的母亲,便是那鱼庄曾经的女主人,至于我的生父,便是那鱼庄曾经的主人。母亲与生父,相识在河岸上。
那一年,洛河发水,淹了母亲的家乡,母亲随波逐流,被冲到了河岸上,于是就遇见了我的生父。生父是渔夫,世代都靠捕鱼为生,也是在那场大水中遭了难的。两个人,有着相同的遭遇,也有着相似的生活经历,再加上救命之恩,母亲自然而然就与生父走到了一起,结成了患难夫妻。最初的日子,十分的清贫,所以成亲也是以天地为媒,日月作证,别说胭脂水粉,就连一件新的衣裳都没有。
好在,生父他十分勤勉,为了让母亲早日过上安稳日子,他总是天不亮就下河捕鱼。他技术好,总能捕捞到最好、最大、最新鲜的鱼,加上能说会道,卖鱼也公道,所以渐渐的日子就富裕起来。正好赶上那米粮商人处理铺子,生父他便拿出全部的银子给买下,开了那间鱼庄。
鱼庄里的鱼都是生父自己捕捞,自己烹制的,所以菜肴比较新鲜,价格也要比旁人的便宜,生意也十分的好。这胭脂,就是鱼庄开门第一天,生父用所赚的银两给母亲买的。虽不是最好的,也上不了什么台面,但却是生父的一份心意。”
“俗话说的好,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这胭脂,的确是寻常的胭脂,但令尊的心意,着实珍贵。”
“这胭脂,原本是被母亲收藏着的。可前些日子,她却突然想起来,命丫鬟将其寻了出来。只是盒子仍在,胭脂却已经枯萎,再也寻不见当年的颜色了。母亲心中哀伤,于是我便带她前来,想看看姑娘这铺子里,可有相似的。”
刑如意低头闻了一下,说:“这东西是紫矿,也被称呼为紫梗或者是紫草茸,是一种名为“紫胶虫”的尸体和分泌物,原料着实难以入眼。想要制作这种胭脂,需要将紫矿提前一天浸泡在冷水中,然后放在火上加热,过滤掉其中的杂质后,再烘烤成为膏状。最终呈现的颜色,是红中带紫的那种,用来存放的话,保持的时间较短。夫人的这盒胭脂,能保持这般模样,足以证明夫人是多么的用心和小心了。”
“那姑娘这里可有?”
“说实话,没有!我胭脂铺的胭脂,多是中草药和各种花卉调制的,因为我这人比较固执,通常选择原料,也都会选那种看起来好看的,漂亮的东西。”刑如意说着,将胭脂盒递给了李修贤。见他眼中浮起一抹失落之色,随即又补了一句:“虽我这铺子里没有,却不代表着我就不能现做,只是这重新做出来的胭脂,也跟那鲫鱼白玉汤一样,总归都是新的,就算颜色相近,味道相似,也不是当初的那碗汤,那盒胭脂了。”
“贤儿!”
“娘!”
“如意姑娘说的是,就算我们买到了同样的胭脂,又能怎么样呢?那个人他不在了,他亲手买的胭脂,也都干掉了,就像过去的岁月一样,走了,就再也回不来了。”老妇人说着,睁开了眼睛,看的出来,她的眼角是润湿的。
刑如意觉得有些奇怪。看老妇人的模样,不像是那种不念旧情的人,可提及自己儿子的生父,提及自己的前夫,她却一口一个那个人。是李修贤现在的养父不允许,还是这老妇人心中,有着自己的心结。
刘修贤看着母亲的模样,心中也着实有些不是滋味,于是将那盒胭脂收了,轻声安慰着:“娘说的对,过去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这胭脂,咱们不寻也就是了。您身体不好,还要多保重才是。”
老妇人拍了拍李修贤的手,轻叹了口气,说:“放心,娘没事,只是这么多年了,娘心里还有些事放不下,也想不通。可回头再想想,这世间的事情,岂能一件件,一桩桩,都理得清楚,想得通呢?”
“娘——”
“这些日子,也难为你了,陪着娘四处折腾,倒是耽误了你不少的功夫。”
“娘说什么呢?这些都是儿子应尽的。”李修贤说着,又将目光转向了刑如意:“今日前来,还有一件事情要麻烦姑娘。”
“李公子请说!”
“是这样的。刚到洛阳时,便听人说,姑娘是会驱邪的。”
刑如意听见这话,不由自主的往老妇人身上扫了眼。难怪今日这老妇人进门时,她就觉得缺了点儿什么,原来是那道黑影。今日,那黑影并未跟着。
“驱邪这种事情,李公子要如意如何回答您呢?”刑如意端起一杯茶,说:“就跟这茶一样,公子自进门之后,便一口未尝,如果此时如意问你,这茶好不好喝,公子又该如何回答?”
“姑娘的意思,修仙明白了。”李修贤拱手:“此事,说来也怪!母亲与父亲,搬离此地甚久,这十多年来,日子过的也算平顺。可就在一个月前,母亲开始频繁的追忆往昔,甚至还说……还说,她能感觉得到,我的生父回来了!”
“回来了?”刑如意蹙眉,因为这三个字,用在这里,着实有些诡异。
“是!是回来了!”李修贤重复着:“说实话,刚听见母亲说这话时,我也以为是我的生父还活在人间,当年他只是失踪,而不是亡故。如今,他打听到了我和母亲的住所,所以寻了回来。可后来,我发现,事情完全不是我想的那样。”
“那是怎样的?”刑如意追问。
李修贤摇了摇头,半响才吐出一句:“说实话,那种感觉我也描述不清楚,就像是你身旁跟着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人。你看不见他的存在,却能明显的感觉到他。起初,只是母亲有这样的感觉,可不知是因为我听母亲描述的多了,还是真有此事,我竟然也有了这种奇怪的感觉。不瞒姑娘,修贤也曾找大夫看过,他说我是心思郁结,可我总觉得,母亲说的才对,是我的生父回来了。”
李修贤话音才落,刑如意便觉得眼前微微一暗。她抬头一看,只见在李修贤的后背上趴着一个人,五官模糊不清,此时却正探着脑袋看她。
正文 第123章 鲫鱼白玉汤(3)
饶是刑如意见多了鬼魂,此时也给吓了一跳,捏着茶碗的手差点就松了。好在,她的内心还算是强大,表现也还算是镇定,稍稍稳住了心神,仔细的打量着那个人,或者说是那一缕魂。
依照道家的言论,这人是有三魂七魄的,人要死时,七魄先散,然后三魂再离。这七魄指的是天冲、灵慧、气、中枢、力、精、英,这三魂指的是天魂、地魂、命魂。
魂为阴,魄为阳,其中三魂和七魄当中,又各另分阴阳。三魂之中,天魂为阳,地魂为阴,命魂又为阳。七魄中天冲、灵慧为阴,也被称为天魄;气魄、力魄、中枢魄为阳,也被称为人魄;精魄、英魄为阳,也被称为地魄。三魂当中,天地二魂常在外,唯有命魂独住身。
这样解释起来,比较麻烦,寻常人也听不大懂,但是换一种说法,就能听明白了。生病时,就是和魄散了,所以要用药物去阻止它散发。如果和魄与力魄散了,就容易鬼上身。
刑如意暗中驱使鬼术,将李修贤上上下下都查看了一番,发现他的三魂七魄都在,这说明,他没有鬼上身,只不过是被幽魂缠上了,而这一缕幽魂,肯定是与他有血缘关系的,依靠他自身的阳气来维系着,否则早散了。
虽看不清楚这一缕幽魂的真面目,但十有八九就是那鱼庄的男主人,也就是李修贤的生父。
刑如意暗中勾了勾指头,那一缕幽魂不情不愿的被她勾了过来,然后拿起茶碗,一盖,将塌扣在了茶碗里。
“有句话,如意知道自个儿问了不太合适,但若是不了解清楚,只怕夫人与公子中邪之事,如意难以相助。”
“姑娘请问!”
“不知夫人口中常说的那个人,指的可是公子的生父,也就是那鱼庄的男主人?”
“是!”李修贤没有一丝犹豫的便承认了下来,再看老妇人的神色,也并无什么波澜起伏。
“既是公子的生父,那为何夫人一直称呼的都是那个人,而非我的前夫或者是贤儿的生父?两位勿怪,只是夫人的说法,让如意觉得有些奇怪,总觉得这件事跟夫人和公子今日所遭遇的离奇事件,有一定的关系。”
“这个问题,还是老妇人我来回答吧。贤儿他,也是不知情的。”老妇人说着,睁开了眼睛,有些亏欠的看了李修贤一眼:“其实,贤儿曾经也问过相同的问题,可他孝顺,以为我这样说,是为了避免想起往昔,心中难受。可事情,并非像贤儿想的那般,我之所以会将他成为那个人,是因为我着实理不清楚,心中是怨?是恨?是牵挂,亦或者是旁的什么。我的心情,很复杂,以至于这许多年过去了,都未曾解脱。”
“夫人纠结的可是当日鱼庄的那场大火?我曾听四娘说起,说那场大火之后,府衙的官差并未在鱼庄内找到您前夫,也就是李公子生父的尸身,所以有人传言,说您的前夫,当日并未在鱼庄内。”
“不是传言,是真的!”老妇人叹了口气:“我记得很清楚,那天天不亮,他就出去打鱼。他一向勤勉,对鱼庄的生意也十分上心,加上我那时已怀了贤儿,他总说要让我们过上更好,更安稳的日子。我体质不大好,有了贤儿之后,又总觉得困倦,所以在他走后,又多睡了会儿,直到开门的时间,才起来。谁知,起来时,便看见他在院子里,一身的水汽,脸色也不太好看。
我问他,是不是没有打到鱼?他说,河上涨水了,前一日撒的网,也都寻不见了。因店里,还有前一日留下的鱼,虽说不是现打的,可也新鲜,就对他说,不行的话,先用店里留的,给客人们说清楚,再少收些银两也就是了。他笑了,说我的方法可行。还说,留的鱼不多,他一个人在店里忙活就行,他还说那日天气不错,让我带些银两,出去走走,也好给腹中的孩子置办些需要用的东西。我没有多想,便去了。
谁知,回来时,竟看见许多人在扑火。火灭了,我发疯一样的冲进去寻他,可寻遍了整个鱼庄,都没有见到他。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连家中存着的银两也都不见了。”
“所以,当时也有另外一个传言,说是李公子的生父,带着银两与人私奔。”刑如意这句话刚刚出口,就见李修贤变了脸色,神情也不是太好看。
“不是!他不是那样的人!”老妇人倒是没有犹豫,一口就给否决掉了。“虽然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在店里,也不知道店中的银两是不是都被他拿去了,可有一点,我从未质疑过,那就是他绝对不是那种会拿着银两与人私奔的人。他虽擅言,却与那些夫人、小姐们都保持着有度的距离,既不刻意疏离,也不过分热情。他待我极好,不是因为我的容貌,而是因为他与我一样,都在那场大水中失去了亲人,他与我是相依为命的。况且,那时候我们的鱼庄刚刚开始做生意,虽然还不错,却也并未攒下许多的银两。他又对我极其大方,所有银钱,也都归我掌管。所以,那些传言我从来都没有信过。”
老妇人说完,摸了摸自己的脸,“现在,我是老了,而且苍老的厉害,所以容貌也不能看了。可十多年前,我长得还算美丽。家中没有发大水之前,求亲的人,也都踩破了门槛,若非我的爹爹疼我,不肯轻易将我许人,兴许在没有遇见他之前,我就成亲了。”
“心老了,容颜也就去了,夫人之所以容颜憔悴,或许就是因为心中的牵挂太多。”刑如意轻叹了口气,问:“既然夫人不信那些传言,心中纠结的,放不下的又是什么呢?”
“是他不肯信我!”老妇人淡淡的,看似平静的说出这几个字来:“事情刚刚发生时,我曾寄予希望,希望他是在大火燃起来之前,就带着银两逃了出去。所以那几日,我就住在废墟上,我在等他,等他回来找我。再后来,我相信他是出了事情,因为那天早上他的神色,看起来是那样的不对。我想,他取走那些银两,是去办事,因为不想我操心,所以才没有跟我说。只是他没有料到,鱼庄会在他离开后发生大火。我足足等了他半个月,他都没有回来。
天越来越凉了,而我的肚子越来越大了,为了腹中的孩子,我不得不寻了地方居住。我身上的银子不多,只能住那种特别偏远的小客栈,可担心他回来寻不见我,所以我总是天不亮,就回到废墟等待,天黑了才回去。这一等,又是一个多月。银子没了,客栈也不让我住了,我只能四处找事情做。一个妇道人家,还怀着孩子,就算是最简单的浆洗工作,也没有几个人家愿意交给我。那些日子,我变得和一个乞丐差不多,可就算那样,我还是在等他。
我心有不甘,我在等待中,埋怨他,抱怨他,埋怨他为什么不回来找我,抱怨他为什么有事情的时候,从来都不跟我说,才会让我变得那么可怜。我心里想着,我宁可跟他一起烧死在那场大火中,也不愿意一个人孤零零的带着孩子独活。”
“娘!一切都过去了!孩儿会好好的侍奉您的。”李修贤听着母亲叙述过去的那些事情,眼圈不由也跟着微微一红。
“所以,夫人您不肯原谅,并非是因为那些传言,而是因为他无缘无故的离开,无缘无故的生死不明?”
“算是吧!”老妇人涩涩的一笑:“其实,也不算是全然相信,在之后的许多年里,我也曾想过,他是不是真的带着别人走了。否则,为何这么多年过去了,他都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
刑如意明显感觉到了茶碗的悸动,于是她伸出食指,轻轻的在茶碗上叩了两下。
“这下一个问题,或许更为唐突,我想问下夫人,您与现在的夫君是如何相识的?毕竟,关于您的再嫁,也十分的神秘。”
“我母亲再嫁,也与那些邪事有关吗?”
“有关!如果按照夫人和公子所说,是你的亲生父亲回来了。那么公子想想看,自己的妻子,变成了旁人的夫人,自己的儿子,一口一口喊着旁人父亲,你的亲生父亲,他会作何感想?
尤其,这鬼还不像人,人本身就很容易钻牛角尖,变成了鬼,这想法就更为极端,肚量也会更小一些。若他自己弄不明白,当然会整日的缠着你们母子!”话虽这样说,可刚刚那一勾,刑如意就知道,那一缕魂并没有什么恶意。况且,他只剩一缕孤魂,连鬼最擅长的,附身这样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到,何谈害人呢?
“这么说,我的生父,或者说是我生父的鬼魂,的确回来了?”李修贤变了脸色,继而看向自己的母亲。老妇人的反应,却明显的有些不同,她不是害怕,而是微微的激动。
她转过身来,看着刑如意的眼睛,说:“其实,也不是什么神秘的事情,只是那个时候的情况有些复杂。遇见贤儿的养父时,我并未想过要嫁给他。”
“这点我可以作证,我的母亲与养父是在我七岁那年才成的亲,而在那之前,母亲他一直都在等着我的生父!”李修贤说着,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我的养父姓沈,我是随母亲的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