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劣的他[娱乐圈]_分卷阅读_25
  方书语的性格也似一抹春光,来得灿烂急促。她毫不犹豫地向林向告白,林向自然拒绝。
  不算难猜的发展,方书语没有气馁,而是聪明地没有再提起这事,相反她以工作为由,不停地进攻。
  近水楼台先得月,林向身边没有别的女人便是她最大的优势。可防得住眼前,却防不住人心。
  他们一起看绵延山川并朦胧水色,看山巅之上晨昏光影交错,看朝阳之下红旗升起、日落之时号角吹响、穹顶之下繁星满天。
  景色多美,风月多惬意,与他们多般配。
  柔情蜜意到此为止,全片的转折蛰伏许久后终于苏醒。林向所在的地区意外发生暴动,不法分子以身作饵,捆绑大量炸/药在市区自爆。
  而林向也终于向方书语摊牌——他不能喜欢她,不过一段因缘邂逅,转瞬即逝,何必非要抓住。
  池眠看到此不由轻笑,林向只是说不能喜欢方书语,而不是不会。苏若词和沈诠期却毫无可能,并非她同情苏若词,她脑子进水了才会同情她的情敌,只是感慨,现实还是有所不同的。
  最残酷的过往随着林向的拒绝浮出水面——毫无疑问,当年那个女人是贩毒者的一份子,逢场作戏换一场镜花水月,却也难说她没付出过感情,因为她最后选择杀死的是林向的同伴而非他。
  林向未死,卧底的任务便是失败的;而整个窝点,最终虽被一举端掉,但林向的小组也损失惨重——他失去了一个出生入死的伙伴。
  这件事后,林向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性格愈发暴躁。他被放了一个很长的假,有人试图劝他出去散散心,可这一切并没有好转。
  林向不得不去进行心理治疗。半年后,林向向上级邀请,他想去西藏五年,替他的兄弟守他的故乡五年。而方书语若是再晚上一个月来,便见不到林向了,这是他在此的最后一月。
  这是一个很特殊的要请,林向花费了一番力气,最后才拿下了调任报告。
  再然后,他遇见了方书语,一个比春光灿烂、比烈火温柔的人。
  时间转回现在。那场暴动并未详拍,只有寥寥两三分钟,大致就是方书语救一个孩子导致自己身陷险境,林向英雄救美的桥段。
  林向最后自然是负了伤,他伤到了头部,半月后醒来。
  全片最令人出人意料的或许是结尾,没有女主感激涕零定要以身相许的场景,也没有借病亲近侵入心房的点滴日常。
  方书语似是想开了一切,依旧笑得明媚,如林向见她的第一天。她说:“林向,工作结束啦,恭喜你醒来!”
  林向永远不会知道,方书语在他昏迷的时候,悄悄许愿,她只希望他能平安醒来。
  后来林向再遇见过方书语一次,她似乎是去探病,手中提着一个大果篮,而林向去医院复诊。
  他停在原地望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拐角,随后耸耸肩拿着手中的诊断书笑容轻松地出了医院。
  镜头的最后,是他光着头,穿着大红袈/裟在佛前朝拜。
  退步
  池眠摘下耳机,长舒了口气。
  起身去将窗帘拉开,天色已全黑,原来看两遍要这么久?
  老实说,这是她第一次看沈诠期的电影。哪怕去年他荣获影帝,她也没有去特意看全片。
  他是她的魔障,她怕她一不小心就会绷不住,扔下一切回到他面前,什么都不问,只想听他说爱她。
  如果说沈诠期进入娱乐圈是为了让她看得见他,那么不得不承认,他很成功。摄影圈虽和娱乐圈有区别,但到底是一个大环境里的,偶尔会听见身边的人提起他,她竭力装作不为所动,但也只是假装。
  她从香烟盒里抽出一根烟,点燃,刚想放入口中,却又想起先前沈诠期凶巴巴地对她说不许抽烟。
  笑了笑,将它夹在两指间,看猩红的火光熄灭、灰白的烟灰掉落。
  他永远都不会让她失望,有些人生来就具备将所有的事做得完美的能力。那样的林向,很难让人不喜欢,尽管剧情没有过多的新奇之处,但人设以及他的表演已经足够让人惊艳。
  或许,他会蝉联影帝也说不定。
  手机开始震动,池眠瞄了眼,是沈诠期的电话。
  “看完了吗?”
  池眠下意识点头,想起他看不见,这才轻声应了句。
  间隔了几秒,沈诠期才再次开口,嗓音里已然带了笑:“开门,我在你门口。”
  池眠愣愣,回酒店了还打她电话,传说的花式浪漫?
  勾勾唇角,按灭手中的烟,松开盘着的腿从沙发上跳下来,光着脚去给他开了门。
  顺手开了个灯,池眠打开房门看到的就是头发又短了点的沈诠期。
  “你今天补拍的那场戏?”
  “你又抽烟?”沈诠期皱着眉头问。
  池眠暗骂了声狗鼻子,后退了一步,双手抱胸挑起眉毛,大有一副我就抽了你能拿我怎么办的架势。
  他眉头蹙得更深,形成一个隐隐的川字。一把捞过池眠,低头在她粉唇上咬了一口,没感觉到烟味,郁色霎时烟消云散。
  “别老跟我对着干。”
  池眠推开他,唇上吃痛就算了,他还训她!瞪着眼睛有点想发作,却又不得其法,毕竟是她挑衅在先。
  连她自己也没意识到的是,她潜意识里已经完全能接受沈诠期时不时的亲密动作。
  她已向他退步。
  沈诠期向房内走去,将手中的纸袋放在桌上,看了眼电脑正卡住的画面,恰好是最后一幕。
  “看完了感觉如何?”顿了两秒,他又指向桌上的纸袋,“给你带的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