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魔尊大人的卖蠢日常_分卷阅读_25
“不知道,”千伶说,“可能黑色给人很安心,很温暖的感觉。不过我也很喜欢粉红色。洛释。”
因为是蜜桃的颜色。
“因为是蜜桃的颜色。”
千伶愣了愣,随后她的眼似乎弯了弯:“嗯,很默契,洛释。”
洛释不知道千伶刚才心里给了一样的答案,他没有懂千伶这句话的意思,回答了千伶之前的问题:“我喜欢下小雨的日子,凉凉的,朦朦胧胧的。”
千伶则道:“我喜欢大太阳,暖洋洋的。这样冰雪就会融化了。”
又是截然相反的答案。
洛释:感觉这样的话迟早聊不下去怎么办。
千伶的记性很好,她问:“洛释,下一个问题,你喜欢什么蔬菜?”
洛释在知道千伶能看见魔气之后,时时刻刻谨记自己是只兔子魔,所以他淡定道:“胡萝卜。”
其实,他更喜欢胡萝卜……炒肉。
千伶叹了口气:“我没吃过蔬菜……不过我可能也会喜欢胡萝卜的,洛释。”
洛释觉得千伶叹气的小表情很可爱,诶呀,总是没什么表情的小千伶忽然无奈的样子真的好萌啊~
洛释忍不住笑了,他边笑边忍不住假装严肃地点头:“那千伶喜欢什么首饰呢?”
“首饰?”千伶说,“鸿鹄曾经给我一根梧桐木做的凤簪,师尊也给我过一根筷子……我两个都挺喜欢的。”
洛释没有去吐槽筷子,他想,这个姑娘这么好,他那么喜欢她,等他有机会,一定送世界上最好的珠宝首饰给她。只是哪怕最珍贵的宝也未必配得上她。
洛释看了一眼千伶的发,那个精致的发辫被他之前扯得有些乱,不过她头上的确戴了根凤凰形状的木簪。
这大概就是鸿鹄送的木簪了。
只是,这凤凰实在是丑到不行,若不是千伶提前告知他这是凤凰簪,他还以为这是角马簪呢。
啧啧,鸿鹄那只鸟使用嘴巴雕的吧,这审美还真的有够古怪。
千伶见他一直看着自己的发簪,道:“漂亮吧?鸿鹄刻的和我画的一模一样。洛释”
洛释无言以对,这只四不像原来是千伶画的吗?画风果然独树一帜。
这样下去迟早会把天聊死。
千伶终于进行到了最后一个问题:“洛释,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洛释咳嗽了一声,他将视线移到了别处,他小声道:“你不是知道的么……”
千伶思索了一会儿,不敢确定,她抬头看着洛释,期待一个肯定的回答:“我这样的么?洛释?”
“嗯……千伶的一切我都喜欢,长处,短处,都很可爱。”
千伶抬眼望着洛释,而他此时随时羞赧却也是笑盈盈地看着她。
千伶看见,他那双红眼睛此时比她看过的所有红桃都要可爱而诱人,他眼眸的颜色深过桃子的粉红,或许也甜过桃子。
她看过桃花开的样子,粉嫩嫩甜津津的感觉,让她愉悦而满足。
现在,她忽然觉得自己的心底开满了桃花,纷纷扬扬,白里透粉,大片大片。
千伶说:“洛释,我也喜欢你这样的人。性格截然相反,喜好截然相反,可是却还是很喜欢。”
洛释愣了愣,随后他笑了,伴随着他的笑容,他欢呼着抱着千伶转了起来。
“我最最最喜欢千伶了!”
千伶她忍不住轻笑了,周围的景象都在围着她旋转,随后感觉自己被轻轻地抛起又被准确地接住。
晃过神时就看到洛释温柔得近乎滴出水来的眼神:“哪怕没有那种意思,千伶,你能不能再说一遍刚才的话?”
千伶看着他,不假思索道:“我也喜欢洛释这样……”
“后面那半句就不要说了,”洛释看着她,他的脸贴的很近,近的千伶可以感受到男性的压迫性的气息笼罩着她,他的呼吸很重,那双红眸装满了她。像花般热烈,像火般热情,灼烧着千伶,在她心底滴下滚烫。
“我喜欢千伶。”
爱的那种。
“是爱吗?”
清泠的声音开口的那一瞬间,似乎连万物都静止了。
唯有心跳和呼吸是那样响亮而沉重。
还有满世界的光芒在这个迷离梦幻的午后肆意泼洒金色,迸溅着无与伦比的美妙。
那个声音带着些许的不确定。
“我不是有意冒犯的,我只是有些迷惑而已,洛释,”千伶看到愣住的洛释,有些不知所措地解释道,“可是我有种很奇怪的感觉,虽然我们认识没到四天,却又似乎早就认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对我莫名的好,前辈说是因为你猎奇,我左思右想,总觉得哪里不对。不过你也说过,这是喜欢,不是爱,可我觉得我还是分不清两者的界限……这到底有什么区别吗?”
“所以……”千伶犹豫地问,“洛释,这到底是喜欢,还是爱?”
千伶的情商真的叫他无可奈何,忽然那么聪明,忽然又那么迟钝。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犯规,让他把自己对自己的承诺险些舍弃。
洛释猛的喘了几口气,他张开嘴似乎要说出那个响亮的字,千伶的眼也在他开口的时候瞪大了一些。
他看见千伶那张美丽得不像话的脸上满是天真懵懂,惹人喜爱,他在一瞬间感到了无比的勇气。
喜欢,太单薄了,不足以表达他想对她的好。说爱,让她明白。
可他没有说出那个字,他看着千伶,第一次觉得语言太苍白。
洛释低下头,用鼻子蹭了蹭千伶的鼻,他笑得狡猾:“你猜?”
气息喷洒在千伶的唇上,惹得千伶砸了砸唇,她摇摇头,回答得很认真:“我不知道。洛释。”
洛释抬起头,他会说他刚才有一瞬间升起了吻下去的冲动吗?
“千伶,小千伶……爱言之尚早,我还没有陪你去更多的地方,”洛释笑道,“我们谁都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轻言太容易,厮守太难,我不敢轻言,但时间会告诉我们答案。”
千伶似懂非懂,可她在一瞬间感到了无比的安心,她露了一个微笑,那笑容就像雪地里忽然绽放了一朵花儿,惹人惊喜。
粉嫩而清丽。
霎那间天地失色。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可爱的存稿箱#
青荇:其实在原稿里,我安排了吻戏
泥融:因为你非要在深夜边听《焚身以火》边码文啊,情绪一上来,写什么都刹不住
青荇:可是隔壁少音书已经放出吻戏了!我也要写!
泥融:读者会觉得进度太快的啦
所以,你们对这一章洛释有意拖慢进度条的行为有什么评价?
为了让我不在的三天(19,20,21)内,你们有文看以解无聊,我赶班码几章小篇幅的日常,已标注为“日常没剧情”,不想看的宝贝略过就好。
推荐隔壁少音书《(民国)我和我先生的那些年》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3238176,
世人眼中陆明川文采斐然,诗才更是惊人,其诗词文章被后人推崇有加,是当世公认之文豪。只可惜娶了个小脚女人,婚姻不幸。
吃瓜众: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然而事实真相是这样子滴……
陆先生:陆夫人,嫁我可好(单膝跪地真诚脸)
陆夫人:“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说错了要盲从;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太太花钱要舍得。”你若做得到这三从四得,我嫁你也无妨。
陆先生:我所愿耳
吃瓜众:打脸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这波狗粮我们不吃。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在最好的时光遇见最好的你#
☆、日常没剧情(二)
接下来的几天,千伶和洛释往各个地方去寻找魔气,可是这魔气就像凭空消失一般无处可寻。
千伶的恢复能力很快,她现在已经可以正常下地了,她还当着洛释的面蹦跶了几下让他放心,被萌了一脸血的洛释心中有些失落,但更多的还是替千伶感到开心。
可是紧接着,洛释又觉得他身体不那么舒服了,他看到太阳和光芒就感到气虚无力,等到晚上后却能继续生龙活虎。
这三伏天,生生把魔释帝给降了。魔释帝的身体是不喜欢高温强光的,阳光会剥夺他的力量,这个天气让他在外面多呆一会儿都是要了他的命。
所以白天,千伶就裹着被子在洛释身边看书,洛释则懒懒散散地坐在床上吃西瓜。晚上两人再去行动,魔气在夜间更容易出现嘛。
洛释坐在床上,拿着勺子的手轻轻一挥,一层黑雾就覆盖在了窗户上,把透过窗纱的阳光悉数堵了回去。洛释偶尔丧失耐心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地用了魔释帝的能力。
比如他可以做到用念力挑出所有西瓜子,还可以用念力榨西瓜汁,最绝的就是他能冰镇西瓜,至于切西瓜这种小事简直是手到擒来。同样,冰镇房间也是可以的,简直就是人力空调呢。这也就是为什么千伶要裹被子的原因了。
之前她受伤的时候是洛释照顾的,现在洛释身体有碍,她自然也要陪伴左右。所以这两天她就待在洛释身边,以便照顾。
“千伶,你不睡一会儿吗?”洛释问,“晚上会很幸苦的。”
千伶裹在被子中只留下一双眼睛,这样的她有点像一个粽子,她怕冷极了:“时间还早,洛释,你不休息吗?”
洛释看着她,忍不住文邹邹道:“佳人在侧,怎么睡得着呢?”
千伶没有任何脸红的迹象,她把被子又拢了拢:“睡不着那你再吃会儿瓜吧。洛释。”
洛释捧着西瓜,看看瓜,又看看千伶,叹了口气。
他将瓜放到一边,慢慢挪到千伶身边,他右手撑在千伶裹着的棉被后面,左手放在膝上,下巴几乎贴着千伶裹在棉被中的肩上。
他就保持着这样一个看似圈住千伶,实则只能蹭到棉被的姿势。
维持着这个姿势和千伶一起看书其实不大容易。
这些繁体字对他而言倒是很熟悉,撇开追星一事不说,洛释好歹也是一个出身书香世家能写能画的大学生。
不过其他此时的注意根本不在书上,他闻着千伶身上的甜香,忽然明白何谓“偷香”一词。自上次作死地错过一次表白机会后,洛释越想越后悔,虽说再来一次的话他也不舍得那么轻浮地对待这个姑娘,可作为一个男人而言,不后悔真的对不住他的天性。
怎么办,感觉最近的目标莫名其妙变成了亲亲。
忍下去是朗,可再忍下去迟早有一天会变成狼。
因为是蜜桃的颜色。
“因为是蜜桃的颜色。”
千伶愣了愣,随后她的眼似乎弯了弯:“嗯,很默契,洛释。”
洛释不知道千伶刚才心里给了一样的答案,他没有懂千伶这句话的意思,回答了千伶之前的问题:“我喜欢下小雨的日子,凉凉的,朦朦胧胧的。”
千伶则道:“我喜欢大太阳,暖洋洋的。这样冰雪就会融化了。”
又是截然相反的答案。
洛释:感觉这样的话迟早聊不下去怎么办。
千伶的记性很好,她问:“洛释,下一个问题,你喜欢什么蔬菜?”
洛释在知道千伶能看见魔气之后,时时刻刻谨记自己是只兔子魔,所以他淡定道:“胡萝卜。”
其实,他更喜欢胡萝卜……炒肉。
千伶叹了口气:“我没吃过蔬菜……不过我可能也会喜欢胡萝卜的,洛释。”
洛释觉得千伶叹气的小表情很可爱,诶呀,总是没什么表情的小千伶忽然无奈的样子真的好萌啊~
洛释忍不住笑了,他边笑边忍不住假装严肃地点头:“那千伶喜欢什么首饰呢?”
“首饰?”千伶说,“鸿鹄曾经给我一根梧桐木做的凤簪,师尊也给我过一根筷子……我两个都挺喜欢的。”
洛释没有去吐槽筷子,他想,这个姑娘这么好,他那么喜欢她,等他有机会,一定送世界上最好的珠宝首饰给她。只是哪怕最珍贵的宝也未必配得上她。
洛释看了一眼千伶的发,那个精致的发辫被他之前扯得有些乱,不过她头上的确戴了根凤凰形状的木簪。
这大概就是鸿鹄送的木簪了。
只是,这凤凰实在是丑到不行,若不是千伶提前告知他这是凤凰簪,他还以为这是角马簪呢。
啧啧,鸿鹄那只鸟使用嘴巴雕的吧,这审美还真的有够古怪。
千伶见他一直看着自己的发簪,道:“漂亮吧?鸿鹄刻的和我画的一模一样。洛释”
洛释无言以对,这只四不像原来是千伶画的吗?画风果然独树一帜。
这样下去迟早会把天聊死。
千伶终于进行到了最后一个问题:“洛释,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洛释咳嗽了一声,他将视线移到了别处,他小声道:“你不是知道的么……”
千伶思索了一会儿,不敢确定,她抬头看着洛释,期待一个肯定的回答:“我这样的么?洛释?”
“嗯……千伶的一切我都喜欢,长处,短处,都很可爱。”
千伶抬眼望着洛释,而他此时随时羞赧却也是笑盈盈地看着她。
千伶看见,他那双红眼睛此时比她看过的所有红桃都要可爱而诱人,他眼眸的颜色深过桃子的粉红,或许也甜过桃子。
她看过桃花开的样子,粉嫩嫩甜津津的感觉,让她愉悦而满足。
现在,她忽然觉得自己的心底开满了桃花,纷纷扬扬,白里透粉,大片大片。
千伶说:“洛释,我也喜欢你这样的人。性格截然相反,喜好截然相反,可是却还是很喜欢。”
洛释愣了愣,随后他笑了,伴随着他的笑容,他欢呼着抱着千伶转了起来。
“我最最最喜欢千伶了!”
千伶她忍不住轻笑了,周围的景象都在围着她旋转,随后感觉自己被轻轻地抛起又被准确地接住。
晃过神时就看到洛释温柔得近乎滴出水来的眼神:“哪怕没有那种意思,千伶,你能不能再说一遍刚才的话?”
千伶看着他,不假思索道:“我也喜欢洛释这样……”
“后面那半句就不要说了,”洛释看着她,他的脸贴的很近,近的千伶可以感受到男性的压迫性的气息笼罩着她,他的呼吸很重,那双红眸装满了她。像花般热烈,像火般热情,灼烧着千伶,在她心底滴下滚烫。
“我喜欢千伶。”
爱的那种。
“是爱吗?”
清泠的声音开口的那一瞬间,似乎连万物都静止了。
唯有心跳和呼吸是那样响亮而沉重。
还有满世界的光芒在这个迷离梦幻的午后肆意泼洒金色,迸溅着无与伦比的美妙。
那个声音带着些许的不确定。
“我不是有意冒犯的,我只是有些迷惑而已,洛释,”千伶看到愣住的洛释,有些不知所措地解释道,“可是我有种很奇怪的感觉,虽然我们认识没到四天,却又似乎早就认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对我莫名的好,前辈说是因为你猎奇,我左思右想,总觉得哪里不对。不过你也说过,这是喜欢,不是爱,可我觉得我还是分不清两者的界限……这到底有什么区别吗?”
“所以……”千伶犹豫地问,“洛释,这到底是喜欢,还是爱?”
千伶的情商真的叫他无可奈何,忽然那么聪明,忽然又那么迟钝。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犯规,让他把自己对自己的承诺险些舍弃。
洛释猛的喘了几口气,他张开嘴似乎要说出那个响亮的字,千伶的眼也在他开口的时候瞪大了一些。
他看见千伶那张美丽得不像话的脸上满是天真懵懂,惹人喜爱,他在一瞬间感到了无比的勇气。
喜欢,太单薄了,不足以表达他想对她的好。说爱,让她明白。
可他没有说出那个字,他看着千伶,第一次觉得语言太苍白。
洛释低下头,用鼻子蹭了蹭千伶的鼻,他笑得狡猾:“你猜?”
气息喷洒在千伶的唇上,惹得千伶砸了砸唇,她摇摇头,回答得很认真:“我不知道。洛释。”
洛释抬起头,他会说他刚才有一瞬间升起了吻下去的冲动吗?
“千伶,小千伶……爱言之尚早,我还没有陪你去更多的地方,”洛释笑道,“我们谁都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轻言太容易,厮守太难,我不敢轻言,但时间会告诉我们答案。”
千伶似懂非懂,可她在一瞬间感到了无比的安心,她露了一个微笑,那笑容就像雪地里忽然绽放了一朵花儿,惹人惊喜。
粉嫩而清丽。
霎那间天地失色。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可爱的存稿箱#
青荇:其实在原稿里,我安排了吻戏
泥融:因为你非要在深夜边听《焚身以火》边码文啊,情绪一上来,写什么都刹不住
青荇:可是隔壁少音书已经放出吻戏了!我也要写!
泥融:读者会觉得进度太快的啦
所以,你们对这一章洛释有意拖慢进度条的行为有什么评价?
为了让我不在的三天(19,20,21)内,你们有文看以解无聊,我赶班码几章小篇幅的日常,已标注为“日常没剧情”,不想看的宝贝略过就好。
推荐隔壁少音书《(民国)我和我先生的那些年》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3238176,
世人眼中陆明川文采斐然,诗才更是惊人,其诗词文章被后人推崇有加,是当世公认之文豪。只可惜娶了个小脚女人,婚姻不幸。
吃瓜众: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然而事实真相是这样子滴……
陆先生:陆夫人,嫁我可好(单膝跪地真诚脸)
陆夫人:“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说错了要盲从;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太太花钱要舍得。”你若做得到这三从四得,我嫁你也无妨。
陆先生:我所愿耳
吃瓜众:打脸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这波狗粮我们不吃。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在最好的时光遇见最好的你#
☆、日常没剧情(二)
接下来的几天,千伶和洛释往各个地方去寻找魔气,可是这魔气就像凭空消失一般无处可寻。
千伶的恢复能力很快,她现在已经可以正常下地了,她还当着洛释的面蹦跶了几下让他放心,被萌了一脸血的洛释心中有些失落,但更多的还是替千伶感到开心。
可是紧接着,洛释又觉得他身体不那么舒服了,他看到太阳和光芒就感到气虚无力,等到晚上后却能继续生龙活虎。
这三伏天,生生把魔释帝给降了。魔释帝的身体是不喜欢高温强光的,阳光会剥夺他的力量,这个天气让他在外面多呆一会儿都是要了他的命。
所以白天,千伶就裹着被子在洛释身边看书,洛释则懒懒散散地坐在床上吃西瓜。晚上两人再去行动,魔气在夜间更容易出现嘛。
洛释坐在床上,拿着勺子的手轻轻一挥,一层黑雾就覆盖在了窗户上,把透过窗纱的阳光悉数堵了回去。洛释偶尔丧失耐心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地用了魔释帝的能力。
比如他可以做到用念力挑出所有西瓜子,还可以用念力榨西瓜汁,最绝的就是他能冰镇西瓜,至于切西瓜这种小事简直是手到擒来。同样,冰镇房间也是可以的,简直就是人力空调呢。这也就是为什么千伶要裹被子的原因了。
之前她受伤的时候是洛释照顾的,现在洛释身体有碍,她自然也要陪伴左右。所以这两天她就待在洛释身边,以便照顾。
“千伶,你不睡一会儿吗?”洛释问,“晚上会很幸苦的。”
千伶裹在被子中只留下一双眼睛,这样的她有点像一个粽子,她怕冷极了:“时间还早,洛释,你不休息吗?”
洛释看着她,忍不住文邹邹道:“佳人在侧,怎么睡得着呢?”
千伶没有任何脸红的迹象,她把被子又拢了拢:“睡不着那你再吃会儿瓜吧。洛释。”
洛释捧着西瓜,看看瓜,又看看千伶,叹了口气。
他将瓜放到一边,慢慢挪到千伶身边,他右手撑在千伶裹着的棉被后面,左手放在膝上,下巴几乎贴着千伶裹在棉被中的肩上。
他就保持着这样一个看似圈住千伶,实则只能蹭到棉被的姿势。
维持着这个姿势和千伶一起看书其实不大容易。
这些繁体字对他而言倒是很熟悉,撇开追星一事不说,洛释好歹也是一个出身书香世家能写能画的大学生。
不过其他此时的注意根本不在书上,他闻着千伶身上的甜香,忽然明白何谓“偷香”一词。自上次作死地错过一次表白机会后,洛释越想越后悔,虽说再来一次的话他也不舍得那么轻浮地对待这个姑娘,可作为一个男人而言,不后悔真的对不住他的天性。
怎么办,感觉最近的目标莫名其妙变成了亲亲。
忍下去是朗,可再忍下去迟早有一天会变成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