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重回校园_分卷阅读_8
几个外国人可不知道,赶紧向着明雪所指的方向追去。看着他们跑的看不见了,明雪赶紧跑了回去,那个人还在。
“你能走吗?我把他们引开了,咱们得快点走。”
“你扶我一下。”
明雪拿起了背包,弯腰去扶男人,男人借力站了起来。明雪扶着他,两人尽可能快的往明雪的旅馆走去,快到的时候,明雪敲开了一个小食杂店的门,谎称家里爸爸的酒瘾犯了要喝酒,买了一瓶高度酒。从食杂店出来,明雪打开酒瓶,喝了一口含在嘴里,喷的白思远满身都是。
“你干什么?”
“血腥味!”
原来明雪使用酒味盖住白思远身上的血腥味。到了旅馆,旅馆老板又是一番盘问,明雪答:“是家里的叔叔,不放心她,就晚了一趟车追了过来,结果找了一天没找到,好像听说明雪要来这里买东西,就找到了这里,眼看天黑了还没找到,担心之余就喝起了闷酒,正好被明雪撞见,于是明雪就把他带回来了,叔侄俩见面皆大欢喜,呵呵。”
也不知道老板信没信,反正明雪信了,明雪带着自家叔叔进了房间。刚到房间也许是到了安全的地方,也许是已经到了极限,白思远就晕过去了。因为穿着黑色的衣服看不出来,但是明雪知道他流了很多的血,为了减少麻烦,明雪就把两套运动服的包装袋子拆开,铺到了床上,又把给妈妈买的围巾拿出来铺在了袋子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人放到了床上。
这人满身的血腥味,一定受了伤,又不知道怎么回事不能送医,真是麻烦。明雪把这人的衣服解开,小心的脱下来,吓了明雪一跳,只见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很多,其中严重的是后背上的一处由肩膀处斜着划下来的刀伤,和左腹部的一处应该是匕首之类的利器直接捅进去造成的,这怎么办啊?应该先清理伤口,明雪把自己的棉质衬衫给撕了一条,沾了刚刚买来的酒,先清理伤口。伤口清理完了,还是在流血。得去买药,于是明雪把白思远留在了屋里,出去不远的药店里买了云南白药,纱布,葡萄糖,生理盐水最后还有消炎药。买完这些东西,明雪也没几块钱了。明雪又用了好长时间,终于把伤口都处理完了,又给他灌了生理盐水和葡萄糖,明雪松了一口气,把人往里推推趴在旁边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题外话------
写大纲,好难啊!
10.回程
明雪迷迷糊糊睡到半夜,就听到旁边的人痛苦呻、吟。明雪赶紧起来查看,只见这人脸色潮红,眉头紧皱,嘴唇干裂。明雪伸手一探,还是发烧了。赶紧拿出毛巾,用之前剩下的高度酒擦拭着这人的额头,手臂和小腿。之后又打来凉水,把毛巾沾湿搭到了这人的额头上,还没算完,用那剩下为数不多的酒,反复的搓这人的手心脚心。这些方法是和妈妈学的,妈妈用到自己身上管用,不知道用到他身上管不管用。一直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温度才慢慢的退了下来。明雪松了一口气,同时也有些后怕,他这是命大,要是死了怎么办,她就说不清了。再说这人是好人坏人,她也不知道,当初就想你们一群外国人,到z国地盘上抓z国人还这么理直气壮,真当这是八国联军进北京那会儿呢?所以头皮一热,就干了件蠢事。
天蒙蒙亮的时候,躺在床上的男人。唰的睁开了眼睛,微微皱了皱眉,感觉到旁边传来的均匀的呼吸,和额头上的湿毛巾,知道自己被救了,应该是昨天的小女孩。昨天迷迷糊糊的时候他还有些印象,好像是他们进了一家旅店,之后就没有意识了。白思远躺在床上没有动,就这么静静的等着,并且养精蓄锐。又过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等到天大亮的时候,才感觉他旁边的小女孩动了动,又把头钻到枕头下闷了一会儿,才爬起来。爬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探了探他的额头,接着就听她自言自语:“还好,活过来了,要不我真给自己找了个大麻烦。”接着她就出去了,应该是去洗漱,不一会儿,又开门进来了,还鬼鬼祟祟的在门口那看了会。
“哎,醒醒,醒醒!”明雪洗漱完,赶紧的推了推床上的人,床上的人适时的睁开了眼睛,沙哑着嗓子问:“这是哪里?”
“滨市,大成街的一个旅店里,我要走了,你也起来收拾收拾,咱们一块出去,然后你就赶紧回家吧。”
“我失血过多,头晕。”我去!这是被赖上的节奏。
“那怎么办?我背不动你呀!再说我要回家了,要不找警察叔叔吧,不是有困难找警察吗?”明雪装傻。
“你去哪儿,我就跟你去哪儿,我只相信你。”我怎么不知道我长了一张忠厚老实的脸,明雪心想。但他的身份不简单,明雪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我真的不能带你回去,我只是一个初中生,况且你受伤应该有原因的吧?”
白思远听明白了,这是一个聪明人,不想惹祸上身,但他这一段时间真得找个地方避避,一是养伤,二是等着队友为他善后。白思远看了看明雪的随身物品,眼前一亮:“我可以教给你最先进的电脑知识,保证比你自己照本宣科强得多,怎样?”
想谈条件?明雪虽然不想给自己惹麻烦,但也不能把他自己扔在这不管不顾,那样就有违初衷了,既然谈条件那就利益最大化吧!
“你能横跨e国,在几个人的围追堵截下逃出生天,身手应该不错吧?”
“成交!”
“但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要解决,我可就剩下几块钱了,养不活你。”
“那不是问题,我外套的内兜里还有点。”明雪没跟他客气,直接把外套拿过来,按照他所说的内兜里一掏,他所谓的还有点居然是厚厚一沓,一万是有了。明雪抽出了两张,剩下的又都塞了回去。
“这些还是你保管吧,我怕被人偷,起来收拾一下我们走,对了,怎么称呼?”
“白远!今年二十九岁,至今未婚。”
“明雪,十三岁,我不介意把我们村的张寡妇介绍给你!”
“死丫头,一点都不可爱。”说着慢吞吞的坐了起来。
“记住,你现在叫明涛,我小叔叔,家住柳树县,刘家屯,出来找独自出远门的侄女,也就是我,昨天找一天,晚上喝闷酒的时候被我碰到的。”
“故事编得很精彩,不当作家可惜了。”
“还有更精彩的想不想听?”
“不了,走吧。”
明雪两个人收拾完东西退了房,出了旅馆。找了一家早餐店吃过早餐,就坐出租车去了长途客运站。白思远一路上倒是很镇定,明雪就更镇定了,等到了客运站发现多了很多警察,对来来往往的旅客进行盘查。白思远问:“哎,师傅,这一大早的,警察叔叔怎么这么勤劳?”
“这不是昨晚有人报案,说有一伙境外恐怖分子在大成街一带杀人抢劫,这不从昨晚就没消停了!”
白思远看看旁边的明雪,悄悄伸出大拇指,确实精彩。怪不得她明知有人追杀他,还如此镇定,原来围魏救赵了,那帮家伙现在自顾不暇,那有心情找他了。这小丫头还真不是一般的聪明。
两个人坐着大客车又晃晃悠悠了将近五个小时,终于到地方了。下了车,白思远真有一种返璞归真的感觉,这个小县城真的是归隐,藏身的好地方啊!
明雪先回寝室,把东西放下。才又和白思远汇合。白思远的身份神秘,知道他的人越少越好。得先找个住的地方,所以两个人就开始满楼区的看谁家出租房子。九六年的县城还没有几栋楼,能住楼的人家都格外珍惜,当然那个时候也没有房屋中介这种产物,他们两个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了一个两室一厅,屋里什么都有只是租金贵点,两口子工作在年初调到了外地,又没卖出去,所以就租给了白思远。明雪本着好人做到底的原则,把白思远留在了屋里,自己出去买了被褥等生活用品,又买了点米、菜,做好了饭就回寝室了。
回到寝室,明雪把给王海燕和杜晓磊的发卡拿了出来。俩人一看惊喜了,在她们这根本买不到啊,亮晶晶的真是太漂亮了,明天可以美美的去上学了。
“明雪,你发财了?”王海燕问。
“笨蛋,你应该问,明雪你出远门了?”
“恩,去了趟省城,买了几本书。”
“哇,明雪,你爸妈真好,还带你去省城玩呢,我爸妈从来都不提这事,真让人伤心。”王海燕抱怨。
“等你考年级第一,你爸肯定带你去!”杜晓磊补刀。俩人学习都中上,并不突出,所以在明雪没来之前,总受前屋欺压,不让大声说话,连拿东西声音稍大点,前屋都得敲窗户,寝室的爷爷奶奶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让你们学习没人家好呢。自从明雪来了,尤其是考完期中试之后,她们的日子总算好过了一点,但想随心所欲的喧哗打闹,万万不可,还是会被镇压。三个人说了一会话,其实也就是两位室友好奇省城的所见所闻,明雪一通胡编,其实也不算胡编,明雪上一世的大学就是在省城读的,所以很熟悉,自然答得轻松。
第二天晚上从图书馆回来,还是金峰和吴长发来接的她,明雪把早就准备好的礼物拿了出来。
“出了趟远门,也不知道你们喜欢什么,就随便买了点东西,你们看喜不喜欢?”两个人当然知道明雪出远门了,王海燕声音那么大,全寝室人都知道了,但他们并没想到明雪也会给他们带礼物,所以在拿到东西之后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
“颜色很漂亮,但我不喜欢这个款式!”金峰挑剔的说,但上扬的嘴角出卖了他的好心情。
“篮球服,还要什么款式?”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金峰一个你也不是什么都懂的眼神,“你看,你买这件是全红的,我喜欢带白边的。”
“你能走吗?我把他们引开了,咱们得快点走。”
“你扶我一下。”
明雪拿起了背包,弯腰去扶男人,男人借力站了起来。明雪扶着他,两人尽可能快的往明雪的旅馆走去,快到的时候,明雪敲开了一个小食杂店的门,谎称家里爸爸的酒瘾犯了要喝酒,买了一瓶高度酒。从食杂店出来,明雪打开酒瓶,喝了一口含在嘴里,喷的白思远满身都是。
“你干什么?”
“血腥味!”
原来明雪使用酒味盖住白思远身上的血腥味。到了旅馆,旅馆老板又是一番盘问,明雪答:“是家里的叔叔,不放心她,就晚了一趟车追了过来,结果找了一天没找到,好像听说明雪要来这里买东西,就找到了这里,眼看天黑了还没找到,担心之余就喝起了闷酒,正好被明雪撞见,于是明雪就把他带回来了,叔侄俩见面皆大欢喜,呵呵。”
也不知道老板信没信,反正明雪信了,明雪带着自家叔叔进了房间。刚到房间也许是到了安全的地方,也许是已经到了极限,白思远就晕过去了。因为穿着黑色的衣服看不出来,但是明雪知道他流了很多的血,为了减少麻烦,明雪就把两套运动服的包装袋子拆开,铺到了床上,又把给妈妈买的围巾拿出来铺在了袋子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人放到了床上。
这人满身的血腥味,一定受了伤,又不知道怎么回事不能送医,真是麻烦。明雪把这人的衣服解开,小心的脱下来,吓了明雪一跳,只见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很多,其中严重的是后背上的一处由肩膀处斜着划下来的刀伤,和左腹部的一处应该是匕首之类的利器直接捅进去造成的,这怎么办啊?应该先清理伤口,明雪把自己的棉质衬衫给撕了一条,沾了刚刚买来的酒,先清理伤口。伤口清理完了,还是在流血。得去买药,于是明雪把白思远留在了屋里,出去不远的药店里买了云南白药,纱布,葡萄糖,生理盐水最后还有消炎药。买完这些东西,明雪也没几块钱了。明雪又用了好长时间,终于把伤口都处理完了,又给他灌了生理盐水和葡萄糖,明雪松了一口气,把人往里推推趴在旁边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题外话------
写大纲,好难啊!
10.回程
明雪迷迷糊糊睡到半夜,就听到旁边的人痛苦呻、吟。明雪赶紧起来查看,只见这人脸色潮红,眉头紧皱,嘴唇干裂。明雪伸手一探,还是发烧了。赶紧拿出毛巾,用之前剩下的高度酒擦拭着这人的额头,手臂和小腿。之后又打来凉水,把毛巾沾湿搭到了这人的额头上,还没算完,用那剩下为数不多的酒,反复的搓这人的手心脚心。这些方法是和妈妈学的,妈妈用到自己身上管用,不知道用到他身上管不管用。一直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温度才慢慢的退了下来。明雪松了一口气,同时也有些后怕,他这是命大,要是死了怎么办,她就说不清了。再说这人是好人坏人,她也不知道,当初就想你们一群外国人,到z国地盘上抓z国人还这么理直气壮,真当这是八国联军进北京那会儿呢?所以头皮一热,就干了件蠢事。
天蒙蒙亮的时候,躺在床上的男人。唰的睁开了眼睛,微微皱了皱眉,感觉到旁边传来的均匀的呼吸,和额头上的湿毛巾,知道自己被救了,应该是昨天的小女孩。昨天迷迷糊糊的时候他还有些印象,好像是他们进了一家旅店,之后就没有意识了。白思远躺在床上没有动,就这么静静的等着,并且养精蓄锐。又过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等到天大亮的时候,才感觉他旁边的小女孩动了动,又把头钻到枕头下闷了一会儿,才爬起来。爬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探了探他的额头,接着就听她自言自语:“还好,活过来了,要不我真给自己找了个大麻烦。”接着她就出去了,应该是去洗漱,不一会儿,又开门进来了,还鬼鬼祟祟的在门口那看了会。
“哎,醒醒,醒醒!”明雪洗漱完,赶紧的推了推床上的人,床上的人适时的睁开了眼睛,沙哑着嗓子问:“这是哪里?”
“滨市,大成街的一个旅店里,我要走了,你也起来收拾收拾,咱们一块出去,然后你就赶紧回家吧。”
“我失血过多,头晕。”我去!这是被赖上的节奏。
“那怎么办?我背不动你呀!再说我要回家了,要不找警察叔叔吧,不是有困难找警察吗?”明雪装傻。
“你去哪儿,我就跟你去哪儿,我只相信你。”我怎么不知道我长了一张忠厚老实的脸,明雪心想。但他的身份不简单,明雪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我真的不能带你回去,我只是一个初中生,况且你受伤应该有原因的吧?”
白思远听明白了,这是一个聪明人,不想惹祸上身,但他这一段时间真得找个地方避避,一是养伤,二是等着队友为他善后。白思远看了看明雪的随身物品,眼前一亮:“我可以教给你最先进的电脑知识,保证比你自己照本宣科强得多,怎样?”
想谈条件?明雪虽然不想给自己惹麻烦,但也不能把他自己扔在这不管不顾,那样就有违初衷了,既然谈条件那就利益最大化吧!
“你能横跨e国,在几个人的围追堵截下逃出生天,身手应该不错吧?”
“成交!”
“但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要解决,我可就剩下几块钱了,养不活你。”
“那不是问题,我外套的内兜里还有点。”明雪没跟他客气,直接把外套拿过来,按照他所说的内兜里一掏,他所谓的还有点居然是厚厚一沓,一万是有了。明雪抽出了两张,剩下的又都塞了回去。
“这些还是你保管吧,我怕被人偷,起来收拾一下我们走,对了,怎么称呼?”
“白远!今年二十九岁,至今未婚。”
“明雪,十三岁,我不介意把我们村的张寡妇介绍给你!”
“死丫头,一点都不可爱。”说着慢吞吞的坐了起来。
“记住,你现在叫明涛,我小叔叔,家住柳树县,刘家屯,出来找独自出远门的侄女,也就是我,昨天找一天,晚上喝闷酒的时候被我碰到的。”
“故事编得很精彩,不当作家可惜了。”
“还有更精彩的想不想听?”
“不了,走吧。”
明雪两个人收拾完东西退了房,出了旅馆。找了一家早餐店吃过早餐,就坐出租车去了长途客运站。白思远一路上倒是很镇定,明雪就更镇定了,等到了客运站发现多了很多警察,对来来往往的旅客进行盘查。白思远问:“哎,师傅,这一大早的,警察叔叔怎么这么勤劳?”
“这不是昨晚有人报案,说有一伙境外恐怖分子在大成街一带杀人抢劫,这不从昨晚就没消停了!”
白思远看看旁边的明雪,悄悄伸出大拇指,确实精彩。怪不得她明知有人追杀他,还如此镇定,原来围魏救赵了,那帮家伙现在自顾不暇,那有心情找他了。这小丫头还真不是一般的聪明。
两个人坐着大客车又晃晃悠悠了将近五个小时,终于到地方了。下了车,白思远真有一种返璞归真的感觉,这个小县城真的是归隐,藏身的好地方啊!
明雪先回寝室,把东西放下。才又和白思远汇合。白思远的身份神秘,知道他的人越少越好。得先找个住的地方,所以两个人就开始满楼区的看谁家出租房子。九六年的县城还没有几栋楼,能住楼的人家都格外珍惜,当然那个时候也没有房屋中介这种产物,他们两个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了一个两室一厅,屋里什么都有只是租金贵点,两口子工作在年初调到了外地,又没卖出去,所以就租给了白思远。明雪本着好人做到底的原则,把白思远留在了屋里,自己出去买了被褥等生活用品,又买了点米、菜,做好了饭就回寝室了。
回到寝室,明雪把给王海燕和杜晓磊的发卡拿了出来。俩人一看惊喜了,在她们这根本买不到啊,亮晶晶的真是太漂亮了,明天可以美美的去上学了。
“明雪,你发财了?”王海燕问。
“笨蛋,你应该问,明雪你出远门了?”
“恩,去了趟省城,买了几本书。”
“哇,明雪,你爸妈真好,还带你去省城玩呢,我爸妈从来都不提这事,真让人伤心。”王海燕抱怨。
“等你考年级第一,你爸肯定带你去!”杜晓磊补刀。俩人学习都中上,并不突出,所以在明雪没来之前,总受前屋欺压,不让大声说话,连拿东西声音稍大点,前屋都得敲窗户,寝室的爷爷奶奶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让你们学习没人家好呢。自从明雪来了,尤其是考完期中试之后,她们的日子总算好过了一点,但想随心所欲的喧哗打闹,万万不可,还是会被镇压。三个人说了一会话,其实也就是两位室友好奇省城的所见所闻,明雪一通胡编,其实也不算胡编,明雪上一世的大学就是在省城读的,所以很熟悉,自然答得轻松。
第二天晚上从图书馆回来,还是金峰和吴长发来接的她,明雪把早就准备好的礼物拿了出来。
“出了趟远门,也不知道你们喜欢什么,就随便买了点东西,你们看喜不喜欢?”两个人当然知道明雪出远门了,王海燕声音那么大,全寝室人都知道了,但他们并没想到明雪也会给他们带礼物,所以在拿到东西之后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
“颜色很漂亮,但我不喜欢这个款式!”金峰挑剔的说,但上扬的嘴角出卖了他的好心情。
“篮球服,还要什么款式?”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金峰一个你也不是什么都懂的眼神,“你看,你买这件是全红的,我喜欢带白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