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人太会撩_分卷阅读_65
“不是啊,我是觉得自己真的长了不少肉,你看,脸都圆了。”
席灏面对着她,一颗颗解开睡衣扣子,露出精壮的身体,他笑着说:“是你以前太瘦了。”
外头星光璀璨,远处的田野暗绿一片,偶有一些虫鸣声参差不齐。
盛蒲夏嘀咕道:“你怎么不把窗帘拉上再换。”她把后窗的窗帘拉好,前面倒是没什么人家,也没关系。
她转身,他已经换好了衣服,目光沉沉的凝望着她。
“真的好看。”半响,他冒出这样一句话。
女人都喜欢男人真心实意的夸赞,盛蒲夏弯着嘴角也没回他,解开旗袍扣子,打算换上睡裙。
她只是解开了两三颗,露出一片白皙的胸口,席灏就从后面环住了她的腰肢,把她的长发拨到一侧,大手从旗袍的下摆由下而上来回摩挲。
“我还记得你大学的校庆,你穿着纯白色的印花旗袍站在舞台上演话剧的样子。高高盘起的长发,清丽的妆容,和这双修长的腿。”说到此处,席灏轻捏着她的大腿,极具挑逗意味。
“那时候,我特别想...上你。”他咬着她的耳朵,舌尖勾勒着轮廓,湿润滚烫。
她大一的时候正好赶上学校的百年校庆,学校组织了校庆晚会,也安排了很多节目,每个系每个班都要出一个节目,经过删选,他们那个话剧或者说是小品留到了最后。她长得好看,不算倾国倾城,但是小家碧玉十分耐看,班里男生偷偷暗恋的也有好一些,都让她去演女主角。
她当然愿意,这也算她人生中第一次表演。
可是......
盛蒲夏望着镜子里的他问道:“你来看了?当时怎么没和我说。”
“和你说了,你会让我上吗?”他舔砥她的颈脖,嘶哑着,难耐着。
“......”
果然,现在已经无法沟通了。
这一晚,有些热烫。
席灏搂着她总结道:“相比之下,我还是喜欢最原始的地方,如果硬要排个名次的话,嘴巴第一,这个第二,手第三。”
盛蒲夏:“......”
她背对着他,胸口因为摩擦而产生的温度还残留着,那么烫人心扉。太色|情了!
——
婚礼临近,玻璃窗户上的喜字在阳光下鲜艳动人,婚房的布置也差不多了,大红被褥也换了套新的。
最开心的莫过于老爷子了,虽然还在养病,但是唠嗑了多年的事情终于有了个着落。也算对得起蒲夏她爸妈了。
中间的厅里摆了两张桌子,是给泥水匠的,他们一家人在厨房旁的厅吃饭。泥水匠都是写40岁左右的大老爷们,讲起话来那叫一个慷慨激昂,嗓门大到隔壁村都能听见。争论激烈的话题是15大队那个瘸子娶了个外地老婆,他们说那个女的迟早会跑掉的。
以至于路口有车停在那边也没有人听见半点声音,还是大黑汪汪的叫唤起来才意识到可能有人来了。
几个人看到院子里站着的女人都不说话了,唯有白曦不明所以,小声问了句怎么了。
那个女人摘下墨镜四处望了一圈,最后视线落在敞开的那扇门里,定格在席灏的身上。她穿着印花的连衣裙,白色镂花的小外套,粉色高跟鞋,满身的名牌,有钱人的腔调。
盛蒲夏虽然不记得她,但是还是能隐约猜测到这人是谁。
爷爷房间里挂在墙上老旧的合照里有个女人和她很像,岁月似乎从未在她脸上带走些什么,风韵犹存。
她就站在那里,打着伞,没有要踏进这个房子的意愿。那个瘸子娶老婆的话题戛然而止,泥水匠们打量着这个女人,有人悄悄的说起来了往事。
席灏只是淡淡的瞥了她一眼,继续吃饭。
老爷子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讲道:“出去见见她吧,来都来了。”
席灏不为所动。
僵持了几分钟,老爷子拄着拐杖打算去见见她。席灏放下碗筷,淡淡道:“爷爷你吃饭,我去。”
她身上香水味很重,掩盖了周围一起花草的清香,鲜红艳丽的法式美甲精致昂贵,手上戴的,脖子里挂的,都是钱堆起来的东西,包括她挽在手里的小提包。
席灏比她高了一个头,他抬眸看着别处,声线淡漠冷厉:“来干什么。”也没有要请她去里面坐坐的意思。
李娟摘下墨镜,到底有了年纪,眼尾的皱纹还是明显可见,浓抹的眼妆下那双眸子没有一丝亮光,仿佛一口布满蜘蛛网的枯井。
“你很有出息。”她说,“我看到了新闻,我就是来送个红包。”
“不必了。”席灏看着她从包里抽出的红色信封微微皱了眉。
“我知道你不缺钱,席灏,你怪我也好,怨我也好。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我不后悔当年的选择,如果我死守着这个家,也许我...我永远都不会快乐。这个钱随你要不要,我对你没有尽过做母亲的责任,自知没有什么资格再来见你。但你现在成家立业了,我就是想表示一下,祝福你。”
他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幽沉的眼眸里没有半点情谊,他说:“这个钱,我不要。你的祝福我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李娟还是把钱塞给了他,很厚的一打,她也没再多说,真的就这样走了,就和当年一样,她就是这样一个很决断的女人,从不拖泥带水。
席灏把那笔钱给了爷爷,他以为那个女人突然出现是有什么目的,或则想重新认他这个儿子。没想到,什么都没有。
深夜,他翻了个身,虽然合着眼但是还是无法入睡,满脑子都是中午李娟说的那段话。
快乐。为了她的快乐就能抛弃做母亲的责任吗,自私的人永远都是自私的。
盛蒲夏从背后抱住了他,她也没睡着,轻声问道:“在想她?”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那个女人,称为母亲未免太抬举她了,称为那个女人,好像又太不尊敬人了。
席灏缓缓睁开眼,是无尽的黑夜,还有角落里散发着幽暗光芒的小夜灯,他覆上她的手,轻轻拍了两下示意没事。
“我只是不喜欢她像今天这样突然出现。”他顿了顿说道:“我大一的时候见过她。”
“大一?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只是很刻意的一次碰面,她和今天一样,就是想塞给我一些钱。”
“她有说过要认你吗?”
“蒲夏,她不是那种活久了会幡然醒悟的女人,就像她今天说的,她不后悔从前的选择。”
盛蒲夏没吱声,静静的抱着他。他的背宽阔温暖,十分有安全感。
她终于明白席灏骨子里的冷静说一不二遗传了谁了,那个女人赋予他的就是这样的品性,而他又遗传了席忠的痴情沉稳。
残缺的家庭和爱情塑造了一个最完美的男人。
他就躺在她身侧,伸手可触。
☆、第六十三章 (正文完)
婚礼如期而至,宴请的宾客一共就十桌人,不算多也不算少,盛家那边还有不请自来的,又临时加了两桌。有些想和盛子傅套近乎,谁知他根本就不把他们放眼里,叼根烟笑了两声就走了,想捞点好处的那些亲戚只能暗恨当初怎么没盛家搞好关系。
按照习俗传统,晚饭前要把新娘从娘家接过来,两家挨得近,再加上那房子红砖都没砌几块,后来安排在了市中心的四星级酒店里,最高级的酒店。
虽说已婚的不能做伴娘,但是她还是让白曦做了伴娘,她没有姐妹也没有什么其他特别推心置腹的好友,只有她了。
光是化妆做头发就弄了一上午,白曦还设计了很多游戏,用来刁难新郎和伴郎。她说一辈子就这么一次,该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伴郎团也就两个人,盛子傅和季寒。白曦想想还是亏的,她一个人应付两个老狐狸。
安排在酒店就难免会招惹来记者,本来是完全封闭的,但是总要出酒店,别人想拍也阻止不了。
简单干净的酒店套间内,白曦也是寻寻觅觅,终于寻得了两处好地方藏鞋子。
盛蒲夏笑着说:“会不会太难找了些。”
“要的就是难找,怎么能让你这么轻易就被他抱走了。”
“曦曦,你和我哥什么时候办婚礼?”
白曦戴上伴娘手花,轻松道:“我们不办婚礼,旅行结婚。”
“这个也不错,旅行,多浪漫。”
“传统的婚礼也很浪漫,你和席灏就适合这样的。从小就认识,这份感情一直都在,你们适合一切从始至终的东西,比如传统的婚礼,怎么说呢,就像一段故事有了一个最完美的结局,平淡却真实。”
是啊,平淡却真实。
她在复杂的圈子工作,犹如上海这个城市,使人迷乱纸醉金迷,飘得多高就有多迷茫,而他也不例外,在国外读书,回国做着高新的工作,写得被无数人期待的故事。他们都活在云端。
而这里,一切故事开始的地方。
没有灯红酒绿,没有繁华璀璨。
回忆起来,只有春天一望无际的金灿灿的油菜花,夏天翠绿的杨柳树和清澈的碧波,秋天泛黄的落叶和院子里熟透的果实,冬天小河的薄冰和偶然的一场雪。他们在这样的宁静的地方渡过了一年又一年,在这里成长,在这里埋下情根。
老来回忆,大概就是这样的感觉。
年少时的悸动,青春的冲动,成人后的撩动,从安宁到炙热,不变的是对感情的执着,变化的是情感的温度,越发炽烈动人。
盛蒲夏低头看着手上流光溢彩的戒指,唇畔弯如月,脸颊上粉薄的腮红显得她气色更好了,一笑,姿色倾城。
她忽然想起初三毕业暑假的那个吻,那种真正心跳加快的感觉仿佛现在也能感受得到。
外头传来吵闹声,紧接着房门就被啪啪啪的拍响了,是季寒的呐喊声:“迎亲队伍来了啊!准备接红包!”
白曦留了一条门缝,保险栓牢牢锁着,拦住了外头一群想要涌入的狼,除了伴郎还有一群男女,都是些亲戚,吵闹着要新娘子快点出来。
盛子傅穿着淡蓝色的衬衫,袖口微微挽起,皮鞋西裤,今天看起来格外帅气,白曦趴在门缝边上多看了两眼。
盛子傅倚在门边上,清冽修长的眸子微微一敛,闪过一丝戏虐,“怎么,你这做伴娘的看上我了?”
白曦翻了个白眼,“谁看上谁啊。”
“快开门,让我看看我妹妹。”
“红包呢!不是叫着有红包吗?没有啊,那我关门了。”
“有有有!我们席灏多的就是钱!”季寒大方的塞进去十个。
白曦把红包分给那两个化妆师,拿出事先写好的一张纸从门缝里塞了过去,“新郎大声念啊。”
席灏接过一看,笑了,大声照念,磁性的声音下的一字一句都传入她的耳中。
“本人从即日起坚决听从老婆的指挥,服从老婆的安排,并保证做到以下几条:一、要热爱老婆,拥护老婆的领导,服从“一个上级”为原则,即绝对服从老婆的决定。二,每月工资、奖金及其所有收入必须全部上缴,不得抗缴,不得遗漏,严禁私设个人小金库。三,严禁接触黄、赌、毒和结交往狐朋狗友,以及一切老婆反对的嗜好。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婚籍,同时老婆拥有对进行教唆的“八公”进行起诉的权利。
从现在开始,我只疼你一个,宠你,不会骗你,答应你的每一件事情,我都会做得到,对你讲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不欺负你,不骂你,相信你,有人欺负你,我会在第一时间来帮你,你开心的时候,我会陪着你开心,你不开心,我也会哄着你开心,永远觉得你最漂亮,做梦都会梦见你,在我的心里,只有你!”
末了,他说:“蒲夏,我爱你。一生一世,生生世世,至死不渝。”这是纸上没有的。
盛蒲夏坐在床头,双手揪着婚纱裙摆,笑意难掩,这心啊就跟抹了蜜似的。
白曦又伸出手:“红包呢?”
“来来来,要多少有多少啊!”季寒从马夹袋里抓了一把塞了进去。
白曦慢悠悠的说道:“这个念完就放你进去。”又扔出一张小纸条。
席灏面对着她,一颗颗解开睡衣扣子,露出精壮的身体,他笑着说:“是你以前太瘦了。”
外头星光璀璨,远处的田野暗绿一片,偶有一些虫鸣声参差不齐。
盛蒲夏嘀咕道:“你怎么不把窗帘拉上再换。”她把后窗的窗帘拉好,前面倒是没什么人家,也没关系。
她转身,他已经换好了衣服,目光沉沉的凝望着她。
“真的好看。”半响,他冒出这样一句话。
女人都喜欢男人真心实意的夸赞,盛蒲夏弯着嘴角也没回他,解开旗袍扣子,打算换上睡裙。
她只是解开了两三颗,露出一片白皙的胸口,席灏就从后面环住了她的腰肢,把她的长发拨到一侧,大手从旗袍的下摆由下而上来回摩挲。
“我还记得你大学的校庆,你穿着纯白色的印花旗袍站在舞台上演话剧的样子。高高盘起的长发,清丽的妆容,和这双修长的腿。”说到此处,席灏轻捏着她的大腿,极具挑逗意味。
“那时候,我特别想...上你。”他咬着她的耳朵,舌尖勾勒着轮廓,湿润滚烫。
她大一的时候正好赶上学校的百年校庆,学校组织了校庆晚会,也安排了很多节目,每个系每个班都要出一个节目,经过删选,他们那个话剧或者说是小品留到了最后。她长得好看,不算倾国倾城,但是小家碧玉十分耐看,班里男生偷偷暗恋的也有好一些,都让她去演女主角。
她当然愿意,这也算她人生中第一次表演。
可是......
盛蒲夏望着镜子里的他问道:“你来看了?当时怎么没和我说。”
“和你说了,你会让我上吗?”他舔砥她的颈脖,嘶哑着,难耐着。
“......”
果然,现在已经无法沟通了。
这一晚,有些热烫。
席灏搂着她总结道:“相比之下,我还是喜欢最原始的地方,如果硬要排个名次的话,嘴巴第一,这个第二,手第三。”
盛蒲夏:“......”
她背对着他,胸口因为摩擦而产生的温度还残留着,那么烫人心扉。太色|情了!
——
婚礼临近,玻璃窗户上的喜字在阳光下鲜艳动人,婚房的布置也差不多了,大红被褥也换了套新的。
最开心的莫过于老爷子了,虽然还在养病,但是唠嗑了多年的事情终于有了个着落。也算对得起蒲夏她爸妈了。
中间的厅里摆了两张桌子,是给泥水匠的,他们一家人在厨房旁的厅吃饭。泥水匠都是写40岁左右的大老爷们,讲起话来那叫一个慷慨激昂,嗓门大到隔壁村都能听见。争论激烈的话题是15大队那个瘸子娶了个外地老婆,他们说那个女的迟早会跑掉的。
以至于路口有车停在那边也没有人听见半点声音,还是大黑汪汪的叫唤起来才意识到可能有人来了。
几个人看到院子里站着的女人都不说话了,唯有白曦不明所以,小声问了句怎么了。
那个女人摘下墨镜四处望了一圈,最后视线落在敞开的那扇门里,定格在席灏的身上。她穿着印花的连衣裙,白色镂花的小外套,粉色高跟鞋,满身的名牌,有钱人的腔调。
盛蒲夏虽然不记得她,但是还是能隐约猜测到这人是谁。
爷爷房间里挂在墙上老旧的合照里有个女人和她很像,岁月似乎从未在她脸上带走些什么,风韵犹存。
她就站在那里,打着伞,没有要踏进这个房子的意愿。那个瘸子娶老婆的话题戛然而止,泥水匠们打量着这个女人,有人悄悄的说起来了往事。
席灏只是淡淡的瞥了她一眼,继续吃饭。
老爷子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讲道:“出去见见她吧,来都来了。”
席灏不为所动。
僵持了几分钟,老爷子拄着拐杖打算去见见她。席灏放下碗筷,淡淡道:“爷爷你吃饭,我去。”
她身上香水味很重,掩盖了周围一起花草的清香,鲜红艳丽的法式美甲精致昂贵,手上戴的,脖子里挂的,都是钱堆起来的东西,包括她挽在手里的小提包。
席灏比她高了一个头,他抬眸看着别处,声线淡漠冷厉:“来干什么。”也没有要请她去里面坐坐的意思。
李娟摘下墨镜,到底有了年纪,眼尾的皱纹还是明显可见,浓抹的眼妆下那双眸子没有一丝亮光,仿佛一口布满蜘蛛网的枯井。
“你很有出息。”她说,“我看到了新闻,我就是来送个红包。”
“不必了。”席灏看着她从包里抽出的红色信封微微皱了眉。
“我知道你不缺钱,席灏,你怪我也好,怨我也好。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我不后悔当年的选择,如果我死守着这个家,也许我...我永远都不会快乐。这个钱随你要不要,我对你没有尽过做母亲的责任,自知没有什么资格再来见你。但你现在成家立业了,我就是想表示一下,祝福你。”
他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幽沉的眼眸里没有半点情谊,他说:“这个钱,我不要。你的祝福我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李娟还是把钱塞给了他,很厚的一打,她也没再多说,真的就这样走了,就和当年一样,她就是这样一个很决断的女人,从不拖泥带水。
席灏把那笔钱给了爷爷,他以为那个女人突然出现是有什么目的,或则想重新认他这个儿子。没想到,什么都没有。
深夜,他翻了个身,虽然合着眼但是还是无法入睡,满脑子都是中午李娟说的那段话。
快乐。为了她的快乐就能抛弃做母亲的责任吗,自私的人永远都是自私的。
盛蒲夏从背后抱住了他,她也没睡着,轻声问道:“在想她?”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那个女人,称为母亲未免太抬举她了,称为那个女人,好像又太不尊敬人了。
席灏缓缓睁开眼,是无尽的黑夜,还有角落里散发着幽暗光芒的小夜灯,他覆上她的手,轻轻拍了两下示意没事。
“我只是不喜欢她像今天这样突然出现。”他顿了顿说道:“我大一的时候见过她。”
“大一?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只是很刻意的一次碰面,她和今天一样,就是想塞给我一些钱。”
“她有说过要认你吗?”
“蒲夏,她不是那种活久了会幡然醒悟的女人,就像她今天说的,她不后悔从前的选择。”
盛蒲夏没吱声,静静的抱着他。他的背宽阔温暖,十分有安全感。
她终于明白席灏骨子里的冷静说一不二遗传了谁了,那个女人赋予他的就是这样的品性,而他又遗传了席忠的痴情沉稳。
残缺的家庭和爱情塑造了一个最完美的男人。
他就躺在她身侧,伸手可触。
☆、第六十三章 (正文完)
婚礼如期而至,宴请的宾客一共就十桌人,不算多也不算少,盛家那边还有不请自来的,又临时加了两桌。有些想和盛子傅套近乎,谁知他根本就不把他们放眼里,叼根烟笑了两声就走了,想捞点好处的那些亲戚只能暗恨当初怎么没盛家搞好关系。
按照习俗传统,晚饭前要把新娘从娘家接过来,两家挨得近,再加上那房子红砖都没砌几块,后来安排在了市中心的四星级酒店里,最高级的酒店。
虽说已婚的不能做伴娘,但是她还是让白曦做了伴娘,她没有姐妹也没有什么其他特别推心置腹的好友,只有她了。
光是化妆做头发就弄了一上午,白曦还设计了很多游戏,用来刁难新郎和伴郎。她说一辈子就这么一次,该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伴郎团也就两个人,盛子傅和季寒。白曦想想还是亏的,她一个人应付两个老狐狸。
安排在酒店就难免会招惹来记者,本来是完全封闭的,但是总要出酒店,别人想拍也阻止不了。
简单干净的酒店套间内,白曦也是寻寻觅觅,终于寻得了两处好地方藏鞋子。
盛蒲夏笑着说:“会不会太难找了些。”
“要的就是难找,怎么能让你这么轻易就被他抱走了。”
“曦曦,你和我哥什么时候办婚礼?”
白曦戴上伴娘手花,轻松道:“我们不办婚礼,旅行结婚。”
“这个也不错,旅行,多浪漫。”
“传统的婚礼也很浪漫,你和席灏就适合这样的。从小就认识,这份感情一直都在,你们适合一切从始至终的东西,比如传统的婚礼,怎么说呢,就像一段故事有了一个最完美的结局,平淡却真实。”
是啊,平淡却真实。
她在复杂的圈子工作,犹如上海这个城市,使人迷乱纸醉金迷,飘得多高就有多迷茫,而他也不例外,在国外读书,回国做着高新的工作,写得被无数人期待的故事。他们都活在云端。
而这里,一切故事开始的地方。
没有灯红酒绿,没有繁华璀璨。
回忆起来,只有春天一望无际的金灿灿的油菜花,夏天翠绿的杨柳树和清澈的碧波,秋天泛黄的落叶和院子里熟透的果实,冬天小河的薄冰和偶然的一场雪。他们在这样的宁静的地方渡过了一年又一年,在这里成长,在这里埋下情根。
老来回忆,大概就是这样的感觉。
年少时的悸动,青春的冲动,成人后的撩动,从安宁到炙热,不变的是对感情的执着,变化的是情感的温度,越发炽烈动人。
盛蒲夏低头看着手上流光溢彩的戒指,唇畔弯如月,脸颊上粉薄的腮红显得她气色更好了,一笑,姿色倾城。
她忽然想起初三毕业暑假的那个吻,那种真正心跳加快的感觉仿佛现在也能感受得到。
外头传来吵闹声,紧接着房门就被啪啪啪的拍响了,是季寒的呐喊声:“迎亲队伍来了啊!准备接红包!”
白曦留了一条门缝,保险栓牢牢锁着,拦住了外头一群想要涌入的狼,除了伴郎还有一群男女,都是些亲戚,吵闹着要新娘子快点出来。
盛子傅穿着淡蓝色的衬衫,袖口微微挽起,皮鞋西裤,今天看起来格外帅气,白曦趴在门缝边上多看了两眼。
盛子傅倚在门边上,清冽修长的眸子微微一敛,闪过一丝戏虐,“怎么,你这做伴娘的看上我了?”
白曦翻了个白眼,“谁看上谁啊。”
“快开门,让我看看我妹妹。”
“红包呢!不是叫着有红包吗?没有啊,那我关门了。”
“有有有!我们席灏多的就是钱!”季寒大方的塞进去十个。
白曦把红包分给那两个化妆师,拿出事先写好的一张纸从门缝里塞了过去,“新郎大声念啊。”
席灏接过一看,笑了,大声照念,磁性的声音下的一字一句都传入她的耳中。
“本人从即日起坚决听从老婆的指挥,服从老婆的安排,并保证做到以下几条:一、要热爱老婆,拥护老婆的领导,服从“一个上级”为原则,即绝对服从老婆的决定。二,每月工资、奖金及其所有收入必须全部上缴,不得抗缴,不得遗漏,严禁私设个人小金库。三,严禁接触黄、赌、毒和结交往狐朋狗友,以及一切老婆反对的嗜好。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婚籍,同时老婆拥有对进行教唆的“八公”进行起诉的权利。
从现在开始,我只疼你一个,宠你,不会骗你,答应你的每一件事情,我都会做得到,对你讲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不欺负你,不骂你,相信你,有人欺负你,我会在第一时间来帮你,你开心的时候,我会陪着你开心,你不开心,我也会哄着你开心,永远觉得你最漂亮,做梦都会梦见你,在我的心里,只有你!”
末了,他说:“蒲夏,我爱你。一生一世,生生世世,至死不渝。”这是纸上没有的。
盛蒲夏坐在床头,双手揪着婚纱裙摆,笑意难掩,这心啊就跟抹了蜜似的。
白曦又伸出手:“红包呢?”
“来来来,要多少有多少啊!”季寒从马夹袋里抓了一把塞了进去。
白曦慢悠悠的说道:“这个念完就放你进去。”又扔出一张小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