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华史第二部:第一帝国_分卷阅读_48
  25.《资治通鉴》将此事记在鲁肃谈话之前,是不对的,请参看拙著《品三国》。
  26.以下对话均见《三国志·诸葛亮传》。
  27.本章所述周瑜事迹如无另注,均见《三国志·周瑜传》。
  28.见《三国志·鲁肃传》。
  29.见《三国志·周瑜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下同。
  30.请参看拙著《品三国》。
  31.以下所述主要依据《三国志·周瑜传》,非此传者另注。
  32.曹军染病一事,《三国志》之《周瑜传》和《先主传》均有记载,《郭嘉传》则称染病于巴丘。
  33.关于烧船问题,《三国志》之《先主传》说:“权遣周瑜、程普等水军数万,与先主并力,与曹公战于赤壁,大破之,焚其舟船。”《郭嘉传》说:“太祖征荆州还,于巴丘遇疾疫,烧船。”《吴主传》说:“瑜、普为左右督,各领万人,与备俱进,遇于赤壁,大破曹公军。公烧其余船引退。”《周瑜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则称事后曹操曾致函孙权,说是“赤壁之役,值有疾病,孤烧船自退,横使周瑜虚获此名”。
  34.见《三国志·先主传》。公安原名油江口,刘备更名为公安。
  35.见《三国志·吴主传》裴松之注引《吴历》。
  第四章
  1.见《三国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略》和《魏氏春秋》。
  2.见《世说新语·容止》。
  3.见《三国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略》。
  4.见《三国志·武帝纪》、《董昭传》裴松之注引《献帝春秋》。
  5.以上见《三国志·荀彧传》。
  6.见《三国志·荀彧传》及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
  7.本节无另注者均见《三国志·先主传》。
  8.关于刘璋的小算盘,请参看拙著《品三国》。
  9.见《三国志·庞统传》裴松之注引《九州春秋》。
  10.见《三国志·刘璋传》。
  11.见《三国志·庞统传》。
  12.请参看清人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借荆州之非》。
  13.见《三国志·鲁肃传》。
  14.见《三国志·周瑜传》。
  15.见《三国志·庞统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
  16.见《三国志·鲁肃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
  17.见《三国志·鲁肃传》,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考异》则认为“恐操不至于是”。
  18.见《三国志·吴主传》。
  19.见《三国志·鲁肃传》。
  20.见《三国志·先主传》裴松之注引《献帝春秋》。
  21.见《三国志·鲁肃传》。
  22.以上见《三国志·吴主传》、《资治通鉴》卷六十七。
  23.见《三国志·鲁肃传》及裴松之注引《吴书》。
  24.见《三国志·吴主传》。
  25.孙权嫁妹事散见《三国志》之《先主传》、《法正传》、《赵云传》裴松之注引《云别传》。孙权兄弟皆单名:孙策、孙权、孙翊、孙匡,孙小妹亦当单名,不可能叫孙尚香。
  26.吕蒙事见《三国志·吕蒙传》。
  27.吕蒙提出武力夺取荆州当在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请参看缪钺《三国志选注》的考证。
  28.见《三国志·蒋济传》。
  29.见《三国志·董昭传》。
  30.请参看《资治通鉴》卷六十八胡三省注。
  31.见《三国志·赵俨传》。
  32.见《三国志》之《吴主传》、《吕蒙传》、《陆逊传》。
  33.关于关羽之死,历史上说法很多,请参看拙著《品三国》。曹操厚葬关羽,见《三国志·关羽传》裴松之注引《吴历》。吕蒙之死,见《三国志·吕蒙传》。
  34.以上见《三国志·关羽传》。
  35.吕思勉先生《秦汉史》有云:“羽之一败涂地,非徒曹操所不及料,即孙权,亦未必能豫计其败若此之速也。”请参看。
  36.事实上,关羽被害后,刘备并没有痛不欲生或者拍案而起,而是忙于自己称帝,也没有给关羽封号,追谥其为壮缪侯是后主景耀三年(公元260年)刘禅所为。
  37.见《三国志·吴主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
  38.见《三国志·赵云传》裴松之注引《云别传》。
  39.见《三国志·黄权传》。
  40.见《三国志·文帝纪》。
  41.关于本次战争,无另注者均见《三国志·陆逊传》。
  42.见《三国志·陆逊传》裴松之注引《吴录》。
  43.见《三国志·先主传》。
  第五章
  1.见《三国志》之《庞统传》、《法正传》,《赵云传》更称“先主时,惟法正见谥”,即只有法正死后有谥号。
  2.见《三国志·法正传》。
  3.请参看王夫之《读通鉴论》。
  4.见诸葛亮《出师表》。
  5.据《三国志·先主传》,刘备败退永安后,十一月生病,十二月汉嘉太守黄元就反了(次年三月被剿)。而据《三国志·诸葛亮传》,刘备去世后,南中地区各郡居然全都反了。另据成都武侯祠博物馆研究员罗开玉先生统计,从建安二十三年(公元218年)到延熙十三年(公元250年),益州土著豪强发动的大规模武装叛乱竟达九次之多(《成都武侯祠“攻心”联再研究》)。
  6.对此话的理解学术界争议很大,详见拙著《品三国》。
  7.见《三国志·诸葛亮传》。
  8.诸葛亮后来曾这样描述他当时的心情:“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见《出师表》。
  9.《三国志·诸葛亮传》裴松之注引《魏略》称:“国家以蜀中惟有刘备”,并不知诸葛亮为何人。《诸葛亮传》称:“南中诸郡,并皆叛乱。”《诸葛亮集》称,刘备去世后,曹魏司徒华歆、司空王朗、尚书令陈群、太史令许芝,都先后给诸葛亮写过劝降书。
  10.以下无另注者均见《三国志·诸葛亮传》。
  11.关于曹魏和蜀汉两国的国情,可以查看他们的钱币。曹魏的铜钱质量高,分量足,蜀汉的则简直就是劣币。田余庆先生的《〈隆中对〉再认识》则称:“历史决定了刘备是一个奔窜求存的角色,历史只给了诸葛亮一个小国寡民的政治舞台。”所以,“刘备出峡,全军覆灭;诸葛北伐,积年无成”。另据《晋书·宣帝纪》,司马懿评价诸葛亮称:“亮志大而不见机,多谋而少决,好兵而无权。”详请参看拙著《品三国》。
  12.见《晋书·宣帝纪》。
  13.请参看《华阳国志·刘后主志》、王夫之《读通鉴论》。
  14.见《三国志·马良传》及裴松之注引《襄阳记》。关于马谡的结局,《三国志》记载不一。《诸葛亮传》称“戮谡以谢众”,《王平传》称“丞相亮既诛马谡”,《马良传》称“亮进无所据,退军还汉中,谡下狱物故,亮为之流涕”,《向朗传》称“谡逃亡,朗知情不举,亮恨之,免官还成都”。详请参看拙著《品三国》。
  15.李严被废事见《三国志·李严传》及裴松之注引弹劾奏章。李严被废原因,请参看田余庆《蜀史四题》、拙著《品三国》。
  16.下引谯周事迹言论无另注者,均见《三国志·谯周传》。
  17.谯周的投降论是一气呵成的,改写成对话体是为了便于理解。
  18.见《三国志·谯周传》裴松之注引《蜀记》。
  19.见《三国志·薛综传》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三国志·孙皓传》裴松之注引《襄阳记》及《资治通鉴》卷七十八。
  20.见《三国志·后主传》裴松之注引《蜀记》。
  21.刘备和诸葛亮信任重用的人,除关羽、张飞、马超、黄忠、赵云外,其余有:庞统,荆州襄阳人;法正,扶风郿县人;许靖,汝南平舆人;李严,荆州南阳人;糜竺,东海朐(读如渠)县人;董和,南郡枝江人;魏延,荆州义阳人;杨仪,荆州襄阳人;马谡,襄阳宜城人;蒋琬,零陵湘乡人;费祎,江夏鄳(读如盟)县人;姜维,天水冀县人。这些人有的属于荆州集团,有的属于东州集团,但都不是益州人。益州土著受信任的只有:费诗,犍为南安人;黄权,巴西阆中人;王平,巴西宕渠人。但王平起先不受信任,黄权后来不受信任,费诗中间出问题。诸葛亮提拔信任的益州人则有:杨洪,犍为武阳人;何祗,杨洪门下;张裔,蜀郡成都人。不过,诸葛亮并不能改变刘备既定之“荆州第一,东州第二,益州第三”的组织路线。
  22.冤杀益州豪族常房诸子一案载在《三国志·后主传》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裴松之认为是“妄杀不辜”。另请参看罗开玉《成都武侯祠“攻心”联再研究》。
  23.以上见《三国志·后主传》及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
  24.关于这副对联,请参看拙撰《武侯治蜀与“攻心联”》,已收入《帝国的惆怅》一书。
  25.见《三国志·后主传》及裴松之注引《汉晋春秋》。
  26.见《晋书·武帝纪》。
  27.见《三国志·孙皓传》。
  28.见《三国志》之《吴主传》、《陆逊传》。
  29.见《三国志·孙翊传》裴松之注引《典略》、《三国志·孙策传》。
  30.见《三国志·张昭传》裴松之注引《吴历》。
  31.以下论述均请参看田余庆先生《孙吴建国的道路》一文,详请参看拙著《品三国》。
  32.《三国志·吴主传》裴松之注引《傅子》说孙策“诛其名豪,威行邻国”,《孙韶传》裴松之注引《会稽典录》说孙策“平定吴会(吴郡、会稽郡),诛其英豪”,《郭嘉传》说孙策“所诛皆英豪雄杰能得人死力者”,可见杀的都是什么人。
  33.孙坚旧部有:程普,右北平郡土垠县人;黄盖,零陵郡泉陵县人;韩当,辽西郡令支县人。孙策旧部有:周瑜,庐江郡舒县人;蒋钦,九江郡寿春县人;周泰,九江郡下蔡县人;陈武,庐江郡松滋县人。流亡北士有:张昭,彭城国人;诸葛瑾,琅琊郡阳都县人;步骘,临淮郡淮阴县人;张纮,广陵郡人;严畯,彭城国人;是仪,北海国营陵县人。
  34.陈寅恪先生《崔浩与寇谦之》一文即将其称之为“法家寒族之曹魏政权”。
  35.孔融事见《后汉书·孔融传》,荀彧事见前述。
  36.范文澜先生即指出:“士族障碍着曹操代汉做皇帝,与其说是为了拥汉,毋宁说是向曹操交换做官特权。”见范文澜《中国通史》。
  37.《三国志·先主传》曾高度评价刘备入蜀以后的人事安排:董和、黄权、李严是刘璋的旧部,吴壹、费观是刘璋的姻亲,彭羕曾受刘璋的排斥,刘巴则为自己所忌恨,却“皆处之显任,尽其器能”,结果是“有志之士,无不竞功”。《三国志·张裔传》则称诸葛亮“赏不遗远,罚不阿近,爵不可以无功取,刑不可以贵势免,此贤愚之所以佥忘其身者也”。
  38.见《三国志》之《周群传》、《彭羕传》、《廖立传》、《来敏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