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妻难当_分卷阅读_71
他撑着脸埋在胳膊里,肩膀一耸一耸地抽动着,压抑的哭声从下方传来,唐越这才松了口气。
会哭就好,至少说明他还是有情绪的。
“多谢公子大恩大德!”老大爷跪下磕头,一只手突然搭在他的后背上,瘦的皮包骨,却异常坚定。
老大爷抬头,爷孙俩对视了一眼,顿时抱头痛哭起来。
唐越把空间留给他们,他把后院的房间弄了一半做病房,这几天就让他们两住这里,等病好后再说吧。
他不可能把每个无家可归的人都收留下来,这里是药铺不是收容所。
三天义诊结束,药铺的生意没有很好也没有很差,平平淡淡的,这个时代药是很贵的东西,大夫看诊更贵,不是病入膏肓,一般的百姓根本不原来看病。
倒是好几家贵族给唐越送了请帖来,明着请客,暗着请他看病,搞得跟见不得人似的。
不过还真被他发现了几位见不人的病症,可惜他一个外科医生实在无能无力。
众人知道他马上就要入嫁太子府,也不敢得罪于他,但坊间渐渐有流言传出:所谓的神医其实不过是浪得虚名而已。
唐越听到这话也只是笑笑,他从不觉得自己是神医,在现代不是,在古代就更不是了。
这样一来也有好处,就是来找他看病的人少了,让他清闲了不少。
不过即使不是这样,他也该忙自己的事情了,侯府已经开始为他的婚礼忙碌起来。
整个侯府为了这件大喜事都重新装潢,用老夫人的话说:“上回家里办喜欢还是你父亲成亲,都十几年了,总算等到孙辈办喜事了,是该好好热闹热闹。”
虽然偶尔想起孙子是嫁不是娶有些伤悲,但老人家心态还不错,并未太过伤怀。
侯夫人赵氏心情就复杂多了,一方面因为少了唐越的威胁而开心,另一方面有不甘心唐越这么好命,能嫁入太子府。
要知道她曾经的想法是,自己的女儿如果能给太子昭做侧妃便是极大的光荣,如今唐越不仅嫁了,还是正妃,怎么不让人羡慕嫉妒?
尤其那一箱箱的聘礼和嫁妆看着她眼红不已。
为了配上太子妃的身份,侯府给唐越准备了一百二十四抬的嫁妆,这还是明面上的,像是家具之类的大件打算先一步送去,不算在那一百十二四抬之内。
这得多少钱财多少宝贝啊?反正唐越看过清单后,觉得自己这辈子就算再奢侈地过也花用不尽了。
立冬很快就到了,南方的冬日阴冷的厉害,唐越的屋子里整夜烧着炭盆,裹着三层被子还觉得不够。
一大早就有人敲门,唐越翻了个身,蒙着被子问:“谁啊?”
“小郎,该醒了,公子显已经到了。”紧接着就听到赵三郎不太正经地喊道:“唐小郎,你都要嫁人了,怎么还如此惫懒?”
唐越睁开眼睛瞄了房门一眼,房间里挂着厚重的棉布窗帘,只有微弱的光透进来,不过不用看肯定是个大晴天。
“进来吧。”他抱着被子做起来,抓了两下头发,等着人进来伺侯他梳洗更衣。
来到这里近半年时间,他已经习惯了被人伺侯,也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这样的待遇。
他想,再过上一年半载,他是不是就完全忘记上辈子的习惯和经历了,变成一个纯粹的南晋人了?
一番摆弄后,唐越穿上厚重的棉衣裹着狐裘出门,早餐是在家里吃的,赵三郎很不要脸的蹭了一顿,唐越怀疑他来这么早的目的根本不是叫他出门,而是来蹭饭的。
几日不见,赵三郎似乎变得有些不一样了,整个人的装束都换了一种风格,穿着袖子窄了许多的长袍,头发高束,显得精神了许多。
“太子府的米真养人啊,平顺呢?怎么没和你在一起?”唐越问道。
赵三郎正低头拼命地往嘴里塞春卷,这种食物在南晋是吃不到的,唐越独创。
“难得放一日假,那小子指不定正赖在哪个美人的床上舍不得起来呢。”
唐越目光一变,冷冷地笑了声,捏着手指关节阴森森地说:“是么?那待会可真要好好问侯问侯他了。”
其实唐越纯属操心过头,以太子昭的本事,想要让一个人没有精力作乱有的是法子。
这会儿衡国公世子正蒙头大睡,睡得连个春梦都没有。
用过早膳,赵三郎在唐越屋里坐了一会儿,和他聊了聊最近的生活,不仅大秀了一把还未成型的肌肉,还把自己夸上天。
“起初殿下只是派了个护卫队首领教我们一些基本功,后来胡兄弟见我们意志坚定,便亲自带领我们训练,他只年长我们几岁,却当真与我们不像同辈之人啊。”
这一点唐越是认同的,胡金鹏的出色在邺城年轻一辈中是出了名的,这也是安国公每每得意的原因之一。
儿子出人头地,做老爹的总免不了得瑟一番。
“那你可得坚持下去才行,半途而废连我都会看不起你的。”唐越提醒道。
“这还用你说,多少人都等着看本公子的笑话呢,岂能如他们所愿?”赵三郎争的就是一口气,而人活着,往往也就是为了这口气。
“对了,你命人送来的药方和调理身体的法子我都给父亲看过了,父亲请了乌太医来辩症,乌太医把你的方子大大赞扬了一番,如今他已经吃上了,这此日子也没犯病了。”这事儿赵三郎真是说不出的感激,“大恩不言谢,往后用得上本公子的地方尽管说。”
唐越一方面是想帮他缓和父子关系,一方面也是为了帮太子昭拉拢镇国公,所以这人情他还真不打算接受。
“既然是兄弟,又何必如此见外,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令尊的病不是一朝一日就能治好的,只能靠养。”
赵三郎点头,这些话不止一位太医说过,不过其余太医都给不出太好的治疗方案,还是唐小郎技高一筹啊。
“真是可笑,外人还当你医术是以讹传讹,虚浮夸大出来的,殊不知他们皆是有眼无珠之辈!”
“话不是这么说的,我只擅长外科,确实很多病症不会医治,能把神医的名头摘了,我也会轻松些。”
高帽不是那么好戴的,得有足够的实力和运气才行。
两人聊了半个时辰才准备好出发,直到临出门才等到姗姗来迟的平顺,一身武装,竟比赵三郎还威风。
而且比之前的世子爷至少瘦了二十斤,整个人的面相都凸显出来了,帅的一塌糊涂。
草!这太子府真是养人,怎么一根根铁杵进去都被磨成了一根根针出来了?还自带整形效果!
他想要给平顺达成的效果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达到了,真应该叫唐雅出来看看,说不定那姑娘一心动就想嫁了。
也不知道哪个下人偷偷去通知了栎阳侯和赵氏,夫妇俩携手赶来,还装作一别恰巧遇上的模样,盯着平顺看了许久,差点没把人烧出个洞来。
“哈哈……世子爷真是风采犹胜衡国公当年啊!”论长相,这可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以唐越的审美观,这邺城四大美男的排行榜可以刷新一下了,像徐子衡之流就该被淘汰下去。
侯夫人激动的都快掉眼泪了,这才是她心目中的标准的女婿人选啊,要门第有门第,要外貌有外貌,要内在有内在。
听说世子爷如今已经是六品的武官了,还如此年轻,往后提升的空间大大的有,就算不走仕途,凭着他衡国公世子的身份,将来袭爵就够了。
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要不是唐越他们急着出门,这对老夫妻还舍不得放人,临走前再三叮嘱唐越将人带回来吃晚饭。
赵三郎先一步回答:“侯爷见谅,今夜侄儿们都在山上过夜了,就不回来叨扰二位了。”
“如此也好,多带些人去要注意安全,虽说邺城治安不错,但山上难免出现歹徒。”赵氏极为细心地叮嘱道。
唐越忙应诺,也不管她是真心还是假意,面子情做的很足。
第116章 黏在身上的牛皮糖
一匹匹骏马驶过城门,城门的守卫忙不迭地下跪行礼,吃了一肚子灰尘。
百姓们纷纷避让,直到马队走远才敢抬起头来。
一位老者挑着柴走进城门,自言自语道:“这又到了立冬了啊……”
每年立冬,这邺城的公子便会相聚腾云山庄,好好闹腾一段时日,而每年一到这个时候,附近的村民都得遭殃,一来是这些公子哥纵马行走从不看是否是庄稼地,马蹄子一踩,他们种的菜总会遭殃。
二来这些公子哥肆意妄为惯了,看不顺眼的人轻则打骂,重则打杀,看上的女子直接明抢,官府都拿他们没办法,何况是他们这些贫苦百姓?
以至于每年一到这一天,大家都不敢轻易出门了。
从邺城到腾云山骑马需一个时辰,上山的路由于经年的修葺已经能顺利骑马上山。
在马队背后,还有成队的挑夫,将他们所需要的生活用品和食物挑上山。
路上的风景很好,山的绿水的青,还有山顶上的一抹白,让过惯了城市生活的人心生惊叹。
唐越年轻时也爱出去旅游,冬天里也去过南方,特别喜欢南方冬日里满目的青色,亮丽而又充满生机。
越往山上走,空气越冷,俯瞰而下的景色也越来越令人震撼。
邺城是南晋最大也是最繁华的主城,从山腰处能俯瞰半座城,包括王宫的所在之处,绵延的宫殿式建筑,比现代的高楼大厦来的更震撼。
“那里就是王宫了,据说花费了数十年建造的,一年年的修缮,一年年的扩建,才有了今日的规模。”
唐越真想拿相机拍下来,这是两千年后不可能看到的建筑,他所见过的紫禁城虽然更富丽堂皇,但却比这少了几分历史的厚重感。
这里虽然没有琉璃红瓦,没有白墙彩壁,只有单调的原木色,但那高高翘起的八角屋檐,精细雕刻的图案,同样令人惊叹不已。
腾云山庄坐落在半山腰上,是一座一座连在一起的四合院子,沿着山体建了一圈,像是给山峰套上了枷锁。
院子很多,四个人一座,似乎大家都有住的习惯的院子,也不用人分配,不过每年来的人总会有那么几个变动,如唐越这般新加入的,或者离开邺城无法参加的,这些人往往就凑到了一起。
不过唐越没这个顾虑,赵三郎第一时间将他隔壁的院子占下来了,叉着腰对徐子衡说:“唐小郎就住这儿了,你挪地儿吧!”
“凭什么?”徐子衡气得脸皮子一抖一抖的,唐越仔细观察着是否会掉下一层粉来。
“就凭他很快就成为太子妃了,你要与他争吗?”赵三郎一副拽炸天的态度,唐越心想:就冲这态度,人家也不会让你啊。
果然,徐子衡一脸猪肝色,瞪了无辜的唐越一眼,“那就请太子殿下来评评理,看看他的太子妃是否能把本公子从这里赶出去。”
唐越推了赵三郎一把,“这么麻烦做什么,我们一起住不就得了?”
这样的四合院,一人能分到四间房,除了主子住一间,其余的都下人住,往山上和山下都还有护卫们住的地方,根本不会拥挤。
唐越看看另外两边空置的房间,问赵三郎:“这院子里还有谁住?”
赵三郎正待回答,就有一群人走了进来,打头的那个头戴金冠,腰束锦带,脚踩金靴,整个人金光闪闪,还是唐越没有见过的。
徐子衡先一步迎上去,做了个揖:“信陵君什么时候到的,怎么不通知一声,大家也要出去迎接。”
“哈哈……子衡还是如此客气,大家都如此熟悉了,不必在意那些礼节。”
唐越免不了多看了这位信陵君几眼,原来他就是这腾云山庄的主人,据说养了上百舞姬的那位。
“刚才还未进门就听见子衡在发脾气了,可是招待不周?”信陵君故意挑起话题,实则眼神已经定在唐越身上了。
徐子衡尴尬地别开脸,“让信陵君看笑话了,只是有些人太过分,想仗势欺人,子衡多辩了两句而已。”
唐越捅了下赵三郎的后背,轻声问:“他也住这院子?”那也就是说,他们站的这个院子是正主住的了,没想到赵三郎和徐子衡还挺有面子。
就不知道还有一位是谁。
赵三郎点头,带着唐越迎上去,“半载未见,信陵君似乎又英俊了。”
“三郎的嘴还是如此之甜,不知道又祸害了多少邺城的美娘子。”信陵君打趣了他一句,转而问起唐越:“这位想必就是民间传说的神医,栎阳侯家的小郎君吧?”
唐越拱拱手:“神医不敢当,只会看一些病症而已。”
“久仰久仰,小郎别谦虚,能治好太子殿下的腿,岂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这还就算了,小郎不止能治病,还能医人,殿下的心都被你医好了,想当初,大王让他娶棠溪郡主,他可是抗拒的很。”
会哭就好,至少说明他还是有情绪的。
“多谢公子大恩大德!”老大爷跪下磕头,一只手突然搭在他的后背上,瘦的皮包骨,却异常坚定。
老大爷抬头,爷孙俩对视了一眼,顿时抱头痛哭起来。
唐越把空间留给他们,他把后院的房间弄了一半做病房,这几天就让他们两住这里,等病好后再说吧。
他不可能把每个无家可归的人都收留下来,这里是药铺不是收容所。
三天义诊结束,药铺的生意没有很好也没有很差,平平淡淡的,这个时代药是很贵的东西,大夫看诊更贵,不是病入膏肓,一般的百姓根本不原来看病。
倒是好几家贵族给唐越送了请帖来,明着请客,暗着请他看病,搞得跟见不得人似的。
不过还真被他发现了几位见不人的病症,可惜他一个外科医生实在无能无力。
众人知道他马上就要入嫁太子府,也不敢得罪于他,但坊间渐渐有流言传出:所谓的神医其实不过是浪得虚名而已。
唐越听到这话也只是笑笑,他从不觉得自己是神医,在现代不是,在古代就更不是了。
这样一来也有好处,就是来找他看病的人少了,让他清闲了不少。
不过即使不是这样,他也该忙自己的事情了,侯府已经开始为他的婚礼忙碌起来。
整个侯府为了这件大喜事都重新装潢,用老夫人的话说:“上回家里办喜欢还是你父亲成亲,都十几年了,总算等到孙辈办喜事了,是该好好热闹热闹。”
虽然偶尔想起孙子是嫁不是娶有些伤悲,但老人家心态还不错,并未太过伤怀。
侯夫人赵氏心情就复杂多了,一方面因为少了唐越的威胁而开心,另一方面有不甘心唐越这么好命,能嫁入太子府。
要知道她曾经的想法是,自己的女儿如果能给太子昭做侧妃便是极大的光荣,如今唐越不仅嫁了,还是正妃,怎么不让人羡慕嫉妒?
尤其那一箱箱的聘礼和嫁妆看着她眼红不已。
为了配上太子妃的身份,侯府给唐越准备了一百二十四抬的嫁妆,这还是明面上的,像是家具之类的大件打算先一步送去,不算在那一百十二四抬之内。
这得多少钱财多少宝贝啊?反正唐越看过清单后,觉得自己这辈子就算再奢侈地过也花用不尽了。
立冬很快就到了,南方的冬日阴冷的厉害,唐越的屋子里整夜烧着炭盆,裹着三层被子还觉得不够。
一大早就有人敲门,唐越翻了个身,蒙着被子问:“谁啊?”
“小郎,该醒了,公子显已经到了。”紧接着就听到赵三郎不太正经地喊道:“唐小郎,你都要嫁人了,怎么还如此惫懒?”
唐越睁开眼睛瞄了房门一眼,房间里挂着厚重的棉布窗帘,只有微弱的光透进来,不过不用看肯定是个大晴天。
“进来吧。”他抱着被子做起来,抓了两下头发,等着人进来伺侯他梳洗更衣。
来到这里近半年时间,他已经习惯了被人伺侯,也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这样的待遇。
他想,再过上一年半载,他是不是就完全忘记上辈子的习惯和经历了,变成一个纯粹的南晋人了?
一番摆弄后,唐越穿上厚重的棉衣裹着狐裘出门,早餐是在家里吃的,赵三郎很不要脸的蹭了一顿,唐越怀疑他来这么早的目的根本不是叫他出门,而是来蹭饭的。
几日不见,赵三郎似乎变得有些不一样了,整个人的装束都换了一种风格,穿着袖子窄了许多的长袍,头发高束,显得精神了许多。
“太子府的米真养人啊,平顺呢?怎么没和你在一起?”唐越问道。
赵三郎正低头拼命地往嘴里塞春卷,这种食物在南晋是吃不到的,唐越独创。
“难得放一日假,那小子指不定正赖在哪个美人的床上舍不得起来呢。”
唐越目光一变,冷冷地笑了声,捏着手指关节阴森森地说:“是么?那待会可真要好好问侯问侯他了。”
其实唐越纯属操心过头,以太子昭的本事,想要让一个人没有精力作乱有的是法子。
这会儿衡国公世子正蒙头大睡,睡得连个春梦都没有。
用过早膳,赵三郎在唐越屋里坐了一会儿,和他聊了聊最近的生活,不仅大秀了一把还未成型的肌肉,还把自己夸上天。
“起初殿下只是派了个护卫队首领教我们一些基本功,后来胡兄弟见我们意志坚定,便亲自带领我们训练,他只年长我们几岁,却当真与我们不像同辈之人啊。”
这一点唐越是认同的,胡金鹏的出色在邺城年轻一辈中是出了名的,这也是安国公每每得意的原因之一。
儿子出人头地,做老爹的总免不了得瑟一番。
“那你可得坚持下去才行,半途而废连我都会看不起你的。”唐越提醒道。
“这还用你说,多少人都等着看本公子的笑话呢,岂能如他们所愿?”赵三郎争的就是一口气,而人活着,往往也就是为了这口气。
“对了,你命人送来的药方和调理身体的法子我都给父亲看过了,父亲请了乌太医来辩症,乌太医把你的方子大大赞扬了一番,如今他已经吃上了,这此日子也没犯病了。”这事儿赵三郎真是说不出的感激,“大恩不言谢,往后用得上本公子的地方尽管说。”
唐越一方面是想帮他缓和父子关系,一方面也是为了帮太子昭拉拢镇国公,所以这人情他还真不打算接受。
“既然是兄弟,又何必如此见外,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令尊的病不是一朝一日就能治好的,只能靠养。”
赵三郎点头,这些话不止一位太医说过,不过其余太医都给不出太好的治疗方案,还是唐小郎技高一筹啊。
“真是可笑,外人还当你医术是以讹传讹,虚浮夸大出来的,殊不知他们皆是有眼无珠之辈!”
“话不是这么说的,我只擅长外科,确实很多病症不会医治,能把神医的名头摘了,我也会轻松些。”
高帽不是那么好戴的,得有足够的实力和运气才行。
两人聊了半个时辰才准备好出发,直到临出门才等到姗姗来迟的平顺,一身武装,竟比赵三郎还威风。
而且比之前的世子爷至少瘦了二十斤,整个人的面相都凸显出来了,帅的一塌糊涂。
草!这太子府真是养人,怎么一根根铁杵进去都被磨成了一根根针出来了?还自带整形效果!
他想要给平顺达成的效果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达到了,真应该叫唐雅出来看看,说不定那姑娘一心动就想嫁了。
也不知道哪个下人偷偷去通知了栎阳侯和赵氏,夫妇俩携手赶来,还装作一别恰巧遇上的模样,盯着平顺看了许久,差点没把人烧出个洞来。
“哈哈……世子爷真是风采犹胜衡国公当年啊!”论长相,这可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以唐越的审美观,这邺城四大美男的排行榜可以刷新一下了,像徐子衡之流就该被淘汰下去。
侯夫人激动的都快掉眼泪了,这才是她心目中的标准的女婿人选啊,要门第有门第,要外貌有外貌,要内在有内在。
听说世子爷如今已经是六品的武官了,还如此年轻,往后提升的空间大大的有,就算不走仕途,凭着他衡国公世子的身份,将来袭爵就够了。
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要不是唐越他们急着出门,这对老夫妻还舍不得放人,临走前再三叮嘱唐越将人带回来吃晚饭。
赵三郎先一步回答:“侯爷见谅,今夜侄儿们都在山上过夜了,就不回来叨扰二位了。”
“如此也好,多带些人去要注意安全,虽说邺城治安不错,但山上难免出现歹徒。”赵氏极为细心地叮嘱道。
唐越忙应诺,也不管她是真心还是假意,面子情做的很足。
第116章 黏在身上的牛皮糖
一匹匹骏马驶过城门,城门的守卫忙不迭地下跪行礼,吃了一肚子灰尘。
百姓们纷纷避让,直到马队走远才敢抬起头来。
一位老者挑着柴走进城门,自言自语道:“这又到了立冬了啊……”
每年立冬,这邺城的公子便会相聚腾云山庄,好好闹腾一段时日,而每年一到这个时候,附近的村民都得遭殃,一来是这些公子哥纵马行走从不看是否是庄稼地,马蹄子一踩,他们种的菜总会遭殃。
二来这些公子哥肆意妄为惯了,看不顺眼的人轻则打骂,重则打杀,看上的女子直接明抢,官府都拿他们没办法,何况是他们这些贫苦百姓?
以至于每年一到这一天,大家都不敢轻易出门了。
从邺城到腾云山骑马需一个时辰,上山的路由于经年的修葺已经能顺利骑马上山。
在马队背后,还有成队的挑夫,将他们所需要的生活用品和食物挑上山。
路上的风景很好,山的绿水的青,还有山顶上的一抹白,让过惯了城市生活的人心生惊叹。
唐越年轻时也爱出去旅游,冬天里也去过南方,特别喜欢南方冬日里满目的青色,亮丽而又充满生机。
越往山上走,空气越冷,俯瞰而下的景色也越来越令人震撼。
邺城是南晋最大也是最繁华的主城,从山腰处能俯瞰半座城,包括王宫的所在之处,绵延的宫殿式建筑,比现代的高楼大厦来的更震撼。
“那里就是王宫了,据说花费了数十年建造的,一年年的修缮,一年年的扩建,才有了今日的规模。”
唐越真想拿相机拍下来,这是两千年后不可能看到的建筑,他所见过的紫禁城虽然更富丽堂皇,但却比这少了几分历史的厚重感。
这里虽然没有琉璃红瓦,没有白墙彩壁,只有单调的原木色,但那高高翘起的八角屋檐,精细雕刻的图案,同样令人惊叹不已。
腾云山庄坐落在半山腰上,是一座一座连在一起的四合院子,沿着山体建了一圈,像是给山峰套上了枷锁。
院子很多,四个人一座,似乎大家都有住的习惯的院子,也不用人分配,不过每年来的人总会有那么几个变动,如唐越这般新加入的,或者离开邺城无法参加的,这些人往往就凑到了一起。
不过唐越没这个顾虑,赵三郎第一时间将他隔壁的院子占下来了,叉着腰对徐子衡说:“唐小郎就住这儿了,你挪地儿吧!”
“凭什么?”徐子衡气得脸皮子一抖一抖的,唐越仔细观察着是否会掉下一层粉来。
“就凭他很快就成为太子妃了,你要与他争吗?”赵三郎一副拽炸天的态度,唐越心想:就冲这态度,人家也不会让你啊。
果然,徐子衡一脸猪肝色,瞪了无辜的唐越一眼,“那就请太子殿下来评评理,看看他的太子妃是否能把本公子从这里赶出去。”
唐越推了赵三郎一把,“这么麻烦做什么,我们一起住不就得了?”
这样的四合院,一人能分到四间房,除了主子住一间,其余的都下人住,往山上和山下都还有护卫们住的地方,根本不会拥挤。
唐越看看另外两边空置的房间,问赵三郎:“这院子里还有谁住?”
赵三郎正待回答,就有一群人走了进来,打头的那个头戴金冠,腰束锦带,脚踩金靴,整个人金光闪闪,还是唐越没有见过的。
徐子衡先一步迎上去,做了个揖:“信陵君什么时候到的,怎么不通知一声,大家也要出去迎接。”
“哈哈……子衡还是如此客气,大家都如此熟悉了,不必在意那些礼节。”
唐越免不了多看了这位信陵君几眼,原来他就是这腾云山庄的主人,据说养了上百舞姬的那位。
“刚才还未进门就听见子衡在发脾气了,可是招待不周?”信陵君故意挑起话题,实则眼神已经定在唐越身上了。
徐子衡尴尬地别开脸,“让信陵君看笑话了,只是有些人太过分,想仗势欺人,子衡多辩了两句而已。”
唐越捅了下赵三郎的后背,轻声问:“他也住这院子?”那也就是说,他们站的这个院子是正主住的了,没想到赵三郎和徐子衡还挺有面子。
就不知道还有一位是谁。
赵三郎点头,带着唐越迎上去,“半载未见,信陵君似乎又英俊了。”
“三郎的嘴还是如此之甜,不知道又祸害了多少邺城的美娘子。”信陵君打趣了他一句,转而问起唐越:“这位想必就是民间传说的神医,栎阳侯家的小郎君吧?”
唐越拱拱手:“神医不敢当,只会看一些病症而已。”
“久仰久仰,小郎别谦虚,能治好太子殿下的腿,岂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这还就算了,小郎不止能治病,还能医人,殿下的心都被你医好了,想当初,大王让他娶棠溪郡主,他可是抗拒的很。”